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科技史是在科学家专业群体中产生的,因而其研究方法同科学方法之间具有一种天然的联系。科学研究中的分类、比较、分析、综合、归纳、类比、假说等逻辑思维方法和直觉、想象等创造性思维方法都曾被广泛地应用到科技史史料的鉴别、科技史事件的梳理与科技史过程的建构中。科技史研究虽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然而科学方法的应用却绝不仅仅局限于科技史领域中。事实上,科学研究中的绝大多数方法很早就已经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史学研究领域中了。中国传统的史料学与考据学中就包含着多种科学方法的萌芽。清代乾嘉学派的训诂、校勘和类推就是以归纳为主兼及演绎,他们首先是广泛地收集例证,在头脑中形成通则,然后再用通则推演同类;而“理断”则是以演绎为主,是以常理推断某一史料的真伪。实际上,在乾嘉朴学中归纳和演绎是经常同时并用的。当然其间也常常交替穿插着分类、比较、分析、综合、类比等多种方法。顾炎武倡导的“实事求是”正是朴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梁启超就认为:“乾嘉间学者,实自成一种学风,和近世科学的研究法极相近”。[7]胡适也认为“清代的‘朴学’确有‘科学’的精神”,[8]他还把中国传统史学中提问、设答和证伪之术进一步提炼和概括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样一项重要的史学方法论原则。
从原则上讲,科学方法应当普遍地适用于整个历史学研究领域。因为历史学就其思维形式来讲,是一门非常典型的科学。这集中地体现在历史学所特有的怀疑、批判、求实和理性等科学精神方面。不同的是,科学处理的大都是即时和直接的观察材料,而历史学所处理的则大都是时过境迁的历史遗存。当然也有一些方法还存在着争议,例如演绎方法,迪昂就明确反对把演绎方法应用于史学,他认为“历史将永远不是演绎科学。”[9]不过西方人重视抽象的理论和建构,中国人重视具体的史料与方法;西方人重视先验的原则,而中国人更重视经验的实效。所以在两种不同语境中所说的演绎显然不在同一层面上。一般说来,任何一种具体的研究方法都存在着特定的适用范围,从而它总是有限的,然而不断发展着科学方法的总体则是无限的。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似乎还不是如何在技术上确定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而是科学与人文的背景冲突,反科学主义的实质是元历史理论与方法的主导权问题。记得金观涛曾把系统方法应用于中国历史研究,提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假说,就颇受到一些历史学家的非议。当然这种问题只能在科学与人文的持续冲突中自然历史地解决。
其次,科技史作为历史自我认识发展的一个高级阶段,不仅是历史的,同时也是逻辑的,它是历史与逻辑的有机统一。作为人类关于自然过程的认识史,科技史是对主体与客体、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过程的历史表述,它必须反映这一客观历史过程的内在逻辑。恩格斯在谈到逻辑与历史的关系时曾经讲到:“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10]恩格斯这里所说的“历史”,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历史Ⅰ,是指客观世界现实的发展过程本身;而“逻辑”则是广义上的逻辑,泛指人类的理性认识过程。作为事件的历史Ⅰ已经消失了,然而作为史料的历史Ⅱ保存下来了;同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关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的研究还揭示了隐藏在历史过程背后的一些重复的和稳定的关系,以这些普遍的历史规律作为基础梳理历史史料,可以揭示出特定历史阶段起作用的特殊规律。历史研究首先应当在思想上理性地把握历史Ⅱ中所蕴涵的内在逻辑,然后再以这一客观逻辑作为蓝图在思想上建构一种具体的和丰满的历史Ⅲ。这就是所谓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它应当作为编史学领域一项总的方法论原则。
在科技史领域,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具体地体现为逻辑主义编史学纲领。无论是萨顿和李约瑟的编年史,还是柯瓦雷与巴特菲尔德的观念史,本质上都是逻辑主义的。从亚里士多德到伽利略、从哥白尼到牛顿,从牛顿到爱因斯坦,既是一个历史流变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科学思想逻辑演化的过程。吴文俊教授利用计算机甚至从开普勒运动三定律中自动推导出了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所以如果说编年史还是萌芽状态的逻辑主义,则观念史直接就是完成了的逻辑主义。二者彼此表里呼应,互为补充,共同构成科技史的主体。有一些科技史家被埋葬在历史的史料中丧失了理智,似乎不把牛顿的炼金术编进科技史中就是歪曲了历史本来面目的辉格史;还有人热衷于张扬科学的宗教起源。这都是非常可笑的事情。不过在社会史领域,情况就要复杂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总是不可避免地表现为历史主义编史学纲领。这一方面是由于以自由意志相互冲突作为特征的社会历史过程本身的逻辑就不是很明朗,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人们自身无法排除的利益关系,从而使得社会史领域充满了难以捉摸的复杂性。要超越这种复杂性必须超越社会历史过程本身,把它作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来看待。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社会史领域中这样一个卓有成效的逻辑主义编史学纲领。
再次,科技史的思想基础应当来自于历史,而不是哲学,它是一门历史科学。然而由于科技史与科技哲学长期的暧昧关系,使它不同程度地背离了历史的科学精神。尽管“没有某种理论偏见的历史是不可能的”,[11]然而历史科学的基本精神是实事求是,科学的客观性原则就是要把偏见降低到最小。相反,哲学家则常常是一些制造偏见的高手,哲学中充满了形形色色的偏见。尤其是当科学哲学发展到连科学家都不想接近的时候,科学史家就更是没有理由同这种东西联姻了。早在19世纪时,坦纳里就曾注意到一些科学哲学家在研究培根和笛卡尔等历史人物时,其特有的哲学偏见致使他们离开了真实的历史,从而变得“非历史”了,所以他提醒历史学家要警惕“科学的哲学”。随着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与科学史的社会建制化,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开始彼此自觉地疏远了。然而历史主义的兴起又吹起了层层波澜。拉卡托斯所谓“没有科学史的科学哲学是空洞的;没有科学哲学的科学史是盲目的”,[12]其实是在现代哲学社会学化的历史背景中出现的一种谬论。它不仅断送了科学哲学,而且扰乱了科学史。有人曾经这样评价拉卡托斯的这一命题:“由教条的自命不凡的科学哲学所支持的科学史要冒双倍盲目的风险,而由党派的科学史支持的科学哲学则要同时冒盲目和空洞的风险!”[13]以至于就连库恩这样的著名的老牌历史主义者也认为,按照哲学理论“重建”历史的做法“可能会成为编造历史的借口”,[14]而且“为哲学而写的历史,往往几乎不是历史”。[15]
然而,科技史真是同哲学水火不容吗?恰恰相反。真正的历史需要一种真正的哲学。这种哲学是一种恬静无为的哲学,它应当是超越历史的演变过程而不是陷入其中;它应当是客观的和理性的,而不是主观的和武断的。倘若科技史不得不依赖于某种哲学的话,则它应当回归一种元史学或历史哲学,而不是科技哲学。而真实的情况正如美国科学史家费诺乔罗已经指出的,迄今为止所有希望担任这个角色的人都没有成功。同时,真正的科学哲学也不是像历史主义者所向往的那样利用概念逼近真实的历史。无论科学哲学家如何努力逼近科学史实,它也绝不可能代替科学史的认识,反而科学哲学自身的价值在这种迎合科学史的逼近中丧失殆尽了。杜赞奇认为历史是反理论的,“历史学可能是唯一一个不反思自身假设的学科,而且很可能还是习惯上不作自我剖析的学科。”[16]这种说法虽然过于绝对化,但是至少可以提醒历史学家警惕哲学家的圈套。哲学家不要自作多情地贴近历史,哲学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逻辑的,它是人类思维的一种自由创造。默多克有一种说法颇有启发意义。他说哲学家的讨论几乎从来不和历史学家的工作“相符”,然而科学哲学对于科学史的价值恰恰在于这种“不符”。换句话说,哲学也正是由于它所带来的与历史的“不符”而成为有价值的、启发历史分析的工具。[17]显然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家的理想同这样一种价值是相去甚远的。
最后,科技史可望通过外史的扩展走向社会史领域,最终实现整个历史科学理论与方法的统一。本来意义上的科技史应当是内史,是科技思想的演化史。外史的性质则比较复杂:一部分可以作为内史的扩展,例如萨顿的《科学史导论》和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等,它们原则上可以纳入逻辑主义的编史学纲领中;另一部分属于社会史的延伸,例如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和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历史上的科学》等,严格说来,这一部分应当作为社会史专题研究,它们在原则上可以纳入历史主义的编史学纲领之中。一般说来,前者的研究方法要较为规范,而后者则是五花八门。从总体上看,科技史还没有自己独立的理论和方法,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这里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各种研究方法跨学科应用的试验区,是各种外来的方法生死角逐的战场。而任何一种方法在科技史领域中应用的合法性并不取决于它在理论上的自我证明,而取决于统一的历史科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以逻辑主义为纲领的科技史和以历史主义作为纲领的社会史之所以可能实现沟通,一方面是由于科技史的内史可以通过外史横向扩展自己的外延,展示自己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社会史也可以通过自然主义化纵向收缩自己的内涵,增强自己的理论性,使其能够被纳入逻辑主义的纲领之中,进而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真正统一。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绝大多数场合都把科学技术连在一起使用而不加区分,这是由于科学理论中内在地蕴涵着技术原理,从而技术原则上应当作为科学的一种应用,尽管许多技术事实上都出现在科学之前。
四、社会“利益关系”中的价值论批判
历史中蕴涵着价值,它归根到底是一种价值性存在。无论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历史Ⅰ,还是作为一种史料而存在的历史Ⅱ,抑或是作为一种思维的建构物而存在的历史Ⅲ,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性存在。这里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它隶属于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之中。其中主体的历史需求是历史价值存在的前提,正是这种需求把历史的可能意义加以肯定并转化为现实的形态,没有主体需求的这种肯定和转化作用,也就无所谓历史的价值;而历史的客观属性是历史价值存在的基础,是历史价值的一种载体,没有这样一种属性,历史价值将会失去它的依托,从而也同样无所谓历史的价值。人类出现之前或迄今依然独立于人类的天然自然史之所以具有价值,不仅是由于历史内在地蕴涵着人化自然史与人工自然史的可能性,而且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人类的存在本身已经把这种可能性转化成为现实性。历史正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地生产着人类的历史需求并不断地满足这种需求的。它是一个以人类作为核心的价值增值过程,而科技史是历史价值运动的一个制高点。
首先,科技史是全部人类文明史的轴心。人类的文明是人类在摆脱种种自然奴役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从青铜时代到铁器时代,从钢铁时代、电力时代到信息时代,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到后工业社会,从天然自然、人化自然到人工自然,标志着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水平。而科学技术则始终是推动文明发展的革命性力量。萨顿曾经呼吁历史学家在把注意力从政治史与军事史相继转移到文学史、艺术史、宗教史和经济史之后,再进一步转移到科学史中来,因为“科学是我们精神的中枢,也是我们文明的中枢。它是我们智力的力量与健康的源泉”,[18]“文明史应该主要集中于科学史。”[19]而“科学史的目的是,考虑精神的全部变化和文明进步所产生的全部影响,说明科学事实和科学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从最高的意义上说,它实际上是人类文明的历史。其中科学的进步是注意的中心,而一般历史经常是作为背景而存在。”[20]事实上,科学技术不仅是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人类文明,而且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科学技术还在创造和扩展着历史本身。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印刷术,不可能完整地保存如此丰富与珍贵的历史史料;如果没有音像制品,也不可能轻松地拓展如此广阔和充实的历史空间;如果没有互联网,如果没有现代科学与技术,历史或许将永远尘封在历史学家的书斋里,而不可能进入人们的社会生活中。
其次,科技史是地方性知识全球化的历史,是我们理解世界历史和把握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思想基础。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塑造着自己丰富多彩的内在精神世界,然而它们所面对的却是同一个自然界。科学技术是人类理性同自然界相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理性超越各种不同精神世界回归同一的自然界的结果,是全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按照萨顿的说法:“科学从根本上说是国际性的,或许我们应该说它是超越国度的。”[21]李约瑟则把人类科学的发展形象地描绘为一个“朝宗于海”的过程:“不同文明的古老的科学细流,正像江河一样奔向近代科学的大海。”[22]因为人类是统一的,自然界也是统一的,作为自然界在人类精神中的镜像的科学技术也必然是统一的。统一的科学技术为统一的世界历史提供了一种发展的可能性。科学技术的求真务实与分工协作精神不断地破除民族国家所固有的狭隘视界,推动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创造着统一的世界历史,使越来越多的民族国家的历史不仅是民族的,同时也是世界的。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的基石,是世界历史全球化发展的动力。一般说来,民族国家对于科学技术、尤其科学精神普世价值的认同与接纳程度,是其历史走向世界历史的一个重要标志。只有具备浓厚科学精神的民族,才能昂首阔步地面向全球化的世界历史大潮;否则,必然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拒斥全球化,并最终走向反科技。近年来形形色色的所谓地方性知识的流行以及世界各地反科技与反全球化思潮的风起云涌也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
再次,科技史是人类智慧逻辑演进的历史,是人类在这种智慧演进中逐渐摆脱奴役和寻求解放的历史,是逐渐消解与颠覆传统历史价值观的历史。萨顿曾反复强调过:“科学活动是人类最主要的创造性活动,不只是在物质上,而且在精神上。”[23]科学技术不仅是能够把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而且可以使人类从此摆脱种种精神奴役。一部科技史就是人类逐渐战胜迷信、摆脱神像、告别奴性、走出蒙昧的历史。按萨顿的说法,“科学史是人类的统一的历史、人类的崇高目标的历史和人类逐渐得到拯救的历史。”[24]“我们的主要目标不是简单地记录孤立的科学发现,而是解释科学思想的进步和人类觉悟的逐步发展,理解并扩展我们在宇宙进化中的职责地位。”[25]这样一种宏伟的目标还将使科学家进一步摆脱狭隘的自我利益的内在精神奴役成为一个截然不同于传统历史主体的崭新的人类。爱因斯坦曾讲过:“一切宗教、艺术和科学都是同一株树上的各个分支。所有这些志向都是为着使人类的生活趋于高尚,把它从单纯的生理上的生存的境界提高,并且把个人导向自由。”[26]“照亮我的道路,并且不断地给我新的勇气去愉快地正视生活的理想,是善、美和真。”[27]而这样一种天地境界则显然是在以往的帝王将相尔虞我诈的历史中所不可能存在的。科技史是科技活动的历史,是科技劳动者智慧和创造的历史,它无疑是对人类传统历史价值观一种根本性颠覆。
最后,科技史中蕴涵着一种新的和科学的人文主义。这种人文主义并没有传统人文主义的豪言壮语,然而却更加求真务实、客观公正;它也没有传统人文主义那种贵族化的浪漫情怀,但却更加积极进取、无私奉献。它是一种以人类作为终极关怀的、既具有浓厚理想主义色彩然而却又是大众的、理性的和世俗的人文主义。这是我们在科技史以外的其它历史中难以看到的。萨顿毕生致力于利用科学史来弘扬和传播这样一种科学的人文主义。在他看来,“无论科学活动的成果是多么的抽象,它本质上是人的活动,是人的满怀激动的活动。”[28]“科学只不过是自然界以人为镜的反映。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始终是在研究人,因为我们只有通过人的大脑才能理解自然,然而,我们同样也可以说我们一直是在研究自然,因为没有自然我们无法理解人。”[29]“每一个科学思想,无论它多么神秘,从其诞生到成熟都彻底地是人性的。由于它的最终表现是无生命的抽象形式,因而否定它所固有的人性,那就如同因为我们只是通过冷漠的印刷字体了解诗歌的人性,就因此否认诗歌具有人性一样愚蠢。科学也像其它人类活动一样充满生机,正是由于产生它的特殊活动是最高级的活动之一,它充满了最高级和最纯洁的生命力。”[30]因此,一个真正的人文主义者必须能理解科学的生命,正如他必须理解艺术的生命一样。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萨顿的理想和愿望并没有能够实现,科技史中的这种科学的人文主义或者说新人文主义至今依然风雨飘摇在人类社会历史的惊涛骇浪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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