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百官早朝的时间,文献中常见的是“五更”或“五鼓”。《太平广记》卷254引《启颜录》称,唐人崔生,“饮酒归犯夜”,被武侯捉拿。至五更初,长安令刘行敏,“鼓声动向朝”,行至街头遇见崔生,遂令松绑,释放了崔生【15】(p.1975)。又《旧唐书•元稹传》提到“每至五更朝谒之时”【2】(卷166,p.4335),说明五更是官员朝谒天子的时间。郑处诲《明皇杂录》记,杨国忠之子杨暄,举明经,不及格,礼部侍郎达奚珣害怕杨国忠降罪,遂遣子达奚抚前去劝说,“抚既至国忠私第,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15】(卷179,p.1333)。这里“五更初起”是杨国忠出门“趋朝”的时间,而正式上朝面见天子自然要晚一些。因此,文献中的“五更”、或五鼓入朝其实是比较笼统的说法。如果结合承天门的开启时间,那么百官上朝必然是“五更三筹”以后了。
广德二年九月,代宗考虑到霖雨时街道“泥既深阻”,朝官寸步难行,特许“延三刻传点”,待道路通畅以后,依照“常式”进行【3】(卷24,p.465)。传点是官署击鼓以“传事”或集合百官的特殊方式 ,标志着正式礼仪活动的开始。《通典》卷87《凶礼九•丧制之五》大祥变条:“至传点时,通事舍人各引入就位”,随后正式的祭礼活动就开始了。由此看来,遇到阴雨天气后,百官上朝可以延迟三刻,推算下来大致是凌晨5时(准确的时间为4时55分12秒)。贞元二年闰二月,德宗诏:“日出后二刻传点,三刻进坐牌”,于是百官上朝的时间延迟到5时30分左右了(确切时间为5时28分48秒) 。
元和二年(807)六月,宪宗令在建福门外建造了百官待漏院。因为百官进入大明宫的建福门和望仙门要在五更五点(凌晨5时)才能打开,但官员们天未明时大多已经来到这里,由于宫门还未打开,所以只能在待漏院里等待【16】(p.19)。由此推断,百官正式上朝必然到了日出的卯时(5~7时)了。
元和十年六月三日凌晨,宰相武元衡将朝,出静安里东门,有贼从暗中冲出,扑灭火烛,“以棓击元衡左股”。及众人呼偕而至,举火照看,“见元衡已踣于血中”,而此时“夜漏未尽”。既明,百官仗至紫宸门,有司上告,宪宗极为震惊【2】(卷158,p.4161)。乃降诏敕说:“自今以后,许寅后二刻传点”。这里“寅后二刻”即卯时(日出)二刻,这个时间早在贞元二年就已经诏敕施行,但中间可能一度废除,故而宪宗予以恢复。“及是质明后,朝骑有尚在街中者”,乃至出现了皇帝“待坐”紫宸殿良久,而“朝班未至”的现象【3】(卷24,p.468)。
现在,试对唐代官员办公(上班)的时间略作说明。先看尚书省官,“每一日一人宿直”,“凡內外官,日出视事,午而退”【3】(卷82,p.1516)。日出为卯时,应从凌晨5时算起,午为日中,考虑到午饭时间,最迟当以12时为止。如此,尚书省官员办公达6~7小时之久,但这只是公务比较少的时候。如果“官省之务繁者,不在此限”,自然上班时间更长;三院御史(台院侍御史、殿院殿中侍御史、察院监察御史)的办公时间,文献记载是“每日早入,至巳时方出”【3】(卷62,p.1087)。若将“早”从凌晨5时算起,巳为隅中,以11时为终,比起尚书省官员来说,三院御史的上班时间要少1小时。
一般来说,唐代官员的上班比较灵活。所谓“有事则直”,官员正常办公。如果“百司无事”,则“午后放归,无为守成”【3】(卷24,p.464)。天宝五载六月三日,由于时值三伏,天气炎热,玄宗乃“令宰相辰时还宅”【3】(卷53,p.917),作为对臣下的一种奖赏和恩赐。中唐以后,延英召对作为中央军国大事裁决的重要形式,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延英会议由于参加人数少(以宰相、谏议大夫、翰林学士居多)而比较灵活,且不受时间的限制。宝应元年(762)九月壬午,代宗御延英殿,与宰臣参议政事,“自辰至午乃罢”,是知延英召对持续了4小时。同月丙戌日,天子再次御延英殿,“会宰臣等议政事”,“自辰至巳乃罢”【17】(卷58,pp.649-650)。通常情况下,皇帝御坐两殿(宣政殿和紫宸殿)时,“宰臣及次对官奏事”,等到退朝后,“已是辰巳之间”【3】(卷25,p.476)。从这个意义上说,延英会议“自辰至巳”的时间是正常的。
延英会议结束也有特别晚的时候。如德宗时延英奏事,“虽大臣率漏下二三刻”,退朝已经很晚了。至韦渠牟为谏议大夫,“每奏事五六刻乃罢”【18】(卷160,p.2935),是知延英退朝更晚。若以黄昏戌时为“昼漏尽”来算,这样的延英会议大致在晚8时12~15分结束。同样的情况还见于宪宗元和年间。比如二年十一月,在宰相裴垍的辅佐下,宪宗躬勤政事,“自是延英议政,昼漏率下五六刻”【3】(卷53,p.916)。
地方藩镇使府官员的上班时间,黄正建《韩愈日常生活研究》一文曾有涉及。贞元十五年(799)韩愈为徐州张建封的节度推官时,他设计了自己的上班时间,即“寅而入,尽辰而退。申而入,终酉而退”。黄正建解释说,“上午5点(以后7点以前)上班,干到9点;下午3点(以后5点以前)上班,干到7点,中午可以休息” 。据此,地方官员每日办公8小时,分上午和下午两次,每次4小时,而中午可以休息。但是,京城官员的办公时间比较含糊,中央诸司机构似乎各有不同,且无上午班和下午班之分,因而中央与地方的办公时间是有很大不同的。
四
李贺《官街鼓》谓:“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6】(卷393,p.4435),街鼓声动成为长安城晨昏报警和城门开闭的信号,自然要对禁夜制度产生重要影响。唐《监门式》云:“京城每夕分街立铺,持更行夜。鼓声绝,则禁人行;晓鼓声动,即听行。”【19】(卷8,p.172)按照《唐律》的规定,夜鼓过后而晓鼓未至之前,诸人在街上行走,即为犯夜,违反者笞打二十。又《全唐文》卷173载:右金吾卫将军赵宜巡查六街时,发现大理丞徐逖鼓绝后仍在街中行走,遂捕捉押回,并上报有司,请求杖责二十【5】(卷173,p.777)。由此看来,即使大理丞这样的官员,也是不能犯夜的。至于一般的文人学士和庶民百姓,更是惧怕犯禁了。由于这个缘故,文人学士们白天出城访友或郊游,黄昏暮鼓敲响之前必须赶回入城。韩愈有一次出门,回来稍晚,有些紧张,但“才到城门打鼓声”,虽然可以入城,但也破坏了出游的兴致【20】。《太平广记》卷484引《异闻集》载:天宝年间,常州刺史荥阳公之子,“应乡赋秀才举”,居于长安布政里,一日忽遇倡女李娃,“徘徊不能去”,乃与李娃偶坐,“久之日暮,鼓声四动”,李娃的母亲说:“鼓已发矣,当速归,无犯禁”【15】(p.3986),催促书生赶紧回去。同书卷345《裴通远》载:
唐宪宗葬景陵,都城人士毕至。前集州司马裴通远家在崇贤里,妻女辈亦以车舆纵观於通化门。及归,日晚,驰马骤。至平康北街,有白头妪步走,随车而来,气力殆尽。至天门街,夜鼓时动,车马转速,妪亦忙遽【15】(p.2734)。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外朝的政治功用,承天门街鼓的声响是唐代禁夜制度的标志性信号。唐《宫卫令》曰:“五更三筹,顺天门击鼓,听人行。昼漏尽,顺天门击鼓四百搥讫,闭门。”【19】(卷26,pp.489-490)前已指出,“顺天门”即唐代的外朝承天门。每日晨晓五更三点时分(凌晨4时12分),承天门街鼓响动,城门大开,行人开始自由出入。待昼漏结束的黄昏时刻,承天门击鼓四百搥,京城城门关闭。鼓声再响六百搥后,城内的坊门一律关闭,行人也禁止夜行。正因为如此,裴远通妻女行至天门街时,听到“夜鼓时动”,加快了车马速度,以致担心坊门关闭而不能在街上行走。
即使在长安城内,坊门的开闭也以鼓声为准。按照《宫卫令》的规定,京城门关闭后,“后更击六百搥,坊门皆闭,禁人行”,至凌晨五更二点,“鼓自内发”,坊市门一起打开。居民出了坊外一旦错过了夜鼓时间,宁可忍饥受冻的煎熬一宿,也不愿入坊犯禁。天宝九载(750)夏六月,郑生遇一白衣女子,姓任氏,与之酣饮,“将晓”返回,行至坊门,“门扃未发”,恰好门旁有胡人鬻饼,郑生只好“憇其簾下”,“坐以候鼓”【15】(卷452,p.3693)。十二载冬,布政坊居民张无是,一日行至街中,夜鼓忽绝,坊门关闭,无是无奈,只好在桥下蹲了一宿【15】(卷100,p.673)。从这两则事例来看,玄宗天宝年代,唐代的坊市管理及其反映的禁夜制度极为严格和规范。毫无疑问,街鼓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然,京城街鼓的发展是与长安的兴衰密切相关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流动人口的增加,中唐以后长安城的坊市管理有所松弛。乃至太和五年(831)出现了街鼓未动而坊门已开,或夜已深而坊门未闭的现象【3】(卷88,p.1576)。尽管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唐末,但是,坊市的发展并没有在实质上冲破街鼓的规范和约束。然自黄巢之乱后,长安城屡遭战火洗礼,宫室、街市破坏不堪,“荆棘满城,狐兔纵横”【8】(卷256,p.8320)。天祐元年(904),汴帅朱全忠指使部属将长安宫室、百司官署以及民间庐舍全部拆毁,官僚、百姓及其资财强行徙往洛阳,长安“遂成丘墟”【8】(卷264,p.8626),设于西京“六街”之街鼓至此宣告罢废,但取而代之的是洛阳的街鼓。以致天祐三年(906)闰十二月,我们看到,掌管皇城警卫的皇城使仍然坚持“鼓声绝后,禁断人行”的禁夜制度【3】(卷78,p.1423)。当时长安已经放弃,洛阳成为新的帝都和京城,城内鼓声鼕鼕,百姓照旧不得夜行。所有这些,显然是长安街鼓的遗风。
五
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上云:“唐马周始建议置鼕鼕鼓,惟两京有之,后北都亦有鼕鼕鼓,是则京都之制也。”【21】(p.11)故知不惟西京长安、东都洛阳设有街鼓,当时的北都太原府也有街鼓的设置。前引韩愈“朗朗闻街鼓,晨起似朝时”,即是描写太原街鼓的诗句。至于街鼓的管理,受材料所限我们还不清楚。但从文献来看,负责京城、六街乃至皇城巡警和治安任务的左右金吾、左右街使和皇城使都参与了街鼓的管理。甚至在维护“鼓声绝后,禁断人行”的禁夜制度上,所谓的“六军”(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和左右神武军)也加入进来【3】(卷78,p.1423)。因此,在街鼓管理的背后,牵涉的是唐代京城的治安、巡逻和防务力量。宋人朱熹曾说:“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城振,坊市门皆启。若有奸盗,自无所容。盖坊内皆常居之民,外面人来皆可知。如宰相武元衡于靖安里门外,分明宰元衡入朝,出靖安里,贼乘暗杀之。亦可见坊门不可胡乱入,只在大官街上被杀了。”【22】(卷90,p.2304)由此可见,长安城街鼓对于防范和打击奸盗,维护和平持久的社会环境起着积极作用,集中体现了唐王朝对于社会安定的考虑 。
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来看,晨昏街鼓的报时功能自始至终贯穿于长安的日常生活中。换句话说,长安城每日从早到晚,又从晚到早,都离不开街鼓的声音。一方面,晓鼓声动,京城、宫城及皇城诸门依次开启,接着百官开始上朝,百姓也早起出门,行人车马出没于大街小巷中,整个京城的人口流动随着鼓声的响起拉开了帷幕。另一方面,暮鼓声绝,长安城门、坊门相继关闭,京城的坊巷街衢寂寞无声,官僚百姓的城内活动和城外出行由此结束。因此,比起太史局的漏刻计时来说,街鼓之声由于直接规范着京城官人百姓的起居和出行,因而更为人们所接受。比如何时起床,何时出门,何时出城,又何时入城,何时入坊,这样的时间观念其实正是承天门街鼓规范下禁夜制度许可的合理范围,长安的官僚和百姓们在接受并适应了这样的日常节奏后,他们的生活反而变得更有规律,也更有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晨昏“警众”的街鼓不仅调节着京城生活的正常节奏,而且也对长安居民的城内生活和城外活动也有规范,对维系大唐帝国的时空秩序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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