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通鉴》札记之六--“刑不上大夫”论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6-12-2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历史教科书把它列为封建专制的罪状之一,余读书至西汉贾谊论说一节,掩卷细思,良非所以。

      贾谊说: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就是说,大夫并非拥有外交豁免权,可以免于刑戮,实是鉴于其身份、地位,另有一套惩治的尺度。何以如此呢,王子犯法不与庶民同罪么!贾谊用了一个投鼠忌器的典故,他说: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于贵臣之近主乎。此意思很合乎物理人情。


      在这个前提下,制定了五种士大夫犯事的量定准则:坐不廉汗秽者(贪污纳贿的),叫簠簋不饰;淫乱无别者(乱搞男女关系的),叫帷薄不修;罔上不忠者(弄虚作假的),叫臣节未著;疲软不胜任者(能力不济的),叫下官不职;干国之纪(擅自弄权),叫行事不清此五者,大夫定罪之名矣,不忍斥然正以呼之其在五刑之域者。

      以时下而论,个别领导干部卖势作福,应有一套与相对应的来约束与惩治,这更是权责的统一。《诗经》上说:赫赫帅尹,民具尔瞻。好的样子大家都跟风,坏的样子自然也都看在眼里,倘若法不能起到镇慑的作用,则越来越坏矣。何则,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诚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领导干部的身份地位自与他人不同,不管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力一般人士决不能望其项背,夫在上为善,若云行雨施,万物受其赐;及其恶也,若天裂地震,万物所惊骇。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