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德>对夫妇、父子、君臣三伦六位的规定,强调各行其职,对内讲仁德,对外讲义德。“父圣,子仁,夫智,妇信,君义,臣忠。圣生仁,智率信,义使忠。”“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内立父、子、夫也,外立君、臣、妇也。”[5]在这里“立”字即“位”字。<语丛一>视君臣关系为朋友关系。<语丛三>认为,臣之于君,“不悦,可去也;不义而加诸己,弗受也。”[6]以上可以视为父慈子孝、君义臣忠、夫敬妇顺的原型。在君臣关系上,既有很强的血缘情感,又体现了士人的自由精神,不悦可去,不义弗受。
郭店儒家简在总体倾向上以仁爱为中心,并举仁义,视仁、义为忠、信的实质与目标,视忠君、爱民为孝、悌之拓展,视敬为礼之内核。孝悌、忠信、礼敬都与仁义有关。只是未能如《中庸》、《孟子》那样强调“诚”。但郭店简强调了“信”,“诚”是“信”的发展结晶。
孟子强调仁义内在,肯定仁义礼智这些道德价值源自本心,而“天”则是人的善性的终极根据。他把心、性、天三者统一了起来。受子思思想的影响,孟子更强调“诚”这个范畴。“诚”是真实无妄,是天道运行的规律,又是一种道德体验的状态,是对本心良知的最终根源——“天”的一种虔诚、敬畏之情。孟子主张启导人内在的良知,并把它扩充出来。荀子 隆礼,主张“化性起伪”,强调通过后天的教育、学习和社会规范、国家刑罚,改变人的恶性之质而迁于善。荀子认为,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在后天努力的结果;采用导情、化性而起伪的方法,强制性地让人们以理性支配感性,则可以使天下出于治,合于善。荀子也肯定人有智能,可以向善,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积累,成就自己。“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荀子·性恶》)孟子讲“性善”,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是内在的仁义礼智四端之心。荀子讲“性恶”,指人并非生来就有礼义,要靠后天的教化、习得、训练,方能成功。在社会观上,荀子主张礼、乐、刑、政的配合;但在价值观上,荀子仍然极大地肯定了“仁义”。他指出:“君子贫穷而志广,隆仁也;富贵而体恭,杀势也”;“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王引之注:‘人’,读为‘仁’],横[王引之注:‘横’,读为‘广’]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端悫诚信,拘守而详[‘详’,通‘祥’];横[广]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任。”(《荀子·修身》)又说:“志意定乎内,礼节修乎朝,法制、度量正乎官,忠、信、爱、利形乎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故近者歌讴而乐之,远者竭蹶而趋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夫是之谓人师。”(《荀子·儒效》)可见,荀子持守了孔子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念,认定礼是由仁义所生,礼治本质上也是仁政,由君子实行。礼义是社会认同的道义原则,礼乐又调节人们的精神需求。儒家通过礼乐教化,提升每个人的人格境界,陶冶性情,修养身心,使社会人群,既有区分,又相融和。
宋明清儒的价值导向,仍围绕“仁”而展开。程颢《识仁篇》:“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二程遗书》卷二上)朱熹《仁说》指出:
人之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包;其发用焉,则为爱恭宜别之情,而恻隐之心无所不贯。故论天地之心者,则曰乾元坤元,则四德之体用不待悉数而足;论人心之妙者,则曰‘仁人心也’,则四德之体用亦不待遍举而该。盖仁之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发而此体已具,情之既发而其用不穷,诚能体而存之,则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门之教所以必使学者汲汲于求仁也。此心何心也?在天地则央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者也。(《朱文公文集》卷六七)
朱子在该篇特别以设问设答的方式批评程氏门人“判然离爱而言仁”的错误,指出程子所谓“爱情仁性”的意思,应当是“爱是仁之情,仁是爱之性”。又说:“程子之所论,以爱之发而名仁者也;吾之所论,以爱之理而名仁者也。盖所谓性情者,虽其分域之不同,然其脉络之通各有攸属者,则曷尝判然离绝而不相管哉!”(同上)朱熹门人陈淳的《北溪字义》荟萃周 溪、张横渠、二程的思想,而折衷于朱子,集中阐述了与宋代理学思想体系密切相关的重要范畴,如性、命、诚、敬、仁、义、礼、智、信、忠信、忠恕等等,均为儒家价值系统的重要理念。宋明学术与此前的儒学相比,不仅从人生论上说“仁”,而且从宇宙论上说“仁”,把天地万物的创造性——生生之仁与人生道德实践的仁爱之心贯通起来。从二程到陆九渊、王阳明,都讲“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但朱子反对仅仅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因为仁是体,是爱之理,爱是用,爱自仁出,如果仅仅从体上、理上、根上去说“仁”,则太深太广,使人难以捉摸。朱子从爱上说仁,使人容易进入。[7]
儒家之基本价值在晚明以迄清世,继续得到思想家们的发挥与发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期间出现的经世致用思潮,开发出儒家原有传统中的新外王。从顾炎武、王船山、黄宗羲、方以智、傅山、唐甄、颜元等一代巨匠直到戴东原,重新阐发原来就蕴藏在儒家传统中,尤其是核心价值观念中的个体主义、抗议传统、自由精神、重实践重经验的作风等等,使之与社会的变化相协调。这些均可以视为儒学内在性的转进,是儒家学说现代性的先声。
二 韩国儒学的中心观念
儒学传入韩国甚早。韩国儒学至少已有了两千年的历史,而且在进入近代以前,一直是社会文化的精神与主潮。公元372年以后,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相继设立太学,教授儒学经典。公元918年,高丽王朝建立。高丽朝五百年间,太学课程仍以儒家经典为主,并定期举行祭孔活动,开科取士,儒生任文官,民间私人讲学之风很盛。[8]从元朝引朱子学入高丽的是安珦(号晦轩,1243-1306),时间约在1290年。安珦认为:“圣人之道,不过日用伦理,为子当孝,为臣当忠;礼以齐家,信以交朋;修己必敬,立事必诚而已。”[9]高丽末、朝鲜初,性理学家李穑、郑梦周、郑道传、权近等,全面推进儒学,使理学在朝野得到长足发展。李穑(号牧隐,1328—1396)以“忠、孝、中、和”四字概括儒家重要价值:
孝于家,忠于国,将何以为之本乎?予曰:大哉问乎,中焉而已矣。善事父母,其名曰孝。移之于君,其名曰忠。名虽殊而理则一。理之一即所谓中也。何也?夫人之生也,具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曷尝有忠与孝哉?寂然不动,鉴空衡平性之体也,其名曰中。感而遂通,云行水流性之用也,其名曰和。中之体立,则天地位;和之用行,则万物育。圣人忝赞之。妙德性,尊人伦,叙天秩,粲然明白,曰忠、曰孝、曰中、曰和,夫岂异哉?[10]
按李穑的看法,“中”为体,“和”为用,“中”为大本,“和”为流行。忠、孝均“中”之理的实现。
李氏朝鲜朝,朱子学大兴,其中著名的有以李幌(号退溪,1501—1570)创立的退溪学派和李珥(号栗谷,1536—1584)创立的栗谷学派,还有曹植(号南冥,1501—1572)、韩元震(号南塘,1682—1751)等学者。在朝鲜时代五百余年间(1392-1910),性理学成为“国学”,成为“政治实践的理念、公私学校教育的内容、学术探讨的对象、社会价值观的中心”。[11]
李退溪对儒家核心价值有全面的论述和创造的发展。在其《圣学十图》这一天地、社会、人生的庞大系统中,“仁”是贯通天人的精魂。《圣学十图》的实质是做人,是提升人格境界。退溪借助朱子的<仁说图>阐明四端与四德,以及仁、义、礼、智四德之间的关系 。恻隐贯四端,周流贯彻,无所不通。仁包四德,涵育浑全,无所不统。退溪又推崇张横渠<西铭>,以“民胞物与”为仁爱思想的扩大。
李退溪的创造,在提出统合性情与理气的“合理气、统性情”的命题,主张从理气与性情一体性观念,来看待本然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理解“理发而气随之”的恻隐、辞让、羞恶、是非的四端与“气发而理乘之”的喜怒哀惧爱恶欲的七情之间的相互渗透的关系。[12]
这里我们且不谈他的心性论。李退溪的政治伦理论以“仁孝”为宗纲。他指出:
窃谓天地之大德曰生,凡天地之间,含生之类,总总林林,若动若植,若洪若纤,皆天所闷覆而仁爱,而况于吾民之肖象而最灵为天地之心者乎?[……]天之于君所以反复丁宁若是者无他,既以仁爱之责委重于此,自当有仁爱之报惓惓于此也。[13]
然则所谓道者,何待乎他求哉?即忠恕而尽其理,则忠恕即道;即仁义礼智而尽其理,则仁义礼智即道。今以忠恕则云未尽于道,以仁义礼智则难名于道,乃欲别求他物以为道,此则尤非浅陋所及也[14]
故治国本于孝、悌、慈以及于仁让忠恕之属。平天下亦本于三者。[15]
由此可见,李退溪价值观念的核心是仁爱,由仁爱统率仁义礼智、忠恕、孝悌等等。他又格外推崇“孝”,认为“虽然孝为百行之原,一行有亏,则孝不得为纯孝矣。仁为万善之长,一善不备,则仁不得为全仁矣。”[16]“人有孝思,百行之则。苟能竭力,未学谓学。”[17]退溪弟子柳西涯甚至认为“忠孝之外无事业”。
此外,与朱子以“敬”为圣门第一义一样,退溪也格外重视“主敬”。持敬是修养工夫,《圣学十图》在一定意义上又“以敬为主”。李退溪说:“持敬者,又所以兼思学、贯动静、合内外、一显微之道也。其为之之法,必也存此心于斋庄精一之中,穷此理于学问思辨之际。不睹不闻之前,所以戒惧者愈严愈敬。隐微幽独之处,所以省察者愈精愈密。”[18]
南冥、栗谷等李朝儒学大师都重视“敬义夹持”,强调敬体义用,敬内义外。“持敬”本是“心”的工夫,即“心体”之用,或“心体”的呈现,因此又成为“义外”之体。按体用不二之说,“持敬”则“义”存,当“义”则“敬”在。[19]按,栗谷极为重视“诚”,认为“敬是用功之要,诚是收功之地。”“诚者,天之实理,心之本体。”[20]受《中庸》思想影响,栗谷主张,以“诚”为心之本体,主宰人心,变化气质。栗谷认为,《中庸》之“诚”既为本体又是功夫,此“诚”可以贯通《大学》之“明德”、《论语》之“仁”、 《孟子》之“心”。栗谷之《圣学辑要》是其主要的思想体系,其主旨即为“诚”。他说:“仁为《论语》之体,而为学者之先务焉。心为七篇之主,而为学者之标的焉。”“仁者,吾心之全德而万善之长也。心者,吾身之主宰而性情之统也。非诚无以存天理之本然,非敬无以捡一身之主宰”“天有实理,故气化流行而不息。人有实心,故工夫缉熙而无间。无实心,则悖天理矣。”“志无诚则不立,理无诚则不格,气质无诚则不能变化。他可推见也。”[21]栗谷思想强调以诚实之心论实事、实功、实效,切近社会政治和民生问题,开启了“实学”思潮。朝鲜中后期的经世实学思想,对朝鲜社会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实学思想家丁若镛(号茶山,1762-1836)返归孔子、六经四书,求其古义本旨,认为君子之学,半为修身,半为牧民。他主张,性理之学应为践形之学,应重视国计民生、礼乐刑政。[22]茶山批评、修正程朱理学,一方面以“天”“上帝”代替理学的“理”与“太极”,强调儒学的宗教性,另一方面把“仁”解释为“为”,即通过行为而实现价值目标,使儒学适应新的时代变化。
综上所述,韩国儒学主流学派对仁爱、诚敬、忠恕、孝悌、信义等价值是相当尊重的。他们对此有全面的领会、发挥并身体力行,尤其对“仁”、“孝”、“敬”、“诚”等德目有所偏重。韩国儒学思想家在对中心观念进行诠释的过程中,适应时代变化,赋于新的涵义,其实学的发展具有现代性的萌芽。
三 日本儒学的中心观念
儒学传入日本约在五世纪初。[23]日本早期儒学的主要内容是“德治”的政治理念。日本系统引进儒教是律令制时代的事。日本于七世纪形成律令制,以隋、唐律令及汉、唐经学为主要范本。最早将儒学渗透到个人修养和信仰领域的是圣德太子。他于603年12月制定了以儒家德目(德、仁、礼、信、义、智)命名的《冠位十二阶》,次年4月又公布了以儒家思想为基调的《宪法十七条》。这里有了“忠于君”、“仁于民”、“以礼为本”、“背私向公”及“仁政”的内容。日本人以前并无“孝”的观念。日本统治者倡导“孝”道,是奈良时代(710-784年)的事。奈良、平安时代,“孝”道已被日本人广泛接受,在社会上层还展开了有关“孝”之意义和“孝”与“忠”之关系的讨论。720年,元正天皇下诏:“人禀五常,仁义斯重。士有百行,孝敬为先。”[24]
律令制时代国家儒学主要以五伦为内容,特别强调“父子之亲”(父子天合)和“君臣之义”(君臣义合)。当时在贵族中间爱好汉文、汉诗蔚然成风,其中流露出忠孝、公私孰为先后的思想矛盾。《经国集》第二十卷所载主金兰的回答,已经有了忠为公、孝为私、忠先孝后的意识。他说:“别或有背亲以殉国,或有弃私以济公。[……]在于父便以孝为本,在于君乃以忠为先。探今日之旨,宜以忠为先,以孝为后。”[25] 这就为尔后幕藩国家的儒教思想家的讨论埋下了伏笔。
到了江户时代(1603—1867年),日本儒学大盛。朱子学兴起,门派甚多,而且逐渐官学化。此外还相继形成了阳明学派、古学派等。
日本朱子学开创者林罗山(1583—1657)在讨论忠孝矛盾时说,“君有重于父母时,父母有重于君时”,但在评论孟子关于舜帝之父瞽叟杀人的处理方法——舜必弃天下背父潜逃时,则认为“舜虽云孝行而爱父,不可以私恩而破公义”[26]。这样就把“公义”作为天下国家,而把“私恩”作为父子关系来加以理解。林罗山把忠孝关系约化为公私关系,将其对立起来。日本朱子学以“公”为普遍性道德律,以“私”为任意性欲望,逐渐发展为“忠”绝对优于“孝”的观念,进而成为主导幕藩国家伦理方向的思想。这比较适合于地域领主型的日本社会。“忠”遂成为日本武士道的精髓。
日本阳明学开创者中江藤树(1608-1648)把“孝”则放在“忠”之上,乃至放在一切道德之上。他认为“孝”是人类根本的良知,如果泯灭了“孝”心,即丧失了良知,失去 了精神上安身立命之所。在“公义”与“私恩”的矛盾面前,中江藤树认为,感父母养育之恩的“私恩”较“公义”更为重要。中江藤树以“私恩优位”来批评以“公义”为准则的伦理秩序。他还提出依“时、处、位”的变化而变化的“权道”论,在近世日本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变易的历史观。他的思想反映了市民阶层要求改革社会的价值诉求。[27]
朱子学的另一派首领山崎闇斋(1618-1682)强调孔子仁学,彰显朱子仁说,并著《仁说》与《仁说问答》。他受到朝鲜李退溪的影响,在《仁说问答序》中说:“盖求仁首先在于理解名义,体认其意义意味,其次在敬、恕上下工夫、致力于克己复礼,则可得矣!此为朱子教人求仁之本意也。[……]读《论语》、《孟子》书并反复熟读,则仁之慈味亲切意思精微处诚可领会也。”[28] 闇斋重视朱子所说的‘爱之理’,认为‘爱之理’就是‘心之德’的精义和慈味亲切处,认为朱子以后宋、元、明诸儒没有人理解其中真意,甚至连退溪的《圣学十图》也没有说清楚。程、朱以仁为理,以内在于人的理为性,强调性的纯粹与尊严,因此认为性、气之间具有体用关系。闇斋把“仁”解释为“生之性”、“未发之爱”,主张生与性一体,仁与爱一源,因此只要能体认仁,仁就充满慈味亲切。与朝鲜朱子学者一样,闇斋也讨论了敬与义的关系问题,批评了程、朱。关于敬义内外说,崎门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阿部吉雄在《日本的朱子学与朝鲜》一书中,拿闇斋与李退溪相比较:李退溪重视个人修养,偏重理气心性的哲学思考,将学问之道归纳为学、思、敬;闇斋则重视日本人伦秩序社会的建构,积极参与社会,将学问之道归纳为知、行、敬。(这里有具体情况的限制,李退溪的时代士祸甚炽。)总之,他们相对重视“敬”。
古学派的山鹿素行(1622-1685)、伊藤仁斋(1627-1705)及伊藤东涯(1670-1736)父子等都主张回到孔、孟,强调“仁”与“诚”这两个重要范畴,当然也重视“义、忠、信”等。日本儒学的古学派是江户时代重要的一个学派。他们不仅坚持汉唐注释,由之探讨孔、孟真意,而且也努力从社会现实生活的规范及社会组织中找到孔、孟之正理。这样,古学派非常重视现实,重视人性修养,重视经验知识,重视民间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变革。[29]
山鹿素行批评宋明儒学和日本以“敬”为中心的禁欲主义,指出:“仁者人之所以为人,克己复礼也。天地以无而行,天下以仁而立。颜子问仁,夫子以纲目答之,仁之全体大用尽。仁者兼五常之言,圣人之教,以仁为极处。汉、唐儒生,以仁作爱字,其说不及;至宋儒以仁为性,太高尚也。共不知圣人之仁。汉、唐之蔽少,宋、明之蔽甚。仁之解,圣人详之。仁对义而谓,则为爱恶之爱。仁因义而行,义因仁而立,仁义不可支离。人之情爱恶耳,是自然情也。仁义者,爱恶之中节也。”[30] 这就对宋明性理之学有所松动,而回复到孔子之仁,即不脱离性情的仁爱思想。他把“诚”讲成人情之不得已,如好好色,欲美食等。当然他也反对情之过度,此亦为不诚。关于忠信,山鹿素行说:“忠者为人谋而不私于身也,信者悫实而不欺也。忠不私,信不欺。忠就心上说,信就事上说。忠以事君长,信以交朋友。圣人之教在忠信。”[31] 这就是他的仁义忠信观。
伊藤仁斋背离朱子而回到孔、孟原典。其《语孟字义》全面复兴孔仁孟义。伊藤仁斋的堂号与思想,有一个由“敬”到“仁”的过程,其间经历了严重的心灵搏击与意义危机。他要把儒家学说拉回到人文世界、世间伦理,这是他由“敬”到“仁”的本旨[32]。他对《孟子》的解读,也抖落其超越性,主张“道在俗中”,从“人事”中觅“天理”,与晚于他一百年的戴震若合符节[33]。他说:“圣人之道,莫大于仁,莫要于义。”“孔门学者,以仁为其宗旨”。“仁义二者,实道德之大端,万善之总脑。”“慈爱之德,远近内外,充实通彻,无所不至之谓仁;为其所当为,而不为其所不当为之谓义。”[34] 又说:
仁者,性情之美德,而人之本心也。盖天地之大德曰生,人之大德曰仁。而所谓仁者,又得夫天地生生之德,以具于心者也,其本以爱得名。而众善之所由而生,即所谓不忍人之心,而能充能大者此也。盖尝以仁者之心观之,仁者其心以爱为体,故能与物同体[……]此仁道脉络相因,而莫不皆从爱出也。[……]故仁之为德,一言以蔽之,曰:“爱”而已矣。[……]夫浑然与物同体,仁也。施物各有差等,义也。[……]是故求圣人之道,莫大于为仁,而为仁莫切于爱人,爱人莫先于孝亲,故“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学者其识诸?[35]
伊藤仁斋实对先秦、宋明儒之“仁爱”思想作了一个大的综合,肯定其爱意、生生之德意。他强调仁者以爱为心,这也是一种自然之性情。他也肯定“忠信”,认为这是为学之根本,是学者不可改易的原则。他对智仁勇,对仁义礼智都有发挥。
山鹿素行和伊藤仁斋都强调“诚”。伊藤仁斋认为忠信和诚的意思相近,即“尽己心朴实实行去”。他们都反对雕凿伪饰,而主张带有真实无妄、表里如一的感情之升华。在江户时代后期,“诚”逐渐上升为道德的根本,幕末志士更是大讲“诚”与“至诚”。
在江户初期,林罗山与他的老师藤原惺窝(1561-1619)是非常肯定“敬”而且把“敬”与“诚”并提的。他们主张“诚”、“敬”可以合为一体。林罗山甚至把“敬”解释为“主一”、“不二”之意,即“此心不二”,专主一人,专注一事。这适应了德川家康统一日本,开辟江户时代的需要。林罗山强调身分、名分、职分、上下定分、君臣父子之分,建立武士阶级基于身分观念的阶位制的伦理纲常。然而到了江户末期,志士们接过古学派的“诚”来代替“敬”,要求外部社会与个体愿望相一致,积极参与社会改革。由“敬”至“诚”的变迁,表明了伦理观念随时代不断变化。
当然,我们不能不看到,在日本伦理思想史上,“敬”的观念,以及“自敬”、“敬人”、“敬事”、“敬业”意识的提倡,而且与“忠”、“信”、“义”、“耻”、“知耻”等等道德观念相结合,使日本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有了适应于自己社会与民族的素质,例如武士和国民的忠君敬上精神等,这自然增强了日本民族与政治的凝聚力和整合力。[36]这些心理、精神因素都积淀下来,由此也给亚洲和世界带来了正负面的后果。
日本儒学史上对于“仁爱”思想的重视和新释,关于“诚”与“敬”、“忠”与“孝”、“公”与“私”的争论,有 着具体的复杂的语言背景、文化场景和思想内涵,需要作具体的分析。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说日本的伦理体系根本排斥“仁”,从未接受过这一道德观念[37],这种说法至少在精英层上是不确当的。我们似不能太过相信本尼迪克特类似的论断。她当时并未到过日本本土,亦未读过日本精英的著作。以上粗浅的描述,旨在说明某些价值观念成为一定时期一定社会的主导观念,是由多重原因决定的。选汰某些观念,或者某一观念内涵的流变,都是正常的。
四 东亚儒学与现代化
现代化在东亚各国的发展,不仅是受到西方刺激之后的反应,而且更为主要是自身内在的要求,有自身发展的逻辑。儒学思想史上,例如我们前面说到的中、韩、日三国的经世、实学思潮的发展,即是内在调适的一种表现。这实际上为东亚的现代化做了铺垫。明清以来中国商业的发展,与商人的价值理念有关。实际上,例如徽商、晋商等等的商业行为中,都有儒家价值、儒家伦理的渗透与融和。近世以来,东亚三国迎接西方的挑战,内在思想的资源仍然是儒学。睁眼看世界并鼓动学习西方的人,骨子里恰恰是入世的,是关切国事民瘼、向往大同世界的儒家情结最深的人。他们的为人为学、思想与行为方式,乃至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献身精神,无一不是儒家式的。儒学思想与现代化的调适,除了我们以上说的这些外,更深层次的即是仁、义、礼、智、信等基本价值的转化。
东亚儒学的价值理念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谓共性,指的是仁、义、礼、智、信,或者说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等基本观念的某些主要内涵是普遍的、稳定的,是东亚各儒学大师的精神追求和信念、信仰,在不同时空环境中对社会文化具有价值导向的功能。所谓个性,指的是儒教伦理在中、日、韩、越各国的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表现。同一价理理念的内涵会发生一些变化。特别由于社会结构、文化习俗、民族心理等各方面的差异,导致伦理价值观各有偏重,有的价值变得更加重要。沟口雄三具体比较了中日“公私”观的差异,认为日本的“公”与“私”是领域性的和限定性的,中国的“公”与“私”则是原理性的和道德性的。日本人的这种“公”观念产生出“灭私奉公”的意识,并与尽忠领主的“忠”的观念相结合,对日本经济起飞起了支柱性的作用。在日本,“忠”的观念化为对国家和自己所属集团的忠诚,加上社会普遍重视的“信”与“义”,超越了宗族血缘伦理,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契约关系和商业交易关系的有效伦理。在中国精英层不受重视的勇、武、刚、强、毅等武勇价值,在日本则受到重视,而且较易导入基于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之上的资本主义竞争原理。他认为,日本儒教伦理与江户时代的世袭阶级社会有深刻的联系,这种伦理易于适应日本的工业化。[38]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中日传统的“公”“私”观有相同的一面,例如山鹿素行就把对国家、天下、人民尽力,视为最大的忠,也就是“公共之忠”——“公”。[39]这就与沟口先生所说的中国人追求的道德性与普遍性的“公”的观念十分相近。中国的“公”的观念也并非如沟口先生所说,是没有层次性的。沟口先生又说,日本“忠”强“孝”弱,宗族血缘关系薄于中、韩,亦是契约关系和商业伦理的又一生长点。这当然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看到,日本其实也有重“孝”派,例如中江藤树等。特别是,“孝”的意识在韩国和我国的台湾与香港等地的经济起飞中,亦成为一种助缘,对家族产业也起过一定作用。此外,传统中国注重相互扶助而不是竞争,警戒“恃强凌弱”和一定程度的平均主义、均富情结,虽不易导入基于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竞争原理,但仍然可以作为协调当下和未来社会的利益分配,求得社会公正的一种支援意识。沟口先生在前引中正确地指出:新的社会体制往往更加受到以往的伦理观念的影响;在不同的时期与不同的条件下,过去成功的传统因素,可能变成衰落的因素,过去不利的传统因素,可能变成有利的因素。传统伦理、道德条目、社会观念对于特定时期、特定条件的适应性和不适应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活动的、相对的。这些论断不仅没有排斥东亚儒学共同的价值理念,反而说明流变、相对、特殊之中仍有其常住、绝对、普遍价值。
罗伯特·贝拉(Robert N.Bellah)关于德川宗教的研究给我们多方面的启示。他说:“存在于德川时期的中心价值系统在现代依然起着决定作用,也许是以更加强化的、理性化的形式而存在。将作为各个阶级的身份伦理而起作用的中心价值系统应用于现代,证明是十分有利于处理每个阶级所承担的新的经济责任。”[40] 贝拉关于中国的整合价值占首位,日本以重视政治或达到目标为特征,中国伦理是普遍主义的,日本伦理是特殊主义的等等论断,都是值得商榷的。但他具体分析了德川时代的中心价值,预先指出了这些价值在日本现代化道路与过程中的作用,是很有意义的。丸山真男曾对此作了中肯的评价。[41]
我们倒不必以化约主义的方式,简单地得出“中国重仁、韩国重孝、日本重忠”[42] 等类似的结论。我想说明的是,在中、日、韩诸国的价值系统中,各种价值固然不是平列的,但也并非没有整合起来。如前所述,“孝”的价值及忠孝之关系在日本儒学史上就引起过多次讨论,“孝”作为次一级价值,仍然起着作用。
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与地区的现代化运动中,民间社会的儒家伦教的积淀起了积极的作用。在文化小传统中,勤俭、重教、敬业、乐群、和谐、互信、日新、进取的观念,无疑是经济起飞的文化资本。这些文化小传统,与儒家精英、文化大传统是密不可分的。从长远的、健康的、高品质的社会目标来看,儒家“仁爱”思想可以纯洁世道人心,整合社群利益,调整人与天、地、人、物、我的关系,克治自我中心和极端利己主义。“恕道”对于环境伦理、全球伦理的重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有助于全球持续性地发展。“诚敬”、“忠信”思想有助于整顿商业秩序,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并改善外部形象,提高效率,促进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儒家的价值观、义利观和人格修养论,有助于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坑蒙拐骗的行为。目前,这些价值至少对于中国大陆社会的整合,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总之,我认为,东亚儒学的中心价值系统或核心价值观念是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仁爱是人 性之本然,中、韩、日诸前贤大儒均视为人之所以为人之根本,即人的类特性、类本质,亦与世界各民族各宗教伦理之精核均可以相沟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立立人,己达达人,仁民爱物,民胞物与,完全可以成为新的全球伦理的基石,成为化解宗教、民族、国家、文化间诸矛盾冲突的药方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指南。敬与诚是人面对天、地、人、物、我的一种虔诚、恭敬的态度,一种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真诚无欺,真情自然。愚忠愚孝已被洗汰,而忠孝之心仍可以存于现代社会,化为孝敬父母,尊重前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行为,化为对人类、民族、国家、社会、团体的奉献精神。持守道义,主持公道,讲求信用,言行一致,仍是我们做人的准则。
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等价值在当下和未来中国或东亚社会的发展中,不仅作为普遍性的道德理念,而且作为企业、商业、职业、环境伦理,还将继续起着作用。传统伦理经过时代的转化、洗汰与我们自觉地批判继承,可以与现代化的新的伦理价值——个性自由、人格独立、人权意识等等——整合起来。儒家核心价值观念与现代人权、平等、尊严、理性、道义,不乏可以沟通之处。现代伦理缺乏信念的支撑,也缺乏深度、累积的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之支撑。
在天道性命贯通的思想背景中,东亚价值潜含有宗教精神,即超越的理据;同时又是圣凡合一的。礼乐伦教在东亚传统民间社会、民心深处有极大的渗透力。以人的道德责任而不是超越外在的上帝为依凭,对现世的重视,足以显示“仁学”的力量。限于篇幅,这一方面的思想不可能在此深论。
未来社会的发展仍需要价值指导。面对人与自然、社群、天道诸种复杂关系的调治问题,面对东亚社会的现代化问题,儒家的核心价值有重大意义。在人生的安立、精神的归属方面,在社群伦理乃至全球伦理、环境伦理的建设方面,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观仍然是我们重要的精神资源。
注释:
[1] 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北京,1998年5月第1版,第150页。
[2] 同上,第211页。
[3] 同上,第157页。
[4] 同上,第197页,3-5行。将第77、82、79三简重排形成此句。《礼记·表记》:“厚于仁者薄于义,亲而不尊;厚于义者薄于仁,尊而不亲。”又,郭店简关于仁、义的界定与《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相一致。
[5]《郭店楚墓竹简》,第188页。
[6] 同上,第209页。
[7]参见钱穆:《朱子学提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1年2月第3 版,第75-78页。
[8] 详见徐远和:《儒学与东方文化》,人民出版社,北京,1994年5月第1版,第179页。
[9]《晦轩集·谕国子诸生文》,转引自金忠烈:《高丽儒学思想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2年4月初版,第274页。
[10]《牧隐文稿》,大东文化研究院本,卷十,第877页。
[11]蔡茂松:《韩国近世思想文化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5年7月初版,第2页。
[12]参见张立文主编:《退溪书节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9年9月第1版,前言,第13-14页。
[13]李退溪:《戊辰六条疏》之六,同上注,第151页。
[14]李退溪:《答金思俭希禹》,同上注,第301页。
[15]李退溪:《答李平叔》,同上注,第462页。
[16]李退溪:《戊辰六条疏》之一,同上注,第123页。
[17]李退溪:《中训大夫李公墓碣铭》,同上注,第515页。
[18]李退溪:《进圣学十图劄》,同上注,第4页。
[19]参见汤一介:《读〈南冥集〉所得》,载《国际儒学研究》,第四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5月第1版,第77-78页。
[20]《栗谷全书》,成均馆大学大东文化研究所,汉城,1958年影印本,第479页。
[21]同上,第1109-1110页,464-465页。
[22]参见蔡茂松:《韩国近世思想文化史》,第480-486页。
[23]这里采用了王家骅的观点,见王氏:《古代日本儒学及其特征》,《比较文化:中国与日本》,吉林大学出版社,长春,1996年6月第1版,第2页。
[24]以上参见王家骅文,同上注第7、17、22页。
[25]转引自三宅正彦著、陈化北译:《日本儒学思想史》,山东大学出版社,济南,1997年9月第1版,第8页。
[26]同上注,第86页。
[27]参见盛邦和:《东亚:走向近代的精神历程》,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95年10月第1版,第28-30页。
[28] 转引自冈田武彦:《山崎闇斋》,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87年10月初版,第49页。
[29]参见张鹤琴:《日本儒学序说》,明文书局,台北,1987年10月初版,第57-58页。
[30][31]《日本思想大系 32 山鹿素行》,田原嗣郎等校注,岩波书店,东京,1976年8月版,第343、344页。
[32]参见杨儒宾:《人伦与天理――伊藤仁斋与朱子的求道历程》,载黄俊杰主编:《儒家思想在现代东亚:日本篇》,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台北,1999年6月。
[33]参见黄俊杰:《伊藤仁斋对孟子学的解释:内容、性质与涵义》,载黄氏主编之书,同上注。
[34]《日本思想大系 33 伊藤仁斋·伊藤东涯》,吉川幸次郎等校注,岩波书店,东京,1979年10月版,第143、130、128页。
[35] 同上,第277-278页。
[36] 参见盛邦和书,同注[27],第66-67、21页。
[37]本尼迪克特:《菊花与刀》,孙志民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87年,第100页。
[38] 详见沟口雄三:《日本的近代化及其传统因素:与中国比较》,李明辉主编《儒家思想在现代东亚:总论篇》,中研院文哲所筹备处,台北,1998年;《中国与日本“公私”观念之比较》,《二十一世纪》,香港,1994年2月号,总第21期。
[39] 参见三宅正彦著、陈化北译:《日本儒学思想史》,第31-32页。
[40] 罗伯特·贝拉:《德川宗教:现代日本的文化渊源》,三联书店与牛津大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8月第1版,第228页。
[41]丸山真男:〈评贝拉的《德川宗教》〉,同上注,附录三,第259-296页。
[42] 笔者1996年夏天去汉城出席“东方思想与社会发展”的国际会议时,《东亚日报》曾赫然以通栏标题标示出这十二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