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哲学”是个译名,它出自日本近代思想家西周对philosophy的翻译。西周先把philosophy翻译为“希贤学”或“希哲学”,取宋儒周敦颐所谓“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之意,即把philosophy理解为“希求贤哲之智之学”。在1874年出版的《百一新论》中,西周始把philosophy译为“哲学”,他说:“将论明天道人道,兼立教法的philosophy译名为哲学。”应该说,“哲学”这个译名的成立一开始就具有了“会通中西”的特点。如果没有中西的会通,那么就只有philosophy,而没有“哲学”。 中国古代没有“哲学”这个名词,但是很早就有“知人则哲”和“哲人”的表述,“哲”的意思就是“智”或“大智”(《尚书正义·皋陶谟》),而“哲人”乃指“贤智”之人(《尚书正义·伊训》)。孔子在临终时曾慨叹而歌:“泰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史记·孔子世家》)可见哲学的“哲”字在中国文化中有其深远的根源。 中国古代的学术分类或图书分类中也没有“哲学”这个“学科”,因没有这个“学科”,所以中国哲学缺少“系统的记载”。这样,我们若要对中国哲学作“系统的研究”,就如蔡元培在为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写的序中所说,“古人的著作没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 冯友兰先生在1931年出版《中国哲学史》(上册),他指出中国哲学虽然没有“形式上的系统”,但有“实质上的系统”,“讲哲学史之一要义,即是要在形式上无系统之哲学中,找出其实质的系统”。此所谓“找出”,仍不免要“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即找出“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他又认为中国古代所讲“性与天道”及其“为学之方”的那部分内容“约略相当于”西方哲学所讲的宇宙论、人生论和方法论。 胡适和冯友兰都是为了强调“中国哲学史”之名的现代意义,而侧重于讲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之“同”(当然冯先生所谓“约略相当于”也包含着“异”的意思)。于是,金岳霖先生在为冯著写的“审查报告”中提出,“中国哲学史”这个名称仍有“困难”,“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他又说:“现在的趋势,是把欧洲的哲学问题当做普通的哲学问题”,这虽然“有武断的地方,但是这种趋势不容易中止。” 冯著的上册是1931年出版,上下全书是1934年出版。此书对张岱年先生写《中国哲学大纲》(1937年完成)有重要影响。金岳霖先生对冯著提出的问题,正是张著在序论中首先要解决的。于是,不同于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导言的先讲“哲学的定义”,也不同于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绪论的先讲“哲学之内容”,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的序论首先写有“哲学与中国哲学”一节,指出“对于哲学一词的看法”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以西方哲学为“唯一的哲学范型”,凡与西方哲学不同者“即是另一种学问而非哲学”;第二种是“将哲学看作一个类称”,西方哲学只是此类的一个“特例”,“如此,凡与西洋哲学有相似点,而可归入此类者,都可叫作哲学”。依后一种看法,“则中国旧日关于宇宙人生的那些思想理论,便非不可名为哲学”,即它也是哲学这个“类名”的一个“特例”。 显然,张先生的“类名”与“特例”之分,就是要解决哲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避免“武断”地把西方哲学当做“普遍哲学”,从而避免“中国哲学史”之名的“困难”。《中国哲学大纲》又名“中国哲学问题史”,它所讲的不是“把欧洲的哲学问题当做普通的哲学问题”,而是讲“中国(的)哲学问题”。关于中国哲学的“条理系统”,张先生也指出:“我们对于中国哲学加以分析,实乃是‘因其固然’,依其原来隐含的分理,而加以解析,并非强加割裂。”“求中国哲学系统,又最忌以西洋哲学的模式来套,而应常细心考察中国哲学之固有脉络。”显然,这里已经不是片面强调“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了。
二 解决了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于是可谈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相似点”和特殊性。张先生也认为,中国哲学的“主干”内容“可以约略分为宇宙论或天道论,人生论或人道论,致知论或方法论”,“总此三部分,正相当于西洋所谓哲学”。这里的“相当”也是“约略相当”的意思,这种“相当”不是西方哲学强加于中国哲学的,而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固有的普遍性。正如余敦康先生在《夏商周三代宗教》一文中讲到中、西、印哲学,他说:“所谓天人关系问题,也就是关于宇宙的本质以及人类处境本身的问题,这是世界上三大哲学系列的共性。至于这三大哲学系列所表现出的不同的个性,关键在于它们在处理天人关系的问题上选择了不同的逻辑理路。” 张先生在《中国哲学大纲》中列出中国哲学的特点,重要的有三,即“合知行”、“一天人”、“同真善”;次要的有三,即“重人生而不重知论”、“重了悟而不重论证”、“既非依附科学亦不依附宗教”。张先生又注明,其中的“合知行”、“同真善”、“重了悟而不重论证”,其解说“颇采熊十力先生之意”。 金岳霖先生在1943年用英文写成《中国哲学》一文,其开篇就讲世界上有中、西、印“三大哲学思想主流”,显然金先生在40年代也已不认为“中国哲学史”这个名称有“困难”了。此文主要论述中国哲学的几个特点,即“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天人合一”、“哲学与伦理、政治合一”、“哲学家与他的哲学合一”。金先生对这几个特点的论述颇为精到(此文首发于1980年的《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创刊号,中译文载于《哲学研究》1985年第9期)。 在金先生和张先生列出的几个特点中,大部分是相合的,而都有“天人合一”(或“一天人”)更为显著。金先生也指出:“多数熟悉中国哲学的人大概会挑出‘天人合一’来当做中国哲学最突出的特点。”这也就是中国哲学在处理天人关系问题上所选择的“不同的逻辑理路”。我认为,从中国哲学的“条理系统”来考虑,这个逻辑理路也就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序》所说的“《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实际上,“推天道以明人事”不仅《周易》哲学是如此,而且这是中国哲学的一个普遍架构。中国哲学首重“知人”,但是“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中庸》),“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庄子·大宗师》),司马迁说“究天人之际”(《报任安书》),何晏见到王弼的《老子注》后赞叹说“若斯人可与论天人之际矣”(《世说新语·文学篇》),邵雍说“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皇极经世·观物外篇》),戴震说“天人之道,经之大训萃焉”(《原善》卷上)。“天人之道”是儒家经书(以及子书等)中的“大训”,这个“大训”就是中国古代的哲学,而其内在的逻辑理路就是“推天道以明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