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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非子》的女性观(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李兰 吴建辉  点击:次  时间:2001-08-1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同床”被列为“人臣之所道成奸者”八术之首,女性被韩非看成了亡国的祸首,这种思想,正是父权文化中“女子亡国论”的具体表现。被司马迁《史记》全篇引用的《说难》中,便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昔者郑武公欲伐胡,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武公想要攻打胡国,却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胡国的君主。为何?女色可使胡国君主心里高兴,放松的警惕,荒怠政事。结果郑国人偷袭了胡国,夺取了它的土地。韩非认为这一系列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便是胡国君主娶了郑武公之女,被美色所迷,看不到陷阱。仿佛没有这个女人,君王就不会亡国。其实亡国者,实为君王自误。正是由于君王的荒淫,腐朽,才导致王朝灰飞烟灭。鲁迅先生曾说:“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千百年来,不知多少女性为此牺牲了个人的幸福,却仍被背负骂名,百世不得翻身。把男性的错误与罪责归于女子,女性成为了帝王们推卸责任,掩盖无能的挡箭牌。红颜祸水,女性不可承受之重。
  女子不仅可间接亡国,还可直接亡身。齐庄公垂涎齐崔杼妻子的美貌,数次到崔氏之室。结果庄公死于崔子之徒乱刀之下。韩非用沉痛的口气叙说了君王的不幸。认为美丽的女人是此事的导火线。韩非没有看到正是庄公的荒淫无耻才导致了他的死亡,对齐崔杼妻子的不幸更是熟视无睹。美貌成了她的罪责。
  韩非子在《亡征》篇中,进一步阐明了他的这种观点。“太子已置,而娶于强敌以为后妻,则太子危,如是,则群臣易虑者,可亡也。”“婢妾之言听,爱玩之智用,外内悲惋而数行不法者,可亡也。”“不顾社稷之利,而听主母之令,女子用国,刑余用事者,可亡也。”在韩非笔下,女子实比洪水猛兽更甚。女性搅乱视听,妒忌而又心狠手辣,工于心计而又见识短浅。齐家治国,不压制住女性,则国将不国。
  “祸水”源于《汉书》中的《飞燕外传》,这篇文章记载,汉赵飞燕妹妹合德,美容貌。被召入宫。博士淖方成在其后唾日:“此祸水也,灭火必矣!”但“红颜祸水”这种思想,在春秋时已有所表现。如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孔子·阳货》),把女子与小人同列。韩非出身王侯之家,在朝廷供职,见多了贵族女性为争宠而不惜一切手段的事情,对女性无多少好感。且韩非为儒学大师荀卿的学生,在这方面必然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荀子在《解蔽》中就曾说“桀蔽于妹喜斯观,而不知关龙逢,以惑其心而乱其行;纣蔽于妲己飞廉,而不知微子启,以惑其心而乱其行。……此其所以丧九牧之地而虚宗庙之国也”。他认为正是妹喜和妲己迷惑桀与纣才使夏商亡国,这是典型的红颜祸水论。在这方面韩非与他老师的思想一脉相承。把女人看成祸水。玩物是男权主义的产物,这是对女性的极端不公平。
  
  三、“利”宇当头,男尊女卑
  
  韩非吸取前期法家的名利思想,提出“利之所在民归之”(《外储说左上》),认为人都好利恶害,民为利归。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之中,寒则求衣,饿则须食,物质利益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为了自身生存,必须追求物质利益。《五蠹》篇指出,古代人口少而财有余,不事力而养足,故民不争;现在却相反,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因此人与人之间会有争夺,韩非看到了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所以“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春秋中后期开始,铁器工具用于耕作并逐渐推广,大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男性成了农业的主要生产者,也成为家庭经济的支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在极度讲究功利的年代里,男权势力膨胀,而女性便被视为男性的附庸。
  子女同为父母的骨肉,然而女性在母家宗法上没有地位。《六反》云:“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原因是男子可以成家立业,使老有所养;女大不中留,对家无多少用处。血浓于水的父母子女之亲情,在利益面前显得无足轻重。一贺一杀充分显示了利益下男尊女卑的观念,利字当头,女性倍受歧视。《礼记·郊特牲》有言,“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仪礼·丧服传》语,“夫者,妻之天也。”认为丈夫是妻子的一切,丈夫掌管妻子的一切,妻子生活在丈夫的活动范围内。庄子认为“男先而女从,夫先而妇从,夫尊卑先后,天地之行也”(《庄子·天道》)。这些都说明,在封建社会,以男权为中心的纲常伦理已非常成熟,男尊女卑成为天经地义。到韩非,则说得更透澈。《忠孝篇》言:“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他明确提出“妻事夫”,并认为这是常道不可违,将性别尊卑与政治挂钩,把治理国家的方法引伸到家庭中。韩非认为,夫权在家中应占绝对地位,唯夫独尊。《扬权》载:“一家二贵,事乃无功。夫妻持政,子无适从。”如果夫与妻处于同样的地位,共同执掌家政,作儿女的就不知道该听从准了。丈夫的权利绝对不可下借,如果让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她不仅会不贞,还会因此与下人串通一气使丈夫有浴狗矢的危险(《外储说右上》)。因此,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的运转,妻子必须绝对服从丈夫,丈夫在家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女性只是丈夫的附庸,毫无尊严可言。“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亡征》),将男尊女卑的观念与统治阶级安邦治国联系起来,由此成为封建意识形态的重要构成部分。正是基于这种观念,韩非从理论上确定了女性地位的卑贱。
  男性为了实现自己的报负,在必要的时候,妻子便成了男人们追求功名的牺牲品。韩非在《外储说右上》说“术之不行,有故。”“故”是什么呢?就是有些人不愿意牺牲自己所爱的东西,不愿意付出代价。那么,为了术的推行,韩非认为牺牲是必要的,他拿吴起作为正例。吴起的妻子织的丝带比他要求的短,他以言而无信为借口,把妻子休回家。“吴子,为法者也。其为法也,且欲以万乘致功,必先践之妻妾,然后行之。”妻子哥哥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妻子回去的希望,也道出了吴起休妻的真正目的。吴起把妻子作为推行变法的道具,与“不杀狗则酒酸”中的狗属于同一范畴,妻子地位可见一斑。
  妻子的地位尚且如此,妾的尊严更加不值一提。在韩非眼中,“主妾无等,必危嫡子”(《爱臣》),“配有撷妻之妾,……国之所危也”(《说疑》)。并借《周记》之语曰:“无尊妾而卑妻,无孽适子而尊小枝。”妾仅仅是玩物,是增进两国关系的送礼佳品。将地位卑贱的女性又分为三六九等,致使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女性不能认识到自身地位的卑下,并首肯男权者为她们安排的命运。
  韩非的著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成熟提供了许多思想观念,《韩非子》也成为我们研究先秦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史料。作为荀子的弟子,韩非的女性观不仅继承了儒家的消极面,并且强化了对女性的歧视和男尊女卑观念,这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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