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中,李之藻有着重要的地位。但关于他的资料很少,致使许多史实不清,学者们深以为憾。根据新发现的一些史料,李之藻的曾祖父、祖父、父亲名字分别为李荣、李子堂、李师锡。李之藻本人出生于1571年10月13日,而不是目前所说的1565年或1566年。李之藻于1598年会试中式后,先在北京工作,而没有去南京。在地方志中,发现了他在山东张秋任职时所写的铭文。1621年,李之藻任光禄寺少卿,但这不是由于徐光启的推荐。此外,李之藻至少有两个儿子:李长桥,李次虨。李长楙的儿子李禧熊是清顺治九年(1562)进士。
[关键词]李之藻;中国天主教史;中西文化交流
李之藻(字我存、振之)是中国学习西方近代文化的先驱,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国内外学者对他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由于史料的匮乏,我们甚至连他的出生年月也不太清楚,“遑论兄弟叔伯乎”?迄今为止,研究李之藻最为深入的当推方豪。他根据西方文献,认为李之藻出生于1565年,这也是目前最流行的观点。而法国传教士裴化行(R.P.Henri Bernard)则认为李之藻出生于1566年,少数人接受了这种说法。
在上海图书馆与宁波天一阁博物馆藏有《万历二十六年进士履历便览》(以下简称《便览》),其中有李之藻的简历,全文如下:
李之藻(曾祖荣,听选官;祖子堂,知事;父师锡)。我存。易四房。辛未九月二十五生,仁和人。甲午四十,会十二甲五。礼部政授工部主事。已亥,管节慎库。癸卯,付建主考。本年,升郎中,济宁管河。乙巳,京察。戊申,补开州知州。庚辰,升南工部员外。本年,升耶中。庚,补屯田司郎中。本年,调都水司郎中,管南河。辛酉,升广东参政;廷推留用,改光录少卿,管理军需。壬戌,升太仆少卿。癸亥,拾遗。己巳,起原任。庚午,卒。
这份珍贵的史料明白无误地记着,李之藻出生于明穆宗隆庆五年(辛未)九月二十五日,即公元1571年10月13日。文中还列出了李之藻三代祖先的名字:他的曾祖父李荣曾是一个“听选官”,但我们不知道此人是否一直在“听选”,更不清楚他最终被授予何种官职;李之藻的祖父李子堂,当过知事;他的父亲李师锡,没做过什么官。《便览》的内容虽然十分简洁,不过我们可以据此澄清许多错误说法,并确定他的主要生平事迹。
根据《便览》,李之藻是万历二十二年(甲午,1594)举人。在万历二十六年(戊戌,1598)会试中名列第五,成为五魁之一。所以,他自己后来所盖的印章即为“戊戌会魁”。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1601),利玛窦获准人居北京,并与李之藻相见。李之藻后来在为《职方外纪》所写的序中曾说:“万历辛丑,利氏来宾,余从寮友数辈访之。”利玛窦则说,当他与李之藻相识时,李之藻“正在工部任重要职务”。方豪颇为疑惑地写道:“之藻中进士后,本分发为南京工部营缮司员外郎;但与利氏结识论学问道时,当已游宦至京,官职或亦较高,利氏称其在工部任高职(offidogrande nel Tribunale delle Fabbriche),恐已非员外郎,但汉文尚无资料可证也。”但是,没有资料表明李之藻考取进士后即担任“南京工部营缮司员外郎”之职。据《便览》记载,李之藻进士中式后,被授予工部主事之职,万历二十七年(己亥,1599)起掌管节慎库。他本来就在北京任职,没有去南京。
《便览》说李之藻“癸卯,付建主考”(“付建”系“福建”之误)。根据《明实录》的记载,李之藻是作为副考官前往福建的,他的职位是工部营缮司员外郎。那么,他是从何时起担任此职的呢?利玛窦为我们提供了一点线索。1602年,利玛窦在《坤舆万国全图》的序中说:“缮部我存先生,夙志舆地之学,自为诸生,编辑有书”。利玛窦称李之藻为“缮部”,说明至少从1602年开始,李之藻就已任工部营缮司员外郎了。在明朝的职官体系中,主事为正六品,而员外郎则是从五品。从主事到员外郎,这是正常的晋升。方豪误以为李之藻中进士后即任“南京工部营缮司员外郎”,所以,当利玛窦说李之藻在“工部任高职”时,只好推测李之藻“恐已非员外郎”。
李之藻从福建主持乡试结束后,“升郎中,济宁管河”。他的正式职位是工部都水司郎中,正式上任是在1604年,《北河纪》记载说李之藻“万历三十二年任”。时任总河侍郎的李化龙在奏章中也提到了下属李之藻:“即南阳连堤,臣亦檄行司道李之藻、傅良谏等勘估修整矣。”
李之藻任职的北河都水分司,驻扎在山东的张秋。李之藻在任内做过不少好事,还作过“张秋地平日晷铭”。李之藻的诗作传世者极少,学者们深以为憾。这篇铭文的发现为研究李之藻提供了新的资料。李之藻的日晷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在利玛窦1605年5月12日于北京所写的一封信中找到了答案。此信说:“昨天我把两座石制日晷赠与山东张邱的一位工部官员,日晷为平型,另一可以悬挂墙上。这位官员地位崇高,名李之藻。”据此,李之藻获赠日晷的时间是1605年(万历三十三年)5月11日。李之藻在铭文中说,以前用中国日晷(“土圭”)进行测量,常有差错,不如利玛窦所赠的西洋日晷准确(“靡如兹宪,四序咸秩”)。经他用西洋日晷测量,张秋的纬度为北纬35.5度(“三十五半,张秋所得”),而现代数据则为36.04度,两者非常接近。铭文中说北京的纬度为40度,这是利玛窦等人首先测得的,现代所测纬度为39.55度。
接下来的几年《便览》说得很简单:万历三十三年(乙巳,1605),李之藻接受考核(京察);万历三十六年(戊申,1608),到开州(古为澶州)任知州。但实际上情况要复杂得多。
《开州志》称李之藻“万历间以工部郎谪知州事”。李之藻自己在为《圜容较义》所写的序中说:“译旬日而成编,名曰《圜容较义》。杀青适竟,被命守澶,时戊申十一月也。”那么,李之藻为什么会被“谪”到开州?李之藻本人及其他资料中都没有说明。倒是他的欧洲朋友提供了一些信息。利玛窦在其回忆录中曾写道:“这位李我存因为有人控告他在经常出席的宴会上举止轻浮以及过分沉湎于玩棋而被剥夺了所有高级职务的权利,降到一个较低的职位上达三年之久。”根据1610年欧洲出版的一本著作,李之藻具体“罪名是反复无常、过分宴乐以及……超乎常情溺于棋戏”。
从《便览》的记载来看,李之藻自1605年京察后一直没有任职,很可能在浙江闲住,而不是像他自己在《圜容较义》序中所说的那样立即“被命守澶”。这一点还可以从利玛窦1608年3月6日从北京寄往罗马的信中得到印证。该信写道:“另一位学者名李之藻,四五年来我不时的介绍过他。他跟我学习数学,目前已回杭州(原籍)。”根据李之藻为《圜容较义》所作的序文,直到1608年农历十一月,李之藻才被任命为开州知州。用《便览》的话来说,是“补开州知州”。
在开州期间,李之藻的博学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叛宫礼乐疏》就是在开州 写成的。《四库全书》收录了此书,并誉之日“稽古证今,考辨颇为赅悉”。此外,《畿辅通志》也讲到李之藻增修开州城,但误将万历三十六年写作“万历二十六年”。
李之藻在开州时间不长。据地方志记载,万历三十八年(1610),开州知州由赵琦接任。根据西方资料,李之藻于1610年2、3月间在北京患重病。由此可见,李之藻在开州任职到1609年为止。李之藻为什么会离开开州呢?在上海图书馆藏明刻本《叛宫礼乐疏》中,董汉儒序文说是受到了“荐召”,而来华意大利传教士熊三拔(Sabatino de Ursis)则说,李之藻本来“被委为南京官吏,准备动身上任时病了”,但没有说明李之藻准备到南京任何职。
《便览》说:“庚辰,升南工部员外。”这个年代显然是误刻。因为庚辰年是万历八年(1580)或崇祯十三年(1640)。前一个年代,李之藻还未成年,后一个年代,李之藻已经去世多年。正确的年代应当是“庚戌”,即万历三十八年。这样,我们知道李之藻因为被晋升为南京工部员外郎,所以才离开开州。也就在同一年,李之藻又升为南京工部郎中。杨廷筠的传记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岁辛亥,我存公官南都,与利先生同会郭仰凤、金四表交善。比告归,遂延郭、金二先生人越。”一直以来,学者们不清楚本来在开州做官、在北京活动的李之藻,为什么会在南京做官,更不清楚他做的是什么官。《便览》的记载使这个问题彻底明朗。
李之藻在赴南京上任前,于1610年初在北京病倒。他在生病期间受到了利玛窦的悉心照顾,深为感动,最终受洗成为天主教徒,取名良(Leo)。也就在这一年的5月,利玛窦去世。
1611年(万历三十九年,辛亥)4、5月间,在南京任职的李之藻把欧洲传教士郭居静(Lazare Cattaneo,字仰凤)和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字四表)请到杭州开教。他们到杭州后不久,李之藻父亲去世。受李之藻的影响,杨廷筠也受洗成为天主教徒。
从1611年开始,李之藻因其父去世而在家乡守丧。万历三十八年(1610)十一月,钦天监在推算日食时发生错误,由于朝廷中严重缺乏精通历法的人才,钦天监官正周子遇等人于次年建议征求“宿儒”。礼部经过“采访”,发现了“精心历理”的李之藻,并正式上奏。这份奏章比较有名,许多史书都提到过它,但文字略有不同。有幸的是,在杨廷筠的《绝徼同文纪》中保存着这份奏疏的原文,标题是“礼部题为明历元、昭成法,乞赐乾断,以杜妄议事”。其中写道:“又访得翰林院检讨徐光启,及原任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李之藻,皆精心历理。李之藻虽在籍,俟其服阕补任,共行料理。”所署日期为“万历三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具题”,即公元1612年1月20日。
万历三十九年,李之藻也向朝廷上过一份奏章,建议召请“平素究心历理”之人翻译由欧洲传教士带来的天文历法著作。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份奏章的时间,但从其他材料来推断,应是李之藻在守丧期间所奏。
《明史》历志说,礼部上疏后不久,李之藻等人“皆召至京,参预历事……四十一年,之藻已改衔南京太仆少卿,奏上西洋历法”。《明史纪事本末》也说:“四十一年,南京太仆寺少卿李之藻上西洋历法”。寥寥数语,问题却不少,需要仔细分析。万历四十年(1612),李之藻还在杭州守丧,这可以用徐光启的一封“万分秘之”的家信为证。信中说,如果遭到倭寇人侵的话,可以逃到杭州避难,“与郭先生、杨宗师、李我存老叔商量”。这里所说的郭先生指郭居静,杨宗师指杨廷筠,李我存则是李之藻。万历四十一年(1613),李之藻完成了介绍欧洲数学的著作《同文算指》,他在序中写道:“万历癸丑,日在天驷,仁和李之藻振之书于龙泓精舍”。文中的“龙泓精舍”是李之藻在杭州的住所,1623年,辞官回家的李之藻在为艾儒略的《职方外纪》作序时,所署即为“天启癸亥,日躔天驷,浙西李之藻书于龙泓精舍”。因此,《明史》和《明史纪事本末》说“四十一年,之藻已改衔南京太仆少卿,奏上西洋历法”是不对的,此时他还在杭州,更没有改衔南京太仆少卿。从李之藻为《同文算指》所作的序文内容来看,他希望该书能够被“庙堂”中那些“议兴历学”的人们所采纳,这不像是一个直接参与“议兴历学”的人所说的话。
万历四十二年(甲寅,1614)初,李之藻守丧期满,赴京参与修历工作。主要证据有两条:一是李之藻在为《职方外纪》所作的序中说:“余以甲寅获补”。另一条是徐光启在《刻同文算指序》中的叙述:“顷者,交食议起,天官家精识者欲依洪武故事,从西国诸先生备习所传历法,仍用京朝官属笔如吴太史,而宗伯以振之请。余不敏,备员焉。值余有狗马之疾,请急还南,而振之方服除赴阙。”此序所作的时间是“万历甲寅春月”。可见这年春天李之藻已到北京。
李之藻在北京的修历工作很短,因为此时的明朝政府“庶务因循,未暇开局”。最终,李之藻本人也脱离了修历工作。他是何时离开北京、离京后又任何职的呢?《便览》有如下记载:“庚,补屯田司郎中。本年,调都水司郎中,管南河。辛酉,升广东参政。”“庚”这个年代是错误的。因为甲寅(万历四十二年)之后、辛酉(天启元年,1621)之前,以“庚”字开头的纪年只有庚申(泰昌元年,1620)。
考诸史料,李之藻是在1615年以郎中的身份去管理南河的。《南河志》明确写道:“四十三年,李之藻。”所以,《便览》中的“庚”应是“乙卯”之误,即万历四十三年(1615)。这一年,李之藻先是补屯田司郎中,同年又调任都水司郎中,并离开北京去治理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