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语言和习俗的日趋一致。
那些被掳或逃亡的汉人由于长期生活在女真社会中,汉语就逐渐失去了其实际的应用意义。而女真语言则成为日常生活之必需。特别是那些童稚时代即被掳掠的汉人,由于“久居彼境(指女真人地区),则语言日变,忘其本语,势所必然”(127)。1469年(成化五年)逃到朝鲜的汉人多士哈,当其仅十一二岁时,即被女真人所掳,此时多士哈已“不解其语”(128);汉人刘时“七、八岁时,沈应吾只(女真人)以马一匹买于毛邻(怜之误)卫”,待其长大成人时,因“自少久在他境(指女真地区),不得不随而变也”(129),变成一个只会说女真语而不会说汉语的汉人。在由朝鲜转解的成年被掳汉人中,由于久居女真人中,因而“不解汉语者亦多有之”(130)。1496年(明弘治九年)由女真人中逃到朝鲜的被掳汉人李金班老等21人,“自称唐人,曰俱不知被掳年月,所居卫名,父兄姓名,且不解汉语矣”(131)。可见,由于长期不使用汉语,大部分被掳汉人已经和女真人共同使用一种语言——女真语了。语言的统一是民族间互相渗透、融合的重要因素。
尽管汉人学习和使用了女真语,但是汉人带去的丰富的汉语词汇,必然也丰富和充实到女真语中。正如已故著名清史专家孟森先生所说:“建州早习华风,所用名词,多为汉语。”(132)事实上,当时女真人中有不少由于朝贡和贸易等关系而熟悉和通晓汉语的人。他们长期来往于汉区,带去了汉语中丰富的词汇。建州右卫首领王杲由于经常来往辽东汉区,所以能“解汉语言、文字”(133)。建州女真努尔哈赤的副将马臣,一般将官佟羊才等亦因“年年进贡天朝,惯解汉语”(134)。特别是努尔哈赤本人,由于屡次进入京师和辽东关市,他不仅十分熟悉汉语,而且还阅读一些汉文书籍。就是他们和流落在女真地区的汉族人民一起用汉语丰富和改造了女真语言。后来在女真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满语中,保存了许多满、汉文同音同义的词语,从穿的布,吃的秫(高梁),到住的宫、楼,行的船、桥等等满汉文都同音同义,这就是满汉两族人民长期共处、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结果。
不同民族有不同的风俗习惯。但是,由于杂居通婚,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势必互相影响、互相吸收,取长补短,淘汰落后习俗,保留文明的习俗。许多风俗习惯是与当时的经济生活直接相联系的。女真人的窄袖束腰的服饰,就是适应于骑马射猎的需要。汉人到女真地区以后,逐渐适应了女真的习俗,也穿女真服装。从女真习惯剃发。汉人妇女原来缠脚,而女真人是禁止妇女缠脚的。从居住的房舍来说,明初处于迁徙中的女真人,往往不筑坚固的房舍。而明中期以后,局部定居时,就不一样了。据朝鲜人达生描述明弘治年间女真人的房舍说:“其作室之形,一梁通四、五间,如僧舍,以大铜釜排置左右,一釜炊饭而食,一釜用秕糠作粥以养马。”(135)且“胡家(此处指女真人)于房上及四面,并以粘泥厚涂”(136)。显然,房屋的结构和样式都是仿造辽东汉人的。甚至今天的东北农村,这种样式和结构的房屋还是十分普遍的。当时的朝鲜北征副元帅李季同就已指出这点,“一梁之室,其制与唐人屋舍相似。此则兀狄哈昔时抢掳开原之人,男婚女嫁,累代而居,故其屋舍之制如此”(137)。女真人的祭祀杀牲,焚香敬神的习俗几乎与汉人一样,女真人亦把“于前庭设高足床(桌子)、焚香”(138),当做十分虔诚和尊重的礼节。努尔哈赤建后金以后,实行五日一朝制。逢朝见日,亦令“当天设案焚香”(139),以示虔诚。满语中的香与汉语同音同义,显然是由汉区传来。当时辽东开原有“关王庙”(140),后金建元后,努尔哈赤于赫图阿拉城内也仿建有关帝庙、魁星楼等,并“建佛寺及玉皇诸庙于城东之阜,凡七大庙,三年乃成”(141)。此外,“凡祭祀明堂诸礼仪,皆尚右。祭神仪、神位东向者为尊,其余昭穆分列”(142)。显然,这是沿袭我国古代的礼仪制度的结果。重大的举措都要谒庙堂。《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记载,1617年(天命二年)劫掠抚顺前,“上(努尔哈赤)率诸贝勒及统军诸将,鸣鼓奏乐,谒堂子而行”(143)。《清太祖武皇帝努尔哈齐实录》记出兵抚顺之日“谒玉帝庙”(144)。可见女真人的“堂子”就是汉语中的庙堂。这一习俗在汉民中,也是长期存在过的。此外,女真人过去由于生活环境十分恶劣,生产力水平低下,所以往往“臭秽不洁”(145),但到了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入居辽东之际时,女真人已十分讲究服饰,清太祖努尔哈赤还因此责斥部属说:“愚暗之夫……所修治者宴会时服饰,此与妇人何异?”(146)由于女真和汉族人民之间互相吸收其长处,习俗也向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早在16世纪初,明臣卢琼在《东戍见闻录》中就已指出,建州女真“饮食服用,皆如华人”。此言未免言过其实,但至少说在习俗方面女真和汉族之间的差别在日渐缩小。从总的方面来说,女真人是吸收汉人的文明。而具体到被掳和逃亡在女真中的汉人,他们基本是服从女真人的习俗,这也是势所必然的。
总之,来自封建制故乡的广大汉族人民,流落到女真地区,或“私投”、 “寄籍当差”在女真人为主体的辽东沿边卫分以后,在与女真人200多年的杂居共处中,由于处在女真人的汪洋大海包围中,尽管他们带去了汉族的先进文化,在女真人吸收汉文化和汉族成分的过程中,毕竟被其融合、改造。在互相渗透、互相吸收的过程中,那些汉人和女真人逐渐在地域、语言、风俗习惯、经济生活以致心理素质等方面,共同性越来越多,差异性越来越小,而日渐趋于一致。经过一代接一代不断地更新,以致到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入居辽东之际时,民族的畛域界限逐渐打破,一个以女真人为主体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族逐渐形成了。那些汉族人民及其子孙也最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女真人之中,成为这一新的民族共同体的一个细胞了。中华民族注入了新的血液。中华民族绚丽多彩的历史又增添了新的内容。
注 释:
① 《清太宗实录》卷二九(《大清历朝实录》影印本,下同)。
② 《大明会典》、《全辽志》、《满洲源流考》诸书记载不一,此取约数。
③ 《天朝大明一统志》卷八、九,《女真》。
④ 赵辅:《平夷录》,(见《说郛》续一)。
⑤ 《明英宗实录》卷一O三(江苏国学图书馆传抄影印本,下同)。
⑥ 《明神宗实录》卷四五八。
⑦ 《明宪宗实录》卷一六一。
⑧ 《明史》卷一七四《巫凯传》。
⑨ 《明英宗实录》卷七九。
⑩ 《明宣宗实录》卷九O。
(11) 《明宪宗实录》卷一九一。
(12) 《明神宗实录》卷四O一
(13) 《明神宗实录》卷一八一。
(14) 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二(上虞罗氏刊本)。
(15) 《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一。
(16)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六二。
(17) 《明神宗实录》卷四三二。
(18)(19)(20)《明神宗实录》卷五二四。
(21)(22) 海滨野史辑《建州私志》卷上(见《清初史料四种》1933年北平图书馆刊印,下同)。
(23) 《明神宗实录》卷九O。
(24) 《山中闻见录》卷一。
(25) 《明神宗实录》卷四三。
(26) 《辽东志》卷三。
(27) 《李朝成宗实录》卷八O。
(28) 《李朝世宗实录》卷三九。
(29) 《李朝文宗实录》卷一三,“况兼在先人口陆续逃来,转解辽东共该八百三十四名口,又于近年辽东等处被掳人口,或逃小国边邑,或野人带来,遂为边将收夺,节次解送,总计一百六十九名。”
(30) (一)《明英宗实录》卷一九。“建州卫都指挥李满住遣男古纳哈等朝贡并送还东宁等卫逃移人口四十八口复业。”(二)《明英宗实录》卷二O四。“先是提督辽东军务左都御史王翱等奉命遣人往建州谕李满住等,俾送还原掳人口,……送还人口三百二十人。”
(31) (一)《李朝世宗实录》卷五四,“昌盛、尹风、张安定等(皆明廷内官),率童猛哥帖木儿弟凡察及管下野人十一名,被掳唐人男妇共八十二名。”(二)《李朝世宗实录》卷六一,朝廷使臣裴俊、千户、赫连……等曰:“(去年)童猛哥帖木儿、凡察等。刷出杨木笞兀掳掠人口一百三十名。”(三)《李朝世宗实录》卷六二,“所有官军(指明廷官员裴俊等)招谕到被掳男妇三百五十四名口。”
(32)《李朝文宗实录》卷九。
(33)《李朝世宗实录》卷五七。
(34) 《李朝成宗实录》卷三六。
(35)《燕山君日记》卷一七。
(36) 《明英宗实录》卷一O三。
(37) 《李朝中宗实录》卷九九。
(38) 《明神宗实录》卷一六四。
(39) 李燕光:《1644年以前满族的社会经济形态》,《光明日报》1961年12月22日。
(40) 《满洲实录》卷四。
(41) 《全辽志》卷六。
(42) 李民奂:《建州闻见录》(据日本人今西春秋校刊本,下同)。
(43) 《李朝成宗实录》卷五二。
(44) 《李朝世祖实录》卷三五。
(45) 李民奂:《建州闻见录》。
(46) 《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五九。
(47) 《李朝明宗实录》卷四。
(48) 《清通志》卷六五。
(49) 《山海纪闻》(见《清开国史料考叙论订补编》)
(50) 《满文老档·太祖》卷四。
(51)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三(1932年,北平故宫博物院铅印本。下同)
(52) 《光海君日记》卷一二八。
(53) 李民奂:《建州闻见录》。
(54) 苕上愚公:《东夷考略》。
(55)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八。
(56) 《明神宗实录》卷四五八。
(57) 《满文老档·太祖》卷二O。
(58) 《明英宗实录》卷一O二。
(59)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四。
(60) 《明神宗实录》卷五八三。
(61) 明代辽东残档丙一八八号。
(62) 《辽东志》卷一。
(63) 《明英宗实录》卷二O九。
(64) 《明宪宗实录》卷二七一。
(65) 《明英宗实录》卷二一五。
(66) 《明英宗实录》卷二二O。
(67) 《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九四。
(68) 《明英宗实录》卷二O六。
(69) 马文升:《抚安东夷记》。
(70) 《明太宗实录》卷一O七。
(71) 田汝成:《辽纪》。
(72) 《明神宗实录》卷四五八。
(73) 《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九四。
(74) 《明神宗实录》卷四四一。
(75) 《李朝世宗实录》卷八二。
(76) 《昭代武功编》卷八。
(77) 明张鼐:《辽夷略》(见《清初史料四种》)。
(78) 《明宪宗实录》卷一O。
(79) 《明英宗实录》卷一O。
(80) 《明宪宗实录》卷一二六。
(81) 《明神宗实录》卷四五五。
(82) 《明神宗实录》卷四二九。
(83) 《明英宗实录》卷一五八。
(84) 《明宪宗实录》卷一七。
(85) 明代辽东残档乙一O七号。
(86) 明张鼐:《辽夷略》(见《清初史料四种》)。
(87) 《万历武功录》卷一一。
(88) 《全辽志》卷六。
(89) 《奉天通志》卷一七O。
(90) 《明经世文编》卷三六三·张学颜:《辽东善后事宜疏》。
(91)(92)(93) 程开祜:《筹辽硕画》卷一。熊廷弼:《抚镇弃地啖虏疏》。
(94) 《明神宗实录》卷四二四。
(95) 《明神宗实录》卷四八。
(96) 《李朝世宗实录》卷九二。
(97) 《李朝世宗实录》卷八二。
(98) 《李朝世宗实录》卷九二。
(99) 《明英宗实录》卷一O三。
(100) 《李朝世祖实录》卷四五。
(101) 《燕山君日记》卷一六。
(102) 《光海君日记》卷一四七。
(103)(104)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105)(106)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107) 明代辽东残档乙105号(辽宁档案馆藏,下同)。
(108) 《李朝睿宗实录》卷二。
(109) 《李朝成宗实录》卷五二。
(110) 《李朝孝宗实录》卷一五九。
(111)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
(112) 《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三。
(113) 魏焕:《皇明九边考》第二卷(嘉靖刻本)。
(114) 李民奂:《建州闻见录》。
(115) 明代辽东残档乙105号。
(116) 《满文老档·太祖》卷五。
(117) 李民奂:《建州闻见录》。
(118) 《李朝宣祖实录》卷六九。
(119) 《鲁山君日记》卷一二。
(120) 《李朝睿宗实录》卷八。
(121) 《李朝成宗实录》卷一七O。
(122) 《李朝中宗实录》卷五O。
(123) 《李朝世祖实录》卷一一三。
(124) 《李朝世祖实录》卷三五。
(125) 《李朝中宗实录》卷一O三。
(126) 《李朝成宗实录》卷八O。
(127) 《李朝睿宗实录》卷八。
(128) 《李朝成宗实录》卷一五二。
(129)(130)《燕山君日记》卷一七。
(131) 孟森:《元明清系通纪》正编卷一一(1934年北京大学铅印本)。
(132) 彭孙贻:《山中闻见录》卷一一。
(133) 《李朝宣祖实录》卷七O。
(134) 《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五五。
(135) 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136) 《李朝成宗实录》卷二五九。
(137) 《燕山君日记》卷一九。
(138) 《满洲实录》卷四。
(139)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
(140) 《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卷四。
(141) 昭槤:《啸亭杂录》卷二。
(142) 《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五。
(143)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
(144)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四。
(145) 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