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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健:说说中国古代的“辫发”史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05-0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说起“辫发”,很多人都会下意识的想起明清鼎革之际那段惨痛的历史来。在“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血腥口号下,有一千多万汉族同胞为了自己最后的尊严,死在异族的屠刀下。这是汉族子民心中永远的痛。然而现在电视荧屏上,充斥了拖着辫子的清宫戏;在韩国《朝鲜日报》的漫画中,代表中国形象的也通常是拖着辫子穿着马褂的清朝人。大家似乎也都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其实在大家熟视无睹的眼光里,又有谁了解这“辫发”对于汉人的苦涩与沉重呢?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辫发”的简略历史。

     

    (一)

     

    人真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就拿毛发来说,与人类同一远祖的黑猩猩之类,都是遍体被毛的,随着季节变化而褪毛、长毛;而人呢,除了头发、眉毛、胡子、腋毛等少数几处外,身上只有可以忽略不计的汗毛而已,也不再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发生明显的毛发变更,而其中最为神奇又要数头发(也许还要包括男性的胡须)了:居然可以连绵不断的长下去,大有将全身汗毛的生长能力全部挪为己用的趋势。

     

    现在想来,远在几万、乃至几十万年,人类的头发就应该是这样“滔滔不绝”的长下去的吧!那些饱而无事的远古人,偶尔捻起自己或别人的几绺头发,搓巴成一根类似于绳索的辫发时,人类的辫发史应该就算开始了。

     

    (二)

     

    自从华夏民族在黄河流域产生以后,渐渐的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民族特征,其中之一,就是对于头发的爱护。这种爱护,除了出生后要剃一次胎毛外,终生不再剪发。为什么要这么爱护自己的头发呢?我们用大家都很熟悉的《孝经》中的一句话来回答,那就是: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这个理由,是经过儒家伦理规范的解释。其实最早呵护头发的原因,是与原始巫术有关。那时候,人们都相信:身体的任一小部分可以代表其整个人,比如头发、指甲。如果对某人的头发或指甲施以巫术,那么那个人就将遭受施加的巫术。所以,那时候的人们都很看重自己身上头发、指甲、胡须之类的部件,不可随便捐弃。在《书传》中提到这样一个故事:

     

    汤伐桀之後,大旱七年,史卜曰:“当以人为祷。”汤乃翦发断爪,自以为牲,而祷於桑林之社,而雨大至,方数千里。

     

    汤把自己的头发、指甲贡献给上帝,就表示要以自己为祭品(“牺牲”),为天下万民请命,所谓的“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尚书》)。就可以看出原始巫术的影响来。(关于中华民族对于头发、指甲、胡须等物的信仰,可以参阅江绍原《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一书。)

     

    我们华夏的始祖对于头发的爱惜,在典籍中也可以窥见一斑:平日剪断头发那固然是不可以了——如果强行剪断头发,那就是中国古代“五刑“中的髡刑。对于头发,规定要“五日一沐”,就是五日洗一次头发;而且中国古代洗发的时候也是有“洗发膏”的,例子就是《诗经·卫风·伯兮》里面的: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翻译成现在的话说,就是:“自从“伯”去了东方,头发乱哄哄的像草堆一样。难道是没有洗发膏的缘故嘛?不是呀,那是我打扮好了也没人看!”。还有一个关于头发的典故“握发吐哺”,说周公选材举能,经常忙得是“一饭三吐哺,一沐三握发”。“握发”,一方面是表示对客人到来的尊敬和想见客人的迫不及待;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从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中,看出古人对于头发的态度:“握发”,不是随便的一披、湿淋淋的拖在身后,也不是缠绕在头顶上,而是握在手里。

     

    当然,最初的时候爱惜头发,是出于对于巫术的禁忌;但随着儒家伦理把对头发的爱惜,纳入儒家“孝”的规范之中的时候,我们对于头发的爱惜就不仅仅是一种禁忌了,更是一种生活中的规范,渐渐的成为一种汉人区别于四周其他民族的特征物。典籍中诸如“断发”、“被发(披发)”、“祝发”、“髡发”以及后面我们要着重提到的“辫发”,都是用在四周少数民族身上的。最早见于记载,可能要数《左传·哀公七年》里面的一句话:

     

    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

     

    句中的“大伯”,就是《史记·周本纪》中所说的“太伯”。据《史记》的记载:说周文王的祖父古公有三个儿子,老大叫太伯,老二叫虞仲,老三就是文王的父亲季历。太伯、虞仲知道古公想让季历为继承人,就“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据说这个“荆蛮”就是后来的吴国,“文身断发”是“荆蛮”的民族习惯,为了入乡随俗,太伯也只好“忍痛割爱”了。在《春秋榖梁传·哀公十三年》中,也曾提到吴国断发的“优良传统”:

     

    吴,夷狄之国也,祝发文身,欲因鲁之礼,因晋之权,而请冠、端而袭其藉于成周,以尊天王。吴进矣!吴,东方之大国也,累累致小国以会诸侯,以合乎中国。吴能为之,则不臣乎?吴进矣!

     

    不过这时候吴国断发的传统应该是尾声了,因为“吴进矣”,吴国学习中原先进的文化知识,进步了,所以“请冠、端而袭其藉于成周”,要学宗周,留着头发带“冠”。又“祝发”又能戴冠,想来是不可能的。

     

     “辫发”或者“编发”,见诸典籍记载已经是很晚的事情了。大约是因为辫发实在是很麻烦的吧:对于辫发,无论是洗头发,还是编扎起来,都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儿。《孔子集语·卷六·主德五》有这样一段:

     

    《尚书大传》:……武丁内反诸己,以思先王之道,三年,编发重译来朝者六国。孔子曰:“吾于高宗肜日,见德之有报之疾也。”

     

    这里,“编发”和“重译”都是借代边疆的少数民族,这并不是春秋战国的语言。且《孔子集语》是本很晚出的书(宋代薛据编),所以不足采信。

     

    确凿无疑的记载,出现在中国最早的纪传体史书《史记》中。在《史记·卷一百一十六·西南夷列传》中,有如下记载:

     

    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结,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同师以东,北至榆,名为、昆明,皆编发,随畜迁徙,毋常处,君长,地方可数千里。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徙、都最大;自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冉最大。其俗或士箸,或移徙,在蜀之西。自冉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

     

    文中提到的巂、昆明两个少数民族就是“编发”的。至于他们究竟编成什么样的发型,我们已经无法知晓。但从此时起,汉语中借代少数民族的语汇,除了“重译”、“左衽”之外,又多了一个“编发”。而“解编发”也和“削左衽”、“袭冠带”一样,成为中原文明开蒙四方边民的专有词汇了:

     

    夫明暗之征,上乱飞鸟,下动渊鱼,各以类推。今野兽并角,明同本也;众支内附,示无外也。若此之应,殆将有解编发、削左衽、袭冠带、要衣裳而蒙化者焉。斯拱而俟之耳!《汉书·卷六十四下》

     

    武帝议问群臣,谒者终军曰:“野禽并角,明同本也;众枝内附,示无外也。如此瑞者,外国宜有降者。若是应,殆且有解编发、削左衽、袭冠带而蒙化焉。”其後数月,越地有降者,匈奴名王亦将数千人来降,竟如终军之言。(《论衡·卷十七·指瑞篇第五十一》)

     

    不知是中原文化不够强大,不足以煦育那些凶残的边民;又或者边民的头发编得实在是太多、太紧,让中原人解不胜解。中原文明最终并没有使他们变成中央王朝忠实的子民。在烜赫几百年的大汉帝国崩塌后,引来了编发之民在中原的狂欢。

     

    (三)

     

    在中原四周,有“编发”习俗的少数民族,远不止太史公在《史记》中提到的“巂”、“昆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见诸史书的,就有“氐”:

     

    氐人有王,所从来久矣。自汉开益州,置武都郡,排其种人,分窜山谷间,或在福禄,或在、陇左右。其种非一,称瓠之後,或号青氐,或号白氐,或号蚺氐,此盖虫之类而处中国,人即其服色而名之也。……其俗,语不及羌杂胡同,各自有姓,姓如中国之姓矣。其衣服尚青绛。俗能织布,善田种,畜养豕牛马驴骡。其妇人嫁时著衽露,其缘饰之制有似羌,衽露有似中国袍。皆编发。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错居故也。其自还种落间,则自氐语。(《三国志·卷三十·魏书三十》引《魏略·西戎传》)

     

    “肃慎”:

     

    肃慎氏一名挹娄,在不咸山北,去夫馀可六十日行。东滨大海,西接寇漫汗国,北极弱水。其土界广袤数千里,居深山穷谷,其路险阻,车马不通。夏则巢居,冬则穴处。……俗皆编发,以布作,径尺馀,以蔽前后。(《晋书·卷九十七》)

     

    “吐谷浑”:

     

    吐谷浑,……于是乃西附阴山。属永嘉之乱,始度陇而西,其后子孙据有西零已西甘松之界,极乎白兰数千里。然有城郭而不居,随逐水草,庐帐为屋,以肉酪为粮。其官置长史、司马、将军,颇识文字。其男子通服长裙,帽或戴幂缡。妇人以金花为首饰,辫发萦后,缀以珠贝。(《晋书·卷九十七》)

     

    “高昌”:

     

    高昌国,……其国盖车师之故地也。南接河南,东连敦煌,西次龟兹,北邻敕勒。置四十六镇,交河、田地、高宁、临川、横截、柳婆、ㄜ林、新兴、由宁、始昌、笃进、白力等,皆其镇名。……。面貌类高骊,辫发垂之于背,著长身小袖袍、缦裆女子头发辫而不垂,著锦缬缨珞环钏。(《梁书·卷五十四》)

     

    “于阗”:

     

    于阗……其地多水潦沙石,气温,宜稻、麦、蒲桃。有水出玉,名曰玉河。……国中妇人皆辫发,衣裘(《梁书·卷五十四》)

     

    “芮芮”(即蠕蠕、柔然、茹茹等):

     

    芮芮虏,塞外杂胡也,编发左衽。晋世什翼圭入塞内后,芮芮逐水草,尽有匈奴故庭,威服西域。土气早寒,所居为穹庐毡帐。刻木记事,不识文书。马畜丁肥,种众殷盛。常与魏虏为仇敌。(《南齐书·卷五十九》)

     

    其他不见于记载而又有“编发”习俗的少数民族,可能还有很多,只是因为没有史书记载,而不能加以考证罢了。

     

    南北朝时期的中原,是匈奴、羌、鲜卑等少数民族盘马弯弓的乐土,而作为大多数的汉人却是被狩猎的对象,被贬称为“一钱汉”、“汉狗”。而同时期鲜卑拓跋氏因为建立起享国长久的大魏(含北魏386~534,东魏534~550、西魏535~556),无疑是当时中原大地最耀眼的少数民族。然而在《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中,他们却被称为“索虏”或者“索头虏”。毫无疑问,“索虏”或者“索头虏”是含有贬义的,不是一句好话。但是为什么用“索虏”或者“索头虏”这个的称呼呢?

     

    在古代,“索”指的是粗绳子,“绳”是细绳子。而头发编成的辫子,就很像一条绳索。那么鲜卑人被称为“索虏”,是不是因为他们辫发的缘故呢?为此,我们先来看看鲜卑人有没有“辫发”的习俗。据《后汉书·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第八十》记载,鲜卑有“髡头”的习俗:

     

    鲜卑者,亦东胡之支也,别依鲜卑山,故因号焉。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唯婚姻先髡头,以季春月大会于饶乐水上,饮晏毕,然后配合。

     

    与之同种的乌桓同样有“髡头”的习俗

     

    乌桓者,本东胡也。……父子男女,相对踞蹲。以髡头为轻便。妇人至嫁时乃养发,分为髻,著句决,饰以金碧,犹中国有步摇。(《后汉书·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第八十》)

    由是可见,鲜卑人并没有汉民族爱惜头发的传统。那鲜卑人到底是不是留着辫发,我们目前在史书上找不到直接的证据。在《南齐书·卷五十七·魏虏》中有这样的记载

     

    魏虏,匈奴种也,姓托跋氏。晋永嘉六年,并州刺史刘琨为屠各胡刘聪所攻,索头猗卢遣子曰利孙将兵救琨于太原,猗卢入居代郡,亦谓鲜卑。被发左衽,故呼为索头。

     

    从《南齐书》的叙述可见,“索头”这个名字的来历至少是与他们头发有直接关系的。从我们在后面要讲到的辽代契丹人、金代女真人、元代蒙古人,乃至清代的满族人,他们都是“髡发”而留发辫的。由此可以大致推出,那时候的鲜卑人,大约也是“髡发”而留发辫的。由此,他们才被南方的汉族称为“索虏”。现代的学者大体都采用这种说法。比如章太炎说:“沈约作《宋书》,号北朝曰索虏。托跋编发为辫,故曰索头虏。”(《国学讲演录·小学略说》)

    在范文澜等主编的《中国通史》中也有“宇文部言语与鲜卑语略异,剪发,留顶上一部,打成发辫与拓跋部相同,因此宇文拓跋两部被称为索头或索虏”(《中国通史·第二编·第四章》)、“鲜卑拓跋部人头发打成辫子(称为索头)”(《中国通史·第二编·第六章》)的说法。

     

    在沈约《宋书》中,索虏还是专指当时统治北方的鲜卑拓跋氏,但随着时间的迁移。“索虏”渐渐变成指代统治北方的少数民族,而不再专指鲜卑拓跋氏。唐代刘知几《史通》中就说:“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宋代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中也使用了这种说法。由此可见。

     

    “髡发”、留辫,那是鲜卑人自己的民族习俗,但他们统治下的汉民有没有随之也“髡发”、留辫呢?在西晋以后的中原,各个少数民族轮番入主,“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中原大族多是结坞自保,并世代传承着汉朝的习俗,不为胡化。“城头变幻大王旗”的十六国时期过后,就是“索头虏”的统治,但是北魏一直忙于内部火拼、外部征伐,没有多少功夫关心民事;社会的底层主要还是靠世家大族的自发组织管理。因而汉民得以保存自己的民族习惯。在《魏书》中,我们看到可以看到一下几则关于头发的故事:

     

    初,浩父疾笃,浩乃剪爪截发,夜在庭中仰祷斗极,为父请命,求以身代,叩头流血,岁馀不息,家人罕有知者。(《魏书·卷三十五·崔浩传》)

     

    文晔攀援文达,哭泣号以爪发为信。文达回还,复经白曜,誓约而去。白曜曰:“卿是休宾耳目腹心,亲见其妻子,又知我众旅少多。善共量议,自求多福。”文达还见休宾,出其妻儿爪发,兼宣白曜所言及国军形势……(《魏书·卷四十三·刘休宾传》)

     

    可见汉族对于自己的头发的珍惜,一如《书传》中提及的商汤。在范文澜等主编的《中国通史》中是这样说的:

     

    汉士族最讲究礼制,鲜卑族却非常落后。鲜卑拓跋部人头发打成辫子(称为索头),男女服装便于骑马,汉士族以衣冠自诩,当然看不惯游牧人的习俗。拓跋部人同姓通婚(四八四年才下诏禁止),更被看作野蛮。其余不合汉族礼制的事自然还很多。(《中国通史·第二编·第六章》)

     

    综上可知,汉族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发体衣冠。相反,在北魏孝文帝的时候,对鲜卑人进行了一场自上而下“汉化”、“去鲜卑化”活动,使得鲜卑慢慢融入中原文化。随着时间的迁移,中原迎来了汉族一统的隋唐,于是“尽循周制度,还列汉衣冠”。“辫发”这一次再次还原了了它代指边疆少数民族的本义。

     

    (四)

     

    说是“水满则溢,月盈则亏”也好,说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也好,当公元906年的时候,大唐这个病入膏肓的巨人终于走到了命运的终点,停止了所有的垂死挣扎,天下再次变得沸反盈天——尽管之前已经是干戈四起,但大唐死了以后,似乎大家闹得更加起劲。谁也没有过多关注,在中国的北方,一个叫阿骨打的契丹汉子建立起一个国家:辽。

     

    契丹人是辽国的统治者,关于他们的资料,目前有很多壁画、史书、考古资料,都表明他们是“髡发”的,但不是都辫发(参见下图:《契丹人的发辫》,转引自[] 桑原骘藏《东洋史说苑》之《中国人辫发的历史》)。

     

     

     

    而继契丹而起的是女真,他们同辽国的统治下脱离出来,建立自己的国家:金。很快,他们就灭掉了之前的主人辽国,并继续南下,攻陷宋国的首都开封,占据中原。女真是一个辫发的民族,宋代陈准在《北风扬沙录》中记载:

     

    人皆辫发,与契丹异。耳垂金环,留胪后发,以色糸系之。富人以珠金为饰。

     

    就陈氏的描述,可以看出金人与后来的满族头式极为相近,甚至可能是一模一样。金太宗在天会七年(1129年)颁布和清初极为类似的髡发胡服令:

     

    是年六月行下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大金国志·卷五》)

     

    于是,中原衣冠彻底凋零。据桑原廌藏的考证和推测,当时金国统治下的汉民都是穿女真服饰而辫发的。甚至被金人俘获的南宋官吏也要被强制弄成辫发:

     

    何充,汉州德阳人。秘书监耕之孙。通判黎州,摄州事,预为备御计。及宋能之至,建议急于邛崃创大小两关仓及砦屋百间,亲督程役。俄关破,充自刺不死,大军帅呼之语,许以不杀。充曰:“吾三世食赵氏禄,为赵氏死不憾。”帅设帷幄环坐诸将,而虚其宾席,呼充曰:“汝能降,即坐此。”充踞坐地求死,遂罢。它日又呼之,欲辫其发而髡其顶。曰:“可杀不可髡。”又使署招民榜,充曰:“吾监州也,可聚吾民使杀之耶?即一家有死而已,榜必不可署。”大将遗以酒茗羊牛肉,皆却之。自是水饮绝不入口。敌知其不可强,将剐之,大将曰:“此南家好汉也,使之即死。”于是斩其首。(《宋史·卷四百四十九·何充传》)

     

    南宋依东晋故事,据江南半壁河山,苟延残喘,犹能存汉家冠仪。于是南人就以“辫发”来区别敌人与友军:

     

    时顺昌受围已四日,金兵益盛,乃移砦于东村,距城二十里。遣骁将阎充募壮士五百人,夜斫其营。是夕,天欲雨,电光四起,见辫发者辄歼之。《宋史·卷三百六十六·刘

     

    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因缘,蒙古人依着葫芦画瓢,遵照女真兴起的模式,很快崛起并灭掉金国,随后挥军南下,最终灭掉南宋。然而蒙古人也是髡发留辫的,只是蒙古人的发辫式样与女真不同:

     

    上至成吉思,下及国人,皆剃婆焦,如中国小儿留三搭头在囟门者,稍长则剪之,在两下者,总小角垂于肩上。(宋·孟珙《蒙鞑备录》)

     

    因为要生存下去,已经没有了爱护头发的习俗,也没有了汉族人的廉耻,也就不会有任何的心理障碍。中原的汉人既然能在女真的统治下,剃发编女真式样的辫子,就可以毫不费力的在蒙古的统治下,剃发编蒙古式样的辫子。而南方的汉人先是属于南宋统治,继之的是元朝。元朝关于髡发,是没有强制要求的——只有那些急于阿谀蒙古的民族败类,才会学着蒙古人髡发。所以大多数南方人其实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发式。

     

    幸好,天不绝汉,在中原腥膻了两百多年以后,终于汉人再掌未央。明太祖皇帝在一统天下后不久,便在下令“诏悉复衣冠唐制”,一改洇染汉人数百年的胡俗:

     

    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推髻,深胡帽,衣服则为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者易其姓氏,为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我太祖心久厌之。洪武启元,乃诏悉复衣冠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乐工冠屯青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环用银;服淡色团衫,用丝、绫罗、绸绢。其乐妓,则带明角皂褙,不许与庶民妻同。不得服截两胡衣,其辫衣、胡髻、胡服、胡语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明·何孟春《馀冬序录·卷一》)

     

    于是中原大地“不移唐日月,重著汉衣裳”。连留在大明土地上的蒙古、女真、契丹也都开始蓄发。“辫发”在中华大部分土地上绝迹。

     

    同时,宋明理学伴随着民族意识也渐渐深入社会中每个角落每个人——不论士子官吏、贩夫走卒,还是乞丐愚氓、翁媪妇孺——每个人都有一种民族的意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於夷者也”。头发在汉民族受过伤的心目中,地位愈发的重了。

     

    (五)

     

    女真,犹如野草、犹如阴魂,在东北蛰伏了数百年后死灰复燃,再次成为汉民族的心腹大患,并最终占有华夏九州。“辫发”的噩梦又一次出现在汉人的生活中。

     

    我们上面说过,女真人是髡发留辫的,这是他们的习俗。清朝的太祖、太宗时期,辽东投降过去的汉人都是要髡发留辫的。这是可以想见的:那些人投降了,自然是被迫自己的民族,理所当然要站在女真人的立场上了。

     

    中国本土汉人的辫发,是从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后开始试行,当时命令沿道的汉人都要辫发,在五月二日入主北京之后,秉承金朝风范的满清,第三日就迫不及待的颁布了这样的命令:

     

    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东华录·顺治卷二》)

     

    强令剃发易服,使得命令所到之处汉人群起反抗,眼看清军形势不稳的摄政王多尔衮在同月的二十四日,又布告如下:

     

    予因前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听其便。(《满清兴亡史》)

     

    于是风波平息。

     

    等过了一年,也就是在江南平定之后的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十六日,清廷态度突然一变,下剃发之令,开始例行辫发,其略云:

     

    向来剃发之令不急,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事朕已筹之熟矣。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归一,不几为异国人乎?自今布告之后,京城限旬日,直录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行剃发。若规避惜发,巧辞急辩,决不轻贷。(《满清兴亡史》)

     

    清政府规定,除了僧侣和道士可以不辫发易服以外,其他人等都要遵照以上的诏令。连绵延近两千年的衍圣公家族也难逃“薙发”的厄运。

     

    上面提到,中国南方一直绵延着醇正的汉风。即便是在蒙古统治时,也是没有集体薙发的先例。如今要“薙发易服”、“以夷变华”,于是整个南方都动荡起来。其中,d’Orléans的《征服中国的鞑靼二帝的历史》中有如下描述:

     

    辫发、胡服的新制,极大的刺痛了汉人的情感,导致他们的反抗。他们开始在地方发起叛乱。比起受到夷族的统治,更让汉人感到奇耻大辱的是,象征受夷族统治的辫发和胡服。先前为了保住自己的头颅,如羔羊般柔顺的汉人,如今却为了了保护头发不收侵犯而如虎奋起。……

     

    而卫匡国(Martin Martini)的《鞑靼战纪》中,有关浙江绍兴府有如下记载:

     

    鞑靼军队在没有遭到特别抵抗的情况下,占领了绍兴府,浙江省南半部的府县亦显出可以顺利征服的情势,然而,当鞑靼军队要强制性地让刚归顺的汉人辫发之际,所有的汉人——有士兵也有市民——皆手持武器,揭竿而起,不是为国家,亦不是为皇室,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头发,和鞑靼军队以命相拼,遂将鞑靼军队击退到钱塘江以北。

     

    在民族内斗中耗尽精力的汉族,终究敌不过凶狠女真的屠杀。整个中国除了几千万颗束发的人头,以及无数逃遁方外的僧人、道士,只剩下一个个拖着“猪尾巴”的满清奴才。一部《发史》,就是一本汉民族的血泪史。

     

    时光荏苒,汉民族的血一直在流淌,最终汇聚成一条奔腾的大河,把一切抵制汉化的障碍扫除。两三百年后,一群南方人率先而起,喊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最终将象征“夷化”的辫发剪除,并开创了属于华夏人民的新天地。我们回首看那三次“辫灾”,能不感喟于汉族蒙受的耻辱与不屈的抗争!

     

    (文中金代以后部分参考了[]桑原骘藏《中国人辫发的历史》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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