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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衡派史学思想初探(1)-历史学
来源:  作者:郑师渠  点击:次  时间:2001-07-1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三)正确表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以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学衡派强调,复兴民族意识是对的,但是必须明确,这里所讲的民族是指中华民族即“大民族主义”,而非是指汉族即“小民族主义”。一些外人常以中国人、满人、蒙人、藏人对称,固然是居心不良;而某些国人提倡民族意识,却突出以汉族为中心的小民族主义,对于中华民族的团结也是有害的。国人应当懂得,“其所谓唤醒本国民族运动,自指整个中华民族而言;其所谓培养自信自觉发扬光大,则指整个中华民族之团结,而促进民族之自信力而言,以国内对国外立论也”。故国史编撰及其教学的旨趣,“当弃以汉族为中心之小民族主义,而提倡整个中华民族之大民族主义,俾全国人民逐渐养成大一统之观感,共同其利害之关系。如是则金瓯虽缺,意识犹定,纵形式或灭亡分裂,而精神则永久团结一致,长其抵抗,失土未始不可以恢复”(注:郑鹤声:《历史教学旨趣之改造?小引》,正中书局1935年版。)。反之,则亲者痛仇者快,祸且不可言矣。郑鹤声撰有《应如何从历史教学上发扬中华民族之精神》长文,对此阐述尤为系统。郑鹤声主张,对于历史上朝代的变更及各族间的冲突,均应视为室内操戈阋墙之争,如今之直皖之战,奉直之争而已。所以,于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叙述,应有所选择,主要当突出民族间相互融合的事实,以明造成今日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过程,和表彰唐太宗一类注意发展各民族间和睦关系的“广义的积极的民族英雄”,而于相反的事实和“狭义的消极的民族英雄”,则可置而不论。张荫麟也明确指出,必须“摒弃大汉族主义一套的理论”,即与传统的大汉族主义决裂(注:吴晗:《记张荫麟》,1946年12月13日天津《大公报》。)。时至20世纪30年代,不少史学家自觉不自觉地在自己的著作中依然流露出大汉族主义的情绪。学衡派上述具体观点的表述未必精当,但是他们提出关于在通史编撰和教学中要正确表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摒弃大汉族主义以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的原则主张,不仅具有鲜明的针对性,而且在今天也仍然是必须遵循的正确原则。

    (四)既要突出古代的光荣史,也要突出近代的屈辱史,以增强国人的民族自信力和自觉心。学衡派以为,归根结底,国史编撰与教学的最终目的应在于宣传民族精神,“而不为颓丧民族精神之刺激”。因是之故,中国民族古代的光荣史,诸如汉唐的统一盛世以及蒙恬败匈奴、张骞通西域、苏武不辱使命、郑和下西洋等的历代伟大人物及其业绩,固当浓墨重彩,予以突出宣传;近百年中华民族备受列强侵略、丧权辱国的屈辱史,也“自当详加阐述”。因为“说明近世中国民族受列强侵略之经过,则激发学生之民族精神,并唤醒其在中国民族运动上责任的自觉。”(注:陈训慈:《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草案》,《史学杂志》第1卷第1期。《中国通史纲要?自序》,钟山书局1932年版。)

     (五)忠于史实,以求信史。柳诒徵特别强调这是史德问题,也是编纂通史最基本的要求。其时有人倡言,学校教育既以三民主义为中心,历史教学也应当主要讲与民族、民权、民生相关的内容,以服膺“党义”。缪凤林表示坚决反对。他认为,只能说三民主义植根于中国历史,这也正是国民所以能理解它的原因所在;但是,绝不能本末倒置,根据三民主义去剪裁中国历史:“言党义者,当奉历史为中心,不当削通史以就党义”(注:《中国通史纲要?自序》,钟山书局1932年版。)。这依陆惟昭的话说,就是研究理解历史,须“以人类社会为标准,不以特殊阶级为标准”。“要用真实的学者精神研究历史,不以作史为手段”(注:《中等中国历史教科书编辑商例》,《史地学报》第1卷第3期。)。学衡派的此种主张,不仅符合历史唯物论的观点,而且在其时能如此直言不讳,更是难能可贵的。

二是关于编写通史的方法论问题。于此,学衡派的见解更显具体:其一,“认中国历史为世界史之一部分”。柳诒徵认为,中国史“殆不过世界史中之一部域,一阶程,吾人正不容以往史自囿”(注:《中国文化史?弁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陈训慈则谓须了解“中国文化对于世界文化之关系”(注:《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草案》,《史学杂志》第1卷第1期。)。他们都是在强调应将中国历史置于世界历史的大背景下加以考察,但表述得最具体的是陆惟昭。他指出,中国本为世界列国之一,其与世界的关系犹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所以,“中国史固当具世界眼光”,重视历史上中国与世界发生的相互关系。这自然并不是意味着要将世界事实牵强附会到中国,“乃是将世界眼光,观察国史”;也并不是意味着要以世界历史去规范中国历史,“乃是把中国历史,加入世界历史”。譬如,元代的西征和玄奘取经,无疑是关乎欧亚国际之大交涉与中印文化融合的重大历史事件,但因当时的史家只有中国眼光而缺乏世界的眼光,故于如此重要的史实却记载甚略,今日已觉非常可憾。由是可知,“则以中国史为世界史之一部分,乃是编中国史正当方法,也即是今后必趋之方向”(注:陆惟昭:《中等中国历史教科书编辑商例》。)。

其二,“削笔标准”及其史事的组织。历史浩繁,史家著述不能不有所取舍。缪凤林等人讲,著史应能论其大而忽其细,执简驭繁,以表现历史演进构成之真相。这大略也代表了其时新史家的一般见解,但不免失之于笼统。张荫麟是学衡派史学家中善于作理论思辩的学者。他认为,无论史家自觉与否,他们事实上是依据五种标准,取舍史事:一是“新异性的标准”。史事除了具有时空的特殊性外,还有内容的特殊性,后者即为史事的“新异性”。史事的重要性与其自身的“新异性”成正比。这里有几种情况:(1)史事于当时富有“新异性”,其后类似者迭出,后起者的“新异性”递减,而作始者的“新异性”却并不减;(2)相类者若甚少,则后起者仍不失其“新异性”;(3)“新异性”是相对于一定的历史范围而定;(4)“新异性”相对于我们的历史知识而言。因某些先例未被认知,其后起者的“新异性”自高,此种情况将随着人们历史知识的增进而改变;(5)“新异性”所代表的社会范围有不同,故不仅要注意社会局部的“新异”,尤当注意社会全部的“新异”。二是“实效的标准”,即要看史事影响于人群苦乐的大小。三是“文化价值的标准”,即真与美的价值。以“新异性”为准,灼见与妄诞的思想,精粹与恶劣的作品,有同等的“新异性”。由于哲学上真的判断与文学艺术上美的判断,尚无定论,“故在此方面通史家容有见仁见智之殊”,且文化价值的观念既随时代而改变,此标准自然也是变动不居的。四是“训诲功用的标准”。即得失成败的鉴戒与道德的评价。旧史家大抵依此标准,但是“近代史家的趋势是在理论上要把这标准放弃,虽然在事实上未必能彻底做到”。在通史里,这个标准当予以放弃,这不是因为历史不具备训诲的功能,也不是因为它不值得注意,而是因为它不是通史的任务,当归于其他的学科。如,战争的成败当归于军事学,人物得失教训当归于社会心理学中的“领袖学”的范围。五是“现状渊源的标准”,即以与现实关系密切者为重要。近代史家每以详近略远为标准,但这不可一概而论。“历史的线索,有断而复续的;历史的潮流,有隐而复显的。随着社会当前的使命、问题和困难的改变,久被遗忘的史迹每因其与现状的切合而复活于人们的心中”。张荫麟强调,以上除第四条外,史家编纂通史当自觉和严格地合并加以采用。

       张荫麟概括的上述五种“削笔标准”,确为史家尤其是新史家所实际应用,因而合符实际,具有合理性。他强调的所谓“新异性”,实指史事所具有的反映历史划阶段发展的意义。故他说:“我们的理想是要显出社会的变化所经诸阶段和每一段之新异的面貌和新异的精神”。秦、汉、隋、唐、宋、元、明、清都曾统一过中国,但是秦的统一是中国历史的创始者,故其“新异性”较后起者为大;同样的道理,张骞“凿通西域”和毕升发明活字印刷,自然也都具有极重要的“新异性”。张荫麟强调尤其当注意“社会全部的新异性”,无疑是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所谓“实效的标准”和“现状的标准”,强调了注重史事对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影响。而他在谈到“文化价值的标准”时,注意到了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是随着时代的变动而变动的,则表现了可贵的辩证思维。张荫麟断言编纂通史必须放弃“训诲的标准”,也许有失精当,且与其“文化价值的标准”说也不无矛盾;但是,从总体上看,他所概括的五种削笔标准和主张自觉和严格的加以综合运用(训诲标准除外),具有很强的学术指导意义却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如此,他关于“对文化价值无深刻的认识的人不宜写通史”,“知古不知今的人不能写通史”的见解,更是十分深刻的。

      张荫麟的见解并未止于此。他进一步指出,在依标准选择了史事后,尚须借助四个范畴才能将之统贯成一个有组织的系统。这就是:因果的范畴;定向的发展范畴;演化的发展范畴;矛盾的发展范畴。因果的范畴不必说,所谓定向的发展,是指一种变化的过程。其诸阶段互相适应,而循一定的方向;所谓演化的发展,也是一种变化的过程,但其诸阶段中任何两个连续的阶段皆相近似,而其作始的阶段与其将毕的阶段则绝殊;所谓矛盾的发展,同样也是一种变化的过程,但是,“肇于一不稳定组织体,其内部包含矛盾的两个元素,随着组织体的生长,它们间的矛盾日深日显。最后这个组织体的内部的冲突绽破而转成一新的组织体,旧时的矛盾的元素经改变而消纳于新的组织中”(注:《中国史纲?自序》,张云台编:《张荫麟文集》,科学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张荫麟说,演化的发展与定向的发展,矛盾的发展与定向的发展,分别可以是同一事情的两个方面,惟有演化的发展与矛盾的发展则是两种不同的事情。他所谓的定向的发展实指发展的“共性”,而演化与矛盾的发展则是其“殊性”,即分别指渐进的发展与突变。张荫麟将史事的组织仅仅归结为上述四种范畴的统贯是否科学并不重要;重要在于,他看到了历史的发展是一个包含渐变与突变相统一的过程,因而主张须藉此去理解和统贯史事,这与一般史家只强调因果范畴不同,它合乎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表现了深邃的历史洞察力和具有宏富的内涵,是值得重视的。张荫麟的上述思辩,使学衡派关于通史方法论的见解顿生光华。

      其三,内容与形式、科学与美术的统一。学衡派认为,著史的内容当求实,是属于科学的问题;而著史的形式,如史事如何选择,如何表述,则是属于美术的问题。二者必须兼顾。历史是过往的人类生活,其本身是生动的。求真实不仅不会令历史著作沉闷,相反,唯真实最生动,问题在于如何表现真实。陆懋德说:“试观鲜花美景,乃是至真至实,而乃至为可爱,故知历史上之真实人事,并非沉闷无味,而作史者使变为沉闷无味者”,即端在历史家表现无力。张荫麟认为,通史欲引人入胜,须如讲故事般娓娓道来,尽可能少引或不引原始材料,以减少沉重感。

     学衡派的史家多心存编纂中国通史之志。陈寅恪“平生的志愿是写成一部《中国通史》”,惜未能如愿。缪凤林先后出版了《中国通史纲要》(三册)与《中国通史要略》(三册);张荫麟则出版了《中国史纲》(上册)。他们的著作颇能体现上述学衡派关于通史编纂的原则与方法。尤其是张荫麟的著作结构精当,文字简洁优美,产生了很好的影响。该书新近仍被再版,说明其富有生命力。

学衡派从普及国史的角度强调从通史的编纂,复从史学发展即提高的角度强调专史的研究,以为二者相辅相成,并行而不悖:“夫惟通史能普及,斯历史益能尽其裨益人生之使命;惟专史有精究,斯史学能有无限之增拓(分析专究虽如疏阔,但合之往往有造于通史)。两者之间,尤必谋相互之联络,异日相与并进,必能由相反而相成,以促成史学之进步”(注:陈训慈:《史学蠡测》,《史地学报》第3卷第5期。)。不过,他们强调说,重视专史研究还不仅仅是发展史学所必须,更重要的是它同时体现了中国传统史学观念的更新。旧史家一般是不研究专门史的,清代学者大多是抱住《二十四史》,或重修,或校订,或补充,于深入与重点研究某一个问题,则不甚措意。同时,旧史家根于帝王,专注朝廷,而忽略了历史进化的主体即民族与社会的生活,故视野狭隘。这反映在中国史部上,则是分目不广,大抵以书为类,甚少以事为题。今史标举民主,史例自当因时而变,即当扩大史的范围,如农商渔牧、工艺医药、建筑绘画、音乐文学、宗教风俗,以及军事外交、政治教育、路电邮船,等等,上下古今,胪举万流,无不可“仿欧美之例,著为专门之史”。不惟如是,从前的历史不过范围数千年,今则由人类学的发展而可推知数十万年之前;从前只人类有史,今则推至动物植物以至于矿物地质等等,莫不可以有史。依柳诒徵的说法,这叫“革新正史”,“运用以新法,恢弘史域”,“于史界开新纪元”。依郑鹤声的说法,历史不仅不是一个残余的名词,而且是一种涵盖各类科学的一门科学(注:柳诒徵:《中国史学的双轨》,《史学与地学》第1期;郑鹤声:《汉隋间之史学》,《学衡》第33期。)。由是以观,史学的堂庑固然大为展扩,而注重专史研究也自成了势所必至之事了。

     学衡派以为,专史从理论说虽是无所不包,但是究其实际,无非分类与断代两种。前者若中国文化史、中国政治史等,为通史性的专门史;后者若汉代文化史、汉代政治史等,为断代的专门史。从这个意义上说,专史研究也应当是双轨并进。对于促进专门史的研究,柳诒徵诸人提出了两方面的设想:其一,编纂《全史目录》与《国史长编丛书》。柳诒徵力主编纂《全史目录》。他指出,整理中国旧史并非易事,入手之法,首先宜编一全史目录。传统目录家分经、史、子、集四部,划史于经、子、集之外,既无以见史之全体,即就史书一部分论,所谓正史、杂史、编年、纪传等类,分划也欠精当。近年新书、古器层出不穷,尚未见有人合新旧之书,成一详备的目录以飨学者,欲整理旧籍,不得要领。故他主张联合同人,编就《全史目录》,打破传统经史子集及正史编年等的范围,以分代史、分类史、分地史、分国史为纲,而以经史子集及近出新书包括外国学者研究中国历史的著作,复推及图谱器等,凡与历史有关者,均为条举件系,汇为一编。诸学者分工合作,专任一朝或一类,全书应含提要及索引。书成,三年增补一次。各大学图书馆及历史博物馆均应购置,以便利学者。应当说,柳诒徵重视史学目录的编纂工作是合理的,因为这是史学研究的基础,但是,失之求全。新旧史书浩若烟海,层出不穷,编专题目录可行,欲编全史目录不仅财力难支,而且在事实上不必要,也是难以做到的。较比起来,张荫麟、张其昀等人主张编纂《国史长编丛书》,可操作性就很强。他们并不要求长编有统一的体例,知人论事,不拘一格,随得随刊,只要求是有新意的专史研究著作。长编在促进专史研究的同时,也即为通史的编纂提供了基础。张其昀说,“此非徒为少数人谋,后来任何有志通史者,均可用为凭藉”。“这是我们共同的理想”。时当抗战时期,长编未能如愿。张荫麟不幸英年早近,张其昀后到台湾,利用其影响,终有机会编纂《中国丛书》,10年间成书300余种,自谓“可算了了当年志愿”,足见其执著(注:《中华五千年史自序》,《张其昀博士的生活和思想》上,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8页。)。

      其二,成立中国史学会,以加强对史学研究的组织与规划。学衡派从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史学研究中的组织与规划工作。1920年初,南京高师文史地部在原有的地学会的基础上成立史地研究会,会员数十人,柳诒徵与竺可桢、徐则陵、白眉初同为指导员。1921年创办《史地学报》,缪凤林出任总编辑。该刊第1卷第2期即发表了陈训慈的《组织中国史学会问题》一文。作者主张可由各大学的史学教授及专门史家联合发起成立中国史学会。他认为,成立中国史学会,有三大益处:促进实学研究;阐扬中国文化;收集与保存史料。中国史学会的任务当包括:(1)整理旧史;(2)编订新书;(3)探险考察;(4)保存古物;(5)组织图书馆、博物室,供学者以及社会之参观与研究;(6)参预近史:促进清史之编定、发行年鉴、收集近史资料等。第1卷第2期则有短评《国际学术团体与吾国》指出,1921年的国际美术史公会与维也纳东方古物博鉴会,都不曾有中国史家出席和阐扬中国文化,令人慨叹。往后国际交流日多,中国学者应多出席。但这不能寄希望于政府,当靠国中学者起而组织学术团体。“史学会可以发扬吾国之文化,济世界学者之不及,实尤为切要之图也。”1922年,张其昀在《学衡》第5期撰文,也提出了成立中国史学会的问题,并谓:“吾人鉴于前史馆志局之失败,则中国史学会当如何讲究组织,确定步骤,明立科条,审定区域,使有总纂,以为举纲领,有编辑以尽分功,以其所能,易所不能,或事分析,或事综合,互相合作,秩然有序”。(注:《刘知几与章学斋之史学》,《学衡》第5期。)更明确指出了成立中国史学会的目的,要在于发挥其组织与规划的作用。1923年万国历史学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第51次年会,请各国派代表参加。中国教育部通令各省教育厅说“得自由出洋与会”,敷衍了事。《史地学报》于此力予抨击,同时再次呼吁史学界同仁,联手成立中国史学会以与世界对话。1926年,《史地学报》改称《史学与地学》。1929年,《史学与地学》分为《史学杂志》与《地学杂志》。值得注意的是,《史学杂志》自署由南京中国史学会编辑。其创刊号上有《本志启文》说:“本志由中国史学会同人编辑发行,以发表研究著作,讨论实际教学,记述史界消息,介绍出版史籍为宗旨”。查其主要编纂者,仍然是柳诒徵、缪凤林、郑鹤声、张其昀、陈训慈诸人。所以,所谓“中国史学会同人”实际就是原先史地研究会中从事史学研究的那些会员。这也就是说,柳诒徵、缪凤林等学衡派中的史学家们率先打出了“南京中国史学会”的旗号,他们显然是希望借此促成代表全国的中国史学会的最终诞生,用心可谓良苦。

      柳诒徵诸人关于成立中国史学会,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编纂史学目录,刊行国史长编丛书,以期学界同仁分工合作,共同推进中国史学研究发展的愿望。虽然因时代条件的限制并未能实现,但是,他们个人在专史研究领域身体力行,开拓进取,却取得了突出的成就。这只要指出,柳诒徵的《中国文化史》、陈寅恪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和汤用彤的《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等煌煌巨著,即便在今天,也仍然被公认为是构建20世纪中国史学大厦不可或缺的奠基石,就说明了这一点。

20世纪20、30年代,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史学由20世纪初发凡起例,过渡到40年代初步发展重要的转折时期。学衡派提出中国史学循双轨发展,即普及与提高并重,通史与专史并举的构想,其意义不仅在于他们提出的诸如通史编纂的原则与方法、开拓史学研究领域和倡言建立全国性的史学团体加强统筹规划等等的具体见解不乏创意;更主要还在于反映了学衡派得风气之先,他们对于中国史学发展趋势的总体把握,富有前瞻性。如果我们对学衡派未能关注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不作苛求,那末,我们便不难体认其关于中国史学双轨发展的构想,包含着宏富的内涵与巨大的历史合理性。

    固然,学衡派关于史学研究方法论问题的探讨也多所创获,但这是需要另文论列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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