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历史学家。撰有《明夷待访录》1卷、《明儒学案》62卷、《南雷文定》32卷、《行朝录》九种以及《南雷诗历》等,编有《明文海》482卷。
作为明末清初三大儒之一的黄宗羲一直纠缠着众多学者的情怀。有关他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大多围绕其民主思想启蒙思想进行阐发。究其原委,概因《明夷待访录》对清末民初的思想学术影响极大,而这段时期的思想学术可谓20世纪中国学术研究的风向标。研究梨洲史学的文章相对集中于以下两端:第一,突出他对学术史的贡献。梁启超把他和司马迁、杜佑、袁枢、司马光、郑樵并称为中国史学史上的六君子,理由就是他“创为学史之格”。(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之九·新史学·中国之旧史》,中华书局1989年版。)仓修良也大力张扬此见,认为“黄宗羲在史学方面的贡献,今天所能看到的最显著者自然莫过于《明儒学案》的著作”。(注:《黄宗羲的史学贡献》,载吴光主编《黄宗羲论》,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楼毅生在《论黄宗羲的史学思想及其影响》一文也认为:“黄宗羲在史学上最杰出的贡献,是他对学术思想史的研究。”(注:楼毅生:《论黄宗羲的史学思想及其影响》,《河北学刊》1995年第6期。)第二,强调其对明史的贡献。杜维运的《黄宗羲与清代浙东史学之兴起》,汤纲的《黄宗羲与<明史>》、《<明文海>初探》,陈恭禄《<弘光朝实录>的作者及史料价值》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性文章。
把黄宗羲的政治思想与史学思想分割开来,这可能是一种误解。梁启超在把黄氏推为清代史学之祖时,认为“其最有影响于近代思想者,则《明夷待访录》也”。(注: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到了金毓黻那里,《明夷待访录》则完全与史学脱离了干系。金氏认为:“或以所著《明夷待访录》见推,此概寄其政治思想,而无与史学者也。”(注:金毓黻:《中国史学史》,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54页。)其后学者多持此见。80年代后,研究者逐渐认识到《明夷待访录》的史学意义。白寿彝认为:“黄宗羲晚年著《明儒学案》,……是学术史的一种体裁,在中国史学史上有它一定的地位。但黄宗羲更大的贡献,是他的《明夷待访录》。这部书篇幅不大,但它尖锐地揭露、批判封建政体的腐朽。这是反对封建专制的一部破天荒的著作。这一向被认为是一部政论书,实际上也是一部史论书。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史学上的光辉著作。”(注: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2页。)白先生的看法要言不凡,切中要害。不过,即使90年代,在有关黄宗羲史学的研究论文中,对这一点仍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总体说来,以往的研究触及到了梨洲史学活动的方方面面,但对其史学的核心内容表述得不够充分。梨洲史学的核心内容应是:史学家主体意识的自我觉醒,一个历史学家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外化。表现到行动层面,就是不遗余力地搜集和保存史料,以求保存历史轨迹的真实(历史感);就是苦心孤诣地探求明朝覆亡的因缘,以求历史发展的规律,强健现实的社会(时代感);就是对现实的大力抨击与对理想社会的精神构造,以求启蒙未来(超时代性)。以上是黄宗羲一生史学活动的主体,也是梨洲史学的三个特点,兹论述于下:
“国可灭,史不可灭”的历史感
黄宗羲对明清之际历史日就零落芜没的状况至为伤怀。他说:“尝读宋史所载二王之事,何其略也!夫其立国亦且二年,文、陆、陈、谢之外,岂遂无人物?顾问陆君实有日记,邓中甫有《填海录》,吴立夫有《桑海遗录》,当时与文、陆、陈、谢同时之人,必有见其中者,今亦不闻存于人间矣。国可灭,史不可灭。后之君子,能无憾耶?”(注:《黄梨洲文集》,《户部贵州清吏司主事兼经筵日讲官次公董公墓志铭》。)这种强烈的历史感促使他一生以保存历史为己任,“后死之责,谁任之乎?”(注: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二卷,《弘光实录抄序》,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他通过各种途径保存所能了解的史实。无论是搜集整理史料、撰写碑文墓表、书写诗文,还是编撰史著、编选明人文集,莫不寄托着存史的信念。
(1)撰成《弘光实录抄》、《行朝录》
《弘光实录抄》为黄宗羲所存的一部重要南明史著,书中保存了大量弘光朝的史实。弘光帝亡后,局面愈加混乱,黄宗羲原志于修之成史,奈何不尽得其详。用他自己的话说:“向在海外,得交诸君子,颇欲有所论者。旋念始末未备,以俟他日搜寻零落,为辑其成。荏苒三十载,义熙以后之人,各言其世;而某之所忆,亦忘失大半。邓光荐《填海录》不出,世为太史氏之言是信。此聊尔谈,其可已夫!”(注:《黄宗羲全集》第二卷,《行朝录序》。)于是广搜遗逸,根据自己的见闻,成《行朝录》,自称以便将来补史之不足。
(2)藏史于碑铭墓表
在黄宗羲看来,碑铭墓表属于历史一类的文章。他一生不但撰写了大量的碑铭墓表,而且尽量用史家笔法。如他写丘吁抚六合时“单骑入城”“为民请命”,写他为刑部郎中时“平反大狱数十条,大力之喜怒不能动摇”。写他出守汉阳时“裁量军需,无仓促匡襄之患。晨其坐堂皇,庶民直入奏事,不设遮拦,晓指枉直,无不满志而去”。大吏到晴川阁视察,索要藤床,丘吁把大吏带去看自己的卧榻,“乃白板也”。(注:《黄梨洲文集·碑志类·山西右参政吁之丘公墓碑》。)通过黄宗羲之笔,一个循吏的形象活脱脱地出现了。在《王仲伪墓表》中,他写道:“此纸不灭,亦知稽山块土,曾塞黄河也”。(注:《黄梨洲文集·碑志类·王仲伪墓表》。)强烈的历史感力透纸背。
(3)以诗文补史
黄宗羲认为诗文与历史著作相为表里,同样反映历史的真实面目。他在《姚江逸诗序》中写道:“孟子曰诗亡然后春秋作,是诗与史相为表里者也。故元遗山《中州集》窃取此意,以史为纲,以诗为目,而一代人物,赖以不坠。”(注:《黄梨洲文集·序类·姚江逸诗序》。)在《万履安先生诗序》中又说:“逮夫流极之运,东观兰台但记事功,而天地所以不坠,名教之所以仅存者,多在亡国之人物,血心流注,朝露同销,史于是而亡矣。犹幸野制遥传,苦语难销,此耿耿者明灭于烂纸昏墨之余,九原可作,地起泥香,庸讵知史亡而后诗作乎?是故景炎、祥兴,宋史且不为之立本记,非指南集杜,何有知闽广之兴废?非水云之诗,何由知亡国之惨?非白石黑发,何由知竺国之双经?陈宜中之契阔,心史亮其苦心;黄东发之野寺,室幢志其所处,可不谓之史诗乎?元之亡也,渡海乞援之事,见于九灵之诗,而铁崖之乐府,鹤年席帽之痛苦,犹然金版之地也,皆非史之所能尽也。”(注:《黄梨洲文集·序类·万履安先生诗序》。)正是有这种对历史的深邃洞察与现实的遭际使他作诗时多有存史之意。在《南雷诗历》题辞中他写道:“按年而读之,横身苦趣,淋漓纸上,不可不谓逼真尔。”(注:《黄梨洲文集·序类·诗历题辞》。)编《姚江逸诗》,目的是“士生后士,凭虚而观盛衰之故也”。把他对历史的见证浓缩进了诗篇。
黄宗羲著文,亦意在存史。在《南雷文约凡例》中写道:“余多叙事之文,尝读姚牧庵元明善集,宋元之兴废,有史书之未详者,于此可考见,然牧庵明善,皆在廊庙,所载多战功。余草野穷民,不得名公巨卿之事以述之,所载多亡国之大夫,地位不同耳,其有裨于史事之缺文一也。”《海外恸哭记》便是他的“叙事之文”,晚年之《思旧录》,对生平所识之人多加追忆,有一事一语者皆录之。他还有意识地通过撰写行状来存历史之面目。在《移史馆熊公雨殷行状》中,他对熊雨殷的康清行状作了详尽的纪录,其目的在于“公魂无庙,幽铭阳碣,无地可施,爰行状一通,移之史馆,以为列传之张本也”。(注:《黄梨洲文集·传状类·移史馆熊公雨殷行状》。)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写下了《移史馆章格庵先生行状》、《子刘子行状》、《柳敬亭传》、《移史馆先妣姚太夫人行状》等一批杰出的人物传记,为史学家撰写历史提供了大量资料。
(4)编选明人文集
从康熙四年(1665)到康熙十四年(1675),黄宗羲从众多文集中选编成《明文案》217卷。以此为基础,他又花近20年时间,在84岁(1694)那年编成《明文海》482卷。《明文海》的一大特色是收录了相当的传记。在卷387至卷428传记中,黄宗羲搜寻了名臣、能臣、文苑、儒林、忠烈、名将等20类人物的传记300多篇。卷429至卷472也以同样的分类方法收录了墓文320多篇。这600多人的事迹大多在正史中没有记载。在黄宗羲看来,当代人的文章可以补史之不足。他说:“余选明文近千家,其间多有与实录异同,概实录有所隐蔽,有所偏党,文集无是也。且实录止据章奏起居注而节略之,一人一事之本末不能详也。即如永嘉,非先生之诗文,亦恶知其恃宠妒贤如此?所谓脔谄魂于下泉者,何必在史官哉!”(注:《黄梨洲文集·序类·陆石溪先生文集序》。)这就是他编《明文案》与《明文海》的旨趣所在。这些传记为研究明代正史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5)关注官修《明史》
黄宗羲撰《明史案》、编明人文选等举动都围绕修史展开,因时事变故,明史没有修成。康熙十八年(1679),清朝重开史局纂修明史,监修徐元文向康熙推荐黄宗羲,朝廷特旨以礼敦请,黄宗羲为存臣节,以老病疏辞。黄宗羲虽然自己没有直接参与朝廷修史,但是对此十分关心。在给万斯同送行时,他以《大事记》、《三史抄》授之。并作诗送别,其中有“四方声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之句,拳拳之心,于此可鉴。黄百家北上时,黄宗羲又写书与之,云“昔闻首阳二老,托孤于尚父,遂得三年食薇,颜色不坏。今我遣子从公,可以置我矣”。可见,其对修史一直耿耿于怀。在《叙万氏补历代史表》中,他又悲情满怀地写道:“嗟乎!元之亡也,危素趋报恩寺,将入井中,僧大梓云:‘国史非公莫知,公死是死国之史也’,素是以不死。后修元史,不闻素有一词之赞,及明之亡,朝之任事者众矣,顾独藉一草野之万季野以留之,不亦可慨也夫。”(注:《黄梨洲文集·序类·叙万氏补历代史表》。)“公死是死国史也”也是支撑他活下去的信念,撰修明史,必定是他多年的夙愿。
明史纂修过程中,黄宗羲常与明史总裁等人书信往来,探讨明代史事,从内容到体例,影响着明史的修撰。全祖望曾说:“公虽不赴征书,而史局大案,总裁必咨于公,如《历志》出于吴检讨仁臣之手,乞公审正,而后定其论。宋史别立道学传,为元儒之陋,公谓明史不当仍其例。时朱检讨彝尊方有此议,汤公斌出公书示众,遂去之。至于死忠之籍,犹多确核。地志亦多取公今水经为考证。”(注:王政尧点校:《黄宗羲年谱》,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42页。)这一段话,道出了黄宗羲对《明史》的影响。
真实是历史记录的生命,是历史学大厦赖以建筑的基础,也是自古及今的史学家所不断追求的目标。黄宗羲不仅大量存史,同时对其真实性有极高的要求。针对当时私人修史之风盛行,而又多讹误的情形,他愤慨地写道:“近时伪书流行,聊举一二,如甲申之死,则杂以俘戮;逆阉之难,则杂以牖死;杨嗣昌丧师误国,东心诗颂其劳;洪承畴结怨秦人,绥寇纪张其挞伐。高官美谥,子姓私加;野抄地志,谶儿信笔。”(注:《黄梨洲文集·序类·明名臣言行录》。)“余观当时,不论何人皆好言作史,岂真有三长足掩前哲。亦不过此因彼袭,攘袂公行。……不能通知一代盛衰之始终,徒据残书数本,谀墓单辞,便思抑扬人物,是犹两造不备而定爰书也。”(注:《黄梨洲文集·碑志类·谈儒木表》。)“逆阉之乱,去今五十余年,耳目相接,其大者已抵牾如此,向后欲凭纸上之语,三写成乌,岂复有实事哉。”此类论述在黄宗羲文中俯拾皆是。历史学家的责任感促使他在自己的著述中极其注意忠实历史。如给神宗时谏官姜应麟所作墓志铭,与姜氏家人提供的材料多有出入。为此,黄宗羲特意附信,说明自己更改的理由。文中不仅纠正了原作的几处史实错误,而且对形容太过的地方加以修改。“凡碑版之文,最重真实”,(注:《黄梨洲文集·杂文类·辨野史》。)这是黄宗羲的信念。
“为天下、为万民”的时代感
历史学不是脱离现实的纯学问,历史学家也不是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的局外人。面对明清之际的丧乱,黄宗羲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作为一个乱世历史学家,黄宗羲的史学具有更为强烈的时代感。黄宗羲探索历史治乱之道,着重于分析明代衰亡的各种原因,并提出改良社会的措施。《明夷待访录》是对有明一朝各种制度最为直接的剖析,其他散布于《弘光实录钞》、《行朝录》以及所写墓志铭等文章中的诸多议论也都体现了一个乱世史学家解读历史的使命感。
(1)《明夷待访录》是对明代历史的深刻解剖
黄宗羲在该书中对明代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展开了分析。
在“置相”一章中,他开头便指出“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这真是非常深刻的见解。朱元璋罢宰相,专制皇权达到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程度,也为其后王朝政治的种种弊端种下了祸根。黄宗羲从设宰相的本来含义来说明罢相之失:“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不亦并传子之意而失者乎?”对于有人认为大学士有宰相之实的看法,黄宗羲反驳道:“或谓后之入阁办事,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也。曰不然。入阁办事者职在批答,犹开府之书记也。其事既轻;尔披答之义,又必自内授之而后拟之,可谓有其实乎!”朝廷中真正有宰相权力的是太监,“刘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哪一个不是罢相的硕果!黄宗羲对此看得十分透彻:“吾以为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盖大权不能无所寄。彼宫奴者,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从而设为科条,增其职掌,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次第而尽归焉。有明之阁下,贤者贷其残膏剩馥,不贤者假其嬉笑怒骂,道路传之,国史书之,则以为其人之相业矣。故使公奴有宰相之实者,罢丞相之过也。”(注:《黄宗羲全集》第一卷,《明夷待访录·置相》。)正是由于罢宰相,为其后的宦官专权提供了契机。正是由于罢宰相,为其后的大学士办理政事设置了诸多的障碍。大学士中能者即使如张居正,也不得不对太监小心翼翼。政事不治,不为罢相之责乎?黄宗羲的认识不为深刻乎!
科举制度发展到明代,已经相当完备成熟。非常严格的八股取士,在给朝廷选拔人才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另外一方面,八股文也严重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和精神。很多知识分子穷一生时间应付考试,却没有学到什么有用的知识。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参加考试就不能得到任用。黄宗羲看到了其中的弊端,他认为科举制度是对人才的一种约束。他对古今取士之法作了对比,认为古代是宽取严用,而今是严取宽用。宽取严用,所以人才不得遗漏,任用者也不敢疏忽大意。严取宽用,止科举一种途径,“虽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司马迁、相如、董仲舒、扬雄之徒,舍是亦无由进取之,不谓严乎哉!……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多矣”。(注:《明夷待访录·取士》。)不仅豪杰老死丘壑者多,在位者也多不得其人。明代社会不是缺乏有用的人才,不然明亡时何以涌现出那么多文武之士,缺乏的是朝廷对人才的有效选拔和任用。谁能说对人才的取用不当不是明亡的一大原因?清朝皇帝就吸取了历史教训,几度开博学鸿词科,大肆网罗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