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行礼制和提倡封建礼义道德的同时,朱元璋还重视“尊老敬长”风气的培植。“尚齿所以教敬,事长所以教顺。”[7]他要求“民间岁时宴会,拜揖坐次皆序齿”[4]。又下令在全国范围内“行养老之礼”。他多次“诏有司存问高年”,对各地老人定期地进行慰问和赏赐,并逐渐制度化,“贫民年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絮一斤”[5]。同时,朱元璋还提高老人的社会地位。洪武五年(1372年),在各地乡间建“申明亭”,由本里百姓推举正直的里甲老人主持,在亭内张榜公布本里有过错人的姓名及过错行为,并由老人“理其乡之讼”,“凡户、婚、田、宅、斗欧事,本里老人断决”[4]洪武三十年(1397年),“令天下里置木铎”,由里甲老人持铎巡行诵唱:“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又在每村置鼓,由里甲老人“农月晨而鼓之,鼓鸣众集,及时力耕,老人督其怠者,婚丧随着”[4]这样,老人成为乡间举足轻重的人物。朱元璋希望通过提高老人的地位,树立起尊老敬长的风气,同时也希望由老人理民事,宣教化,能使乡间风俗日渐淳厚。
三、教化思想的历史意义
朱元璋继承了传统的教化思想,同时又对教化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从教化内容方面说,朱元璋沿袭了历史传统,即仍以礼义道德为核心内容,但同时,他又把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普及纳入到教化范畴,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不仅使教化的内容更丰富、更充实,也使得明初教化更务实,其效果也就更加明显。其二,从教化方式来看,朱元璋注重多途径、多手段的结合。在他的要求和指导下,明王朝确立了推行老人制度、行乡饮酒礼、旌表节义、发布教民榜文及官吏亲自劝教等多种教化方式。这种多途径、多手段相结合的教化方式无疑有利于社会风气在短期内的好转。其三,朱元璋把教化与学校教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认为,学校不仅是培养统治人才的地方,同时又是传播封建礼义道德、引导社会风气的场所。所以,他提出了“教化以学校为本”。[5]的主张,不仅完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学校制度,而且还在民间设置了以百姓子弟为教育对象的社学,其目的很明确;“庶可导民善俗也。[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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