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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正并存 解读明朝历史的一个奇特现象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3-0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明史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明中叶以后,出现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而又十分奇特、有趣的历史现象:坏事与好事,落后与先进,阴暗与光明,共处于一体。何以会是这样?

     

    近来,随着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的热播和《明朝的那些事儿》等书的走红,明史又一次成为大众关注的话题。确实,明朝历史错综复杂、扑朔迷离,不仅给后人提供了想象玩味的巨大空间,也给历史学家留下了大量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明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这一时期最基本的特征和最大的亮点,是经济形态开始变化,新旧思想激烈碰撞。明中叶以后,以成化、弘治之际为界始,至崇祯明亡,前后约两个世纪,是这种变化的重要转折阶段,也是中国古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

     

    历朝历代各种问题,多由政治与经济引起。按照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如果国家政治腐败,经济发展势必受到严重影响,或者前进步伐明显减速,或者停滞不前,以至急剧倒退。而在明中叶以后,人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情景,在这个转折变动中,出现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而又十分奇特、有趣的历史现象:当时国家政治、经济的基本走势,是政治日趋腐败,经济则不断发展。坏事与好事,落后与先进,阴暗与光明,共处于一体。何以会是这样?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这个题目可以毫不夸大地说,是明史研究中一个关乎全局的重大课题,确实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读这种“奇特”现象,可以进一步从社会深层了解明中叶以后政治、经济变动的大势,及其互动关系。尤其有助于扩展经济史研究的视野和思路,从中认识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客观规律。

     

    不是说明代以前各个封建王朝,在其中后期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并存现象。事实上,从公元前221年秦王朝诞生开始,到公元1368年明王朝建立为止,在一千五百多年漫长的历史长河巨浪中,每个王朝的中叶以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治日趋腐败的问题,而经济则绝大多数有所发展,有时甚至是色彩纷呈,千姿百态。但都没有像明中叶以后那样,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方面出现新因素的萌芽。

     

    现象扫描

     

    明太祖朱元璋当国重视法制,立法锄强扶弱,吏治清明,绩多可纪。可是,“中叶以后,士大夫趋权附势,相习成风。嘉、隆以降,吏治日偷,民生日蹙”。

     

    “明自正统以来,国势浸弱”。国势强弱与否,政治是个重要因素。封建政治的核心是政权问题。政权由人掌握,政策由人执行,治国以人为本。人品各有不同。君有勤懒,臣有邪正,而且都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明中叶以后,所谓政治日趋腐败,最突出的是国家权力运作偏离法制轨道,没有依法正常行使:皇帝时常不理国务,全无勤政爱民精神,官员往往渎职,或者随意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鱼肉百姓,以“权力”为立身处世之工具,并将其变为个人财富。其主要表现有:

     

    第一,皇帝庸懒,宦官擅权。是时,皇帝多宫生内长,缺乏实政经验,尤其是倦怠国务。于是宦官势力乘机而起,厂卫凌驾法律,甚至左右高层决策,把持军国大计。

     

    宪宗(成化)不问朝政,在位二十三年只接见过一次大臣,朝中大事放任汪直处置。因此,人们“只知道有汪太监,不知道还有皇帝”;

     

    孝宗(弘治),号称“中兴之主”。《明史》亦云,“明有天下,传世十六,太祖、成祖而外,可称者仁宗、宣宗、孝宗而已”。其实,“中兴”举措,大多半途而废;

     

    武宗(正德)天性厌烦国事,耽乐嬉游。他居“天位”,宦官刘瑾揽大权。时人戏称:朝廷有两个皇帝,一个“坐皇帝”、“朱皇帝”,另一个是“立皇帝”、“刘皇帝”。刘瑾被诛,其党张永等人照样受到重用;

     

    世宗(嘉靖)初政,尚有所为。后来长期深居西内,“一心玄修”,梦想长生不死;

     

    穆宗(隆庆)则从未见过大臣;

     

    神宗(万历),初行新政,业绩可嘉。尔后二三十年“万事不理”,“唯货是闻”,只顾自己,不管国家机构近乎瘫痪,阁、部、院行政效率跌到最低点;

     

    光宗(泰昌),“一月天子”;

     

    熹宗(天启)置国家最高利益于不顾,成天摆弄斧锯,大权听由魏忠贤总理。时人讥曰:都城内外,但知“有魏忠贤,而不知有皇上”。宦官之祸,至此而极。

     

    思宗(崇祯)刚愎自用,反复无常,在位十七年,易相五十余人、刑部尚书十七人;兵部尚书十四人,被诛者七人。大势已去,国运终止。

     

    不是说上述诸帝个个都一无是处,毫无一点正面作用,但是总的说来形象不佳,都有腐败行为。

     

    第二,皇族矛盾与君臣纷争,相互交织,愈演愈烈。

     

    皇帝的家事也就是国事。皇族的矛盾必然引发政治混乱。皇帝这个大家族对于局外人来说,永远是一个变幻莫测的神秘世界,时而欢声笑语,时而怒目相视,时而风平浪静,时而刀光剑影。从武宗时安化王和宁王起兵反叛,到嘉靖“大礼仪”和严嵩当政,从万历“国本之争”、“矿税使之争”、福王庄田之争,到“三案”构争,为祸益炽,国无宁日。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皇帝、宦官和内阁三者的复杂关系和斗争也是引起当时政局动荡和政治腐败的主要根源。

     

    第三,法制弛废,吏治败坏,社会矛盾激化。

     

    明太祖朱元璋当国重视法制,立法锄强扶弱,吏治清明,绩多可纪。史有“洪武以来,吏治澄清者百余年”之说。可是,“中叶以后,士大夫趋权附势,相习成风。嘉、隆以降,吏治日偷,民生日蹙”。从成化朝开始,皇帝带头掠夺国民财富,各类庄田遍郡县,官绅地主亦大肆兼并土地,赋日重,役日增,民益困,人心背离,败局已成。

     

    第四,派系林立、党争加剧。

     

    廷臣党争,历代皆然。明代亦早已存在,但前后有不同。洪武迄成、弘,门户未开,公心犹在。正、嘉之时,“渐多以意气用事”。进入隆庆,大臣相轧,门户已开,到万历三十九年和四十五年两次京官考核,群臣水火之争已无以复加,宁可坐视国败民亡,也不破除门户之角立。宣党、昆党、楚党、齐党、浙党竞以攻击“东林”为能事,“东林党争”几无休日。

     

    第五,政治腐败,引起民族矛盾加深,社会阶级矛盾激化,最终导致明王朝在满洲贵族军队的打击下,在李自成农民起义军的进军声中灭亡。

     

    明中叶以后,与政治日趋腐败同时并存的,是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所谓“经济发展”,涵盖两层意思:

     

    主要是指从发展走向看,在“重农抑商”国策发生根本动摇的时候,大批农民从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出来,从工、从商;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离开农村,成为城镇居民;思想观念更新,工商业得到空前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商业性农业迅速发展。在这种新形势下,在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过程中,孕育着不同于传统经济(农业经济)的新的经济因素(以往有称之为“资本主义生产萌芽”,近年来有称之为“市场经济萌芽”,或“现代化因素”)。

     

    同时从全国各地各个生产部门看,呈现出全面发展的新态势。具体表现有:

     

    粮食生产持续发展。尤其是湖广、四川等地开始规模开发,逐渐成为新的商品粮基地,由“苏湖熟,天下足”转变为“湖广熟,天下足”。商业性农业获得了空前大好的发展机遇。棉、桑、麻广为种植,甘薯和烟草的引进和广泛推广,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其中,江南地区商业性农业发展最快,经济最为繁荣。

     

    社会分工日益细密。个体农民的农家手工业,主要是棉、丝纺织业,已经开始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作为农业的补充而逐步走向市场,发展成为一个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独立的生产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大幅增长。特别是在江南地区,成为人们发家致富的主要门路。

     

    新型工商业市镇迅速发展。由于农业与手工业的日益分离,农民和农产品更加依赖市场,城乡经贸交流渠道进一步拓宽,各地以市场营销为主体的市场网络,开始初步形成。商人队伍更为壮大,长途贩运已经甚为普遍,内地与边区全国性的商品大流通日趋活跃。而最具有时代色彩的,是江南苏、松、杭、嘉、湖、常、镇等地,不同于以往政治、军事性质的,以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为重点的专业化的工商业市镇,大批拔地而起与迅速发展,城市化速度明显加快。

     

    特色经济区域开始初步形成。苏、松、嘉、湖等地以棉、桑业为特色,珠江地区以外贸、蔗糖、果品、花卉为特色,福建南部沿海以蔗糖、水果为特色。黄淮流域和“九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也都步上了新台阶。

     

    金融货币事业进一步发展,白银生产与使用扩大,货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另外,随着“海禁”的部分解除,对外交流与贸易,尤其是私人海上贸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这种情况在东南沿海地区,最令人注目。

     

    原因分析

     

    最值得提出的是,封建国家对江南这块财源重地,实行特殊的保护、倾斜政策。例如,自始至终不准在此地建立王府、设置皇庄等各类庄田;比较下大力气整顿江南地区的吏治,地方要员多择才堪重任之臣。

    明中叶以后,政治腐败与经济发展同时并存,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这种政治、经济现象的出现,是新旧政治、经济势力矛盾冲突运动的历史产物,是社会经济转型的必然结果。

     

    明代初期,封建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医治战争创伤,与民休养生息,恢复社会经济。与此同步进行的,是在政治上全面改革官制,强化皇权,确立君主极权统治。这种政治体制,在明初的特殊环境中,对于经济恢复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明初的经济恢复无疑也为中叶以后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

     

    明中叶以后,在政治腐败的社会风气下,经济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既有国内原因,也有国际环境方面的原因。

     

    没有长期大规模的战争与灾害的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有综合性的自然环境、地理条件,有人为的作用,等等。“民以食为天”。由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进行各种发明创新的前提。因此,它必须保持连续性,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相对的稳定性。古代衣食主要依靠农业。古代经济主体是农业经济,土地和人口是维持农业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是构成农业经济的两大支柱,是国家最主要的经济资源。在中国古代各个时段,社会经济在其自身内部都蕴含着发展的动力。如果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或大范围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强大破坏力的抑制和阻碍,经济都必将自发地一步一步向着更高的水平前进。明代从中叶以后,虽然有农民起义的某种冲击,有“南倭”、“北虏”的侵扰,有其他原因引发的战争,也有灾荒和疫病,但都限于局部地区,或是短时期的,没有造成土地大量荒芜和人民大量死亡,这是保证明中叶以后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和基石。而自开国以后所展开的移民垦荒、军队屯田、兴修水利交通、开发边区等所奠定的物质基础,不仅对于巩固国家政权起着重大作用,而且也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发展不至于因为政治的日趋腐败而突然中断其进程。

     

    经济重心江南的强力带动。在各个国家(或地区)之内,经济发展总是不平衡,有些地区比较富裕,有些地区比较贫穷。这是各国的共性。只要国家实行有效的政策,保护先进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就可以带动落后地区,最后逐步促进全国经济的共同发展。有明一代经济重地在江南,它是当时国家经济的大“后方”,军国费用的主要依靠。明初洪、永时期,建都南京,政治中心与经济重心同处一地,朝廷可以就近监控江南的政治、经济。各种临时性的杂役派发自然比较多。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迁都以后,政治中心北移,从此远离经济重心,虽然南粮北运的任务加大,成为江南重役之一。“民所患苦,莫如差役”,“江南民运粮诸仓,往返几一年,误农业”。但在另一方面,“杂泛”应有所减少。南京作为留都,虽然设有同样一套国家机构,但多闲职,实权操之于北京朝廷。由于距离远等原因,北京中央政府对江南政治、经济的直接控制相对松动。在漕粮实行军运,尤其是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南直、浙江等处四百万石税粮折银征收以后,农民获得了较多的自由支配时间,少误农时。这些都有利于江南农、工、商各行各业的发展。最值得提出的是,封建国家从一开始,就运用中央集权的强大力量,对江南这块财源重地,实行特殊的保护、倾斜政策。例如,自始至终不准在此地建立王府、设置皇庄等各类庄田,从而不存在管庄官校严重扰民的问题;比较下大力气整顿江南地区的吏治,地方要员多择才堪重任之臣;格外重视江南地区的基础设施问题(如水利、交通等);蠲免田租、赋役政策等很多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改革运动,也都是首先从江南地区发动起来的。此外,除“倭寇”侵扰和嘉靖抗倭战争以外,北方蒙古贵族的进犯、中叶以后的几次战争,多发生在经济发展滞后的边境地区,减少了对江南的直接压力和威胁。就连明末那场农民大起义,在全国经济最富庶的苏、松、嘉、湖地区,也没有留下起义军的足迹。直到明亡,这块繁华的土地才受到满洲贵族铁骑的蹂躏。

     

    经济、政治改革产生的推动作用。明代各种势力斗争形势复杂,交锋激烈。一方面,直到明亡之日仍存在相当强大、巩固的保守势力。另一方面,革新势力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之中。由国初洪武朝开始减轻官田重租,经宣德、正统年间江南巡抚周忱进一步推行以均田均粮为核心的赋役改革,始终没有停止。到弘治、嘉靖、万历初年的政治、经济综合改革,历时约一个半世纪。其间多少有识之士,从忧国忧民之心出发,为实现富国强兵之目的,不断探索变革生产关系、发展社会经济的良方妙药。他们提出建议、主持设计、并付诸实践。这些改革措施,涉及到经济和政治两大方面,范围极为广泛。政治改革,使国家及其运作具有某些自我调节机制,从而保持一定的活力。这类改革也有助于唤起一部分人的忧患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多少抑制、减少了政治腐败现象。重头戏是经济改革,它以不亏国计、不损民生的赋役改革为中心,兼及工、商业。赋役改革,松懈了人身依附关系,减轻了农民的一些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能够保持较大的旺力和发展势头。工商业发展更新了人们的“本末”观念,重农而不轻商,“工商皆本”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商业意识大为增强,商人的社会地位空前提高,这也是明代社会的一个突出变化。无论是政治改革,还是经济改革,虽然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制度的根本。但作为两者合力的结果,毕竟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生产产销基本由农民自主,户口管制相对松动。其一,明王朝的行政管理体制,虽然是高度集中、绝对专制,但是明中叶以后,由于地方(总)督、(巡)抚制度的建立,部分权力下移,地方的权力由此有所加强,地方自主性有所发展。加上当时科学技术极其落后,交通和通讯工具简陋,朝廷对基层的控制,不可能十分严密,这些都为各地农、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比较宽松的环境和较大的空间。特别是由于当时是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国家对农民生产计划、措施的具体操作,以及产品的销售,不可能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也不受高层斗争形势的影响。农民基本上可以视效益高低,因地制宜,随意种植,或种粮,或棉麻,或烟草,或蔗糖,或果蔬花卉。总之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需要,进行生产经营。其二,明初户口管制极为严厉,人民外出必须有通行证(“路引”)。明中叶以后,时过境迁,情况改变,人口流动日益难以控制。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所以明中叶以后才有可能出现农村人口大流动、商业性农业和商业贸易大发展的生动局面。当时无论是地主,还是农民、手工业者、商人,都进入商品市场。所以,有人说“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里就有了萌芽。”有人认为,这种萌芽至少在明代中叶就已经出现了。它的出现,是当时中国经济“最具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的发展”。

     

    机遇的丧失

     

    从世界大环境考察。当中国历史翻到明代中叶以后的时候,也正好是世界历史发生大变动的年代。其趋势是,资本主义正在逐渐取代封建主义。这缕人类前进的曙光首先出现在欧洲。从明代正、嘉年间(即公元十六世纪中叶)起,欧洲葡萄牙等国殖民主义者和商人陆续进入中国,企图把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商品市场纳入他们的轨道。随后欧洲传教士纷纷东来,中西文化发生碰撞和交流。从此以后,作为当时世界大国的中国社会内部的变化,已经同整个国际形势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同欧洲一些先进国家一样,开始处于社会转型的微妙时刻。这时,明王朝已逐渐丧失自我调节能力,成为各种封建落后势力的代表、进步势力的阻碍。世界潮流和中国社会的新变化,都决定了传统封建政治必将一步一步地走向衰亡,而这时经济发展的方向则恰恰相反,与封建腐败政治处于逆向的轨道上。从国际大环境说,即将迅速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有利于加快中国地主制经济形态的瓦解。在国内,它的发展方向是代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的新势力,并力图利用封建王朝政治危机加深的空隙,争取摆脱封建主义的束缚,得到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直到十七世纪,中国的经济总量仍占世界经济的1/3”。只是由于封建主义旧势力“还相当顽强”,而新因素自身的力量又非常嫩弱,不能稳步地发展下去,才导致明中叶以后的经济发展,最终还是未能如同欧洲那样迈进资本主义的门槛。

     

    (林金树研究员在香港大学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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