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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士大夫”的特色及其变化——以两《唐书》用词为中心(1)-历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1-07-1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我们查《旧唐书》,“士君子”出现了23次,几乎与“士大夫”一样多。检查这些“士君子”的用法,发现他们无论有官与否,多是一些有操守、并承担着社会舆论责任的群体。因此我们在《旧唐书》中看到,像“无士君子器”(12),“无士君子之检操”(13)、“有士君子之风”(14) 这类品评操守的词句时有所见;而像“士君子重之”(15)、“士君子多之”(16)、“士君子是之”(17)、“士君子罪之”(18)、“士君子少之”(19)、“士君子称之”(20)、“士君子惜之”(21) 这类左右社会舆论的词句更是出现频繁。“士君子”的这些操守和在社会上所起的作用,在北宋人看来,都应是“士大夫”的品质和责任。因此《新唐书》中的“士君子”只出现了5次,比起“士大夫”的46次来,就少多了。到《宋史》,“士大夫”如前所述出现了316次,而“士君子”仅出现了12次。
    由此我们或可以说,唐宋间“士大夫”一词含义也是这个阶级最大的变化有二:一是“士大夫”由“士族”、“旧地”变成了文人官员;二是“士大夫”除文学或礼学修养外,社会对其操守品质,以及评判的、舆论的责任有了进一步要求。这后一点,在北宋的“士大夫”那里能看得很清楚。
    我们还可以作另一个比较以为旁证。
    唐宋两代皇帝都曾以诏书的形式对臣下进行过训诫,但训诫的内容则小有差别。就唐代而言,尚无以“士大夫”为对象的训诫。皇帝训诫的对象多为内外群官。唐玄宗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东封赦书》说:“朕……思与公卿大夫,上下叶心,聿求至理”(22),依靠的是“公卿大夫”,也就是官员(23)。唐穆宗在长庆元年(公元821年)颁布《诫励风俗诏》,批评“卿大夫无进思尽忠之诚,多退有后言之谤。士庶人无切磋琢磨之益,多销铄浸润之谗”(24),更把天下人(除皇帝外)大致分为“卿大夫”和“士庶人”两个阶级。前者是官员,后者是民众。从中看不到“士大夫”阶级的存在。这也就是说,唐朝皇帝关注的仍然只是官员,而不太强调有一类较特别的官员即“士大夫”。此外,唐代皇帝对官员的训诫也以惩罚为主,在诏书中多有“从今已后,有犯必绳,朕不食言,尔无荒怠”(25)、“自今已后,内外官有犯赃贿至解免已上,纵使逢恩获免,并宜勿齿终生”(26) 之类的语言,而很少令其反躬自省。
    到北宋,情况就有所不同。从诫励的对象看,除百官外,已有直接以“士大夫”为对象者,如仁宗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有《诫励士大夫诏》(27),徽宗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有《训饬士大夫御笔手诏》等。在皇帝的诏书中,“士大夫”常被认为是依靠对象,像“士大夫者,朕之所恃以共理”(28)、“共治者,惟吾士大夫而已”(29) 之类的话就屡见于诏书。而且,诏书对士大夫的批评,很多是操守问题,例如“今吾士大夫,间乃违古人厚重之守,蹈末俗薄恶之为”(30),“比闻士大夫所为……苟于禄利为有得,则一切不顾义理之是否”(31) 等。对他们的训诫也以求其名实相符、责其修身自省为主。例如要求士大夫“因行察言,缘名责实”(32),“务敦修于行实,无过事于言华”(33),“公乃心、窒乃欲……修身励节”(34) 云云。这些批评和要求在唐代皇帝的诏书中是很少有的。
    由此或可旁证:到宋代,士大夫不仅已是一个明显的阶级、成了皇帝依靠的对象,而且这一阶级除去能文学、是官员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操守。“节行”和“廉耻”(35) 是这一阶级成熟亦即有了自己阶级特色的一个重要标志。而这在唐代还是很少看到的。
    总结一下本文:“士大夫”一词在北朝时期多指门阀士族,至唐初亦然。逐渐地,“士大夫”开始主要指称官员,特别是“熟诗书、明礼律”的官员(36),但并没有形成一个有固定特色的阶级。社会对他们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要求。他们也不是社会舆论的主要担当者。这时,一般仍认为社会大致由“公卿大夫”和“士庶人”两大阶层构成。“公卿大夫”是官员,其中文人色彩比较浓的逐渐被称为“士大夫”(37)。至于“士庶人”中的“士”则多非官员,其中的佼佼者既有操守,又承担着社会舆论职责,被称为“士君子”。
    到宋代,“士大夫”不再指门阀士族,甚而成了士族的对立面。宋代的“士大夫”具备了唐代“士君子”所具有的操守和左右舆论的能力,成为一个成熟的有自己固定特质的阶级,是皇帝统治依靠的基本对象。
    唐宋时代“士大夫”的不同告诉我们,在提到唐代的阶级或阶层时,最好不要泛泛使用“士大夫”一词。因为在唐代,应该还没有形成宋以后意义上的一个“士大夫”阶级或阶层。唐代“士大夫”称谓中包含了许多旧的含义和新的因素,是一个不确定的称呼。(38) 只是到了宋代,我们说这一阶级或阶层才真正形成了。
    这样,我们就从唐宋间“士大夫”一词的变化看到了唐宋间社会的变化、阶级或阶层的变化,以及风俗和时尚的变化等等。至于“士大夫”一词的具体变化过程,以及当时人在不同时期对这一词汇的不同用法,关系到唐代“士大夫”演变的阶段性,笔者打算在另一篇文章中再作进一步地深入研究。

    注释:
①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484、476、477、479页。
    ②包弼德著、刘宁译:《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③该书第37页又云:“‘士’在唐代的多数时间里可以被译为‘世家大族’,在北宋可以译为‘文官家族’,在南宋时期可以译为‘地方精英’”,则在唐代是指“世家大族”而不是“精英群体”。
    ④这里使用的是《国学宝典》的检索功能。
    ⑤特别是后者,分量远多于前二者。但是,即使将后者削去三分之二,所用“士大夫”一词的次数仍远多于前二者。
    ⑥“士大夫”到底是阶级还是阶层,仍是一个重要问题。为叙述方便,本文以下径以“阶级”称之,但实际能否称为“阶级”还需继续探讨。
    ⑦《旧唐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版,第2356页。
    ⑧《新唐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版,第3516页。
    ⑨以上《旧唐书·李义府传》所记两处“士大夫”,又见于《唐会要》卷三六《氏族》“贞观十二年正月十五日”条和“显庆四年九月五日”条(中华书局标点本1955年版,第664—665页),字句完全相同。因此说它是唐人的说法是没有疑义的。
    ⑩《颜氏家训集解》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95页。
    (11)《隋唐嘉话》,中华书局点校本1979年版,第44页。
    (12)《旧唐书》卷一三五《韦渠牟传》,第3729页。
    (13)《旧唐书》卷一六六《庞严传》,第4340页。
    (14)《旧唐书》卷一八九上《盖文达传》,第4951页。
    (15)《旧唐书》卷一二○《郭钊传》,第3741页。
    (16)《旧唐书》卷一三三《李宪传》,第3685页。
    (17)《旧唐书》卷一三六《卢迈传》,第3754页。
    (18)《旧唐书》卷一三六《崔损传》,第3755页。
    (19)《旧唐书》卷一七○《裴度传》,第4431页。
    (20)《旧唐书》卷一七八《崔彦昭传》,第4628页。
    (21)《旧唐书》卷一九二《阳城传》,第5134页。
    (22)《唐大诏令集》卷六六《开元十三年东封赦书》,商务印书馆标点本1959年版,第371页。
    (23)这里的“公卿大夫”指官员,但似有“贵族出身”的含义。
    (24)《唐大诏令集》卷一一○《诫励风俗诏》,第573页。
    (25)《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先天二年《诫励官僚制》,第572页。
    (26)《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开元十年《诫勖内外郡(群?)官诏》,第572页。
    (27)《宋大诏令集》卷一九二,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版,第706页。
    (28)《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四《诫厉(励?)百官诏》,第716页。
    (29)《宋大诏令集》卷一九七《诫内外职务诏》,第728页。
    (30)《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四宋仁宗《诫约台谏诏》,第712页。
    (31)《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四《诫厉(励?)百官诏》,第715页。
    (32)《宋大诏令集》卷一九二宋仁宗《诫励士大夫诏》,第706页。
    (33)《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四宋仁宗《诫约台谏诏》,第712页。
    (34)《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四《诫厉(励?)百官诏》,第716页。
    (35)《宋大诏令集》卷一九七宋徽宗《训饬士大夫御笔手诏》,第726页。
    (36)[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上《夷君诮》中引一贾者的话说:“熟诗书、明礼律者,其唯士大夫乎!”古典文学出版社标点本1957年版,第16页。
    (37)或者在出身上也有特点,比如出身比较低或出身科举等,但要确认这一点还需仔细研究。
    (38)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中篇《政治革命与党派分野》中有“唐代士大夫党派分野之界限”(第70页)、“两种新旧不同之士大夫阶级”(第73页)等说法,已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士大夫”,但实际上唐朝并没有形成士大夫阶级,更不存在两种士大夫阶级。唐人也没有对“士大夫”一词有明确界定。“士大夫”词义的逐渐固定,与这一阶级的阶级特色阶级意识在宋以后的逐渐成熟过程是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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