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中国的现代化本来就不是中国社会内部自身现代性积累和成熟的结果,而是对外部挑战所做出的回应,因此有人主张将其称为“后发外生型”现代化。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因为中国近代的开港以及后来洋务运动的出现,都明显地带有被动的特征。而这个特征又决定了这种现代化本身的脆弱。但是,抗日战争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现代化的“后发外生型”性质。正是由于日本的侵略极大地破坏了中国原有的“后发外生型”的现代化进程,又使得新的“自发内生型”现代化进程在中国反抗日本侵略的过程中悄然开启。
首先从政治层面来看。关于现代化的含义,除了工业化为其核心外,国家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应包括在其中。而对于一个有着两千年封建历史的中国来说,后者更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条件。抗日战争,无疑地为中国民主制度的发展,在客观上提供了条件。中国共产党在七七事变不久即在著名的《抗日救亡十大纲领》中提出了“改革政治机构”的要求,与此同时,其他政治派别也先后发出了开放民主的声音。而在民族生存受到日本侵略严重威胁的时候,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政府只能顺应潮流,在全国开放了民主。尽管这种民主是十分有限的,但却是前所未有的。不仅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国民党以外的一切党派都取得了合法的地位,并且有了参与国是的机会。1938年3、4月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制订了《抗战建国纲领》,提出成立国民参政机关,为实现宪政做准备,并提出对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予以合法的充分保障。共产党虽然认为这个纲领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也认为它的基本精神与《抗日救亡十大纲领》是一致的。其后不久,有各个不同政治派别参加的国民参政会成立,参政员虽然不是民选,但确实有广泛的代表性。从“建国”的意义上去看,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开端。(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如袁成毅认为:“其实正是这个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和国民参政会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国民党统治的合法性,强化了国民党一党独大的意识。”见《现代化视野中的抗日战争》,《史林》2005年第1期。而我认为,独裁作为一种主观意志,可以表现在很多方面,却很难以民主的外壳来包容)
政治民主是现代化社会的重要条件之一,但是,国民党因抗战所需开放的民主是以国民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为条件的。如果离开了这个条件,民主随时都要被关闭。因此,政治民主还需要另外的社会条件作为支撑,即进步力量能够很好地发挥对社会的主导作用。而这个条件,在抗日战争之前的中国社会是不具备的。但在抗日战争开始之后,由于以共产党为代表的社会进步力量已经在中国社会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在民主与独裁的较量中,后者就很难占到上风了。而进步力量的发展和壮大,同样是中国现代化因素积累的一个重要表现。
另外,关于民主政治建设,就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而言,也同样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基层政权的普遍选举制和抗日民主政权中的三三制原则,与现代国家的民主制度仍有很大不同,但这些政策的制订和实施,确实表明了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政治趋向。这也是现代化因素的积累。而这种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则是在政治方面、经济方面、文化方面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雏形。
现代化因素积累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反映在战时经济体制的建立。前述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打断了中国原有的现代化进程,指的就是日本侵略对战前中国积累起来的现代化经济的严重破坏。但是,也正是由于日本侵略对中国经济的摧残,迫使着中国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去应对,战时经济体制的建立就是应对的结果。
关于战时经济体制,学界一般认为,它是一种被迫的应变措施,它的实施一方面是通过金融、物资、资源的统制,集中了抗日战争所需的财力物力,一方面又使官僚资本扩大了势力,从而压缩了民族资本的发展空间。但是,如果从现代化的视角来审视,我认为这种体制的建立,确实包含了诸多新的现代化因素。如关于现代金融体制的建立,关于工业结构的调整,关于资源的调查与统筹开发,关于工业发展的布局调整等等。尤其是被称作是工业化传动的沿海工业的内迁,尽管它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举措,但其结果却是,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输入,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西部工业落后的状况。
而在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根据地,由于它是建立在中国经济最为落后的地区,在那里并不具备实现现代化经济的条件。但是共产党制订与实施的包括减租减息、鼓励垦荒、发放农贷、发展商业等一系列经济政策,不仅使抗日力量在贫困的地区得以生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阶级构成的比例也由此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最终又为后来的土地革命准备了条件。从这点来看,这是现代化因素的间接积累。
除了上述政治与经济方面对现代化因素的积累之外,还有一个方面特别地应该引起注意。这就是中国是通过抗日战争才得到了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应有的尊严和地位。而独立的主权国家,是任何现代化国家不可缺少的一个条件。
自1842年中国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以来,帝国主义列强通过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在中国攫取了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权、沿海贸易权、内河航运权、驻兵权、租界和租借地等特权。中国人民为了废除这些不平等条约,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斗争。而在抗日战争爆发之前,这些斗争多数没有成效,因此,中国一直没有取得完整意义上的主权国家地位。但是在中国全面抗战爆发之后,尤其是中国的抗日战争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融为一体的时候,这种状况很快得到了改变。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的时候,中国已经独自与日本作战了4个年头,并且牵制了日本陆军的大部兵力。正是由于中国战场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表现出来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得美、英等国不能不对中国加以重视。与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出现的。1943年初,中国先后与美、英等国签署了废除旧约、签订新约的协议。从此,中国摆脱了束缚百年之久的不平等条约,获得了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应有的尊严。
除了以上方面,中国在抗日战争时期积累起来的现代化因素,还表现在中国社会在战争期间发生的其他重大变迁,这些变迁包括人民觉悟的提高、文化的传播、妇女的解放、中外交往的加强等诸多方面。所有这些汇集在一起,最后成为了开启中国新的现代化进程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