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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编纂学论纲(1)-历史学
来源:  作者:董恩林  点击:次  时间:2001-07-1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如何把握史书义例的严明一致与灵活运用之间的“度”,这是史书义例方面的一个难题。古今学者在这方面聚讼颇多,有的认为义例当严谨划一、不可自乱阵脚,如刘知几、钱大昕等史家,均持是说,而章学诚和当代一些史家则主张义例要灵活运用,不必死守成法,笔者以为上述两种主张并不矛盾。以《史记》为例,刘知几等指责司马迁为项羽立本纪、为陈胜设世家,是“再三乖谬”,以为本纪乃为天子而立,世家专为诸侯而设;章学诚等则以为这是司马迁对所订义例的一种变通或叫灵活运用,显然也承认本纪本为天子而设。实际上,通观《史记》全书,司马迁的本意并非以本纪专属天子、世家专载诸侯,诚如张守节所言,“本纪十二,象岁十二月”,“帝王兴废悉详”,世家“以记世禄之家、辅弼股肱之臣忠孝得失”[3](史记正义序)。可见,本纪是专门包举帝王承接、国家兴衰大事的,所谓“某某本纪”,只不过指代某一时期而已。又如章学诚曾称赞《史记》七十列传“名姓标题不拘义例”,认为这是灵活运用义例的表现。实则章氏在这里也许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用后世正史传记的标题义例去衡量《史记》。而对于司马迁来说,其标题的义例就是实事求是、因事命篇,根本不存在专以名姓或字号命题的成规。所以,就《史记》而言,既不存在“违例”之嫌,也没有“变通”之美,其义例本来如此。所谓本纪专记天子、列传专以名姓或爵谥为题等等,都是班固以后千余年形成的程式化义例,不足以规范《史记》自身的义例。总之,笔者以为义例必须谨严一致,而制订义例则贵在立意高远、辩证施治,一旦拟定,不宜轻易违越,否则,会造成一书前后矛盾的弊病。

如果说体裁与史学思想有一定关系的话,那么,义例与史学思想的关系就更密切了。可以说,史家的史学思想是通过义例体现在史书中的,孔子整理春秋,“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3](孔子世家)这是典型的通过义例来体现作者的史观。当代史学工作者非常强调史家的撰述宗旨或者说史观,实际上,一部史书的撰述宗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义例之中。了解这一点并研究其关系,对于史书编纂十分有意义,一方面,我们编纂史书、制订义例应该立足于史学思想,让义例来体现思想,“寓论断于叙事”。这样,既可避免因袭程式化的义例,也可杜绝无意义的标新立异,更可减少史实叙述以外不必要的政治说教和蛇足之论。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研究流传下来的史书义例去发现已逝去的史家的史学思想。

 

 

史书编纂程序是历史编纂学研究中被人们遗忘的角落。多年来,这方面的研究论文寥若晨星。也许因为编纂程序是一个动态过程,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史书编纂者没有也不会把编纂史书的每一项工作程序都列出来附于书后,致使研究者无从得知众多史家的编纂经验和方法。但更为可信的解释只能是人们没有从方法论的高度来认识编纂程序的重要意义,过分倚重了体与例在史书编纂过程中的作用。

正如建筑一座大厦既需要图纸设计,也需要一个组织施工过程;做衣服量体裁衣之后,还须经历一个缝制过程;体裁与义例,对于史书编纂来说,同样只是一种设计和构想。要使之成为现实,还必须按照一定程序、运用一定方法把史料依据体例编纂成书。建筑施工和缝制衣服需要一定的技艺,编纂过程同样讲究科学的方法。当年司马光之所以能成功地编纂《资治通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创造了一套优良的编纂程序,即所谓先作丛目,次为长编,最后定稿。所以,应该把这种程序方法论作为历史编纂学的一项基本内容来研究。

程序方法论主要研究编纂程序的基本模式、基本原则和方法等。虽然,选题——搜集资料——拟定体例和编写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定稿,这一基本模式可以说千篇一律,大同小异,变化至多发生在先后次序上。但每一步骤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基本原则和方法是什么,却包含不少学问。如选题须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能性、搜集资料的广度和深度应超过题目范围所及等,都是编纂过程中的重要原则。仅以“修改”这一道工序而论,就有不少方法可讲究。短篇之作宜以一气呵成为佳,长篇巨制则不然,因为长篇写作时间少则数月,多则数年乃至十几年方始草成。如果等到洋洋几十万乃至几百万言的大作写成后再事修改,时过境迁,无异于从零开始。故长篇宜分段作业,写完一段修改一段。而修改之法又有即时修改与间隔修改、主题补充与文字润饰、自己修改与求教他人之别等等。所以,编纂过程的每一道工序都有一定的原则和多种方法,编纂史书不可不注意这些“雕虫小技”。

大型史书的编纂程序还应包括如何组织的问题。司马迁的《史记》虽然记载了一千余年的史事,但由于他所处时代史料的缺乏,故只写成一百三十卷、五十余万字的篇幅,且重点在秦至汉武帝以前时代。以一人之力撰写这样的篇幅,在竹简时代虽然所需时日很长,但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宋代两大史学家司马光与郑樵,都有志于继承司马迁的史学事业,司马光能够根据时势的不同,合理运用组织方式,借用众人合作之力,终于编纂出了《资治通鉴》这样传世不朽的巨著;而郑樵的史学思想与志向决不在司马光之下,却由于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仍然模仿司马迁一人独撰的写作方式,最终只能草创成《通志》这一不朽但远未体现其抱负的著作。惊人的巧合是,在当代史学家中,醉心于司马迁通史事业的学者,南有张舜徽先生,北有白寿彝先生。结果竟如同司马光与郑樵一样,白先生将一批中青年史学家组织起来撰成了千余万字的通史巨著,张先生则以一人之力独撰成荣获中国图书奖、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好评但却远未达到他最初宏篇巨制设想的三卷本《中华人民通史》,其实,他最初拟定的通史体例与白先生主编的《中国通史》体例大同小异,编纂思想是相通的。这些表明,讲究编纂程序的设计与组织,也是实现史学家史学思想和撰述宗旨的关键因素之一,有关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中国古代的史学成果丰硕精深,浩如烟海的史籍包含着无数史家创造的优良编纂方法。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十分薄弱,除少数史学名著和几部大型类书、丛书外,大量史书的编纂方法尚不为人所知,这是编纂程序方面的理论研究尚待挖掘的一座宝库。此外,编纂手段的现代化,诸如利用电脑储存、检索、分析资料、撰写书稿等,也是程序方法论急需吸收的新内容。

 

 

史书的语言表述,或叫做文笔,有些学者称之为“历史文学”,且当作与历史编纂学并列的一个问题来讨论,笔者以为这是值得推敲的。

我们知道,任何著作都有一个语言表述问题。史书有语言表述的高妙与粗劣,哲学著作、经济学著作、科技著作等等,同样需要讲究语言表述的优美,文学作品更有文笔的巧拙差异。如果把史学著作的语言表述称之为“历史文学”,那么,其他各学科的语言表述岂不是也要称之为“某某文学”?诚然,史书的语言表述与文学作品的语言表述一样,是以人类社会的人和事物为主要记载对象的,它需要文学手法和文学色彩,需要获得文学效果。但是,另一方面,古今学者也曾大声疾呼:“文人不能修史”,因为,史书中的文笔与文学作品中的文笔是不同的,其语言表述方面的要求和原则也不一样。所以,不能由于史书的语言表述要求有文学艺术性而将整个史书的语言表述概谓之“历史文学”,这就像人们需要穿衣服而不能因此把身体也连带称之为“衣服”的道理一样。此外,把史书的语言表述称为“历史文学”,也容易与文学作品中以历史人物或故事为题材的一类历史文学作品相混淆。实际上,“历史文学”这一概念原指的是史书语言表述所达到所体现出来的文学艺术水平,而我们却径用它来代称史书的语言表述,这显然不太妥当。如果觉得“语言表述”不足以体现史书的文学要求,那么,笔者以为使用“史书文笔”一语,与“历史文学”相比,似乎更为贴切。

史书编纂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语言表述。恰似一座大厦的主体建筑和内外装修,任何科学的设计艺术最终都要依赖实际建筑和装修来体现,同样,任何高明的编纂体例毕竟要借助优美的语言表述来实现。有史书编纂就必然有语言表述工作;离开了语言表述,就无所谓编纂。语言表述是史书编纂这一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把史书编纂仅仅理解为体例的制订,实际上等于抽空了“编纂”的基本含义。因此,如果承认历史编纂学的存在,就没有理由把历史编纂的语言表述撇在一边,当作与历史编纂对等的另一问题看待。

史书的语言表述不同于文学写作的地方就在于它既不能虚构情节以示曲折,也不宜浓墨重彩以显生动,但又要求获得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感人效应,即可读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史书的语言表述自有奥妙。对此,历来论者不少。古代史家刘知几、章学诚等史家提出了“尚简”、“用晦”等标准,当代史家白寿彝先生提出了“准确、凝炼、生动”的六字原则,吴泽先生提出了“科学、准确、鲜明、生动”的要求,瞿林东先生则从美学高度提出了历史著作语言表述的“真实之美、质朴之美、简洁之美、动态之美、含蓄之美、力量之美、形象之美”的范畴。

笔者以为,史书语言表述的方法论,至少应包括下述三项内容。首先应该注意的是文风或者说文德。文风对于史书写作来说显得比其他任何写作都重要。这是由于史书所载均属真人真事,一语褒贬,贯及古今,牵动生死。如果徇私立言,或妄下雌黄,就可能冤及古人、误传后生。所以,要研究和提倡科学的优良的文风。比如征引明言出处,临文主敬主恕、不妄论与苛求前人,持论公允、不徇私意等,都是史书文风的基本要素。这一点,古代史家极为重视,刘知几、章学诚等人在其所著中均设有专篇加以论述。其次,就是史书语言表述的基本要求或者说基本原则。我们知道,文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准确、鲜明、生动、形象等。同样,史书写作也应该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就目前所知,史书的语言表述原则,至少有下列四点值得注意:一是准确真实;二是文约事丰,即古人所谓“用简”;三是适当用晦,即语言雅观;四是生动可读。也大致可借用“信、达、雅”三字概括。最后一项便是写人叙事的基本技法,除了众所周知的一些基本方法,比如叙事方面的互见法、提纲法、追叙法、连类法、带叙法,典制方面的纲举目张、分门别类,传记方面的三段式(即先述世系、次叙经历、再论品性)、年谱式等等之外,这方面还可以更多地借助文学写作技法,诸如生动的场面描写、细腻的人物刻画、合理的语言想象、必要的词藻修饰、适度的心理推测等等,都未尝不可移花接木,以作成“飞动”(梁启超语)的史学文章。

在史书编纂的语言表述方面,要想走出低谷,摆脱目前史书可读性差的困境,最根本的途径在于史学工作者需要大力提高自身的汉语水平和文学素养。从汉语文学中吸取丰富多采的词汇,从西方文学中学习其句式的灵活多变和语言思维的严密逻辑,则是其中要义。多年来,我们总是强调“史论”的价值和“史观”的重要,片面指责“文人修史”的弊端,严重忽略了“史文”的要求,现在应该到了呼吁文人参与修史的时候了。眼下不争的事实是,许多史学工作者总是乐于招收文学系科毕业的学生为研究生,这样的人才也往往易于拿出成果。这种现象实在值得史学界同仁深思。

既然历史是复杂多变的,生活是五彩缤纷的,人类情感是喜怒无常的,那么,史书的语言表述就应该是生动活泼、绚丽多姿的,就没有理由整齐划一、单调平淡。如果我们不能正视历史编纂学中这一最薄弱的环节,如果我们仍然鄙视文学家的生花妙笔,那么,终有一天,史学就可能变成“死学”,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参 考 文 献]

[1] 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 焦循.雕菰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3]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4] 王充.论衡[A].诸子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1978.

[5] 章学诚.文史通义·书教下[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 白寿彝.史学概论[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

[7] 刘知几.史通[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8] 瞿林东.中国史学散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

[9] 姚永朴.史学研究法[M].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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