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顺治十八年(1661)二月,年仅24岁的顺治皇帝在做了十八年的皇帝后突然“辞职”了。 这里之所以用“辞职”,是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有人说他病死了,有人说他出家做了和尚,但均没有拿出有力可靠的证据,以致使之成为清初三大疑案之一。但不管怎么说,顺治帝留下的诏书对后事做了详尽的安排,包括由8岁的儿子玄晔承继皇位,命四大臣索尼、鳌拜、遏必隆、苏克萨哈辅政。玄晔继位后,改明年年号为康熙,是为康熙帝。因其尚年幼无知,大权就落在四位辅臣手中。顾命四大臣中又各有不同:索尼为四朝元老,资望最高,但年老多病;苏克萨哈和遏必隆资望较浅,凡事听从索尼安排。唯有鳌拜自恃功高,专横跋扈,凶悍暴虐,几乎把揽全部朝政,与索尼等人的争斗十分激烈。为显示自己才能不凡,树立自己的权威,打击异己势力,鳌拜常常小题大做,肆无忌惮,必欲闹得满城风雨、人人自危方才称心。此时刑部转来吴之荣递交的《明史》一部和检举信,鳌拜随即指派刑部侍郎、满人罗多即刻奔赴浙江调查此案,严惩涉案人员。 罗多不敢怠慢,立即动身,是年初冬抵达湖州,刚安置完毕,火速派人赴南浔镇拘捕庄允城和朱佑明两个首犯。庄、朱毫无防备,束手就擒,押解至湖州巡抚衙门,打入死牢,等候发落。 按照庄允城的招供,《明史》刻板已经由湖州知府收去。罗多即刻亲自至湖州知府衙门向知府索取。而此时前任知府陈永命已卸任,新任知府谭希闵刚刚到任才半个月,正忙于公务交接,还没有顾得上去盘点仓库。前任陈永命离开时也没有向他提及关于《明史》刻板的事情,所以当谭希闵见罗多前来索取该书刻板,又说什么逆书等等,不知所云,懵然无知。罗多大为光火,警告谭这不仅仅是失职,更可以被定为包庇窝藏罪,希望他好自为之。言外之意,这是给谭一个机会,让他赶紧行动送贿给他。但谭希闵性情耿直,为官清正,又带有书生气,不但不赔礼道歉说好话,反而实话直说,执拗犟硬,强调自己初到任上,不知此事。随后几天,罗多接连造访谭希闵。谭希闵被催逼急了,还不知天高地厚地抢白了罗多一顿。 罗多大怒,叫来管库的人来质问。库吏正是那个撮成庄允城和陈永命之间交易的周国泰,他只怕把陈永命的丑事抖漏出来,连自己也牵扯进去,一口咬定陈知府已经将《明史》版刻移交给谭希闵。罗多又派人询问陈永命,陈怕抖漏出自己受贿的丑事,也一口咬定已将版刻交转。谭希闵目瞪口呆,罗多冷笑而去。最后结案时,罗多有意陷害,谭希闵被判绞刑,可谓冤枉。 之后,罗多押解庄允城、朱佑明于是年十月抵京,交刑部询问。庄允城此时尚认为该书已经通过三部院审查,无可忧虑,准备到京师申辩,并趁有申诉的机会,揭发吴之荣的老底,却万万没料到甫抵京都,就被关入刑部监狱,倍受严刑拷掠。尽管刑部曾安排他与吴在庭堂上当面对质,但讯问者只是让他确认《明史》是否自己所编,接下来就让他供认《明史》所犯的八大罪状上画押服罪。庄深知画押的后果,决不从命,更遭酷刑煎熬。不几日,就声音喑哑,只张口不出声,唯有老泪纵横,悔不当初,又加年事已高,不胜凄楚,仅匝月,一腔怨愤无可发泄,于腊月二十三日庾死狱中。 再说朱佑明,自然也免不了受酷刑锤炼。在庭堂上与吴之荣当面对质时,吴之荣抓住《明史》上的“朱史氏即朱佑明”一条,咬定朱参与修订逆书。朱佑明有口难辩,极力否认,更受鞭笞火烙,只得极力用银子买通狱卒,才得以保留性命。 朱佑明被押回杭州,与原湖州府学教谕赵君宋被关押在一处。他知道赵君宋是率先揭发《明史》违逆的人物之一,必不会被处死,就把他作为最后的救命稻草,许诺如果赵君宋能救他出狱,自己情愿以半数家资奉送。朱佑明家资百万,半数家资的酬劳让赵君宋垂涎三尺,当即应承,表示一定尽力解救。 当时谁也不知道事态的发展趋势。不过,像赵君宋这样善于钻营投机者,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的。他知道认定朱佑明有罪的证据是吴之荣后来增刻上去的“朱史氏即朱佑明”一条,而自己购买的初刻本上根本没有“即朱佑明”字样,这是证明朱佑明无辜的铁证,也是自己得到至少五十万家私的通行证。第二天,赵就迫不及待地禀告吴、戴二位钦差侍郎,清兵押着他到家里取来自己保存的那套《明史》,对照勘验,果如所言。案情一下出现了逆转,不只朱佑明可以因此赦免,赵君宋首告有功也可被释放出狱,而吴之荣可以因伪造证据、诬陷他人、扰乱治安被凌迟处死。 吴之荣没料到这一招,心里发毛,但毕竟老奸巨猾,训练有素。他眼珠一转,以攻为守,咬定自己那本是正本,赵君宋那本被人做过手脚,并举出一个无可反驳的例子:假如朱佑明与《明史》一书无关,何以该书版心的“清美堂”与朱家门厅悬挂的牌匾一致?这就是铁证。 这一回马枪,戳得正准。审判员即刻派杭、严道台和乌程知县郑宗圭、协镇高鼎、总捕头顾五经等军、政、警各路随行,率领人马再下湖州南浔镇,从朱家门厅上取得“清美堂”牌匾送至杭州。朱佑明虽极力申辩,却无力回天。赵君宋只得暗暗叫苦,悔之不迭,最后以窝藏逆书久不上缴罪被置入死牢。 赵君宋提供的全本《明史》,将参订者名单和作序者全部公布出来,清兵即刻按图索骥,派大批军队前往湖州捉拿案犯。次年正月,鳌拜再派吴、戴两位侍郎赶赴杭州,准备会同浙江督抚按照原本《明史》所列人员名单,羁捕有关人员,严加审讯。这两位侍郎的名字和供职的部门已经无可查考。可见他们的职务不会太高,但既是由鳌拜钦点派出,就与钦差大臣相类。两人带着心腹差役,带着大队人马,日夜兼行,飞奔浙江省城杭州。 刚过元宵节,大队人马就已经开进了杭州城,立即与杭州巡抚商谈行动计划。他们日夜商谈,制定了详尽的抓捕方案,任务十分繁重:包括将凡与《明史》有丝缕牵扯的人,诸如主编的、参订的、刻板的、印刷的、卖书的、买书的、作序的、审查的、谈论的等等,一律满门拘捕,关入大狱,集中会审。 康熙二年(1633)正月二十日清晨,湖州城门在大白天关闭。湖州城与南浔镇正沉浸在新春欢庆中,人们互相拜年,走亲访友,其乐融融,一片喜庆。随着吴、戴两位钦差的到达,繁华江南顷刻堕入人间地狱,刀光剑影、人喊马嘶,陷入一片紧张恐怖的氛围当中。 吴、戴二人在浙江、杭州官府的配合下,调动当地军队,布下天罗地网,进入杭州、湖州、南浔等有关人员家中抓捕,按照书中列名各家,无论父子兄弟祖孙及奴仆内外男女,全部拿获,大有宁可错抓一千,不可漏过一人的势头。 参与修订的吴炎、潘柽章被逮捕时,还穿着明朝服饰,一人方巾大袖,一人儒巾蓝衫,气宇刚毅,从容就缚,并把全家人都召唤出来,让衙役捆绑。 为《明史》作序的李令皙家住湖州,被抄家时为正月二十日,当时前来拜年的人络绎不绝,都在李家大院里,有七十多人。浑然不觉中,上千名士兵已把李家围得水泄不通。李家百余人连同拜年的亲朋都被抓捕。 庄廷钺自北京日夜兼程回到南浔,正好自投罗网,与他的五个兄弟一起被关入死牢。 江南书商陆德儒正在家置办嫁女喜事,全家及迎亲亲朋所有男女钧被逮捕。 …… 这场正月里突如其来的抓捕行动,使整个湖州府尤其是南浔镇地动天摇。整个抓捕行动持续了一个多月,其他不在湖州的,也都追拿到案。两千多名罪犯被拘系,大多数关押在杭州驻防清军虎林军营内,等待案情审理清楚后发落。 朱佑明见倚仗赵君宋,“聪明反被聪明误”,仗着家资殷实,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把目光投向了手握重权的浙江巡抚朱昌祚。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深入扩大,当局的态度日渐强硬,朱佑明知道求朱昌祚按无罪释放自己已无可能,只求能让他“一身流徙,不累家口,不致籍没”。朱昌祚是汉军镶白旗人,其妻子是浙江潘协镇富户的女儿。当时著名的武进士龚廷元恰巧也是该镇的女婿,两人也算是连襟,又很能说得上话,关系颇为密切。朱佑明的一个亲戚与龚廷元相识。朱佑明就委托这个亲戚贿赂龚,让龚去买通朱昌祚,算了一下,前后至少要花费五万两银子。朱佑明虽有些心疼,但暂无其他的路子可走,又渴盼早些出狱,只能咬牙狠心走这条路。朱昌祚倒也爽快,满口答应只要一拿到银子,将竭力相助,从轻处罚,最多只是流放,并且是很近的地方,不株连全家。这与其他获死刑和被抄家的相比,已经强出百倍。一来一往,事情进展得异常顺利,让朱佑明有些怀疑是否给价太高了?而事有凑巧,朱佑明的长子朱彦绍妻子的一个姑表兄弟王羽听说此事,极力反对,说自己与官场一些要员很有交往,与杭州城南的满人图赖也很熟。图赖掌握大权,又是真正的满人,比起朱昌祚这个镶白旗强出很多,更重要的是,图赖与两个从京师派来督办此案的钦差大臣吴、戴两位侍郎关系都很硬,而且花费绝对不高,最多三万两银子就足够。一席话让朱佑明心动神摇,他一贯嗜财如命,此时能省出两万两银子,如何不省?于是就对朱昌祚这边冷了下来。朱昌祚等了半月毫无动静,托龚廷元一打听,才知道自己早给甩了,登时恼羞成怒,发誓要给朱佑明些颜色。 是时,杭州将军松奎也因赦免庄允城被逮入京。他惊惶失措,将事故责任都推在幕僚程维藩身上。程维藩胆小如鼠,把梁化凤之事和盘托出,并找出梁的亲笔信作证。清廷对此极为重视,派人连夜赶赴松江将提督梁化凤抓捕归案。梁化凤原本以为不过一本书能有什么罪,吴之荣一个小人物也掀不起多大的浪花,就撺掇松奎接受庄允城的贿赂,自己也收入颇丰。此时见事情越闹越大,恐难脱身,就抱定死不认帐的态度,声称根本不知此事,那封信根本不是他写的,肯定系他人诬陷。吴、戴见难以查出真相,又不能对当今的松江提督动刑,一时无计可施,只能当堂对证笔迹,而对证的结果是:程维藩手里的那封信的确不是梁所写。当然,这个结果是早被梁化凤买下了。吴、戴虽有些怀疑,但又无他法,商量后,认为最稳妥的办法是把问题上交比较稳妥,由四位顾命大臣自己裁决。 事情到了四大臣手上,就不是笔迹的真伪问题,而是梁化凤这人动得动不得。思虑商讨良久,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大规模的抗清虽然已逐渐熄灭,但星星之火式的反抗活动依然不绝如缕,尤其是以张苍水为代表的浙江南田地区很有威胁性,而梁化凤的军事才能及在军队中的威望和地位都可能因处治他而引起骚乱。权衡再三,最终由九岁的皇帝下了圣旨,说梁被奸徒陷害,设计诬攀,当前海疆多事,正需良将,着令回衙供职云云。而松奎则被判决是因汉人不识汉字,免死革职归旗。 至此,《明史》一案基本审理完毕,案件的缘由和来龙去脉也已经上报鳌拜等顾命四大臣。康熙二年(1663)五月,刑部审讯定谳,拟罪奏报,四辅臣称旨,以庄氏《明史》传闻异词、赞扬故明、毁谤本朝、悖逆已极,著将庄朱两家和参与编撰者及其父兄子侄年十五岁以上者斩决,妻妾女孙及子侄十五岁以下者流徙为奴。余下的就是按照判决择日宣判执行了。 那么,清廷到底认为《明史》中有哪些忤逆内容呢?由于该书已被销毁和严禁流行,原貌已经无从知晓。康熙间吕留良的儿子吕葆中曾有该书节钞本《明史钞略》,1935年由商务印书馆收入《四库丛刊》中影印出版。从影印书看,为残钞本三册,包括明朝显皇帝(神宗)本纪三、四各一卷;贞皇帝(光宗)本纪一卷;愍皇帝(熹宗)本纪二卷。此外,还有李成梁、戚继光、刘梃、杜松等列传合一卷;开国以后释教之传一卷。总共七卷三册。自神宗以下至崇祯列朝皇帝本纪及志、表,大概是庄氏增补,以使之与二十一史体例相应。 而据亲历该案的范骧之子范韩所著《范氏记私史事》载:“壬寅(康熙元年,1662)冬,史难发,奉旨谕承审大人及督抚问:‘书内赞扬故明,毁谤本朝,是何情由?’著严刑夹讯。‘呼太祖为某子,是何情由?’著严刑夹讯。‘呼尚王、耿王为尚贼、耿贼,是何情由?’著严刑夹讯。‘呼本朝为后金,是何情由?’著严刑夹讯。共八条,其四条年久余忘之矣。” 如此等等,在清朝统治者看来,这无疑是对他们的大不敬,大逆不道,违反天意。尤其在当时的政治形势看来,不镇压不足以显示天威。为此,以鳌拜为首的顾命四大臣定下了严厉镇压的方针,手下爪牙为邀功请赏,小题大做,罗织罪名,广为株连,最终将《明史》一案锻炼成一个冤魂累累的文字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