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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历史主义批判”一文的两点商榷(1)-历史学
来源:  作者:张凌云  点击:次  时间:2001-08-0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第二个理论原则问题是:“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应如何理解。  

            这一历史研究的方法论原则,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的。“批判”十分中肯地阐明了这一方法论原则对于批判和克服历史偶像主义等非历史主义倾向的重要意义。但“批判”把这一原则转换为“不理解现在,就不能解释过去”的命题,则使这一原则失去了原来的限度。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对这一原则作了这样的解释:“资产阶级社会是历史上最发达的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9]      

            这一解释明确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体解剖”可为历史上向它演进的各个阶段的“猴体解剖”提供钥匙的限度,这个限度就是:这一原理中的“猴体”,是指与资本主义同属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前资本主义各形态,并不包括非经济的社会形态——原始社会。      

            “经济的社会形态”这一概念,是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基本思想作进一步深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对亚细亚生产方式、古代的生产方式、封建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几个物支配人的对抗形式的社会形态的概括。①

            经济的社会形态就是人的生产从属于物质资料的生产、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所支配的阶段。这一阶段各形态的共同点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历史地位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生产是人的目的,物支配人。          

            “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10]以政治经济学这把解剖刀,对最发达的物支配人的生产组织——资本主义社会作解剖,自然可以为解剖前资本主义的物支配人的各形态提供钥匙。但它不可能进而为对原始社会的剖析提供钥匙。这是因为:前“经济的社会形态”的“非经济的社会形态”——原始社会,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从属于人的生产、为人的生产所支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历史地位的,是人的生产,人是生产的目的,人支配物。对其社会性质、结构和动力作分析的理论工具,不是政治经济学,而是人类学。马克思晚年正是通过人类学研究确立了两种生产理论,从而确立了人类社会原生形态——原始社会的理论。

               所以,“现在”研究为“过去”研究提供钥匙是有限度的——它不包括“过去”的所有阶段,而只包括“过去”的一定阶段。

              “批判”仅仅强调“不理解现在,就不能解释过去”、“现在”研究为“过去”研究提供钥匙,也是片面的。 

            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两者的关系是持辩证的观点。他们不仅重视对当代的研究——对资本主义的研究,同时也重视对起源的研究——对人类起源、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研究,认为后者的研究具有前者的研究不可替代的意义。

   马克思通过对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研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概括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规律的基础上,进而概括了人类社会总体的发展规律:人的生产支配物的生产的原生社会向物的生产支配人的生产的次生社会演进,再向人的生产支配物的生产的再生社会演进[11]。    

            恩格斯通过对人类起源的研究,发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决定作用,论证了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从而进一步确立了从劳动发展史理解全部人类发展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12]。        

   “批判”对于起源研究的历史偶像主义倾向的批判,是必要的;但不能因此而忽略起源研究对于当代乃至未来的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所以,对于“现在”研究与“过去”研究的关系应辩证地看待:在一定限度内,“现在”研究对“过去”研究有方法论意义,而“过去”研究对“现在”研究也有方法论意义。关键在于:两者都要把握历史的本质,都要坚持历史的辩证法。 
      
        注释:

       ① 见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德文原词为Okonomischen Gesellchaftsformation,原中文本把它误译为“社会经济形态”,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对之作了校正。传统理论把 “亚细亚生产方式”解释为“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这是误释。其本义应是指人类社会由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的过渡阶段的生产方式,是具有公私两重性的第一个对抗形式的生产方式。拙著《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与当代社会主义》对此作过初步探讨(武汉出版社,1999版76-84页)。  
         
        参考文献:

     [1][2]毛泽东选集(1卷本).北京:人民出版,1964:499

    [3]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12

              [4]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34

              [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2-213、211-212

              [7]蒋大椿.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92:103

              [8]王学典.翦伯赞学术思想评传.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220

              [9][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8、82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430-452;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22-336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08-5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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