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一篇回忆文章讲,毛泽东曾“特别提到李延寿写的《南史》和《北史》比较好,说他倾向统一。”[①]这之后,涉及李延寿《南史》和《北史》的论著,几乎都称赞李延寿的南、北二史“完全继承”并推进了其父李大师倾向统一的思想。笔者曾明确表示过:“李延寿并没有很好地完成其父李大师‘以备南北’的著述宗旨。”[②]由于参加的是集体项目,限于体例、篇幅,未能展开论述。1986年、1987年又相继有文章、出版物论述李延寿的南北统一观、李延寿在其父开辟的学术道路上前进的业绩――《南史》和《北史》。这些论作言南、北二史倾向统一的思想,主要论点归结起来大致有三方面,一是对民族关系的看法;二是对南、北之间战争的处理;三是南、北二史的“互相贯通”,虽为二书,实则已合二为一。[③]本文即由此入手,对《南史》、《北史》重新作一番考察。
一
遍查史籍,并没有关于李延寿本人谈《南史》、《北史》的修撰是倾向统一之类的记载。人们为了说明李延寿的南、北二史倾向统一,无一例外地都要引录《北史·序传》中的这段文字:
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
这段叙述表明的,仅仅是李大师倾向统一的思想。论者则多以其为李延寿修撰南、北二史的唯一背景,既未从中认真分析李大师著述之志的核心和他那超人的史识,又没有考察这一思想是否只对李延寿一人产生影响,结果造成人们对南、北二史修撰目的的不同认识。
李大师是经历过南、北分裂到隋、唐初两度统一的人,饱受了南北对峙、互为敌国所带来的灾祸和苦楚,因而热切地希望统一、安定。统一的隋政权的建立,使他能够用统一的观点去看待南北朝时期的历史,因而也必然对反映割据政权的史学著作感到不满意。李大师考察了反映这一历史时期的史学著作之后,认为它们存在的通病主要有两点:一是南北相互仇视,即所谓“南书谓北书为‘索虏’,北书指南书为‘岛夷’”。具体所指,即沈约《宋书》立《索虏传》、萧子显《南齐书》立《魏虏传》叙拓拔魏史事,魏收《魏书》立《岛夷传》记南朝桓玄、刘裕、萧道成、萧衍等史事。二是由于这类历史著作都以某一政权为中心,因而“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加之偏见、避讳,“亦往往失实”。同是在统一的隋政权之下,李大师的这一见解却不为其他史学家所具有。无论是魏澹、王劭,还是牛弘、姚察、李德林,谁也没有站到李大师的高度,提出过这样的卓识!即使在唐高祖武德(618-626)年间,也未见有哪一个史学家具有这样的史识。在这一点上,李大师超越了同时代所有的史学家。在统一隋政权建立后萌生的这一著述之志,到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方才获得机会,开始准备修撰。
为了“改正”原有各史存在的上述弊端,实践自己的史学主张,李大师制定了明确的著述方针,即“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这12个字,既鲜明地表现了他倾向统一的思想,又明白地确定了他进行编纂的方法和体裁。《吴越春秋》是东汉赵晔以自己观点为主编纂的一部抄撮、整理之作,李大师“拟《吴越春秋》”就是要以自己倾向统一思想为主干,借用已有史籍的史料改写南北朝史。可以看出,李大师的着眼点在改变史书的观念上,并不着重史料的重新搜求、考辨。“编年以备南北”,应当注意的是“备”这个字,它强调完整、完备,即南北朝这一历史时期的完整性,就是说,用编年体将南北朝史完完整整地具于一书。这一点,是李大师著述之志的核心所在!当时,史书体裁是断代编年、纪传二体“角力争先”的局面。将南北朝史完整地具于一书,要么用编年体,使南北朝史“同年共事”,打破政权界限,突破地域隔膜;要么像司马迁《史记》那样,融域中各政权于一书。相对来讲,编年体年经月纬,叙事必须突破政权、地域的界限;“同年共事”的特点,不仅可以避免叙述上的详此略彼,尤其利于克服因主观敌视、偏见所造成的失实,易于以统一的思想编纂分裂时期的历史。李大师所指陈的南北朝时期史书的弊端,主要存在于几部传世的断代纪传史中,这恐怕也是他舍纪传而择编年的一个因素吧。“编年以备南北”,打破政权界限、突破地域隔膜、完整地融南北朝史于一书,既是李大师倾向统一著述宗旨的关键,又深刻地反映了时代的要求。遗憾的是,在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大规模修撰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的前一年,李大师过早地故去,成为“没齿之恨”,他未能看到贞观年间修成的南朝梁、陈,北朝齐、周之史都已不再有多少相互仇视的情绪了。
李大师去世后,第4子李延寿“思欲追终先志”,挑起修撰重担。然而,李大师去世后15年间,李延寿并未从事“追终先志”的工作。这15年,他主要的史学活动是参加修撰《隋书》、《晋书》、《五代史志》。参预《隋书》修撰时,在秘书内省对未见的梁、陈、齐、周、隋五代旧事,“于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之”。后来参预修撰《晋书》,又“复得勘究宋、(南)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参预《五代史志》的修撰,“更勘杂史于正史所无者一千余卷”。李延寿把他参预这些官修前代史的活动都视为修撰南、北二史的准备,研究《南史》、《北史》的论作也都承认这一点。既然如此,为什么又都无视唐初官修前代史对李延寿的影响?为什么无人认真检索一下这些官修史在南北统一问题上的认识呢?
太宗贞观三年(629)至贞观十年(636)数年间所撰成的《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都是分别记载南北朝时期的4个割据政权的史书。在这4部断代纪传史中,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的现象早已无踪影了。由于是在统一皇朝组织下集体修撰,南书不再用专篇叙北,北书亦无需立传记南,而是各书本国,相互仇视的情绪在修史者心目中早已一扫而光了。李渊的“胡越一家”、李世民的“爱之如一”的思想,首先是在这几部官修前代史中得到贯彻的。《北史》立《僭伪附庸传》记北魏所吞并诸政权,是受《晋书》立《载记》的影响,这一点连李延寿本人也是承认的。[④]如果说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推进李大师倾向统一思想的,首先应该是唐初的这几部官修史,而不是南、北二史。《南史》、《北史》“连缀改定”南、北八书,即使没有李大师的“遗志”,也必然会像《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那样取消“索虏”、“岛夷”等类传。说到“通观全局”“总揽南北”,这也不是南、北二史所独具的特点。尽管《周书》的修撰目的是表明西魏-北周-隋-唐政权转移的“系统”关系,追述“国家二祖”即唐高祖李渊之祖李虎、父李昞的“功业”[⑤],但其断限的上移,记述空间的扩大,突破北周政权时空范围的特点,历来被学者所称道。赵翼曾赞之曰:
当后周时,区宇瓜分,列国鼎沸,北则有东魏、高齐,南则有梁、陈,迁革废兴,岁月更异,《周书》本纪一一书之,使阅者一览了然。[⑥]
不仅本纪,列传亦记南朝事。梁宗室岳阳王萧詧脱离萧梁,另建后梁,《周书》专立《萧詧传》详述其事。这种统通观全局、总揽南北的记述,显然只有在统一皇朝之下,消除了相互仇视情绪,才能做到。《周书》的这一特点,丝毫不逊于南、北二史中相类似的记载。用所谓“通观全局”的特点来肯定李延寿推进其父倾向统一思想,也不要忘记在《南史》、《北史》成书20多年前的《周书》中早就有了“总揽南北”的成功之笔!总之,在表现民族关系方面,梁、陈、北齐、周、隋、晋6部官修史都先于南、北二史而具有倾向统一的思想,有的并不亚于李延寿,为什么要突出在后者而忽略在前者呢?在李大师去世到《南史》、《北史》成书奏上的整整30年间,已有6部倾向统一或者就写统一的史书问世,李延寿在表现民族关系方面并没有多少超越上述6部官修史之处,这一事实是应该正视的。
《南史》、《北史》最受推崇的是,《南史》把南朝宋、齐、梁、陈前后衔接的4代的历史串联起来,《北史》把北朝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6个衔接或并存政权的历史贯串起来。这种不以某一个政权的兴亡为断限,而把若干个政权的兴替史贯串起来的做法,在历史编纂上有一定的创见性,产生过影响。串联南朝4个政权的历史,比较容易;贯串北朝6个政权的历史,则需要见识和能力。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出现北朝中的对峙。东、西魏又先后为北齐、周取代,一度并存。以后,北周灭掉北齐,隋又取代北周,最终统一南北。北朝历史脉络较之南朝复杂,不同观点的史家又分别以东魏或西魏为正统,造成史书断限、记事等与历史实际的不符。《北史》要把它们贯串于一书,确实不容易。李延寿的这一成就,必须充分肯定。但也应当指出,这一做法不仅没有完全继承或者推进李大师倾向统一的思想,连他本人规定的“编次别代,共为部帙”也没有彻底实现。《南史》仅仅是南朝史,或称之为南朝通史;《北史》仅仅是北朝史,亦称其为北朝通史。南北朝这一整个历史阶段,在李延寿笔下,仍然是以相互对峙的南北两个系统被分编在两部书中。书分南、北,本身就表明作者头脑中残存的南北对峙观念。如果没有李大师的“编年以备南北”,打通南北界限,完整地融南北各政权于一书的“遗志”在先,李延寿的这一做法的确不失为一个突破性的进步。事实却不容许徇情,在李大师留下“编年以备南北”的“遗志”30年以后,李延寿仍未打通南北,不融南北各政权于完整的一书之中,怎么解释他是完全继承或者推进了“先志”呢?李延寿只前进一步,分别把南朝、北朝的历史打通,却未完成更重要的下一步,或者说在关键的一步面前止步了。运用互见的方法沟通南、北人物或事件之间的联系,是南、北二史对史书编纂方法的发展。但是,不论这一方法成就有多大,论者如何强调它的“实通为一家”,都无法改变它们最终是两部书的事实!两部史书,无论怎么互相贯通,难道要比一部完整的通史更能表现倾向统一的思想?所有的论著都回避了下述事实:林邑、盘盘、丹丹、婆利、高句丽、百济、新罗、倭国、宕昌、邓至、高昌、龟滋、于阗、涅槃陀、波斯、蠕蠕等国,在《南史》和《北史》中重复立传的问题。同一个外国,与北朝的交往即记入《北史》,与南朝的交往即记入《南史》,这不是明显地告诉外国人,“中国”是分裂为南、北的吗?
二
以上是用李大师的“著述之志”来衡量李延寿《南史》、《北史》,表明他未完全继承或推进“先志”。接下来,再从李延寿“连缀改定”《南史》、《北史》的言论和背景进行考察。
先谈李延寿“进书表”。《北史·序传》中保存了李延寿“进书表”全文,这是认识李延寿著述宗旨的重要依据。然而,这篇文字很少为人注意,或者说不愿意引用它,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现转录相关内容如下,以便深入探讨:
北朝自魏以还,南朝从宋以降,运行迭变,时俗污隆,代有载笔,人多好事,考之篇目,史牒不少,互陈闻见,同异甚多。而小说短书,易为湮落,脱或残灭,求勘无所。一则王道得丧,朝市贸迁,日失其真,晦明安取。二则至人高迹,达士弘规,因此无闻,可为伤叹。三则败俗巨蠹,滔天桀恶,书法不记,孰为劝奖。
臣轻生多幸,运奉千龄,从贞观以来,屡叨史局,不揆愚固,私为修撰。
在这里,李延寿所表示的是,有关南北朝的史牒“互陈闻见,同异甚多”,而“小说短书”又易散落,以致王道得失晦明,至人达士无闻,败俗桀恶不记,而自己身居史馆,有责任为改正这种偏差进行修撰。追踪先志的话一句都没有,不用编年而改纪传也无交待,只剩下为完善载笔、保存史料、勘比异同等目的而进行修撰。父子异趣,是多么明显!李延寿本人都没有把什么倾向统一的问题当作自己修史的宗旨,别人又何必非要把倾向统一当成个了不起的问题强加在他头上呢?
前面提到,编年体易于用倾向统一的思想记述分裂时期的历史。而纪传体是以人物为中心的,即以一个一个的帝王为中心记事,实质上是以政权为中心。同时并存的若干政权,在纪传史尤其是断代纪传史中,只能以某一政权为主进行叙述,贯彻倾向统一的思想,难度比用编年体大得多,需要具备相当高的史识和史学才能。李延寿偏偏要舍易求难,又背离父志用纪传体分南、北为二史,如果不是缺乏史识和史才,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纪传史在这时已由南北朝时与编年史“角力争先”的局面转而居于“独尊”,这可以说是一个原因,但绝不会是唯一原因!所有认为李延寿“完全继承”了李大师“遗志”的论作,都没有认真考察过李延寿改用纪传体的真实原因,不能不说是其一大缺陷。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李延寿背离李大师“编年以备南北”的著述宗旨,这需要从李延寿撰修二史的现实中去找寻。
“始末修撰,凡十六载”。根据《北史·序传》,《南史》、《北史》的修撰经历了16个春秋,即从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正式修撰起,至高宗显庆四年(659)奏上。在这16年的一头一尾,唐皇朝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出现了两次影响政局的重大清洗。贞观十七年,太子承乾谋反被废,围绕魏王泰立与不立太子的问题,发生了派系之争。结果是,唐太宗对寒族出身大臣的态度开始改变,以长孙无忌为代表的关陇贵族集团受到倚重,寒族官僚势力遭到清洗。另一次,高宗永徽六年(655),围绕王、武二后废立的问题,寒族官僚势力与关陇贵族集团进行了最后的较量,显庆四年长孙无忌被杀,关陇集团遭到清洗。李延寿被令狐德棻启奏修《晋书》,特别是褚遂良推荐其参预修撰《五代史志》时,即南、北二史修撰之初,正是关陇集团朝中得势之时。李延寿的先祖在北魏、北齐时是陇西世家大族,隋末唐初家道没落,入唐以后社会地位完全丧失。这种家世,加之作为李唐政权核心的关陇集团在朝中得势,他本人受到信用,必然使李延寿浓厚的染上门第观念、世族思想。这在《北史·序传》的撰写上,表现得极为明显。全传9/10的篇幅是追述李延寿先祖之事、先祖授官,而叙其父子修史事不及去全篇1/10,又被“进书表”占了一半。当时的监修国史令狐德棻出身在“世为西土冠冕”的士族之家,门第观念、世族思想也很深。编年史很难突出一家一姓,而这正是纪传史所长。在关陇贵族集团取得对寒族官僚势力第一回合的胜利之后,需要突出门阀士族的地位。这比起倾向统一来,在当时显得更为迫切。而李延寿的家世和思想,恰恰与突出门阀士族的需要一拍即合,他自然而然地就改变了运用编年体修史的“先志”,选择了长于突出一家一姓的纪传体编纂形式。如果承认令狐德棻对李延寿的赞助、支持的话,那么确定用纪传体恐怕也有他的意见在内。哪料想,在南、北二史即将告成之际,风云突变,关陇贵族集团被寒族官僚势力彻底击败。在这种形势之下,李延寿怎敢冒然上奏!《南史》先成,“呈监国史、国子祭酒令狐德棻,始末蒙读了,乖失者亦为改正,许令闻奏”。随后又以“《北史》谘知,亦为详正”。大概还怕触犯什么,“因遍谘宰相,乃上表”。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上表能写什么?除了追述编纂经过、二史体例外,也只能笼统而模糊地交待一下修撰目的。在这时,表露倾向统一的思想绝不会是犯忌的事,可李延寿只字未提,显然他并没有把这一点考虑进修撰目的中。唐高宗为李延寿《南史》、《北史》“自制序”,内容虽然不可知,但从其重视程度看,也不会是倾向统一的思想,而应该是南、北二史涉及到的当时权力斗争的焦点。书中所突出的门阀士族势力,在现实中却一蹶不振,高宗能不感慨交织写下序文!北宋以后,士庶斗争消失,其序文亦无任何实际意义,因而也就亡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