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南宋王朝都不怎么重视反贪,高宗朝尤其如此。高宗赵构之不重视反贪,又跟长期独掌大权的巨奸秦桧有关。秦桧本人就是一个特大的贪污犯,而赵构对他又十分倚重,自然高宗朝就不可能 有象样的反贪措施。相反,反贪倒成了秦桧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认真研究一下秦桧与反贪的关系是颇有借鉴意义的。
一、罪恶滔天者无罚
古人云:功盖天下者不赏,就宋代情形而言,可以来个对句:罪恶滔天者无罚;古人又云: 大音希声,也可以对一句:巨贪非贪。 宋代的巨奸有好几个:王钦若、丁渭、蔡京、秦桧、丁大全、贾似道,而其中最贪婪、最狡猾、罪恶最大的莫过于秦桧。他在高宗朝,两踞相位,前后独掌大权达19年。这19年间,他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以致富可敌国。其子秦熺,几乎每天都要请人打造金、银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画。这都是耗费巨资的事,秦熺当成日常功课,秦家生活之奢侈可想而知。然而,奇怪的是,对于秦桧极为严重的贪污罪行,连前后冒死反对他的忠正之士也似乎不太注意,没有人专门就此进行弹劾。也许是其贪污罪行被倡和误国、残害忠良罪行掩盖了,反倒显得不值一提,真可谓巨贪非贪。
秦桧城府深似海,心眼特多。在高宗面前论事,往往用不着疾言厉色多加争辩,只用一两句就将对方置于被动地位。他陷人于罪都不要什么事实,随便找几句话,指为“诽谤朝廷”,或“指斥圣上”,或“心怀怨望”,或“结党营私”,或“沽名钓誉”,或“目无君上”,或“无人臣礼”,便可达到目的,反正高宗对他言听计从。因此,他得以挟天子以令诸侯,顺者昌,逆者亡,干尽了坏事而长期处于不败之地。久而久之,忠臣良将,如岳飞、赵鼎、李光等被他诛锄殆尽。而被他重用的则多为毫无主见的卑鄙无耻之徒,这帮人又为虎作伥,以陷害善类为功。他们唯恐不能巴结讨好,谁还敢揭露他的贪污罪行? 偶尔出现一两个忠义之士,如胡寅、张九成、张孝祥等,也只出面弹劾他害贤误国之罪,又很快被他打下去。越是到晚年,他越是残忍毒辣,屡兴大狱,临死前还想置张浚、李光、胡寅等人于死地. 赵鼎被迫害致死仍不放手,还要陷害其子孙,令其死党诬告他们“谋逆”,一时贤士大夫53人被关进监牢。不是他死得快,这些人都难免被害(见《宋史·秦桧传》) 。
高宗晚年,虽然逐渐对秦桧的贪婪奸猾有所察觉,但始终没将他视为罪人。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 ,秦桧临死前,还加封为建康郡王,秦熺亦进位少师。秦桧死后,又谥为“忠献”,追赠为“申王”。秦熺被罢废后,秦桧的余党仍祖述其和议之策,前后有数人窃踞相位,而外国使臣还源源不断地往秦府送金珠宝贝,均被视为正常(见《续通鉴》卷一三0 ,总第774-776页) 。
孝宗朝,其余党逐步被清洗,却仍未将他当成罪人。到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四月,才稍稍清算其误国之罪:削其王爵,改谥“谬丑”。但是,嘉定元年(1208年) ,史弥远当权,又恢其王爵与原谥( 见《宋史·秦桧传》) 。此时离秦桧之死已50余年。
总之,朝廷始终未曾追究其严重的贪污罪行,更不用说将其赃款赃物查抄籍没了。
二、利用反贪打击不听话者
秦桧本身贪污狼籍,他的重要党羽也都是贪赃之徒,因此秦桧当政期间,从来不大型的反贪活动,只是偶尔利用惩贪为借口,打击不肯听他指挥的人。
万俟卨也是个有名的奸臣,就是他于绍兴十一年(1141年)下半年禀承秦桧的意旨,具体实施了对岳飞的迫害。这年七月,他还是个右谏议大夫,秦桧则早已当了太师。他们视岳飞为求和政策的大敌,决定首先除掉。万俟卨遂率先诬劾岳飞“荣禄已极,不思进取”、“违旨观望”、“按兵不动,沮丧士气”,要求罢去其枢密副使之职。此奏作用不大。 八月,他又连上四章,极论岳飞之“罪”,还暗中鼓动御史中丞何铸、
殿中侍御史罗汝楫 等交章论劾。高宗终于动摇了,下令将岳飞由少保、枢密使贬为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万寿宫使,闲置起来( 见《续通鉴》卷一二四,总第686页) 。
至十一月,何铸升为签书枢密院事,他则升为御史中丞。于是他继续诬告岳飞“谋反”,并一步步锻炼成狱,终于将岳飞置于死地( 同上,卷一二四,总第693页) 。
他替秦桧办了件难办的事,该是秦桧的心腹了。但到了绍兴十四年初,他们却翻了脸。
此前,万俟卨以参知政事身份出使金国回朝,秦桧硬要假捏一些话,让他当成金人的要求回奏高宗,以为要挟,进一步巩固求和政策,万俟卨没有照办,秦就很不高兴。过了几天,秦又假传圣旨要给几个亲信加官晋级,万俟卨说:“好象皇上没有下过这样的圣旨。”并将秦递过来的“圣旨”扔在一边,看也不看,于是秦大怒,从此二人不交一言。
御史中丞李文会、右谏大夫詹大方马上就出面弹劾万俟“黩货营私、贪婪无厌,窥摇国是”,要求将他罢免。万俟知是秦在指使,亦上章求去。高宗开初只让他以资政殿学士到地方当太守。他上殿谢恩时,高宗还慰抚倍至。秦桧在场,看了更不舒服,又唆使给事中杨愿封还词头,并就他的贪污行为进行猛烈的弹劾。高宗只好迁就秦桧,于十四年二月重新下诏将万俟卨由左通奉大夫、参知政事贬为提举江州太平观。从此万俟就被赶下了政治舞台,秦再也没有让他上来( 同上,卷一二六,总第715页) 。
后来,秦桧打击郑刚中则更为残忍。
郑刚中,字亨仲,婺州金华( 今浙江金华市)人,进士甲科及第,入仕不久即由秦桧推荐入朝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职,以后又不断地予以提拔。他对秦桧的屈膝投降政策颇为不满,却始终未敢明言,只是屡次自请到地方任职。秦不肯放他走,但已对他有所警惕。
绍兴十四年,郑奉命到陕西与金使划定疆界,随即就地以端明殿学士任四川宣抚副使,治理四川颇有方略,经划调度军政事务井井有条,此前在划疆界时亦曾据理力争,面折金使。但,秦桧恨他办事自作主张,或直接请示皇上而不是先经过自己(见续通鉴》卷一二五) ,于十七年九月,令御史汪勃、余尧弼等人吹毛求庇,对他猛加弹劾,说他“妄用官钱”、“奢僭”、“贪婪”、“天资凶险”、“网罗死党”,列了许多罪状。于是郑被免职。这还不 算,这年十二月,又让余尧弼继续弹劾他“为臣不忠”、“贿赂溢于私帑”、“暴敛困民,密遣爪牙,窥伺朝政”,结果郑被削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桂阳监居住(同上,卷一二七,总第734-7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