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分子”的政治社会学传统界定的局限 记者:时下,“知识分子”成了一个很值得玩味的概念,有的人以“知识分子”自居,有的人却别出心裁地自称“知道分子”。那么,在我国的社会环境中,究竟该怎么界定“知识分子”呢? 李德顺:对于“知识分子”,历来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与对待方式。迄今我们看到的最典型的界定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政治社会学的界定。如《辞海》1989年版对知识分子的界定是:“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如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教师、医生、编辑、记者等。在社会出现剩余产品和阶级划分的基础上产生,……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分属不同的阶级。”这种界定有几个理论上的问题: 第一,它对概念内涵的表述,除了“一定文化科学知识”和“脑力劳动者”外,并没有其他特殊的规定。就是说,凡是“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都应该属于“知识分子”。但是,在接下来的外延表述中,却又做了特殊的限定,小心地略去了像有相当学历的官员、职业政治家、管理者、企业家和商人等。他们算不算“脑力劳动者”?算不算“知识分子”?如果就这个问题追问下去,我们就会从下一点得到启示。 第二,这种界定的最终落脚点,显然在于确定知识分子的“政治对象”性质。它是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来说明“知识分子”是一个怎样的对象群体。正因为如此,它才不需要把这些管理者本身包括在内;而且在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为经纬的思维框架内,这种划分也必然最终归结为关于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问题。显然,这种界定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和实践可操作性。 但这样一来,概念的外延与内涵之间不对应就显得很突出,关于知识分子的理解也就更复杂了。例如,对于“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应该掌握何种标准?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人便可被称之为“知识分子”;到了九十年代,一般人们心中的“知识分子”至少要有大专以上学历。显然,如果不这样“水涨船高”,那么在教育不断普及提高的情况下,“知识分子”将因其队伍不断扩大,或因其概念泛化,而逐渐失去特殊意义。但是,如果“水涨船高”仅仅为了保持“知识分子”永远只占少数,那么这种人为保持的根据和意义何在?再如,划分的标准究竟是根据学历还是根据职业,也必然出现矛盾。多年来,我国大批有一定学历的人长年从事(科技、文艺等之外的)非专业技术职业,有的甚至在工厂农村成了直接的体力劳动者,但他们仍然被以各种方式单独看待,继续被称作“知识分子”、甚至“知识分子干部”等。这时“知识分子”概念虽然只剩下学历出身的含义,但在心理和政策上,却往往带有某种特殊的政治歧视意味。 凡此种种都说明,这种界定方式的科学可靠性有待于检验和反思。 对“知识分子”的文化社会学界定的不足 记者:近年来,一些媒体把“知识分子”称为“社会的良心”,还有媒体评选出“公共知识分子”。但从您刚才所讲的界定中,显然看不出这一种涵义来。那么,这种界定又是怎样的一种来历呢? 李德顺:这就是我说的第二种界定方式,其涵义属于文化社会学的界定。它主要是来自西方、特别是欧洲的一种理解方式。《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知识分子’一词最早是指十九世纪俄国中产阶级的一个阶层。这样一些人受现代教育及西方思潮的影响,对国家的落后状况、沙皇的专制独裁产生不满,并在法律界、医务界、教育界、工程技术界建立了自己的核心,也包括了一些官僚、地主和军官。”“西方人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等)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充分实现。……这种涵义的‘知识分子’首先也必须是以某种知识技能为专业的人,……但是如果他的全部兴趣始终限于职业范围之内,那么他仍然没有具备‘知识分子’的充分条件。根据西方学术界的一般理解,所谓‘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专业工作以外,同时还必须深切地关怀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是超越个人(包括个人所属的小团体)的私利之上的。” 这种界定把知识分子理解为社会的“良知分子”,突破了“学历加职业”的外在模式,而着眼于一部分人在文化和道德方面的特殊功能。它强调了知识分子作为社会理性阶层和道义“良知”的积极作用。这种理解方式有些像我国过去的“社会贤达”和“革命知识分子”,以及时下流行的“社会精英”、“文化精英”等概念。这种界定虽然涵义很清晰,特征很明显,但它和我们要讨论的概念已经不是一回事了。因为它就像是对“劳模”下定义而不是对“劳动者”下定义一样,用一个比较特殊的概念取代了一个比较一般的概念。 关于“知识分子”概念的界定,还是应该回到对“知识生产”的理解上来 记者:那么依你看,我们今天应该怎样实事求是地理解“知识分子”呢? 李德顺:理解知识分子的关键,在于深入揭示这一社会群体及其社会功能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基础。这就是“知识”本身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功能。知识分子的本质恰恰在于“知识”(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理性),在于其创造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知识分子只是作为知识的主要社会承载者,才有其特殊的存在基础。否则他们只是一些同所有人一样的现实的、社会的个人,有和其他人一样的民族和阶级归属、一样的生活和情感,一样的个性和弱点。一般说来,是知识本身的状况、现实社会对知识的需要和依赖情况,决定了知识在社会生活实际中所占的地位和应发挥的作用,进而决定了各个时期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命运。一个社会如果缺少对知识,包括知识的存在方式、知识产生和发展的特殊规律、知识的社会功能的正确认识,就是说离开了对知识的充分理解和尊重,那么无论把知识分子当作“政治人” 、“道德人” ,还是“经济人”,无论是把知识分子看作楷模精英还是看作简单工具,都不可能真正了解知识分子的本来面目,至多只能是对某些现象的肤浅描述。 记者:作为长期研究价值论的学者,您本人是怎么界定“知识分子”的? 李德顺:我认为,关于知识分子概念的界定,还是应该回到对“知识生产”的理解上来。不妨这样说:“知识分子是掌握并运用人类已有的精神文化成果从事精神生产的人”。这个简单定义包含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对“知识”概念的广义解释。在这里用“精神文化成果”来表述“知识”,意味着不再把知识仅仅等同于对外部对象的认识,如自然科学的成果;而且把人类关于自身生活的精神成果,如道德、艺术、哲学等人文科学的成果和文化精神本身也包括在内。 其次是用“精神生产”取代“脑力劳动”。仅仅用脑并不是知识分子的特殊标志,致力于(广义)知识的发展、积累和传播,即从事精神生产活动,才是其本质。这种理解一方面有助于把知识分子与同样进行脑力劳动、但仅限于应用知识成果从事实际事务的人区别开来;另一方面也可以把那些虽无一定学历和专业身份,但却为社会提供着精神产品,从而推进精神文化发展的人,计入知识分子行列。 最后,这个定义把对知识分子社会地位和作用的理解,落脚于对“精神生产”的性质和意义的理解。如果人们重视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现实的启示,那么就会知道,对“精神生产”的重要意义,无论怎样估计都不会过高。精神文化生产,包括科学技术、思想理论、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社会心理等各个方面的生产和再生产。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在当代显得尤为重要,但只重视这一方面是不够的。一个民族要走向现代化,实现文化心理的现代化是更深层次的要求。这种文化心理状态表现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民族性格和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 当今世界各国的发展腾飞,无不同时依赖发达的科学技术与奋进和民族精神。转型期的中国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也急需为价值失落中的人们找到有力的精神支撑。所以我的结论是:知识分子凭借知识而更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正应该在这些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李德顺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人文学院院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法人代表,《中国社会科学》等多家杂志编委。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是哲学原理改革和发展研究、价值论和价值观念研究、当代文化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