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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遭段祺瑞政府“通缉”的真相探讨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2-0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历来认为:鲁迅一生,两次被当局通缉;第一次就是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段祺瑞政府对包括鲁迅在内的“大衍之数”的通缉。对于这次通缉,鲁迅自己说过,不少回忆录、鲁迅年谱、鲁迅传以及历版《鲁迅全集》的注释,也都谈及曾有过这次通缉,几乎已成定论。但笔者认为,对于这次通缉的历史真相,似还可作进一步的探讨。

       

    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后,段祺瑞政府为了开脱责任,掩盖罪行,第二天即319日,就发布了《临时执政令》,即对五人的通缉令。它的全文如下:

       

    临时执政令

       

    近年以来,徐谦、李大钊、李煜瀛、易培基、顾兆熊等,假借共产学说,啸聚群众,屡肇事端。本日由徐谦以共产党执行委员会名义,散布传单,率领暴徒数百人,闯袭国务院,拨灌大油,抛掷炸弹,手枪木棍,丛击军警。各军警因正当防卫,以致互有死伤。似此聚众扰乱,危害国家,实属目无法纪,殊堪痛恨。查该暴徒等,潜伏各省区,迭有阴谋发现,国家秩序,岌岌可危。此次变乱,除由京师军警竭力防卫外,各省区事同一律,应由该各军民长官,督饬所属,严重查究,以杜乱源,而安地方。徐谦等,并着京外一体严拿,尽法惩办,用儆效尤。此令。

       

    国务总理 陆军总长  贾德耀

    外交总长 内务总长  屈映光

    财政总长  贺得霖

    海军总长  司法总长  卢信

    教育总长  农商总长

    交通总长  龚心湛

    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十九日

    (原载《政府公报》命令,1926年3月20日第3570号)

     

    这份通缉令所具日期,是319日,而文内的“本日”显然是指318日,政府命令会出这样的差错,也多少反映了“政府”的慌乱,而当时的政府秘书长是章士钊。

       

    在通缉令发表的当天(319日),就传说政府还要通缉五十人。鲁迅在326日写的《可惨与可笑》一文中说:19日,“徐谦、李大钊、李煜瀛、易培基、顾兆熊的通缉令发表了”。除政治上的原因外,“从别一方面来看,所谓‘严拿’者,似乎倒是赶走;所谓‘严拿’暴徒者,似乎不过是赶走北京中法大学校长兼清室善后委员会委员长(李),中俄大学校长(徐),北京大学教授(李大钊),北京大学教务长(顾),女子师范大学校长(易);其中三个又是俄款委员会委员:一共空出九个‘优美的差缺’。”鲁迅文中还指出:在319日当天,“就又有一种谣言,便是说还要通缉五十多人,但那姓名的一部分,却至今日才见于《京报》。这种计划,在目下的段祺瑞政府的秘书长章士钊之流的脑子里,是确实会有的。”这也就又有“五十多个‘优美的差缺’”。鲁迅文中的“今日”,是指326日。这天的《京报》上有消息称:“这项通缉令所罗织之罪犯闻竟有五十多人,如……周树人(即鲁迅)、许寿裳、马裕藻……等,均包括在内。”在《可惨与可笑》中,鲁迅第一次公开谈到“大衍之数”的通缉名单,而他自己也在内。(《周易·系辞》:“大衍之数五十。”后来“大衍”就成了“五十”的代词。)

       

    对于通缉令,岂明(周作人)45日写有《洋铁壶和通缉令》一文,认为:“政府通缉那五个人的用意一半在嫁祸”,“一半却在借此可以腾出五六个校长教授的优缺,好赏给出力的走狗。”又说:“通缉令的后半效用只有一小部分是腾出校长教授,其大部分似乎是在腾出两个俄款委员的肥缺。”周作人和鲁迅“兄弟之情”断裂已三年,已没有了任何联系,但对段祺瑞政府的五人通缉令的看法,竟然如此的一致。这说明鲁迅观点的客观性和代表性。

       

    鲁迅在知道“大衍之数”的通缉令后,决定进一步揭露反动派在通缉令背后的用心。他在192649日致章廷谦信中说:“五十人案,今天《京报》上有名单,排列甚巧,不像谣言。且云陈任中甚主张之。日前许季黻面问陈任中,而该陈任中矢口否认,甚至并无此事,此真‘娘东石杀’之至者也。”49日《京报》上发表《三一八惨案之内幕种种》一文,其中有五十人(实际上是四十八人)名单。鲁迅信中只说:“但此外却一无所闻。我看这事情大约已经过去了。非奉军入京,或另借事端,似乎不能再发动。”信末还说:“我想调查五十人的籍贯和饭碗,有所议论,请你将所知者注入掷下,劳驾,劳驾!”

       

    鲁迅经过认真的准备,写成《大衍发微》一文,发表于416日的《京报副刊》上(此文后编入《而已集》)。文章开头就说:“三月十八日段祺瑞、贾德耀、章士钊们使卫兵枪杀民众,通缉五个所谓‘暴徒首领’之后,报上还流传着一张他们想要第二批通缉的名单。对于这名单的编篡者,我现在并不想研究,但将这一批人的籍贯职务调查开列起来,却觉得取舍是颇为巧妙的。”鲁迅在四十八个姓名之后,开列其籍贯职务,从中“可以看出许多秘密来”,即:“甲、改组两个机关:1.俄国退还庚子赔款委员会;2.清室善后委员会。乙、‘扫除’三个半学校:1.中俄大学;2.中法大学;3.女子师范大学;4.北京大学之一部分。丙、扑灭四种报章:1.京报;2.世界日报及晚报;3.国民新报;4.国民晚报。丁、‘逼死’两种副刊:1.京报副刊;2.国民新报副刊。戊、妨害三种期刊:1.猛进;2.语丝;3.莽原。除这些‘秘密’外,还可看到章士钊之流的‘党同伐异’和‘睚眦之怨必报’的‘额外的形态’:1.连替女师大学生控告章士钊的律师都要获罪。2.陈源流言中的所谓‘某籍’,有十二人,占全数四分之一。3.陈源‘流言’中的所谓‘某系’(案盖指北大国文系也),计有五人。4.曾经发表反对章士钊宣言的北大评议员十七人,有十四人在内。5.曾经发表反杨荫榆宣言的女师大教员七人,有三人在内,皆‘某籍’。”(所谓“某籍”,系指浙江籍。)

       

    在四十八位名单中,鲁迅居第二十一位。鲁迅自我介绍为:“周树人(浙江)教育佥事,女师大教授,北大国文系讲师,中国大学讲师,国副编辑,莽原编辑,语丝撰稿者。”鲁迅还是女师大学生运动支持者,不但属于“某籍”、“某系”,而且还是发表反对杨荫榆宣言的七人之一。对照上述的“秘密”和“额外的形态”,鲁迅被列入“大衍之数的通缉名单”是“理所当然”的了。

       

    鲁迅后来多次谈到他曾被段祺瑞政府通缉的事。在1930年写的《鲁迅自传》中说:“到一九二六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逮捕我。”在1934年写的《自传》中,鲁迅写道:“北京大学教授陈源开始发表这‘鲁迅’就是我,由此弄到段祺瑞将我撤职,并且还要逮捕我。”鲁迅还在一些书信中提到这次“大衍之数”的通缉。

       

    鲁迅挚友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回忆说:“惨案发生以后,便有通缉五个所谓‘暴徒首领’之令,接着又有要通缉五十人——其实名单上只有四十八人——的传说,我和鲁迅均列名在内。”这也是把“大衍之数”的通缉,说成实有其事,但有“传说”两字,似又说得灵活些。许寿裳还写到:当张作霖进京时,怕他据“大衍之数”通缉令的名单捕人,许寿裳和鲁迅曾先后到日本医院、德国医院、法国医院等处避难,但终于没有发生所担心的事。周作人也是“大衍之数”通缉名单中的一员。四月十五日以后,他仍住在八道湾,仍往北大、燕大、女师大上课,没有避居他处,也无事。

       

       

    这段祺瑞政府的“大衍之数”的通缉令,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笔者在读到发表于192649日《京报》上的《“三一八”惨案之内幕种种》(以下简称《内幕种种》)一文后,对这通缉令不免产生了一些看法。现将这篇《内幕种种》的全文抄录于下:

       

    “三一八”惨案之内幕种种

       

    自惨案发生后,各报所载,当日情形,颇为详尽,但内幕中重要事实,尚有遗漏或传闻失真。兹就调查所得真确消息,逐条披露,藉供参考。

       

    (一)民众请愿之动机。此节详情,知者甚多,兹述其要。自郭松龄因日人妨碍其军事行动,致遭失败后,留日东省学生、群众为反日运动,推派代表谭季缄(案:谭为死难之一人)草归国,力图进行,迭在北大三院等处讨论办法,适八国通牒发表,谭等认为外患逼近,难再容忍,因极力联络各校学生及市民游行,并向政府为大规模之请愿,不意十七日请愿代表,竟为府卫刺伤,于是群情益愤,遂与李鸣钟接洽,请其援助。次日天安门大会,遂决定种种激烈议案,而惨杀之大祸,乃遂构成矣。

       

    (二)请愿惨案前政府之预定计划。自京师教育界先后对于章士钊、马君武之长教,表示反对。教次陈任中因系章氏死党,并经马氏许以联任教次,故暗中献策执政府,略谓近年学风嚣张,均系少数共产分子鼓动,须一面藉故对学生加以惩创,一面设法使各共产分子不能在京立足,夫然后学风可望整顿,当局亦可安然行使职权,章、马复向段氏力主斯议,于是遂有指挥卫队兜杀民众之举。

       

    (三)通缉案罗织之真相。章、马深恶教育界之迭次反对,早有大兴党狱之意,特托陈任中调查反对者之姓名,开单密告。原单计百余人,由陈交马,马自留原稿,转录一份送章。十八日事变后,经章找单挑出五十人,提付讨论。据某君曾在府中确曾亲见五十人名单,系一毛胎纸所写,姓名上尚有圈点符号,其意不明。某君特秘密抄出,仓卒间未录符号,只记录徐、李等五人名上各有三圈,吴稚晖列名第三,而仅一点,余或两圈一圈或一点,不记其详。兹将五十人名单,转录如下:

       

    徐谦、李大钊、吴稚晖、李煜瀛、易培基、顾兆熊、陈友仁、陈启修、朱家骅、蒋梦麟、马裕藻、许寿裳、沈兼士、陈垣、马叙伦、邵振青、林玉堂、萧子升、李玄伯、徐炳昶、周树人、周作人、张凤举、陈大齐、丁维汾、王法勤、刘清扬、潘廷干、高鲁、谭熙鸿、陈彬和、孙伏园、高一涵、李书华、徐宝璜、李林玉、成平、潘蕴巢、罗敦伟、邓飞黄、彭齐群、徐巽、高穰、梁鼎、张平江、姜绍谟、郭春涛、任人庆。

       

    是日晚间开紧急会议,列席各员中除贾德耀、章士钊、陈任中外,大都不主罗织人数过多,嗣选出十六人,嗣又主张七人,最后仅留五人。屈映光尚云:易培基、李煜瀛、顾光熊,不宜目为共产党。陈任中谓易培基与徐谦至好,且助徐攫得中俄大学,李、顾把持法教俄教款,万不可听其逍遥,致碍政府整顿学风处理赔款之进行。贾氏谓事关学界,教次意见,自不必错。章士钊言此五人,情节实在相等,不易轩轾,于是通缉案遂决定矣。(原载《京报》,1926年4月9日)

       

    这篇《内幕种种》是否可信呢?笔者认为,大致是可信的:一、所述这次惨案的发生,先有317日的府卫刺伤请愿代表;章士钊(老教育总长、现政府秘书长)、马君武(现教育总长)、陈任中(现教育次长)主张“对学生加以惩创”,17日请愿事发生后,“章、马复向段氏力主斯议”,于是遂有惨案之发生;18日惨案发生后,遂有通缉名单之议。这进程基本上合乎历史事实。二、文中称章、马“早有大兴党狱之意”,早在凯觑中俄大学和“法教俄教款”。这和鲁迅、周作人的分析一致。三、这样的“内幕”抖露出来,如果真实的话,必然是段祺瑞政府内的工作人员,一查就可查出来的,难道真会有这样胆大的人?要知“三一八”惨案后,学生组织、工人组织、政治团体纷纷集会,发表声明、抗议、通电,要求惩办段祺瑞政府中主要人员。不久段祺瑞本人逃入东交民巷躲避。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正义感的政府人员才能站出来说明事情的真相。四、鲁迅在《大衍发微》中所录四十八人名单,和《内幕种种》完全一致,说明鲁迅的名单就是从它那里抄录的,鲁迅对它的真实性是信任的。

       

    在《内幕种种》中,值得注意的,拟通缉的“原单计百余人”,“十八日事变后,经章找单挑出五十人,提付讨论”。在当天晚上的“紧急会议”上,“大都不主罗织人数过多,嗣选出十六人,嗣又主张七人,最后仅留五人”。这就是段祺瑞政府“五人通缉令”产生的经过。而“五十人”即“大衍之数”的名单,是章士钊从“百余人”中挑出来的。它在会上讨论时被否定了,并没有形成“通缉令”。鲁迅把这份名单,写成《大衍发微》一文,对于揭露章士钊之流的“党同伐异”、“睚眦之怨必报”的卑鄙用心,是有积极意义的。但鲁迅把这份名单说成“通缉五个所谓‘暴徒首领’之后”的“第二批通缉名单”,可能是没有细读《内幕种种》弄错的,也可能鲁迅把自己说成受到段祺瑞政府的通缉,是出于斗争的需要,是一种策略和战术手段,这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鲁迅全集》注释本从未把“大衍之数”的“通缉令”的历史真相实事求是地告诉过读者。例如,2005年版《鲁迅全集》书信卷中,鲁迅192649日致章廷谦信中“五十人案”的注释全文是:“指三一八惨案后,段祺瑞政府秘密制定的通缉鲁迅在内的五十人名单(参看《而已集·大衍发微》)。49日,《京报》刊载《三一八惨案之内幕种种》,揭露制定黑名单的经过情形。并列出了四十八人的姓名。”从这条注释看,注释者是看到过《内幕种种》一文的。而把“五十人”说成是“段祺瑞政府秘密制定的通缉鲁迅在内的”名单,恰恰是不符合《内幕种种》所叙述的实际内容的。有些《鲁迅年谱》、《鲁迅评传》把这个“五十人通缉令”更加说得言之凿凿。例如,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编著的《鲁迅年谱》(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初版)中说:“三一八惨案后,段祺瑞政府在密令严拿李大钊等五人的同时,还列了一个五十人(一说四十八人)的黑名单,密令军警缉捕。北京《京报》登载的《三一八惨案之内幕种种》一文,证实了这一消息。”这短短几句话的谱文就有几个硬伤性的错误:1、“密令严拿李大钊等五人”。这说法不对。段祺瑞政府公开发布“五人通缉令”,并非“密令”。2、“列了五十人黑名单”“密令军警缉捕”的说法也不合史实。段祺瑞政府没有制定过“缉捕五十人”的“密令”。3、“五十人(一说四十八人)”的说法也不妥。这样说,好像五十人还是四十八人,尚待查。事实是:四十八人,被说成了约数“五十人”,又由“五十人”而被说成“大衍之数”。4、说《内幕种种》“证实了”文中所说的两个“密令”的“消息”,是颠倒了是非,恰恰是《内幕种种》否定了两个“密令”的“消息”。长期以来,由于一般研究者和读者不容易看到《内幕种种》一文,因而“段祺瑞严拿鲁迅在内的五十人的通缉令”的不合史实的说法,至今流传了八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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