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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儒学的人格境界论(1)-历史学
来源:  作者:郭齐勇  点击:次  时间:2001-08-0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儒家学问是生命的学问,其精髓是做人的道理,并将这些道理身体力行,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去。儒学是为己之学,而不是为人之学。也就是说,儒者的修养,主要是靠自我觉悟,自我挺立,提升自己,成就自己,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是摆摆样子,做给别人看的。儒者的身教与言教,如果说可以影响别人,那也不是强加式的,而是引导式的,感通式的。儒者提示、启悟与他生活在一起的学生或周围的人,领略、觉识自己生活的目的、意义、价值。儒家教育的目的是成就人格,其向度一是提升境界,二是做修养工夫。所谓人格境界论,就是儒家哲学的形上学,或者叫境界形上学。儒家的境界形上学彰显了人的终极性,但与生活世界并不隔绝,可以下贯到日常生活中去。反过来说,儒家思想并非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所说,只是俗世伦理,它的性与天道的思想含有深刻的哲学形上学的内涵,其日用伦常亦可以提升到形而上的境界层面。形上与形下,境界与工夫,高明与中庸、神圣与凡俗是相互贯通的。儒家的这些哲理在今天仍然有着现实的意义和价值。   


一、              孔子论君子、圣人、仁人与成人 


在儒学的话语系统中,说到人格,是不讨论自然人,而只讨论道德人的。儒家不排斥功利,但批评仅仅以个人功利作为生活的总目标的人,并称之为小人。君子与小人之辨,是人格与非人格的区分。道德人当然首先是自然人,道德人并非不讲功利(在一定的时空场合反而更讲族群、整体的功利),但人格境界是从价值上说的。孔子所提示的人格,是君子人格,其最高的境界是“圣”即“圣人”的境界,次高的境界是贤人的境界,然后是君子的境界。孔子继承先哲所提倡的道义原则、仁爱忠恕原则、仁、义、礼、智、信等价值理想,是中国人安身立命、中国文化可大可久的依据。这些价值理想通过孔子自己践仁的生命与生活显示了出来。 
先说君子。《论语》多处记载孔子及其高弟讨论君子与小人之辨的文字。据《雍也》,孔子曾提醒子夏,要做君子儒,不做小人儒。孔子指出,君子的人格境界、修养进路和行为准则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君子与百姓是有差别的。作为管理者的君子与被管理者的百姓的关系是:“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 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论语·尧曰》)孔子肯定君子的物质利益要求和食色欲望的满足,只是要求取之有道,节之以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发大财,做大官,这是人人所盼望的;然而不用正当的手段去得到它,君子也不接受。君子没有吃完一餐饭的时间离开过仁德,就是在仓卒匆忙、颠沛流离的时候,都与仁德同在。(1)人生存的价值就在于他能超越自然生命的欲求。“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为学也已。”(《论语·学而》)在这个意义上,“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以上是孔子对君子人格的基本描述,也是君子内在自觉的要求。
再说圣人。历史上被尊奉为圣或圣人的,都是后死者对前人的追封。孔子说:“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论语·述而》)有操守的君子是现实人,而圣人则是理想人。郭店楚简《五行》指出,“圣”德,圣与仁、义、礼、智五德之所和,属于天之道的境界,仁、义、礼、智四德之所和,属于人之道的范畴。又说:“闻君子道,聪也。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也。”(2)按,这里“闻君子道”的“君子”,实指圣人。现实的人们与理想的圣人有时空的阻隔,二者相接,是通过耳的听闻,气的感应,心的沟通。圣字(繁体)从耳,此不仅凸现圣人的听德,指能够容受逆耳之言(耳顺),而且表示人们与圣人相感通的路径――接受音乐、乐教的熏陶,通过耳闻,进入心灵。听是天赋的能力,胎儿在娘肚子里就有听觉。 
关于仁人。孔子思想的核心范畴是“仁”。“仁”字的内涵有层次的区别,高一层次的“仁”可以统摄与“义”、“礼”、“智”、“信”并列的低一层次的“仁”。就前者而言,《中庸》引述孔子的话说:“仁者,人也。”在儒家看来,“仁”和“仁人”是人的最高精神境界,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标准,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孔子从不轻许人(包括他自己)为“仁”:“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论语·述而》)在特定的语境中,孔子视“圣”与“仁”为同一境界。他答子张之问,指出令尹子文只能算是“忠”,陈文子只能算是“清”,尚未达到“仁”之境(见《论语·公冶长》)。对于他的学生,如子路、冉有、公西华,他肯定其才,但未期许为“仁”(同上),评价他最称道的颜回亦只到这种程度:“其心三月不违仁”(《论语·雍也》),对于政治家,他只肯定管仲“如其仁”(《论语·宪问》)。他对管仲之违礼有严厉的批评,但承认管仲帮助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避免了生灵涂炭,在这个意义上接近了“仁”,然并不许管子为仁人。有的论者批评孔子,既提倡“仁”,又说这个人没有达到“仁”,那个人没有达到“仁”,那么“仁”有什么普遍性和现实性呢?产生这种误解,是不懂得“仁”在孔子那里,是有层次区别的。以上所引,是与“圣”等值等价的“仁”。至于“仁”的原则的普遍性和实践“仁”的现实性,如:“樊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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