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荩是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二十五日(1903年7月19日)被人告密而遭清廷逮捕的。各种记载都称向西太后告密的是庆宽和吴式钊,但似乎都没有直接的材料证实。清“宫中奏折档”中存有没有署名的告密说帖。从其内容中可以大致看出沈荩被人告密的情况,也可据此对告密者的身份进行一些推测。告密说帖内容如下:
谨探访富有票首逆沈克,去岁潜隐京师南城外,行趾无定。去岁布散逆信,难保不非所作。而且时与外洋内地匪党及大学堂同乡办事人密通消息。查该逆曾经两湖督臣张之洞奏参通缉,并知照各国领事在案。湖北前将康逆所用首犯唐才常拏获正法,其余从党多未就获。刻下沈逆既已来京,必有密谋。若不设法歼除,诚恐异外生节。奴才愚忠愚见,探妥踪迹,一面觅人具奏,一面即时联络同志识认者设法诱挐,庶不至漏风逃遁。奴才虽访有此事,甚为踌躇,究未敢擅便从事,谨具说帖密陈,伏乞慈鉴。如何请暂勿露洩,俟访确迹,再行捕拏交部。非如此办法,不足以昭慎密。若俟从前捕康逆办法,必至打草惊蛇,任其漏网。奴才谨陈办法,伏候圣裁[5](278)。
说帖称沈荩“去岁潜隐京师南城外,行趾无定”,由此可以推测:可能是沈荩于1902年底或1903年初又到了北京。说帖中有沈荩“时与外洋内地匪党及大学堂同乡办事人密通消息”之语,这说明在这段时间里,沈荩曾结识和游说清朝廷有关人士,以刺探清廷内幕。而他结识和游说的人中有一个是吴式钊。吴式钊,原籍云南,生于湖南,戊戌前在湖南参加一个叫“湘社”的文人团体的活动,与沈荩有过来往。后到京城,为翰林院编修。1898年,英国福公司以刘鹗为中介与河南豫丰公司合作开发河南煤矿。因刘鹗不便出面,由吴式钊以豫丰公司名义与福公司订立《河南矿务合同章程》。后来此事遭河南士绅反对,清政府革除了吴式钊的翰林院编修职,并被递解回籍[9](89)。庚子年他来到北京,希望寻找机会恢复原职。他与刘鹗多有往来,肯定见到过与刘鹗往来密切的沈荩。另一个与沈荩来往较多的人是庆宽。庆宽隶正黄旗,原为内务府郎中,“侍候慈宫,颇见信用”。但后因得罪光绪帝被查办革职[10](75-76)。因此,他也想找机会复职。从说帖行文来看,很可能是庆宽所写。因为说帖中几个地方都是自称“奴才”。按清制,内务府官员主要由上三旗(即内务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担任。在满语中,“包衣”意为家奴。内务府的“包衣”是政府官员,但他们对皇帝要自称奴才[11](491)。庆宽虽然被革职,不再是内务府的官员,但仍隶上三旗中的正黄旗,因此在对太后的说帖中必须自称“奴才”。这一说帖很可能是庆宽委托李莲英带呈给西太后的。另外,说帖中有“联络同志识认者设法诱挐”沈荩的打算,这里所说的识认者很有可能就是吴式钊。庆宽后来以“缉获沈荩功,始赏给道员,选江西盐法道”[4](288)。
四、关于清廷急于杖毙沈荩的原因
由于庆宽和吴式钊的告密,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二十五日(1903年7月10日)沈荩在北京东单牌楼三条胡同被清廷逮捕。被捕后,沈荩作为要犯在刑部受审。开始,沈荩一口咬定不是沈克,也不是湖南人,而是江苏人沈荩。清廷一方面着张之洞致电署湖广总督端方,命“密加询访,如确有识认沈克之人,迅速资遣来京,令其辨认,以别真伪”[5](278)。另一方面传吴式钊到案对质。沈荩始知被小人出卖,于是对参加自立军之事直认不讳。清廷对沈荩犹恐杀之不及,沈荩既已供认,就不待湖北遣人前来辨认,急匆匆于六月初八日(7月13日)着军机处传旨刑部:
本日贵部审明会匪沈荩即沈克,照章定拟一折,军机大臣面奉谕旨:“万岁月内例不行刑,著即日立毙杖下,钦此。”相应传知贵部钦遵办理可也[12]。
刑部接旨后,即杖苔沈荩达四个小时之久,最后又以绳子将其勒死。据说沈荩死后,原广西提督苏元春、名妓赛金花都获罪入刑部狱,都曾关押在沈荩被杖毙的牢房。戊戌时期的著名帝党人士王照也曾于光绪三十年获罪入刑部大狱,也被关押在此牢房。他在《方家园杂咏纪事》中对沈荩被杖毙事作了较详细记载:
光绪二十九年,湖南沈渔溪(名荩),被吴式钊谮陷入狱。夜半宫中传出一纸,天未明而沈已碎尸矣。其明年,余入狱所居即沈之屋,粉墙有黑紫晕迹,高至四五尺,沈血所溅也。狱卒言,夜半有官来,遵太后手谕就狱中杖毙,令狱吏以病相报。沈体极壮,群杖交下,遍身伤折,久不死。边击至两三点钟,气始绝云[4](31)。
前述军机处传旨刑部说是“军机大臣面奉谕旨”下令将沈荩“即日立毙杖下”,王照听狱卒传言所记为“遵太后手谕就狱中杖毙”。两种记载有此许差别,但都反映出西太后急于将沈荩处死的心情。为什么西太后这样急于将沈荩杖毙呢?沈荩死后,革命派的报纸《江苏》和《浙江潮》以不同题目发表了同一篇时评,对清廷要杖毙沈荩的原因进行了如下分析:
沈荩之被惨戮,其原因终不得而知。或日:满政府与俄人订密约七条时,沈君适为天津某报馆之访事,闻之而首发表于某报纸。其事既表白于天下,于是内地各处电达政府,竭力抗拒者理相接。满政府因而怒沈君,遂杖杀之[5](309)。
接着章士钊以黄中黄的笔名写了《沈荩》一文,将这种说法进一步具体化,他在列举了所谓“中俄密约”的内容后说:
此密约也,乃诡秘不可端倪,虽得联俄派之画诺,方未得间以暴白于外。无何,尽腾载于日本各新闻,号外号外之声,大激动东京吾国留学生之脑,电达全国,到处响应。义勇队、革命军等名词,突兀出现。而各国亦大起不平之论,咸用诘责。满政府陡遇此内部外部之逼拶,茫然不知所为。久之思得其故,必发难于白云观之中也,则机事之泄,群言沈荩之所为,盖荩乃任日本某报之探访员者也。此次密约,确由荩以侦探手段得之[5](303)。
这种分析被当时的革命派及其宣传工具所广泛接受。冯自由在《兴中会时期之革命同志》中介绍沈荩时说,沈荩在“丁未(一九○七)六月,以揭发中俄密约为清西后刑毙杖下”[13](45)。其后又在《庚子唐才常汉口自立军实录》中说沈荩“因在报上揭发清廷与俄人私订密约,事为李莲英、庆宽告密,清太后那拉命以非刑立毙杖下,中外哗然,时在丁未(民国前五年)六月初八日”[14](27)。冯自由的记载除沈荩被杖毙的时间明显有误外,沈荩被杖毙的原因基本采用《浙江潮》以及黄中黄的说法。直到现在大部分近代人物传记和词典也基本采用此说。
然而考诸史实,以上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所谓《中俄密约》,显然不是指中国近代史上通常所讲的李鸿章于1896年在俄国彼得堡与俄国政府签订的《中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根据黄中黄《沈荩》一书中所列“《中俄密约》”七条内容,显然是指1903年4月18日沙俄为实现其侵略野心,作为在东北三省撤军条件而秘密向清政府提出的“七条要求”。但是,这“七条要求”既不如一些文章所称清政府在暗中准备予以承认,更不是如黄中黄书中所称已“得联俄派之画诺”。实际上,该“七条要求”一出笼,“差不多立刻遭到拒绝”。4月22日,清政府明确答复俄国政府:“在满洲撤军完成以前,绝不讨论任何条款。”[15](227-239)清外务部在23日致驻俄公使胡惟德的电报中也明确指出,俄方“于定约之外,另立条款,且要挟太甚,有损主权,断难应允”。清政府为取得其他列强的保护,有意将“七条要求”向列强透露。清驻俄公使胡惟德在给外务部的电报中就曾建议:“窃以七条俄利于秘,若事至吃紧,恐不能不密告美、日友好等国,暗为牵制。”[16]奕劻也曾致电驻日公使蔡钧,希望“日政府能密邀英、美政府相助”。事实也是如此,1903年4月19日,清外务部日文秘书即将此消息密报日使馆。当日,“日使馆即闻讯派人至外务部询问,当时由侍郎联芳将‘七条’内容简要告知。21日日使面见庆亲王奕劻索取俄照会副本。25日日使由联芳处得到中文照会全文副本”。[17]日本在得到俄国提出“七条”的消息后,就将此消息告知美英等国。美国公使康格23日就电告美国国务院。26日,美国和英国的报纸都公布了此消息和“七条”的内容。美国《纽约时报》还发表社论,认为俄提出“七条”是对美国利益“特殊的打击”。[18](401)4月28日,日本报刊将俄国“七条要求”的照会全文公布。由此可见,俄国提出的“七条要求”是清政府有意向外界透露的,而且最先是在国外的报纸上公布。在国外报纸公布“七条要求”前,没有任何记载表明国内报纸登载了俄国“七条要求”的消息和内容。在日、英、美等国已经知道俄国“七条要求”并开始在其报纸上公布的时候,国内“拒俄运动”的发源地上海于4月25日和26日连续为“拒法”举行集会,尚不知俄国提出“七条要求”之事。4月26日或27日,上海人民才得知此消息,并于27日下午在张园集会拒俄,但仍不确知俄国“七条要求”的全部内容。[19](61)而在北京与天津,人们到4月底以后才确知此事。京师大学堂的学生在4月30日以前“皆不知政府之秘事也”。4月30日才由日本教习告知此事。[19](153)而天津的举人直到5月份才发起反对“七条要求”的活动。
据以上分析,所谓清政府准备承认“七条要求”和沈荩“以侦探手段”探知“七条要求”内容并予以揭露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既然如此,所谓沈荩因“揭露《中俄密约》,被逮捕杖死”之说也就没有根据了。当时革命派之所以着意利用和大力宣传这一点,是为了反帝反清革命宣传的需要,但这毕竟不是历史事实。那么,是什么促使清廷急匆匆以非刑处死沈荩呢?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是应当考虑的。
其一,沈荩作为自立军主要领导人早已被清廷通缉在案,而且名列通缉名单之道。自立军起义时提出的“清光绪帝复辟”的纲领和谴责“逆后当权”的言论无疑触到了西太后的痛处,这种刺激比革命派所想象的沈荩揭露《中俄密约》对西太后的刺激要大得多。这应该是西太后要急匆匆杖毙沈荩最主要的原因。
其二,很多革命派的宣传材料中都提到沈荩想通过庆宽结交李莲英,以伺机行刺西太后。目前尚无充分的证据证实沈荩有此计划,即使有此计划,也是非常幼稚的,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沈荩在与庆宽和吴式钊交往时表露对西太后的不满,甚至在气愤之时提出要杀西太后也不是不可能,如果庆宽和吴式钊为邀功请赏,向西太后告密说沈荩想行刺她这也是完全可能的。如果这样,西太后对沈荩恨之入骨,唯恐杀之不及就更容易理解了。
其三,当时革命风潮高涨,清政府内外交困,本欲借“《苏报》案”杀一儆百,但章邹等被租界当局羁捕,“清政府既逆料其野蛮之行为必难如愿,而积怒愈深,故无端而产沈荩之狱”,“借沈荩等而泄恨”[20](775-780)。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参考文献】
[1]庄月江.刘鹗在上海——纪念〈老残游记〉发表100周年[J].明清小说研究(网络版),2003,(6).www.mqxs.com.
[2]刘蕙孙.铁云诗存[M].济南:齐鲁书社,1980.
[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义和团史料(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4]荣孟源,章伯锋.近代稗海第一辑[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5]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6]中国历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中国历史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2359.
[7]刘德隆.刘鹗与《老残游记》资料[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8]蒋逸雪.刘鹗年谱[M].济南:齐鲁书社,1980.
[9]丁名楠.帝国主义侵华史(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10]何刚德,沈太侔.话梦集·春明梦录·东华琐录[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5.
[11]王钟翰.内务府世家考[A].王钟翰.王钟翰学术论著自选集[C].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12]沈其震.先叔祖沈荩事略[J].朔方,1984,(10):65-67.
[13]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4]冯自由.革命逸史(第六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5]〔美〕安德鲁·马洛泽莫夫.俄国的远东政策(1881-1904)[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
[16]王益知.驻俄公使胡惟德往来电报[J].近代史资料,1978,(2):44-91.
[17]柏森.1903年沙俄侵占东三省文件辑录[J].近代史资料,1978,(2):92-112.
[18]复旦大学历史系.沙俄侵华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19]杨天石,王学庄.拒俄运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20]佚名.苏报案[A].张树,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册下)[C].北京:三联书店,19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