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努尔哈赤活动初期,由于人口少、土地宽阔,又有强大部族包围,为了便于管理,避免争夺、叛变,凡归附的人全部迁到努尔哈赤住地附近,加以编制安排。1588年(万历十六年)对苏免部、董鄂部一部分,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对安褚拉库路,1607年(万历三十五年)对瓦尔喀部蜚悠城,1611年(万历三十九年)对虎尔哈路扎库塔城都是如此。后来归附的多起来,中间间隔的部族也统一了,才不再全部集中,如渥集部东额黑库伦(1615年)、东海萨连部(1616年)都是。这种集中居住,加以编制安排,是满族融合扩大的基础之一。迁移一地集中居住才能完成统一组织,促进统一生活和生产,也就是促进了融合。清初满族统一当然有其共同的物质条件,从历史上,集中居住也是促成条件之一。集中居住对促成满族的统一,从而又为全国统一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不是努尔哈赤当初所想得到的。
各少数族归附努尔哈赤的时间有先后,迁移集中的情况也不同,甚至同——家族也参差不齐。1588年栋鄂部长何和礼率所部归附努尔哈赤,他老婆领着一部分部队仍留原地,后来听说努尔哈赤把女儿又嫁给何和礼,于是一怒率领武装来向何和礼挑战,经过说服,她才罢兵归附[37]。库尔喀部长郎柱是最先归附的部族之一,他只派儿子杨古利跟随努尔哈赤。不久郎柱被部众杀掉,他的老婆背负着小儿子骑着马左右射击才逃出来,后来部众也降附了努尔哈赤[38]。1618年10月虎尔哈的纳哈达率部众一百来降,努尔哈赤把他们分列两行,愿留下的一行,愿回去的一行,还是有人愿意回去[39],当然都是他们首领的意见。这些故事反映出,就在同一部族里,他们上层之间的思想意识、社会生活也是有所差别的,说明当时的社会思想是动荡的,在变。
努尔哈赤正是在变化中的一个。在他开始活动的第二年(1584),一夜捉到一个贼,家人都主张杀掉,努尔哈赤说,“我若杀之,其主假杀人为名,必来加兵掠我粮食”。他这时想到的不是你来抢我,我就去抢你,而是想到“粮食被掠,部属缺食,必至叛散,部落散则孤立矣。彼必乘虚来攻,我等弓箭器械不足,何以御敌”[40]。从重视生产、重视粮食、重视战备这一观点衡量,他比当时其他一切奴隶主是进步的,这种思想一直支配着他到建国以后,攻下城镇,首先清查粮食,1622年(天启二年,天命七年)在右屯卫一次就运走米四十二万一千一百多斛,粟米一万五千二十多斛[41]。在他那个时代,交换是困难的。他注意交换所以重视商人,和他们广泛往来。我们在满文老档和其他文献中看到,在他建国时至少有三个大商人成了他的高级将领。开原商人刘兴祚[42],后做副将;抚顺商人佟养性[43],后做总兵;清河商人李继学,做都司,他儿子李国翰在进入北京后做定西将军[44]。另外还有一个马元龙[45]。1616年11月努尔哈赤派了商人渡黑龙江进入伯吉力三十六寨[46]。这不仅是贸易,也是政治活动。1618年攻下抚顺,“有山东、山西、涿洲、杭州、益州、河东、河西等处商人十六人,皆给路费,书七恨之言付之令归”[47],这更是政治了。
《满文老档》天聪五年(祟祯四年,1631)二月一日有下面记录:“南面刘五哥派五人由陆路送来:毛蓝布一百十八匹,合银七十一两;水银十四斤半,合银四十三两五钱;白蜡药二斤半,合银七两五钱;头簪,合银三两;针四万八千个,合银十两;缎一匹、纱—匹,合银五两;朱一斤,合银二两;烟叶一百八十把,合银四两;共合银一百四十六两。”[48]此事不见于《东华录》。所谓南面,指鸭绿江口外皮岛周围小岛。皮岛自1629年明袁祟焕杀毛文龙后,这时在刘兴治控制下,第二年就失掉了[49]。刘五哥不知是谁,大约是明军小军官,可能就是刘兴治兄弟辈。刘兴祚、刘兴治等兄弟五六人虽然先后被清廷杀掉,他们和努尔哈赤、皇太极的关系原来是密切的。
这是一次数额较小的交易,皇太极招待殷勤,来时设宴,回去还派人相送。反映出清人对商业贸易的重视关心。也反映出明朝正在实行经济封锁,迫使清人不得不如此到处走私。这次送货,已经不是实物交换,全用货币交换,也是值得注意的。
从上面许多事实,可以看出,关于经济工作,努尔哈赤集团做得最为突出。提高经济活动水平,这在整个东北少数族里是最需要但也是最缺乏的。努尔哈赤利用这一条件,进行东北少数族的政治统一工作,因而无往不利。
注 释:
[1] 《明一统志》卷八九,女直。
[2] 《寰宇通志》卷一一六,女直。
[3] 《寰宇通志》成于景泰七年(1456),《明一统志》修于天顺二年(1458),都说一百八十四卫。
[4] 万历《明会典》修于万历十五年(1587),卷一二五说有卫三百八十四,所二十四,站七,地面七,寨一,共四百二十三。
[5] 万历《明会典》
[6] 《中山闻见录》卷一,万历四十二年三月条。
[7] 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一,乙卯年四月条。
[8] 《辽东志》卷三,《兵食志·边略》。
[9] 《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祖》,696—697页。
[10] 《明太宗实录》卷二六,永乐二年二月癸酉条。
[11] 《清史稿》,列传十,杨吉砮传。
[12]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戊子年条。
[13] 《满文老档》,万历三十八年(1610)条,日本译本,1958年东京版,第三册1173页以下。
[14] 努尔哈赤自起兵到称帝,凡三十四年。其间仅在1590年、1592年、1598年、1601年四次朝明。见《明神宗实录》卷二二二、二五一,三二七、三六六各卷。有的书不算1592年一次,只说三次。
[15] 万历《明会典》卷一O七,礼部,“建州海西岁—遣人朝贡”。
[16]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戊子年四月条。
[17] 《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祖部分20页,万历四十年九月条称“布占泰汗”。
[18] 《清史稿》,列传十,传论。
[19] 《张文忠公全集》书牍二,与辽蓟总督。
[20] 《明神宗实录》卷一三三。
[21] 《明神宗实录》卷二一五,万历十七年九月乙卯条。
[22] 《明神宗实录》卷二二二庚子条,卷二五一戊子条,卷三二七癸酉条,卷三六六乙丑条,《国榷》漏载1598年一次,孟森《清史讲义》不算1592年一次,认为只有三次。
[23]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戊子年条。
[24]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三,天命四年八月条。
[25] 《明神宗实录》卷三六六,万历二十九年十二月甲戌条。
[26] 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己亥年条,辛丑年正月条。王先谦《东华录》灭哈达列在己亥年,蒋良骐《东华录》同。
[27] 再灭哈达,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辛丑年正月条;朝贡事见《明神宗实录》卷三六六,万历二十九年十二月丙寅条.
[28]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丙午年十二月条。
[29] 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一,甲寅年四月条。
[30] 《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祖部分37页。
[31] 王先谦《东华录》,天聪十,天聪九年十月庚寅条。
[32] 王氏《东华录》天命一,辛卯年正月条。《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无这里的八个字,作“总一国也”。
[33]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天命四年八月条,天命六年正月十二日条。
[34] 王氏《东华录》己亥年二月辛亥条。
[35] 以上均见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一。
[36]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己酉年十二月条。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一,己酉年十二月条。
[37] 《清史稿》列传十二,《何和礼传》。
[38] 《清史稿》列传十三,《杨古利传》。
[39] 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二,天命三年十月丁卯条。
[40]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甲申年五月条。
[41] 《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祖部,498页,天命七年正月二十六日条。
[42] 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二年九月庚申条。
[43] 《清史稿》列传十八,《佟养性传》;《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宗部分195页。
[44] 《清史槁》列传二十三,《李国翰传》;《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宗部分200页。
[45] 《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宗部分,203页。马元龙是译音,本名和事迹待考。
[46] 《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祖部分,75页。
[47]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天命三年四月条。
[48] 《满文老档》,日本译本,太宗部分473页。单内“朱”未详。
[49] 王先谦《东华录》,天聪六,天聪五年三月甲午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