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圆读通鉴随笔五十九】——将相和?
(前279年)赵王归国,以蔺相如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曰:“我为上将,有攻城野战之功,蔺相如素贱人,徒以口舌而位居我上,吾羞,不忍为之下!”宣言曰:“吾见相如,必辱之。”相如闻之,不肯与会,每朝,必称病,不欲争列。出而望见,则引车避匿。…… ——《资治通鉴》中华书局版 第124页
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将相和。京剧有《将相和》,常在喜庆节日上演。今有名伶于魁智、杨赤分饰蔺相如、廉颇,在电视上看过,唱念俱佳。“和”是团结,中国素不喜欢“和”,所以,孔夫子感叹“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中国人擅长的是争,争名争利争待遇争各种名额争着上公共汽车乃至争时间抢红灯,大概是生活空间和资源素来溃乏,彼先来则有,我后来则无,奋勇争先成了中国人的民族性格。 不争就会吃亏,而争之则多生纠纷与冲突。所以,中国文化的另一面是劝人知足,鼓励“让”,让有先后,先让后不让,也达不到和的目标,而且极易使先让者从心理上认为,让不仅不能达到“和”的境界,而且显得自己怯弱。所以,得理而先让人是美德,别人先让而不乘势继续争抢,也退让,则更需要提倡。廉颇蔺相如的故事完整地演绎了:蔺相如可不让而让,廉颇可继续争而不争,终于达到“和”的境界。所以,“将相和”在中国人的语境里,是妥善处理相争双方利益的范例。从这个案例我们看到:一、所争的利益被搁置起来了,蔺相如到底该不该位居廉颇之上,廉颇发动的争有没有道理,也就是,赵王把一时“口舌之功”居于平素“攻城野战之功”之上,到底对不对?不予讨论。二、具体的利益所属模糊了,你退一步,我退一步,“两步之宽”归公了,理论上更大的、也就是公众的、国家的利益比各人的利益重要,个人利益模糊时就划归公共利益中来了。三、达到的“和”不是相争双方利益归属的清晰,而是双方道德的容让。反命题是,谁死守着个人利益不放,不管这利益到底归谁,不让就面临着道德的审判。这就是中国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时,经常暗合的逻辑,以公众(以国家、党、广大群众等等为名义)的利益模糊是非,进而剥夺个人的利益。目的是“和”而不是“真”,用模糊的道德的方式而不是清晰的契约的方式。 在“将相和”作为范例的社会里,事实的判断不重要了,关键是忍让。不忍让,不管你争得的利益是不是真正应该属于自己,都先要面临道德的评判,都会危及公众的利益。别人夹塞抢在你前面上车,你如果和他争,其他人的反应首先是你们吵架不对,吵架影响了大家,危害了公共利益。所以,应该还有一种方式:赵国有既定的《人事法》或《授勋法》,赵王以法律确定廉颇蔺相如孰左孰右;如果赵王偏袒一方,有引用法律不当或违背法律的嫌疑,廉颇不服,可提请国会或类似机构进行听证会,由三公九卿和相关专家进行评判仲裁。廉颇、蔺相如在此基础上以同事相处。 按照道德的方式解决问题,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赵王的任命是不公平的,蔺相如并不应该得到比廉颇更高的位置,廉颇认为不公,但面对赵王宠信蔺相如,他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通过当面羞辱蔺相如的方式去争,采取第二种方式,这样他必须先承担没有风度的批评,冒着让赵王嫌恶的风险。这时,任何人替廉颇讲公道话都面临同样的尴尬局面。直至排除到权力中心之外,蔺相如则得了便宜卖乖,故意避让,就象抢着上车坐在别人位子上的夹塞者,任他人在那里吵嚷,以等待车上其他人对噪声的阻止和抗议。廉颇此时能做什么呢?他要么被舆论、道德和赵王厌恶下去,提前若干年就有了“尚能饭否”的问题,要么负薪请罪,把屈辱留在心里,等待时机,如此者,将相和个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