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新时期历史小说的文艺审美特质渗透了强烈的悲剧意识,这种悲剧意识正是小说家清醒的生命意识与正视人生的理性精神的体现。本文从理论层面对历史小说的悲剧及其悲剧审美内涵作了深入细致的梳理与学理升华。
从哲学的高度来审视人类历史,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充满矛盾与悖论、灾难与苦痛的悲剧性进程。它的每一寸每一分的进步,都要人类生命与个体意志付出相当沉重的代价。这一代价在历史家的笔下往往是事实与数据,是判断与推理,历史家的身份与责任使他不能任由自己的情感泛滥,对他来说,总结历史规律比陷入悲剧情结中远为重要得多。所以面对人类在历史中的悲剧命运,他们会显得相当冷静乃至冷漠,将一切付之于不露声色的历史叙述,也许三言两语就带过了千万生命的灰飞烟灭。
文学家也发现人类历史的悲剧本质。最初的作为戏剧样式的悲剧就是从史诗中脱胎而来。后来的悲剧作家也总爱从历史中汲取灵感。比如莎士比亚的悲剧多以英国史与古罗马史为题材,17至18世纪的法国古典主义悲剧,亦大多表现在历史上真实地发生过的事件和人物。对于悲剧与历史的同一性,17世纪西班牙剧作家维加的认识是:“悲剧以历史作为它的主题”①。二者统一的内在基础则是其中所反映出来的人类存在的深刻矛盾冲突。
作为历史与文学有机嫁接出的产物,新时期历史小说②中始终充溢着小说家的一种史家意识,这种史家意识的内涵之一就是历史的悲剧意识。小说家们在写作准备阶段,面对大量史料的时候也透析出了历史发展中的悲剧因子并在自己后来的叙述中予以展示营构。与历史家有所不同的是,他们更关注的是历史进步背后生命的尊严与价值,并不为前者而遮蔽后者。于是,在他们笔下,我们看到的不是因果推理与数据,而是由具体的个体命运所反映出来的存在的不可摆脱的矛盾冲突,以及生命美丽而忧伤的终结,壮志难酬的无奈,生不逢时的怨艾,求而不得的怅惘等等,总之,是人生具体的悲剧境遇与悲剧情愫。这其中也深深渗透着叙述者对历史中的悲剧人物的同情与升华悲剧的努力。在叙述者营造的壮美或凄美的悲剧氛围中,在悲剧形象的完成中,存在的悲也就升华为艺术的悲,用唐浩明的话来讲,就是把史的东西变成美的。
新时期历史小说家的悲剧意识渗透到作品中,就转化为其作品的悲剧审美内涵。可以说几乎每一部历史小说都具有动人的悲剧美。这一审美内涵是通过悲剧形象的悲剧命运、悲剧冲突及悲剧意境共同营构的。
新时期历史小说家比较偏爱表现动荡的乱世、末世,比如三国(韩钟亮《曹操》)、明末清初(姚雪垠《李自成》、刘斯奋《白门柳》、凌力《少年天子》)以及晚清(唐浩明《曾国藩》)等。这不仅是因为末世能集中展示文化观念的更迭、分化,更因为这些大悲剧时代能为人的悲剧命运、悲剧冲突提供一个合理存在的环境,使叙述者的悲剧性叙述营构与时代的悲剧具有一致性。比如明末清初这一悲剧性转折时代,平民百姓无端被抛于战乱、天灾、屠杀之中。翻开这段史书,事实与数字往往触目惊心:崇祯元年,陕西籍官员马懋才在《备陈灾变疏》中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了陕西饥民食人之风甚炽,这一史实在《李自成》第三卷开封之围中通过虚构出来的张成仁一家及其邻居的悲剧性命运得到具体而形象的反映。这都是开封城内的普通百姓,无端被卷入他人改朝换代的斗争中,不管这战争是否正义,生命在战争中消失,人性在饥馑中沉沦却是不争的悲剧事实。关于历史上李自成以黄河水淹开封造成的重大伤亡,在历史家的叙述中只有短短十几个字:“丁夫荷锸者随堤漂没十数万,贼亦沉万人”③。而这一史实在《李自成》中转化为一幕幕悲惨的人间图景;在对开封城无辜百姓苦难的描写中,体现了作者对普通民众生命的同情与尊重,而这恰是某些同类题材的历史小说作家所欠缺的地方。他们往往过分关注历史的正义与进步,而忽视了芸芸众生为之付出的惨重代价,比如总是过分渲染农民起义军攻城略地的胜利,而对在战争中流离死亡的苍生则很少提及或仅是一笔带过。
在新时期历史小说中,具悲剧命运的悲剧人物集中体现为三类:帝王、士子和女性。
不论是亡国之君如宋徽宗、崇祯等,即使是强国的统治者如福临、庄妃,其命运也不能完全由自己掌握。在皇家锦衣玉食、花团锦簇的生活表象之下,掩抑不住的是恐惧、隐忧的情绪;在九五之尊的外壳里,可能是一颗非常脆弱、屈辱的心灵。
至于士子阶层,由于特殊的文化赋予的强烈的使命感与道义心,常常是“先天下之忧而忧”,是“进亦忧,退亦忧”,无论是盛世还是末世,儒家兼济苍生的宏愿实际上是很难在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体系中实现的。无论这愿望背后有着如何坚强的意志支撑,其最终实现还要系于最高统治者的个人好恶和利益需求之上。即使是逢上有道明君,士子的理想抱负也会因为复杂的利益冲突或偶然的历史谬误而郁郁不得伸;倘若不幸生在乱世又逢昏君,士子的命运注定是以悲剧而收场。若坚持自己的立场穷愁不改其志,就会或者象谭嗣同(《戊戌喋血记》)那样舍生取义,以个体生命的终结来完成理想人格的升华;或者像孔子(杨书案《孔子》)那样一生偃蹇、怀才不遇。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命运最为悲惨的还是妇女阶层。外在的文化压迫与内心的文化压抑再加上自身柔弱的先天条件使她们往往最先成为社会变故的牺牲品;而女性敏感细腻的心理结构又使她们对苦难与不幸有着刻骨铭心的感受,因而心灵的冲突往往较为剧烈紧张,在这类人物身上,更容易体现出悲剧审美意味。在新时期历史小说中,几乎容纳了古代社会的各个阶层的妇女形象,不管各自的人生道路是如何不同,她们的结局却都是悲剧性的:或者是死于非命,或者是尊严沦丧,成为封建文化与男权统治下的牺牲品。上一世纪80年代初期的农民起义军中的女性形象,由于被赋予了过多的超时代的思想内容,接近于无产阶级英雄,较少文化的因袭,因而也就没有心灵的挣扎、冲突。其悲剧性只体现在最后的壮烈牺牲上,并且由这牺牲的正义与崇高来升华了悲剧。至于那些宫中妃嫔形象,无论是得时还是失势,都将所有情感与希望寄与君恩之上,而失去自我意志与主张。比较而言,倒是流落风尘的女子如柳如是、李师师等因为境遇的特殊而具有一定的自由意志与反抗精神。但这种个体意志与反抗精神终究是有一定限度的,她们仍然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要附属于男权统治之下。
构成人物悲剧命运的最重要的质素是悲剧冲突。从冲突的性质来看,新时期历史小说主要表现的是社会历史矛盾,即使是个体心灵冲突的内容,也折射出鲜明的社会文化冲突影响的印痕,因此多为社会悲剧,没有反映由纯粹人性分裂而导致悲剧冲突的性格悲剧。
具体来看,新时期历史小说中的主要悲剧冲突有四类:一、历史的必然性与个体历史活动的主观愿望的冲突;二、历史与伦理的冲突;三、情感与理性的冲突;四、有限与无限的冲突。
历史的必然性是指在历史进程中不自觉地起着作用的力量,是由各种互相交错的意志所形成的历史合力,由这一合力所导出的实际历史进程往往和每一单个意志并不相符甚至互相冲突。这种历史的必然性被普列汉诺夫称为“象自然规律一样起作用的历史运动的盲目力量”④。在中国古代社会,也将其视之为人类无法把握与改变的循环消长的天道,是自然与社会发展的所谓“定数”。旧朝的灭亡往往被人认为是气数已尽,新朝的建立则是气数所钟。个体意志与这种“气数”的冲突往往是悲剧性的。封建社会晚期的宋、明、清三朝积弊已深,其灭亡之势非二、三有志之士的意愿与行为所能力挽。当这些有志之士的意愿是真诚的,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当旧制度自身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是合理的时候,旧制度的历史就是悲剧性的”⑤。这里是说,《金瓯缺》中的马扩,《白门柳》中的东林复社诸子,《李自成》中的崇祯,《曾国藩》中的曾国藩,《张居正》中的张居正,他们为挽救国势的危亡所作的努力虽然不能代表历史的进步潮流,但同样也可以算得上是悲剧性行为。因为他们所犯的不是个人的谬误,而是世界历史的谬误。甚至就个人品质来说,他们还具有某种优秀的质素,就其主观愿望和客观行为来说,在一定限度内还具有某种合理性和积极效果。因此,他们的命运可以称得上是悲剧人物的悲剧命运。
个体历史活动的主观愿望有时是符合历史进步趋势的,代表了新的、先进的生产力要求,但历史发展的轨迹却往往不是直线式的,而是呈现曲折反复性。这一愿望的达成要经过无数次同对立面的斗争才能实现。甚至当对立面旧势力的力量过于强大时,新生力量往往会暂时遭到失败或毁灭。这就构成恩格斯说的经典的悲剧冲突:“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的冲突”⑥。而代表这一历史必然要求的人物就是真正的悲剧英雄,悲剧英雄的失败或毁灭往往体现美学意义上的壮美和崇高。新时期之初历史小说中的主人公多是这样的经典的悲剧英雄,如《戊戌喋血记》中的谭嗣同,《星星草》中的赖文光,《大渡魂》中的石达开,《李自成》中的李自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