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讨论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时,自然会涉及对于商鞅的认识。而对于他的文化形象,也有必要透过历代不同立场的人们所描画的纷乱错杂的线条,侦视其真实的面貌。 二十五六年前,在那场称作“批林批孔”的运动中,商鞅被空前抬高,骤然升于云端,成为实践法家学说而取得成功的典范。一时,商鞅头顶被套上了“先秦法家思想的主要奠基者”、“我国最成功的改革家”、“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兼军事家”等一重重光环。 商鞅是遵循法家严峻的政治原则行政的典范。明代学者张燧《千百年眼》曾经称许其刚勇果决:“(商)鞅一切不顾,真是有豪杰胸胆!”然而商鞅对于文化的冷漠,却长期受到历代文化人,特别是儒学学者的批判。东汉史学家班固说:“商鞅挟三术以钻孝公。”又说商鞅是“衰周之凶人”(《汉书·叙传上》)。所谓“三术”,按照东汉学者应劭的解释,是“王”、“霸”和“富国强兵”之术。可见,如果说商鞅有“理论”的话,这一“理论”是以“术”为主体内容的。而这种“术”,其实只是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追求短期实效的具体政策。《汉书·武帝纪》颜师古注引用了李奇的说法:“商鞅为法,赏不失卑,刑不讳尊,然深刻无恩德。”后来有人甚至认为商鞅应当为秦国“风俗凋薄,号为虎狼”承担责任(《魏书·刑罚志》)。朱熹也曾经批评:“他欲致富强而已,无教化仁爱之本,所以为可罪也。”(《朱子语类》卷五六)就是说,只是片面追求国家“富强”,而放弃了执政者首先应当致力于文化建设的基本责任。商鞅之政的这一特点,其实司马迁在最早为他作传时已经有“刻薄”“少恩”的评价。太史公以简略的笔法,实际上已经勾勒出商鞅文化肖像的轮廓。应当注意到,司马迁不只是对商鞅个人进行道德品性和文化资质的分析,实际上也发表了对商鞅改革的社会历史效应的一种文化感觉。 贾谊《陈政事疏》说商鞅“遗礼义,弃仁恩”,放弃思想文化的建树而专力于军事政治的进取,竟然导致“秦俗日败”,社会风习颓坏,世情浇薄。家族间的亲情纽带也为实际的利益追求所斩断。当时秦国民间,“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箒,立而谇语。”将耱锄一类农具借给父亲,也会以为施以恩惠而容色自矜,母亲取用箕帚一类用物,竟然可以恶言咒骂。秦人自商鞅之后兴起功利第一的时代精神,虽然能够“并心而赴时”,致使秦国强盛,“信并兼之法,遂进取之业”,终于灭六国,兼天下,然而在军事成功的另一面,却是文化上的“天下大败”,风俗的败坏,已经“不同禽兽者亡几耳”,所谓“廉愧之节,仁义之厚”,已经难以复归(《汉书·贾谊传》)。 《韩非子·和氏》甚至写道,早在秦始皇焚书之前,商鞅已经有“燔诗书而明法令”的政治举措。也就是说,秦始皇极其严酷的遭到千百年严厉批评的焚书坑儒的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其实可以在商鞅时代发现先行者。 商鞅变法成功了,秦国“富强”了,“大一统”后来也终于实现了,但是商鞅实用主义的极其短视的文化观却因这种成功对于上层执政者产生了有力的影响,而以“刻薄”“少恩”作为文化基底而建成的专制主义帝国的强固体制,也长久地成为扼杀和压抑中国文化之活泼生命力的铁牢。 作为最著名的改革家,商鞅的文化心理却充满着矛盾。他倡起改革,起初却用陈腐的政治学说试探君王,而引荐者,竟然是名声恶劣的宦官。商鞅执法过于严酷,以致后人有“秦时任商鞅,法令如牛毛”的评论(杜甫《述古三首》)。拒绝听取批评意见,也是商鞅政治风格的特征之一。所以司马迁说,他最终“受恶名于秦”,是很自然的。 就改革的理论而言,商鞅曾经响亮地提出“便国不必法古”的口号,然而我们全面考察商鞅的言行,却仍然可以看到慕古崇圣的思想倾向。《商君书》中多有颂扬先王政治的文辞。《更法》一篇记载了商鞅驳斥保守派“法古”、“循礼”思想教条的最精彩的论说:“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可见,商鞅虽然反对“法古”、“循礼”的政治陈规,但是却仍然以伏羲、神农、黄帝、尧、舜及至周文王、周武王等先古圣王作为信仰支持和政治号召。“托古改制”,是中国历代改革通用的策略形式。商鞅作为早期改革家,不能完全跳出尊古、准古的文化禁锢,是必然的。而理论的贫困,又与法家狭隘的功利思想和实用主义密切相关。 改革是历史长河的高潮。成功的改革家“弄潮儿向涛中立,手把红旗旗不湿”,与世代虽权重名高却只会惺惺作态的政治侏儒们相比,他们是真正的伟人。商鞅正是这样的值得敬重的历史英雄。不过,我们希望人们的目光在投射于其政治业绩的同时,也注视他的文化行迹。我们不赞同在描绘历史人物的文化肖像时,或者只用单一色调,或者随意涂抹过于浓重的油彩,对于商鞅的形象,当然也不希望因此而失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