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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宏:对学术不端行为要“下猛药”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9-03-3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古代知识分子将“立德、立功、立言”谓之为“三不朽”,简言之,也可理解为做人做事做学问三个方面的严格要求和崇高目标。其中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和基本精神,对当代知识分子的自律、自励、自尊、自强,对纠正当前的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最近一段时期,关于高校论文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的报道屡见报端,“浙江大学院士课题组”因论文造假被查处,某工程院院士因“抄袭剽窃”被六教授联名声讨而公开道歉,华中师范大学某“明星硕士”因剽窃他人论文被开除,等等。互联网上此类报道更是一“搜”上千条,不胜枚举。神圣的学术殿堂蒙受亵渎,学术道德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热议。在教育部日前召开的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上,周济部长指出,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是高等学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对学术不端行为要“下猛药”,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

     

      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绝,原因复杂多样。社会转型时期人心不古,道德滑坡,制度缺失,监管不力;面对喧嚣的世界、浮躁的社会,在利益面前,有的人自律性减弱,耐不住寂寞,挡不住诱惑,经不住考验,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寻求“捷径”,铤而走险。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正如周济部长所言: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借助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二是规范学术管理,借助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

     

      百行以德为首,厚德方可载物。高校教师必须有崇高的道德,方能承载崇高的使命。高校教师的道德素养,应该具备三个不同的层次:一是公民基本道德层次,包括诚实守信,遵规守矩,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等;二是教师一般道德层次,包括爱国奉献,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勤述勤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充分履行“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三是教师高尚道德层次,包括对科学精神的坚守,对真理的探索、追求和捍卫,对国家、社会负责的使命感,对人类前途命运的牵挂和关注,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理想、抱负和对个人价值的追求。

     

      古代知识分子将“立德、立功、立言”谓之为“三不朽”,以此作为人生的理想和目标。唐人孔颖达对“三不朽”作了深刻阐述:“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危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在今人的解读中,“立德”指道德操守,“立功”指事业功绩,“立言”指著书立说,把真知灼见形诸文字,流传于世。简言之,也可理解为做人做事做学问三个方面的严格要求和崇高目标。毫无疑问,“三不朽”中所蕴含的深刻内涵和基本精神,对当代知识分子的自律、自励、自尊、自强,对纠正当前的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在良好的道德基础之上,可以建起辉煌的学术殿堂;但是道德并不是万能的。道德作为社会整体的契约,总有一些人不愿意遵守。“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都有追求利益的本能和动机。然而在名和利面前,有些人身上的道德素养显得软弱无力。抄袭、剽窃、学术造假行为,即使按一般人的道德水准来衡量,也是不能容忍的。但是有些硕士、博士、教授、博导就是罔顾道德,采取种种不当手段去获取名利,有些大学教授甚至成了鲁迅先生笔下的“才子加流氓”式的人物。可见,对于这些人来说,其学术行为仅有道德的规范是不够的,还必须在道德的基础上加以制度的约束。

     

      制度的约束应该立足于三个方面:一是防范。要建立学术研究的道德准则和基本规范,改进学术评价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二是惩处。要制定详细具体的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应该体现惩罚性质。要加大其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本,使当事人不但无利可图,而且将导致破产乃至身败名裂。三是监督。要建立起单位、学校、社会、网络、期刊等各方面相结合的社会监督机制,凡是有关评聘、晋职、成果申报、评审等活动,都要坚持信息公开、“阳光操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作者系南方医科大学教育研究与督导评估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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