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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国志》的编纂特色与学术价值(1)-历史学
来源:  作者:舒习龙  点击:次  时间:2001-07-2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契丹民族的汉化还表现在吸收中原民族的科举制度和伦理道德。辽代在统和年间,颁行《五经》,兴建学校,开设贡举,选举官吏。对辽代科举制度,宋人叶隆礼在《契丹国志·试士科制》中有较详细的介绍:科举“制限以三岁,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时有秀才未愿起者,州县必根刷遣之。程文分两科,曰诗赋,曰经义,魁各分焉。三岁一试进士,……殿试,临期取旨。圣宗时,止以词赋、法律取士,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24] 科举取士扩大了辽代统治集团,促进了辽代文化教育的发展和普及,为儒学的进一步传播奠定了基础,“故中朝声教,皆略知梗概,至若营井邑以易部落,造馆舍以变穹庐,服冠带以却毡毳,享厨爨以屏毛血,皆慕中国之义也。”[25]从而给予辽代社会风俗习尚和文化礼仪制度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儒学在辽境内的传播更为扩展和深化,其所倡导的忠孝节义等汉族封建传统道德观念,也逐渐为契丹人所认同,成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辽初,上下等级观念不严,如大将麻答随辽太宗入汴京,为安国节度使、中京留守,“出入或被黄衣,用乘舆,服御物,曰:‘兹事汉人以为不可,吾国无忌也。’又以宰相员不足,乃牍冯道判史馆、李崧判弘文馆、和凝判集贤、刘煦判中书,其僭妄如此”[26]。由此使辽代前期的政局动荡,叛乱谋篡者不绝,辽世宗、穆宗都死于非命。但随着儒学所倡导的忠孝等道德伦理观念为辽代社会所普遍接受,辽代专制统治也因此得到不断的强化,辽道宗时还“定吏民衣服之制”,规定“除护卫士,余不得佩刀入宫,非勋戚后及夷离堇、副使、承应诸职事人不得冠巾”,严格上下等级制度,于是辽初较为普遍的僭妄现象,在辽中期后不再重视,皇权较前大为固。

宋辽金元是民族重新组合的大时代,其深度和广度超过隋唐。在这一次民族重新组合中,汉族在经济上文化上的力量继续占有优势,不断地对其它各族人民施加影响。[27]契丹民族与中原政权交往的直接成果就是促进契丹政权更进一步地吸收中原王朝中不少业已成熟的制度因素,在保持其本身既有习俗的基础上融入诸多汉人典章制度的内容,为后来的金和元朝乃至清代的统治提供了参照。根据《契丹国志》记载,辽代行政系统中有所谓的南面官,其中的四京京官,如上京的盐铁使司、东京的户部使司、中京的度支使司、南京的三司使司,还有东京军巡院、中京文思院、南京栗园司等,都与汉家制度无异;至于南面方州官,冠以节度,承以观察、防御、团练等使,分以刺史、县令,也略如唐制。可见契丹在与中原交往过程中,由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主要管理汉人的一套系统,这与其北面官系统构成了完善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行政机构。此外,辽政权对汉律也给予一定的采用和吸收。如《圣宗纪》载:统和元年,大臣以太后预政,枢密请诏北府司徒颇德译南京所进律文,从之;十二年,诏契丹人犯十恶者依汉律等。从当时大臣对辽主所进之言,如张砺向辽太宗奏称:“今大辽始得中国,宜以中国人治之,不可专用国人及左右近习。苟政令乖失,则人心不服,虽得之亦将失之”,又言:“此国家大体,安危所系,吾实言之”[28],可以反映出契丹统治者实行的以汉治汉统治政策的基本思路,这个思想对以后的金、元、清王朝的统治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契丹民族盛衰的经验总结

叶隆礼在《经进契丹国志表》中说:“其契丹国自阿保机初兴,迄于于天祚之亡,立统乘家,凡二百余载。臣奉勑命,谨采摭遗闻,删繁剔冗,缉为契丹国志以进。浅短自惭,笔削莫措。尊王而黜霸,庶几有备于将来;外阴而内阳,益宜永鉴于既往。”[29]总结契丹皇朝盛衰成败的经验教训,以为宋朝之“资鉴”,是叶隆礼撰述《契丹国真》的宗旨之一。 

在契丹民族历史上,辽太宗耶律德光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在政治方面他完善了从阿保机开始的官制,使之系统化。他还使契丹的领土继续扩大,使契丹走向了强盛时期。他在位期间,契丹的经济也有了较大的发展。此外,契丹的本民族文化也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辽太宗对于辽朝的贡献较大的要数对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了。辽太宗将后晋的一整套汉族官制带到了辽国,加上原来阿保机时期确立的官制,终于使辽的官制在部分汉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民族官制。会同元年( 938 年),晋献十六州图籍,初步调整了统治机构和官号,改皇都为上京,府名临潢。升幽州为南京,南京为东京,升北、南二院及乙室夷离堇为王,以主簿为令,令为刺史,刺史为节度使。二部惕隐为司徒,达剌于为副使。置宣徽、阁门使,控鹤、客省、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判官、文班牙署、诸宫院世烛(侍中)、马群、遥辇世烛,南北府、国舅帐郎君官为敞史,诸部宰相、节度使帐为司空,二室韦闼林为仆射,鹰坊、监冶等局长官为详稳。调整后,五院、六院、乙室部地位提高,以便加强对十六州地区的控制和监督;在部落组织中引入了汉官名号;增加了负责监督、礼仪、对外交往方面的机构和官员。在南京所辖州县,“置百官,皆依中国,参用中国之人”。从而向南、北面官制的形成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契丹统治者没有改变十六州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而是因其故俗袭其旧制,选拔汉族人士治理,于是在燕云地区首开科举,选拔人才,也为汉族士人提供了入仕之途。十六州是先进的农业区,农业、手工业、商业都很发达,它的并入增强了辽朝的经济实力,直接推进了契丹社会和辽政权的封建化进程。在建立官制的同时,他还利用石敬瑭,寻找机会进攻中原地区。936年11月,契丹帝谓石敬瑭曰:“吾三千里来赴难,必有成功。观汝器貌识量,真中原之主,吾欲立汝为天子。”敬瑭辞让数四,将吏复劝进,乃许之。契丹帝作策书,命敬瑭为大晋皇帝。自解衣冠授之,筑坛即位。割幽、蓟、瀛、莫、涿、檀、顺、新、妫、儒、武、云、应、寰、朔、蔚十六州以献契丹,仍许岁输帛三十万匹。制改长兴七年为天福元年。勅命法制,皆遵明宗之旧。以赵莹为翰林学士承旨,桑维翰为翰林学士、权知枢密使事,刘知远为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客将景延广为步军都指挥使。立晋国长公主为皇后[30]。胡文定公曰:“石敬瑭之罪在不助愍帝。苟以愍帝失国,则当尊奉许王,不为卫州之事,而归夺国弒君之恶于从珂,兵以义举,名实皆正,则其德美矣。乃急于近利,称臣契丹,割弃土壤,以父事之,其利不能以再世,其害乃及于无穷。故以功利谋国而不本于礼义,未有不旋中其祸也”[31]。被后人所谴责的主要是割让土地,不仅使中原失去大片领土,而且使契丹轻易占领了长城一带的显要地区,此后,契丹便可以长驱直入直到黄河,中间没有了抵抗的天然屏障,为中原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所以,叶隆礼在总结辽太宗在位期间的经验教训时,指出:“太祖之兴,燎灰灼原矣!太宗继之,承祖父遗基,擅遐陬英气,遂登大宝,诞受鸿名。然石郎之消息,乃中原之大祸。幽、燕诸州,盖天造地设以分番、汉之限,诚一夫当关,万夫莫前也。石晋轻以畀之,则关内之地,彼扼其吭,是犹饱虎狼之吻,而欲其不搏且噬,难矣。遂乃控弦鸣镝,径入中原,斩馘华人,肆其穷黩。卷京、洛而无敌,空四海以成墟。谋夫虓将,卒莫敢睨,而神州分裂,强诸侯代起为帝,亦莫之究矣。”[3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尊王黜霸”的历史观念。正是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作者对石敬瑭割让幽、燕16州之地对中原地区所造成的危害作了深入的分析。

叶隆礼还把封建帝王的德行与皇朝盛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帝王的表现关系到政治的清浊、朝代的兴衰。他说:“前史尝云,创业易,守成难。吾于世宗益信。世宗地居上嗣,运属乐推,兵威不戢,关河流毒。自谓荒淫无妨,而不知诸部之心离;自谓专欲可成,而不知萧墙之衅启。三十余年血战之基业,而继继承承乃若此,守成之难,不信然欤!” [33]又说:“英睿腾风,戎马交驰而不足;耽酣愒日,祸败沦胥而有余。太祖奋自遐陬,虎视中原;太宗伟度英资,关河拱手,一何壮也!一再传之后,世宗以声色覆于前,穆宗以荒淫履其辙。介冑脱诸房帷,衅端生于肘腋,一何怯也!本其骄心纵欲,醉色游畋,败亡之涂,如出一手,岂阴山异气之所韫抱于英灵者,至兹少歇欤?不然,何以若斯其昏昏也!”[34]作者将辽世宗和辽穆宗的“荒淫”和“专欲”视为契丹民族祖宗基业衰败的原因,在他看来,统治阶级的行为对朝廷的治乱安危有着直接的关系。事实上,契丹民族衰败的原因,主要不在女真族的崛兴,而是以契丹朝廷为代表的贵族集团的腐败。辽圣宗以后的兴宗、道宗、天祚三朝,契丹贵族的腐败一朝甚于一朝。腐败最集中表现在崇佛耽乐,不惜国力民赀,造成国势衰弱,民不聊生;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恤社稷安危,争权夺利,互相残杀,造成统治集团猜忌倾轧,分崩离析。契丹国中叶以后的君主,不以勤政取信于民,却把有限的货财肆意挥霍,境内遍造寺观,企图通过崇佛迷信活动来麻痹人民,维持其统治。兴宗初即位。由母肖太后执政。她“淫威肆行,刑政弛紊”。兴宗亲政后,先“召僧论佛法”,继以铸银佛像于开泰寺,又以城邑与其弟重元赌博连输几座。道宗当政,不仅出现一日祝发为僧尼者3000余人、“饭僧尼三十六万”,而且授园释、法钧二僧皆守司空,并请僧“设坛于内殿”。1059年(辽清宁五年),又令修大吴天寺,费18万贯,后重修造塔又费10余万贯,总计在33万贯上下。1067年,朝廷下旨征户部欠款,全国才44万,可见耗费之巨。道宗晚年昏愚至极,用人不能自择,竟令各掷骰子,“以采胜者官之”。降至天祚,其昏庸更超过祖辈。初登位,即“放戒于内庭”,寄佛保佑。在位期间,嬖幸用事,委任非人,而自己又不省政事,好畋猎,沈溺于声色犬马之中。当阿骨打进攻宁江州,仍在庆州射鹿,闻之竟“不介意”。至1121年(保大元年)女真兵攻克上京,年年丢城失地,而他仍狩猎如常。特别在出现贵族耶律章奴之变、金兵已取辽东京地、境内人民纷纷起义的1117年(辽天庆七年),竟七月猎秋山,八月猎狘斯那里山,9月猎辋子山,不恤国政达于极点。所以,作者尖锐地指出;“前史称一秦既亡,一秦复生。天祚之阿骨打,即唐季之阿保机也。大势既去,则泾波浊流;适丁斯时,则人事冥合。方契丹之初,起自阿保机,同光酒色之祸,每每鉴为覆辙。数世后,游畋射猎,虽或有之,而四时迁徙,迄未尝有定制。内耗郡邑,外扰邻封,以至捕海东青于女真之域,取细犬于萌骨子之疆,内外骚然,祸乱斯至。重以天祚不道,禽色俱荒,嬖幸用事,委任非人,节制孱庸,部曲纷扰。强盗在门,宁舍婴儿之金;虎狼出柙,谁负孟贲之勇。观夫孱主,可谓痛心!然存亡迭代,亦冥符不偶欤?”[35]从这些议论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封建帝王因循怠惰、荒淫无耻的强烈不满。叶隆礼以敏锐的视角,在史著中大量记载了这方面的材料,反映了作者对现实问题的关注。 

 


参考文献:

 [1]苏天爵《三史质疑》谓:叶隆礼、宇文懋昭为辽、金国志,皆不及见国史,其说多得于传闻。盖辽末金初,稗官小说中间,失实甚多,至如建元、改号、传次、征伐及将相名字往往杜撰,绝不可信。(《滋溪文稿》卷25)

 [2]钱曾:《读书敏求记》卷二之上,1825年海山仙馆丛书本。

 [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1史部6:“特诸家目录所载,若辽庭须知、使辽图钞、北辽遗事、契丹疆宇图、契丹事迹诸书,隆礼时尚未尽佚,故所录亦颇有可据……惟其体例参差,书法颠舛。忽而内宋,则或称辽帝,或称国主;忽而内辽,则以宋帝年号分注辽帝年号之下。既自相矛盾。至杨勋劫父叛君,蔑伦伤教,而取胡安国之谬说,以为变不失正,尤为无所别裁。又书为奉宋孝宗敕所撰,而所引安国说,乃称安国之谥。於君前臣名之义,亦复有乖。今并仰遵圣训,改正其讹,用以昭千古之大公,垂史册之定论焉。” 

 [4]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首《经进契丹国志表》,嘉庆二年扫叶山房刻本,下同。

 [5]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9。

 [6] 白寿彝:《史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5页。

 [7]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3《后妃传》。

 [8] 叶隆礼 ;《契丹国志》卷14《外戚传》。

 [9] 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一《书教》。

 [10]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汉书多载有用之文》,清光绪三年刻本。

 [11]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0。

 [12] 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0

 [13] 席世臣:《契丹国志扫叶山房校刻本》卷首。

 [14] 瞿林东:《中华文化通志·史学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页。 

 [15]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太祖纪》。

 [16]叶隆礼:《契丹国志向》卷1《太祖纪》。

 [17]叶隆礼:《契丹国志卷》卷16《列传》。

 [18]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6《列传》。

 [19]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2《四京本末》

 [20]《契丹国志》卷7《圣宗纪》

 [21]《契丹国志》卷7《圣宗纪》

 [22]《契丹国志》卷7《圣宗纪》

 [23]《契丹国志》卷19《马保忠传》 

 [24] 《契丹国志》卷23《试士制度》。

 [25]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引路振《乘轺录》

 [26]《契丹国志》卷17《麻答传》

 [27] 白寿彝:《中国通史·导论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页。 

 [28] 《契丹国志》卷17。 

 [29] 《契丹国志》卷首《经进契丹国志表》。

 [30] 《契丹国志》卷2《太宗嗣圣皇帝上》

 [31] 《契丹国志》卷2《太宗嗣圣皇帝上》

 [32] 《契丹国志》卷3《太宗嗣圣皇帝下》

 [33] 《契丹国志》卷4《世宗纪》

 [34] 《契丹国志》卷5《穆宗纪》

 [35] 《契丹国志》卷12《天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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