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末的天文历法著作《古今律历考》由于在清初受到梅文鼎等学者的贬抑而一直被学界评价不高,至今鲜有专题研究。文章指出,邢云路与魏文魁曾共同研习古代历法,但《古今律历考》的主要工作系由邢云路完成;该书不但对历代历法尤其是《授时历》和《大统历》进行系统总结和评判,而且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历法思想;其对《授时历》的讨论主要源自《元史•历志》以及周述学的《神道大编历宗通议》,并对《授时历》的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邢云路 《古今律历考》 历法思想 渊源 影响
中国传统历法研究在经历了明代前期相对的沉寂以后,到明末则出现了活跃和复兴的景象。这种复兴的局面是伴随着朝野呼吁历法改革的呼声不断提高而出现的。〔1〕万历二十四年(1597),邢云路在改历的建议受挫以后,着手将其专门研究传统历法问题的成果汇集成编即《古今律历考》。此书在明代曾引起重视,使得邢云路名声大振并被荐举至钦天监主持修历工作。但是,清代前期,它却受到梅文鼎等学者的贬抑,影响了对其进行公正和客观的评价。
现代科学史家在研究与《授时历》相关的一些技术性问题时对《古今律历考》有所涉及。目前所知最早涉及到《古今律历考》的研究论文,是法国汉学家戈歇(L. Gauchet)在1917年发表的《评郭守敬的球面三角学》一文。〔2〕1959年,李约瑟(Needham Joseph)在《中国科学技术史》“数学天文学卷”中讨论中国古代三角学问题时将《古今律历考》中的一幅“割圆图”收入书中。〔3〕近年来,国内学者曾对《古今律历考》全书内容进行过概要的介绍,〔4〕并在讨论邢云路的天文历法工作时对其有所涉及。〔5〕但是,到目前为止,学界尚未对此书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一些问题有待澄清。本文拟对《古今律历考》的作者归属和成书时间及其历法思想、思想渊源和影响等问题进行专题探讨。
一、《古今律历考》的作者归属和成书时间
虽然《古今律历考》署名为邢云路,但是后世有学者认为它是邢云路和布衣历法家魏文魁 “相与商榷而成”,〔6〕还有的学者认为“邢云路《古今律历考》,或言本出魏文魁手”。〔7〕至于《古今律历考》的成书时间问题,在以前学者的研究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通常的观点认为,《古今律历考》完稿于万历三十五年,初刊于次年。但是,也有学者提出此书万历二十八年刻本。(〔6〕,p.35b)为此,我们有必要结合有关写作背景,对这些问题略加辨明。
邢云路研究传统历法的兴趣始自少年时代。他痴迷数学,甚至达到成瘾的程度,自己研究天象,测算多年。由于缺少同道共同讨论,自有孤陋寡闻之感,于是访求同道于当世,后得魏文魁与之共同讨论古今历法,颇有所得,故此自称:〔8〕
因博访当世,求我党类于山中,得魏生焉。生名文魁,古之祖冲之、陈得一其人也。余乃相与校雠群籍,营于至当。于凡历之宏纲细目,溯古迄今,靡不根究。其蕴奥缕析,其端倪壹切,纰莹胥,弥订之亡爽焉。
邢云路将魏文魁誉为祖冲之和陈得一,虽然难免有溢美之辞,但可从一个侧面说明魏文魁在当时人们心目中是具有较高历算水平的。
万历二十四年十二月,邢云路上疏指陈《大统历》差错并建议修改历法以成一代之典,但是受到了钦天监的压制而没有获得施行。面对这样的境遇,他则抱着道术为公器而应公诸人的想法,着手编撰《古今律历考》:〔8〕
起而上之,上嘉悦,下庭议,佥曰可,会中涓而格不行。余退叹曰:使天不欲斯术之行,则无庸畀吾人以斯术,天既以斯术畀吾人,非余任之而谁也?夫道术,公器也。公器在我,而不以公诸人,将鬼神恶之矣。余故因金明诸君子之请,而汇集成编。
魏文魁对此书成书过程也有相关阐述:“魁深山中人,罔所事事,从幼嗜数学,悉其窍以观天,数多入窍中,由是观益力,每有所得,所以语诸人,弗省也。然肆业弗肯隳,忽安肃邢观察公枉驾于余,曰:闻君抱奇术,余方志治历明时,而胡不赞余为?魁喜曰:固吾志也,愿毕力以从。由是魁昕夕备问难,公乃出古今武库书,与余上下其议论,寻源导窽,究竟其极。越数载而历成,公德让,不自有其功,以归于余。余曰:余不敏,受教于子大夫,何力之与有?愿以山中人附青云之士,以闻于后世足矣,它何望焉?乃辞谢观察公,而退归深山中”。〔9〕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邢云路与魏文魁是亦师亦友的关系,而邢云路在编撰《古今律历考》中承担了主要的工作。至于诸如“不自有其功”及“何力之与有”之类的语词,实际上都不过是谦词而已。
对于《古今律历考》主要贡献的归属问题,我们还可通过考察书中作者的署名情况获得证据。中国国家图书馆善本部收藏万历徐安刻本《古今律历考》署名为:“陕西副宪安肃邢云路辑;征士满城魏文魁订”。既然书名中魏文魁只是“订”,可见其在书中的贡献应居于次要地位。同时,《古今律历考》在被收入《四库全书》时,则署名为“邢云路撰”,而没有提及魏文魁,也可以为该书为邢云路所著的观点提供一个旁证。那种认为《古今律历考》属邢云路和魏文魁“相与商榷而成”的观点,失在未区分二者在《古今律历考》成书过程中各自贡献的大小问题。至于认为“邢云路《古今律历考》,或言本出魏文魁手”的观点则有失偏颇,因为这种说法完全否认了邢云路在《古今律历考》成书过程中的主要作用。
关于《古今律历考》的完稿和出版时间,《古今律历考》胡来朝“后序”有如下记载:
己亥秋,朝幸备观察邢公属,得朝夕上下其论,偶见星流,因扣天文玄决,公手画图以示其,其指星辰次舍之详,岁差分秒之数,若谈室中事。其论律历,配合两相流贯,又若联珠合璧,然朝心折者久之,恐异时湮没无传,因刻著作以惠来世,公以为然。不数月,而《律历考》出,披读再三。(〔9〕,pp.2b-3b)
据此可知,《古今律历考》书稿至迟在万历己亥(1600)秋已经完成。根据“不数月,而《律历考》出”可推测,其刊刻出版时间当为1600年或者次年。王重民所说《古今律历考》的万历二十八年刻本即当指此版本。《古今律历考》还有多种明刻本,以及《四库全书》本、《畿辅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排印本等,则表明该书在清代以至民国均有比较广泛的流传。
二、从《古今律历考》看邢云路的历法思想
《古今律历考》72卷,其主要内容是对古代经籍中的历法知识以及各部正史律历志或者历志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评议,重点内容是对《授时历》和《大统历》进行研究和评判,“颇具历法史研究的属性”。(〔5〕,p.618)通过考察《古今律历考》的内容,我们将邢云路的历法思想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历法应不断进行改革的思想。
邢云路在奏请改历遭受挫折以后,不断从回顾历法发展过程的角度来阐发自己主张进行历法改革的重要性。他借用《周易》中《革》卦的《象》辞所言“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来论述历法改革的缘由:
君子观革之象,知天地乃革之大者也,所以治历明时。盖天地革,斯四时成,而其数最难明也。自羲和历象授时之后,二官失次,七元无纪,春秋有食晦之讥,汉世昧岁差之理,唐宋以来,其法渐密,至元太史郭守敬,乃臻其妙焉。然自元辛巳至今三百余年,消息之法顿亡,历理之原尽失。斯时也,正泽火当革之时也。昔汉历凡五变,唐历凡八改,宋历凡十六改,使历可仍旧,何乐改作?然而天运难齐,人力未至,不容不改作也。(〔10〕,pp.1-2)
这里,《象》辞提出的“君子以治历明时”的观点经常被后世的历法家作为自己改革历法的依据。邢云路对春秋以后历法的发展描述,意在阐述历法应该不断进行改革的思想。至于他所认为的“天运难齐,人力未至”,则因为古历采用的计算方法是利用有限观测数据拟合计算公式以预报天象,所以在一定的时期有一定的精度,一般不能长期很好地与天象吻合,所以古历应经常修正,“不容不改作也”。
第二,历法数据应随时实测的思想。
中国古代历家在描述天体运行规律时,逐渐形成了“先以密测,继以数推”的治历指导思想。〔12〕邢云路则结合《授时历》和《大统历》中存在的问题,对此思想进行了阐述。他指出,月亮和五星运行的有关常数应随时实测:
况诸事皆命于岁实,岁实既改,则月策、转终、交终与五星周,俱亦随日而改,可也,守敬乃诸事俱仍旧贯,一无所改,遂使后之畴人寻源不得,而愈远愈差,以至于今也。(〔10〕,p.1104)
这里,邢云路所说《授时历》月亮、五星计算常数“俱仍旧贯”,是指《授时历》沿用了金《重修大明历》中的数据。对于《授时历》没有精密测算五星运动的位置问题,梅文鼎也曾指出过,〔13〕但就目前所知,邢云路是最早指出《授时历》五星运行周期“止录旧章”者,对历法的修正具有重要意义。
邢云路还指出了《大统历》的诸应值未随时测算的疏漏:
辛巳至今三百余年,而《大统》止遵旧法,一无测改。元统且并其消长削去之,以至中节相差九刻有奇。兼以闰、转、交三应,虽经元甲午一改,而犹未亲密,所当再正。夫应一差,则诸事俱差,而以之步历,无一可者。(〔10〕,p.1110)
这些评判可以说切中要害,反映了邢云路已经发现了《授时历》和《大统历》计算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准确的实测和计算,应当能够提高历法计算的准确度。
1607-1608年,邢云路在兰州进行了立表测影工作以进行回归年长度的推算,并使用了到当时为止最高的圭表。〔14〕此外,他对候气说提出了质疑,并无情抨击了钦天监每年立春时差官赴顺天府候气时造假之事。〔15〕这无疑反映了邢云路主张历法数据应当随时进行实测的思想。
第三,恢复《授时历》立法原理的思想。
邢云路在对正史中的各部历法进行考证以后,进而阐述了明代的历法状况以及对《授时历》的立法原理进行恢复的重要性:
自古及今,其推验之精,未有出于此(按:指《授时历》)者。后元顺帝亡,并其历官,历术俱没入沙漠中。我朝存其余法,而失其本源。洪武初,遭元统改易,溷乱其术,遂使至今畴人布算,多所舛错。余乃因《元史》之旧编,稽前代之故实,绎其端绪,验诸象纬,以详著于篇。至其郭守敬之术所未备,并所差失者,余悉补葺订正。(〔10〕,p.254)
邢云路首先说明元顺帝以后《授时历》历术失传,到明代则只有部分余法流传下来,而历法的本源则已经失传。这里,邢云路当指的是明代编纂的《元史•历志》中只记载了《授时历经》和《授时历议》两个部分,而对其“本源”即《授时历》的立法原理部分则未予收录的情况。他对明初元统对《授时历》的改编不满,认为其“溷乱其术”,所以造成了明代“畴人布算,多所舛错”的局面。
虽然邢云路同时指出了《授时历》和《大统历》的不足,但他仍然认为《授时历》是古代历法中精度最高的一部历法,实际上他在很大的程度上把历法复兴的希望寄托在对《授时历》的恢复上面。对于《元史•历志》中缺略的《授时历》有关算法以及存在差错的地方,则予以补充和订正。
第四,对历法以易理为本并牵附律吕黄钟之数及大衍之数的批评。
邢云路所说的“历理”与嘉靖年间的周述学在《神道大编历宗通议》中的“历理”是相通的,主要是指对日、月、五星和四余中有关历法计算中若干要素的含义和计算方法进行讨论和解释。而且,他赞同郭守敬的治历思想,将其概括为“随时观象,依法推测;合则从,变则改”。(〔10〕,p.1205)这与《周易》象数学派所说的历理原于易理的思想存在着显著区别。他对这种以易理为历理的做法提出了公开的批评。在《古今律历考》卷一“律历配六十四卦”中,邢云路讨论了六十四卦与音律、月分、节气和八卦、节候的配合原则和源流问题,并指出,“此其术也,于历法何预焉?”(〔10〕,p.8)接着,他详细介绍了古人以易数附会历法的学说,他显然不认为历数出于易数:“夫是易也,显道祐神,何物不有,历故在其中矣。然谓之曰象四时象闰,阅当期之日,象者象其奇偶,当者当其成数也。至于气朔之分秒,陟降消长,一而不一,则在人随时测验以更整之。正其数,即神乎易也。汉史不知,遂以大衍大率之数,牵强凑合,以步气朔,而谓历数诸率皆出于此,则非矣”。(〔10〕,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