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圆读通鉴随笔五十八】——恐怖主义存在的价值
(前279年)秦王使使者告赵王,愿为好会於河外渑池。……蔺相如复请秦王击缶,秦王不肯。相如曰:“五步之内,臣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王不怿,为一击缶。 ——《资治通鉴》中华书局版 第136页
秦王一直奉信对外扩张主义,常以“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恫吓他国。面对战争威胁,所谓“天子之怒”,其它国家没什么好办法,所以,羞恨之下,也就有了相对应的“匹夫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见《战国策 . 唐睢不辱使命》。“流血五步”原是唐睢对秦X王(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渑池会在前,“流血五步”说在后,蔺相如如此说,是司马迁借用了战国策的说法。六国上下计拙,最后都不约而同地想到用“流血五步”来反抗和威胁秦王的侵略。蔺相如、唐睢不过口头上讲讲,而燕王派荆轲剌秦王,则是真正在实践匹夫之勇。 刺杀、暗杀、设置炸弹、绑架在今天是恐怖主义行为,遭到了主流国际社会的反对。荆轲剌秦王白虹贯日,后世有赞赏荆轲的,却无赞成燕王的。原因是荆轲是“匹夫”,而燕王代表国家。国家间的冲突用剌客的方式解决,不是光荣的体面的做法。所以,蔺相如、唐睢等,在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时用“流血五步”来要挟对方,不能称之为勇,更不能称之为智,隐隐间,到觉得有些无赖。秦王受到无赖的要挟,他可以赦无赖,但绝不会赦后面的主使者。如果荆轲不出,秦王欲侵犯燕国还要找理由的话,荆轲出则可以省掉了,进攻燕国理直而气壮。今天的巴勒斯坦欲以立国,所以巴勒斯坦虽处弱势,虽面临里外重重压力,但有一条始终未变:就是“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有这一条,就能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就能和大国及敌国周旋。 在强权政治之下,国家间竞争乃至战争的规则都是强权制订的,这些规则往往也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一部分,弱者尊循这些规则,永无出头之日。这时,听从规则,就可能是傻蛋。这时,“流血五步”不“道德”却可能有效。安重根剌伊藤博文,虽与朝鲜大局无补,但他的行为,犹如暗夜的闪电,虽不能带来光明,但对黑暗是一种抗争,对民众是一种激励。安重根的行为,纯属个人行为,是真正的“匹夫之怒”。有主流社会规则之外的规距,或许对规则失偏有所匡正。有“流血五步”,对“流血千里”或许有所遏止。匹夫之勇是一种血气,存之,国家虽亡而人民不被征服,不存,则亡国灭种沦入不复之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