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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文化与原始社会发展之初探(1)-历史学
来源:  作者:王晓朋  点击:次  时间:2001-07-2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如果说在原始社会初期,渔猎采集和产品加工与工具制作还不足以形成即定性社会分工的话。那么对火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对以火为中心的栖住洞穴的选定;或对居住地的合理使用等等行为能力与活动本身,(对众人参与可能性的否定)就必然产生了出一个对原始群众生活和生产活动有一定控制、影响作用的个人或集团。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能力的发展虽然最初要靠牺牲大多数个人和某些人类阶级来进行,但最终会打破这种对立的。”(《剩余价值学说史》2卷P292-303)。所谓“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周易》、《下经》)和“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多……有圣人作,钻木取火,以化腥燥;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韩非子·五蠹》、反映的正是在原始社会的生产与生活发展和原始社会的生理与心理进化的活动中,原始群体等级化的自然完成。只有当这种社会职能分工的现实在氏族中规范约定化时,人类社会组织的这种原始雏型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也已被确定。比如在“以火记官”的神氏后,高阳氏首领“颛顼的后裔为祝融,意思是祭火神(又说管火)的官职,即火正”。(《中国史稿》P108-117),高辛氏首领帝喾也曾封其儿子阏伯于商丘地为“火正”等等传说就表明,掌握控制用火的这一重要技能和职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氏族首领的统治地位上升的同时,逐步向世袭化的下放形式过渡。

二、火的使用与生产方式的发展

    随着氏族部落的发展,在自然条件环境条件的制约下逐步形成了种植和游牧两大生产方式。我们看到:以“逐水草”而生活的的游牧社会中,由于火与洞穴和水源与草场的“四合一”的环境条件并不能经常得到满足保证,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游牧氏族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建设的发展。(游牧民族只有在即具备管火或取火的较高技能水平,又具备可用的石骨和皮草以搭建简易房屋的本领条件下才能生活),由此可知,游牧生产方式或许是在采集与种植和渔猎与畜牧的定居氏族部落中,由于牲畜的自然增长率对水草资源需要量的增加才逐步分化出来的。换言之以肉为主要食物的畜牧生产方式或许是人类那种种植定居生产生活方式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分离出来的。因为动物食源发展与植物食源发展本身就是对立的。前者对水草的土地资源占有需要量要比后者大的多。所以所谓分工所表征的那种社会协作共生的组织机能的分工内容在这里已经没有意义了。(参考《古代东方史》P652《原始文化史纲》P261《考古学通论》P57-58)。

    在以原始的定居生活和种植生产为主要特征的氏族部落发展中,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拓创造能力得到迅速的提高。这首先表现在以往人类控制下的小规模生活用火行为转变为人类控制下的大规模生产用火行为的产生。“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孟子·许行掌》这样以火为开路先锋所完成的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生产方式,不但是人对火——这——自然力在烧荒和生肥巨大效用认识的飞跃,而且也显示出人对火燃烧蔓延性控制能力的增强。与此同时,正是在这样大规模烧荒拓地活动中,社会群体活动所必需的那种组织协调机制也必然相应发展和提高。所谓:“修火宪,敬山泽”、“山泽不敬于火,草木不得殖成,国之贫也。”《管子·立政》则标志着人类对火力利用开发技能的成熟和这种生产方式的定型。

    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人类对火的认识与实践能力的提高,就日益促成社会农业生产与工艺制作分工。这就是在旧石器时代中出现的生产型工具制作与生活型用具制作的分离。由于在长期的用火过程中,人们加深了物质因火烧可以改变其特性的认识,这样结构意识和制作技能的发展基础上,他们把泥土造型和火性结合起来烧制出陶器。陶器的出现表现出人类第一次利用比物理性自然力更高一级的化学性自然力对自然物性的再创造,以致促成以后治炼技术的产生。

    我们从考古中发现陶器并不只是人们做为生活用具来使用,而且是推动瓮棺葬和烧壁墓坑行为出现的原因。从原始人在最初时期,天然洞穴的居住选择到“掘地为臼”的半地穴居所的建构活动中,已经逐渐形成了对空间容积结构的认识能力。由陶器制作出发人们不妨枉加推论:后来历史中出现的城池与房屋和殿堂与陵墓,或许是这种微型人工建构意识和造型工艺在宏观物质空间扩展升华的结晶。

三、精神文化在火焰中诞生

    我们认为:只是在人类对火的使用过程中,才产生了那种籍以把握自然变化与自身活动之间关系的原始卜算现象。这种占卦的最初标准是对照龟甲或骨头上烧出的纹路走向构成(《中国通史纲要》P56)可以推知:由于占卦行为需要对自然现象和客观事物的变化,具有一定的综合观察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这就势必在已即将进入文明的氏族社会中,逐步形成一个对群体心理和活动能施以影响控制作用的“贞人“阶层。而导致:“卜筮然后决大事”《荀子·天论》的社会行为规范的出现,人们认为从管火到占卦的社会职能的出现,已奠定了文明社会中所谓上层建筑的基本内容。当那种对自然烧出的骨甲或许还有石贝等质材的裂纹以占卜预测未来,并发展到人为用火棒在甲骨板上灼洞,再观察的占卜行为的出现,不但是人类在对自然质材制作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观察选用能力的折射,而且还表明古人在其生产生活活动中,对所有自然现象认知的综合演释能力的日趋成熟化,以致最后出现了形象与抽象统一形式的图腾和占卜文字。

    马克思认为:“哲学最初在意识的宗教形式中形成,从而它一方面消灭宗教本身,另一方面从他的积极内容说来,它自己还只是在这个理想化的,化为思想的宗教领域内活动。“(《马思全集》26卷第1册P26)我们在社会精神与物质文明的发展历史中,始终可以感觉到由火焰中产生,并内涵着火性的那种古老意识灵魂的存在,比如在我国的《书经》和《周易》中“火是化育万物”的学说;在古希腊赫拉克利特也提出:“火性至上”的理论。近代思辩哲学大师黑格尔在其《哲学史讲演录》中就多处论述这种“火成论”在精神能动性活动中的作用和意义……我们看到火文化与社会发展,以及人自身进化的那种深层内涵,至今还未被人们所真正认识,或许正因此“许多古代和现代民族都是用仪式来加以照护——那些永远不许熄灭的神火”.例如我国西南自称“火民族”的彝族一年一度的火把节和我国中原汉族每年奠灶的然火习俗以及宗教殿堂里的长明灯——大概是人类还不曾学会随意生火的时代所留下的遗风和对那个时代的一种怀念吧。(《远古文化史》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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