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旧石器时代,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大自然中俯拾皆是的石头与人类猎食动物后的部分骨骼,曾做为人类早期制作工具的基础性材料,伴随着先人走过了漫长的进化历程。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人类思想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人类的艺术活动产生了——劳动加思想创造了艺术。古人在劳动的同时创作了大量的史前艺术作品,甚至直接在劳动工具上创作了丰富多彩的艺术形象。传统思想认为:史前艺术可根据其创作载体分类归纳为“可移动艺术”(Mobiliary Art)或称“器物艺术”(Home or Chattel Art)和“岩洞艺术”(Lare Art)两大类(“可移动艺术”或“器物艺术”是指能携带的雕刻作品和装饰品)。考古资料表明,我国“器物艺术”(骨雕、玉石雕、陶塑等)的成熟期大致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在这个时期,我国境内的南北两地几乎同时产生两支都以玉器为主要文化内涵的史前文化。毋庸置疑,在那个以石攻玉的时代是不可能制造生产出酸性溶液的,即使可能产生过——因自然发酵而成酸性的溶液,先人们亦不可能产生将其应用在骨器、玉器制作过程中的思想,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就是在这个时期的诸多不同的文化遗址中,考古学家发掘出土了大量雕刻精美的玉器、骨器和陶器等文化遗物。其中在玉器雕刻的精美程度上,以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为主要代表。
在红山文化、良渚文化的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玉器、骨器、陶器等史前艺术品。特别是红山文化、良渚文化的部分玉器造型和使用的阴线雕刻技法与殷商时期的玉器造型和雕刻技法非常相似。在这两支史前文化遗址中出土的玉器、骨器上,其特殊符号(不与花纹混淆的、刻划位置特殊的)、图案——雕刻得细若发丝的不胜枚举。从这些细若发丝甚或比发丝还细的刻痕中,可以充分观察到5000年前古人的雕刻迹象,与红山文化、良渚文化遗址中发现的大量细石器工具相互印证,使我们可以更加科学的研究其工艺特征[科学常识告诉我们,我国玉文化中常用的玉料硬度分别为:软玉(Nephrite)的硬度在摩氏6——6.5左右;玛瑙(Agate)、玉髓(Chalcedony)、碧石(Jasper)等造岩矿物的硬度在摩氏7左右;岫岩玉的硬度变化大一些在摩氏2——6之间,通常在摩氏4左右;独山玉的硬度在摩氏6——6.5左右。而作为骨雕材质的骨骼成分百分之七十左右为钙、磷等矿物质,主要是钙的磷酸盐,包括结晶的羟基酸灰石和无定形的磷酸钙,其余成分为有机质,主要是胶原蛋白。硬度在摩氏3左右,干燥后硬度稍有增加。由前可知,使用硬度在摩氏7左右的造岩矿物制作的细石器刃具,用以加工骨器和低硬度的玉器是完全胜任的]。
又据考古发现,在河南省贾湖的裴李岗文化(据碳14测定,其绝对年代在公元前6000年左右)遗址中,出土的龟甲上发现了十数个具有原始文字性质的契刻符号,其中个别符号与后世的殷商甲骨文有相似之处。由此可知:我们的先人在8000年前,就已经能够在坚硬的龟甲上契刻符号或“文字”了。到了公元前3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先人们在完善契刻工具的同时完全掌握了在玉石上雕刻精细图案的工艺技术(这从红山文化、良渚文化千余年的发展、延续历程中出土的不同时期的玉器上面,可以清楚的看出其工艺技术的发展、传承),那么要在龟甲、兽骨上刻出细致精巧的图案、符号(广义的文字),虽不至于说易如反掌,也应当是绰绰有余的吧!这一点在红山文化、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骨器、象牙器、玉器的雕刻中,已得到得到充分的证实。
史实面前,任何设想或辩解都是枉然的!
通过对以上考古发掘资料的研究分析,完全可以证明:早在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其实在我国境内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代初期的众多文化遗址中,就已经有雕刻艺术品发现了;欧洲一些国家出土的史前骨雕、石雕艺术品的历史,远的可达到30000年之久),我们的先人就已经能够在甲骨、玉石上熟练地契刻“文字”符号或其他的艺术形象了,而这个时代比契刻甲骨文的殷商时代早了何止2000年啊!因此,面对经过3000余年埋藏,依然清晰可见的甲骨文,笔者更倾向于:殷商时期的甲骨在契刻前是没有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软化的。
“甲骨文字是用铜刀或石刀刻在相当坚硬的龟甲兽骨上的东西。文字刻得很规整而美观,字大者径逾半寸,字小者如芝麻。甲骨是很坚硬的东西,铜刀或石刀也并不是十分犀利的工具,为什么能刻出那样精巧的文字?许多年来,人们都怀抱着这个问题而没有得到解决。最近我联想到象牙工艺的工序,因而悟到甲骨在契刻文字或其他削治手续之前,必然是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使之软化的。”(《古代文字之辨证的发展》)
上述的问题和结论告诉我们,显然郭老认为:只有在软化的甲骨上才能刻出——“字小者如芝麻……那样精巧的文字”。但是,常识告诉我们:只有在细腻、凝结、坚实的材质上,才能雕刻出精微细致的图案。而在软化、疏松的材质上,要想雕刻的精微细致则是很难的——俗话说:朽木不可雕也。那么朽骨可雕否?回答也一定是否定的。这从保存到现在的——古代非金属雕刻艺术品(无论是精美的微型雕刻艺术品,还是大型的雕刻艺术品),都是由象牙、骨头、紫檀木、黄花梨木等坚硬、细腻的材质制作的事实中,一样可以得到佐证。
大量的事实和问题表明:殷人占卜的甲骨——在契刻前是无须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使之软化的 。
郭沫若先生做为老一辈甲骨文研究专家,从一九二九年开始研究甲骨文,直到他逝世,经历了甲骨学史上整整五十个春秋。五十年里,郭老本着大胆创新、勇于修正自我的治学思想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用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差不多常常是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作斗争”),在甲骨文的释解考证、分期断代、编纂流传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特别是建国以后,先生在主持编纂《甲骨文合集》的工作中培养了大量的甲骨文研究人才。虽然郭老“因联想到象牙工艺的工序,而悟到的甲骨文在契刻和其他削制手续之前,必然是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使之软化的”论点似有所误,但这丝毫无损于郭老的崇高威望和学术成就。因为同他在中国历史及甲骨文研究上的恢弘业绩相比,这个结论的失误,如沧海一粟;因为我们是被郭老及那一代大师托在他们的肩上学习、研究甲骨文的,而且随着科学的发展、进步,我们的观察手段、研究方法比老一辈学者更加优越、更加科学,所以在甲骨文的研究上,有新的探索、新的发现和成果,才是对老一辈师长的最好纪念。
图1、良渚文化象牙雕飞鸟匕 2、良渚文化玉雕山形器 3、良渚文化玉雕冠形饰 4、红山文化C字龙 5、红山文化玉人面 6、红山文化骨体嵌细石器刀柄 7红山文化骨体嵌细石器刀柄局部刻痕
参考文献:
《殷墟卜辞综述》陈梦家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 1956年
《殷墟文字乙编》董作宾编著 科学出版社1948年
《甲骨文合集》 郭沫若任主编,胡厚宣任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编纂
《奴隶制时代》 郭沫若著 人民出版社 1973年
《甲骨学小词典》 孟世凯编著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1年
《建国以来甲骨文研究》 王宇信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中国甲骨学史》 吴浩坤、潘 悠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年
《中华远古史》 王玉哲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年
《舞阳贾湖》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科学出版社 1999年
《考 古》杂志 1972年3期
《良渚古玉》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1996年
《良渚文化与良渚古国》 周 膺 吴 晶著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4年
《中国宝石和玉石》 栾秉傲著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4年
《中国古代美术史》 李 浴著 辽宁美术出版社 2000年
《中国原始社会史》 宋兆林 黎家芳 杜耀西著 文物出版社 1983年
《苏联考古学》(苏联)蒙盖特著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资料室译 1963年
《原始社会史》 啊 . 尼 . 格拉德舍夫斯基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