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观念中,财富是由财与富两部分组成的,两者含义不同,内容各异,但又密不可分。当然这是指物质的、具体的财富,而不是抽象的,或精神的财富而言。所谓财,无论是指物质、商品,还是贷币,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是可以量化的,例如有多少人民币、多少美元,或者是一套公寓、一幢别墅。但富却未必能通过财的数量来体现。据说富裕国家通行的富人标准是拥有随时可支配的100万美元、一套住房、一幢别墅、两辆汽车;但在中国似乎不必那么多。而且,同样的财在不同的人手里会体现出不同的贫富。前些年,上海市政府规定最低收入标准,引起西部一位处级干部的不满,说所定标准比他的工资还高。其实,谁都知道,即使那位处级干部拿的钱更少,实际上也会比上海的低收入者富。就像有一次一位总理对凤阳的农民说,你现在的收入比我的工资还高。但从来不会有人相信,凤阳哪怕最有钱财的农民与北京的高官一样富,因为高官的实际待遇是无法用工资来衡量的,所以,除了财以外,是否算富,富到什么程度,还取决于其他很多因素,如政治地位、社会声望、权力资源、人缘友情,甚至个人品行。这种现象在世界上哪个国家都免不了,但在穷国或像中国这样处于转型中的国家,肯定更为突出。 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当年在课本中读莫泊桑的《项链》时就想,为什么同样的假项链,戴在阔太太脖子上就成了真的?而小职员的太太却非要以为戴了真项链才有自信呢?我一位久居国外的朋友回上海后,给他的孩子买了不少假名牌服装,从来没有人怀疑这位外籍华人的孩子浑身的名牌。但小贩的儿子偶然穿上别人送的名牌服装,周围人都以为是冒牌货。中国开放以来,我们都曾看到过有人提着正在放录音的单喇叭收录机招摇过市,年轻人戴的墨镜上贴着一张不小的“PASS”,大款后面跟一位捧着砖头般大小移动电话的随从,当时多数路人会向他们行注目礼,但要是今天看到这种情况,大家或许会怀疑这些人精神不正常。这固然有物价的变化,这些东西现在已不那么值钱了,更有精神因素,因为当时令人艳羡的条件已不复存在。可见,财富并不是纯粹的物质,至少与精神因素有关。 我虽然出生于号称江南名镇、并以拥有众多豪富著称的浙江湖洲南浔镇,但我家却是外来的小户,自幼向往的只是免于饥寒,至多温饱,从来没有想到过能有什么财富。1962年初,我在《青年报》发表一副“新春联”,获得5角钱稿费,是我平生第一笔现金收入。1964年9月,我进上海教育学院的师资培训班,每月领到18元津贴,从此不再依赖父母。1965年8月正式成为教师,每月工资37元,开始有了积余。但直到改革开放,财富二字还与我完全无缘。一方面是工资低,当我于1978年离开中学到复旦大学读研究生时,是十年一贯制的月薪48.5元,虽足以维持生计,但连买书也得精打细算,所以无财可理。另一方面,是囿于当时流行的观念,考虑生活和享受是万恶的资产阶级思想,想多挣钱当然更可耻。 此后,这两方面的情况都发生了变化。1979年,我在复旦大学学会办的杂志《大学生》上发表了一篇译文,拿到了22元稿费,几乎相当于我半个月的工资。以后开始陆续发表论文,稿费成为工资外的重要财源。1984年,我与同人完成了一项古籍整理,获得了3000元稿费,在当时不啻一个天文数字。1985年7月我到哈佛大学作一年访问学者,哈佛燕京学社给我的津贴是每月约1300美元,那时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约1∶3.2。开始到美国,每花一块美元就会在心里乘以3——相当3元人民币呀!手都会发抖。但来了几年的朋友告诉我,应该乘以10,因为你的收入至少是国内的10倍。可不,那时我作为复旦大学的讲师,月薪还只有人民币65元。实际上,美国的物价相对于收入来说并不贵,除去一家三口的开销,我的津贴还是每月能有积余。加上这些年来的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消费和理财观念。 大概是前35年深受无钱之苦的缘故,我一直以为与节流相比,开源是最重要的。所以只要有利于开源,必要的投入应毫不犹豫,冒些风险也值得。1986年秋我从安徽乘火车回上海,按规定副教授只能报销硬座车票,上车后我自费补了十来元的差价,坐进了软席车厢。同行者不理解,觉得硬席车也有座,何必多花这钱?我有自己的算法:那时的软席车很空,完全可以占着一张小桌,我随身带着待标点的古籍复印件,每千字的稿费约3元。车到上海,我已点完五六千字,所得远超过所付,而且能及时完成,何乐而不为?所以,只要发现有利于改善工作条件的设备,我总是尽早购买。1986年夏天买摄像机;1987在房间里装窗式空调;1990年买台式电脑;1991年买笔记本电脑;1992年买手提摄像机;1997年买数码照相机;1998年买第二台笔记本电脑和掌式摄像机;2000年买第二架数码照相机、第一个数码录音机;2001年买第三台笔记本电脑;百分之百自费。钱花了不少,但除了摄像机只供个人收集资料外,其他设备都产生了很大的效益。这些新、轻、精的设备,随着我走遍七大洲,无论在飞机、火车、轮船、旅途、旅馆、会场、野外、家居,我都能随时运用。像今年在非洲期间,几乎每天在路上,但我用笔记本电脑写的文章,用数码相机拍的照片,都能及时发回国内,在网络和媒体发表。我的第二架数码相机是专为南极之行买的,用它拍摄的南极照片广泛发表于报刊杂志和画册,也用于我自己的书中。所以我以为这样的投入是值得的,比一味节流的效益要高得多。 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应该适度并且积极地消费。钱存在银行、留在家中,或一味追求保值,至多只能产生精神上的满足,只有通过消费才能既改善物质生活,也满足精神需求,还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于公于私都有利。1985年到美国后,我感到有汽车很方便。向留学生了解一下,觉得完全有财力购买和使用,而且我的使用率比别人高。于是马上学车,考驾照,买二手车,那时买车的都是年轻的留学生,没有我这样40岁的访问学者;他们买的都是几百美元的旧车,上千美元的也不多,而我买了一辆1800美元的。不少朋友不理解,或者以为我准备长期留下去了。我告诉他们:正因为岁数大了,今后全家一起到国外来的机会不多,更值得享受一番。车买得好些,是为了明年回国前能卖个不错的价钱。第二年一开春,我一家用这辆车游了纽约、华盛顿、尼亚加拉瀑布等地,还在加拿大玩了一个星期,周末几乎走遍了波士顿附近,有时还带上其他朋友。有了车,参加各种活动、看书、访友方便多了。周末购物也不再限于中国城,只要在报上看到便宜品的广告,一下子就到了,太太经常能用减价券换到日常品。这辆车我一直用到回国的前一天,按预先协议转让给一位朋友,卖了1200美元。要是我贪便宜买几百元的车,不仅不敢跑长路,去不了加拿大,临走时也未必卖得掉,还得花一笔钱处理。 1987年我分到了一套两房独用公寓,在卧室装了窗式空调。当时整个复旦大学宿舍区,除了学校的小招待所外,还没有一家装空调。安装手续也很麻烦,先得向供电局交申请报告,花100元换电表,接专用线路的人工和材料费另付,还得按每月12元标准交4个月共48元的“超量使用费”,外加这台空调每天耗电约10度。不少人问我怎么舍得花这些钱,或者打听究竟要用多少电,合算吗?我的算法却是:空调是回国时带来的,钱已支付,不用也是浪费。一次性的安装费虽不少,还付得起。每月开支增加一百多,但每年最多用三个月。一家人舒舒服服度夏还是值得的。何况以往盛夏晚上根本做不了事,现在照样能写文章,提高了工作效率。 有些人担心这类高消费都是用公款,会导致腐败,这是另一回事,应该通过党纪国法来解决。我也认为,在任何情况下,财的来路必须清白,也要花得合法,既不损害国家利益,自己也心安理得。1986年我带了一架摄像机回国,事先问过我国驻外使馆,得到的答复是,可以使用两个“大件指标”(即电视机、录像机一类的免税指标)。但在上海出关时,海关人员告诉我,摄像机不属免税范围,要进关至少得交3000元税——相当我两年的工资。一位关员对我很同情,示意我作为录像机申报,就可按一个“大件指标”放行。我谢绝了他的好意,筹钱交了这笔税。我赞成合理避税,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减少自己的损失,但聚财以道的原则适合于任何人,不应该为了省钱而违法,更不能通过非法途径积聚财富。 我的观念还没有新到举债消费,不敢花明天的钱来提前消费。但到1999年购买现在住的商品房时借了10万元公积金,分10年偿还。我也明白应该以钱生钱的道理,但深知目前的市场不规范,自己既无经验,又没时间和精力,至今还墨守陈规。先师谭其骧先生生前捐资创立的一项基金,前几年已积累到约20万元,一位同事建议交给他经营,保证每年生利百分之多少,并表示如达不到就由他个人补偿。我断然拒绝,怕将好不容易积起来的这笔钱败了,对不起先师。我采取最稳妥的办法,将10万元存入一项三年期基金,获得利息45%。后来股市抵迷,利息下跌,那位同事是否获利不得而知,我暗自庆幸当时没有心动。不过,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经济秩序的稳定,市场经济的发达,我相信我的观念也会进一步开放,就像以往这20年间一样。 (摘自《人在时空之间》,中华书局2007年6月版,定价:2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