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发生还是一个问题
历史是人的历史。没有人便没有历史。但人以及人的社会不是历史发生的必然性根据。不能认为历史为人所固有,否则历史就是某种神秘主义的东西了。也不能认为有人类社会便有历史。这种认识如同认为有人便有历史一样,什么也没有说明。当然,历史也不是被外在的力量附加到人类社会中来的,否则这种力量只能被解释为具有超自然的属性(如圣经所说的人类的始祖被上帝驱除出伊甸园的事件)。
人的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也不是历史发生的根据。的确,人是历史的主体并创造着自身历史。但这仍然无法揭示出历史本身是如何发生的。这是因为,通常所谓的“人创造了历史”是指历史之中而不是历史之外的人创造着历史,否则创造历史的人将永远被排除在历史之外,犹如人推一辆独轮车,独轮车总是在人之外一样。“人创造了历史”只能说明人与历史之间存在一种互动关系或互动过程,而历史发生所需要的根据,这一点仍然无法得到说明。
由于在历史发生的问题上缺乏必然性根据,以往的历史观都是无根的。人们只知道历史相对于个人的优先性,不知道人的价值悬置相对于历史的优先性;只知道历史的决定性质,不知道历史的人本性质;只知道人属于历史,不知道历史属于人;只知道历史会走向未来,不知道未来将回归到人本身;只知道历史是开放的,不知道历史是会终结的。
人的历史应该从能动的价值存在开始
动物只有日常生活过程,并无历史过程。历史是人类社会的独特现象。为什么只有人才有历史?人的历史发生的必然性根据在哪里?这个问题在以往的哲学和史学研究中也有所触及。但基本思路是从人有什么入手。如人有脑和手,可以制造工具,而利用工具的劳动则创造了历史,等等。实际的情况可能正好相反。历史是原先没有后来才有的事物,从内在的逻辑看,历史的发生应该从没有什么的地方开始。从没有什么到有什么(无中生有),这才符合历史发生的基本特征。当然,这也符合历史过程的基本特征。
但常识告诉人们,无中是不能生有的,历史不可能从绝对的虚无开始。这就决定了,历史的发生不能不从有即存在开始,而这个有即存在又不能不具有无即不存在的性质。就是说,历史发生的根据必须具备有与无、存在与不存在的双重属性。这个既有且无、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存在只能是人的价值存在。这是因为,人的价值存在是这样一种存在:一方面,价值存在是非现实的存在,是不显现的存在,或者说是现实中的非存在(如饮食价值存在着但并不显现,显现的只是具体的饮食形式,谁也无法将存在着的饮食价值本身找出来);另一方面,非现实的价值存在代表着人的能动方面,能动性其实就是人的无中生有的能力,现实中非存在的价值反而创造出了现实中存在的价值(如饮食活动的不竭动力总是来自于存在着的饮食价值本身),说明只有能动的价值存在才是一切历史现象发生的源泉。
历史研究的开端不是人的外显活动(这种活动本身就需要根据的支持),也不是人之外的社会,而是人的内在方面即人的价值存在。由于人的价值存在着,才创造出了本不存在的历史,才使历史过程具有了发展进步(无中生有)的性质和特征。
有一个问题,就是:人的价值存在着,动物的价值也存在着,这不应该是有疑义的。为什么人的价值就与历史有关,动物的价值就与历史无关?这个问题不仅与价值存在的一般性质有关,而且与人的价值存在的特殊状况有关。
价值存在与价值实现
人的价值在人那里存在着。人是人的价值的存在根据。人有这样、那样的价值,或者没有这样、那样的价值,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本身,而与外在的环境和条件无关。由于价值的根据不同,同样的环境和条件相对于不同物种,具有迥然不同的意义,是很难相通的。“鱼处水而生,人处水而死,彼必相与异,其好恶故异也”(《庄子》)。人不会有鱼、鸟那样的价值,同样鱼、鸟也不会有人那样的价值。
人的价值就是存在着的价值。价值存在就是每一物种所应享有的内在的价值规定。人是一棵内涵价值的种子,孕育着生命的全部可实现的价值,而不是盛价值的空盒子,不断被历史和时代赋予新的内容。当然,古人有古人的价值,今人有今人的价值,后人有后人的价值。但这是价值实现而不是价值存在的问题,二者不能混淆起来。如同一样的种子撒在不同的土地上,在不同的营养、水分和气候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一样。经济社会条件只能决定人的价值能否实现,以及实现到什么程度,不能决定人的价值是否存在;只能是价值实现能否实现的根据,并不是价值是否存在的根据。
价值存在是自足的存在。到晚期智人(即现代人类)阶段,人类物种的生物进化过程终结了。人的价值的生物学和社会学基础至此定型了,人的价值长住不变了。从人类物种最初确立起,到人类物种最后终结止,人的价值存在永远是一个常数。它既不需要特意地增加什么,也不需要特意地减少什么。相对于自足的价值存在,由于受到了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的价值实现是自足受限的,甚至是残缺不全的。没有一个人能够在绝对意义上享有人所本有的全部价值。
价值就在人本身。价值存在先于价值实现。价值实现以价值存在为前提和根据。从价值存在的角度看,人不可能实现根本不存在的价值。人只有存在自由、解放的天然需要才会去追求自由、解放,如果人像穴居蚂蚁一样,天然遵从一种等级制度,自由、解放对他来说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