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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札记之四十七 ——限年取士论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1-1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魏世祖黄初三年,诏曰:“今之计、孝,古之贡士也;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

     

      诏书表明三国之魏存在限年取士的风气,可比现在的干部年轻化。诏书中提到的吕尚、周普是以奇老奇少入仕的典型。愚见,干部年轻化的好处固不必说,由此而带来的问题也有一二。坊间早已风闻变更户口薄上年龄的说法,此其一也。其二,认为提拔无望,多干无益,於是敷衍本职、耽於内耗之风孽生,遂而上下其手,吃拿卡要,无所不用。

     

      《易林》“观之未济”云:“积德不怠,遇主逢时。载喜渭阳,身受荣光。”说的即是姜太公以八十余龄为周文王师的典故。旧时取士,除了明令“永不叙用”的禁锢外,天下士人无论年岁皆有应时而举之机会,故皆朝乾夕惕,积德不怠,勤勉自修,以期日後一展胸怀。愚意,劝成天下孜孜向学之善莫过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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