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诗尤其是五律和五绝,是近体诗中的重要部分,在唐代形成高潮。唐代诗人的创作环境是宽松的,无论政治思想还是艺术样式,有阔大的自由和发挥的空间。当然,作为文学艺术样式,亦有一定的遵循或约定俗成,即遵循五言律绝的基本格式,但又不将格律作为清规戒律一味遵守、而时有突破和创造。
蘅塘退士选注的《唐诗三百首》无疑是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读本,其所选也相当精粹和具有代表性。《唐诗三百首》选五律凡80首,五绝共29首。阅读和分析其格律的使用包括变格、“出格”,对于了解唐代诗人创作的氛围、用律规范及突破,是一个典型而便捷的窗口。经逐一分析统计,以清人王渔洋等表述的“正格”衡量,《唐诗三百首》五律和五绝,出律和破格的居然占到半数之多。 先看五律—— 对仗不稳不规范。通篇只有一个对仗的共29首。 颔联未对为孤对的有:张九龄“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沈佺期“可怜闺月里,长在汉家营”;杜甫“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李白“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此地一为别,孤篷万里征”也是颔联未对。其《夜泊牛渚怀古》:“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登高望秋月,空忆谢将军。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明朝挂帆去,枫叶落纷纷。”严格讲无一对偶。王维“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自顾无长册,空知返旧林”;孟浩然“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欲寻芳草去,惜与故人违”;李益“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常建《破山寺后禅院》之名句“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李商隐“落叶人何在,寒云路几层”;杜荀鹤“承恩不在貌,教妾若为容”皆是失对;张籍《没蕃故人》、僧皎然《寻陆鸿渐不遇》更是通篇无一对。后者为:“移家虽带郭,野径入桑麻。近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扣门无犬吠,欲去问西家,报道山中去,归来每日斜。”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对此诗的评注是:“通首散语。存此以识标格”——肯定这种格式之外,赞赏之情,跃然纸上。 平仄失调的。沈佺期“谁能将旗鼓”,“将”“旗”二字,应有一仄;杜甫“远送从此别”,“此”应为平;孟浩然“八月湖水平”,“湖水”平仄颠倒;其“人事有代谢”连四仄;常建“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是三平调对三仄尾;白居易“野火烧不尽”,“不”字应为平,等等。 普遍三仄尾。三仄尾,是所见最常用的出格方式。李白“蜀僧抱绿绮”为三仄尾。王维“山中一夜雨”是三仄尾;王湾“潮平两岸阔”,孟浩然“风鸣两岸叶”,“只应守寂寞”,韦应物“浮云一别后”,刘眘虚“幽影每白日”,戴叔伦“天秋月又满”,司空曙“平生自有分”,刘禹锡“凄凉蜀故伎”,李商隐“肠断未忍扫”,马戴“空园白露滴”,张乔“蕃情似此水”,韦庄“乡书不可寄”皆是,而崔涂的“渐与骨肉远”,更是五仄相连了。 我们再看王维的代表作《终南别业》:“终年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此诗,二句平仄失调且三平;颔联失对,且三句是三仄尾;第四句平仄失调,末句又是三平。可谓是王维变格的集大成者…… 统计可见,80首五律,全部合于格式的35首;变格或出范的45首,超过半数。 再看五绝—— 五绝平仄不合和失粘等更为普遍,更为灵活。在29首中占16首。首篇王维的《鹿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森林,复照青苔上”,失粘;《杂诗》“君自故乡来”押仄韵,也是通篇失粘;孟浩然的“春眠不觉晓”也是如此。其《终南望余雪》中“积雪浮云端”,是三平;杜甫的“江流石不转”是三仄尾;李白“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珠”应仄,“帘”属盐韵,是平声,不应仄;李白唱响千古的“床前明月光”,粘连与平仄都不规范,但毫无不和谐、不顺畅之感;刘长卿“静听松风寒”三平;金昌绪“打起黄莺儿”是三平;韦应物“秋夜寄邱员外”,“怀君属秋夜,散步咏凉天。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中二句也是失粘;王建的名作“新嫁娘”“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平仄失调。柳宗元“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更是特立独行,不计平仄。同样情况的还有贾岛的“松下问童子”。而脍炙人口的李商隐“向晚意不适”连续五仄。尤其是作为五绝的第一大家王维,其五绝诗几乎半数“出格”! 当然,人们或认为“五绝”中包括了“古绝”——它可不受平仄约束。但从沈德潜的《唐诗别裁》和《唐诗三百首》等选本可见,后人对于五绝的要求并非苛求,直至宋代范仲淹的“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和李清照的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等,皆是在五绝和古绝之间游刃,有相当的自由空间。 由此可见,诗的“出律”和“出格”是家常便饭,不足为奇,有时甚至有意为之。其实,作为行家里手,寻找一个完全符合格律的字词并不难,难在创意和真情。突破往往是合理和必要的,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手法亦历来被肯定。例如,严羽评论李白“八句皆无对偶者”的“牛渚西江夜”是“文从字顺,音韵铿锵”(《沧浪诗话》),大加赞赏而毫无置疑。 另如五律颔联“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客睡何曾著,秋天不肯明”等语义相近而对仗不严的情况,诗家谓之“十字格”,“如此者不可胜举”(宋·葛立方《韵语阳秋》)。虽然不是严对,评论家和诗人应当视为约定俗成,合乎规范,不应作问题提出。 至于三仄尾大量使用,更是多见不怪,更应视为规范定式,不作问题提出。 总之,唐人用律可总结为:一,依律,合于基本格律;二,出格,突破一般程式。 诗,不能没有格式约束,又不应全为平仄拘泥。苏轼“不喜剪裁以就声律”,袁枚说“忘韵,诗之适者。”实际上,突破意味着创造。每有突破,往往精彩。遍观“出格”诗作,皆是有理突破,各有佳句美词,足以流誉千秋。非但不应诟病,而是佳作楷模。 一般认为,沈德潜《唐诗别裁》是《唐诗三百首》的母本。沈德潜在批点王维的五绝时赞叹说:“诸咏声息臭味,迥出常格之外,任后人摹仿不到。”沈德潜的诗论是保守和复古的,但他却肯定和赞扬“出格”,并且在“凡例”中说:“然所谓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若泥定此处应如何,彼处应如何,则死法矣!兹于评释中偶示纪律,要不以一定之法绳之。试看天地间,水流自行,云生自起,何处更著得死法!”沈德潜尚不拘泥,后人何必固守“死法”!在诗律为八股禁锢的清代,《唐诗三百首》和《唐诗别裁》的编者如此选用和编排,可谓独具法眼。 《唐诗三百首》五律五绝的用律和出格,给后人的启示应当是:有所遵循,敢于创新,适当放宽,提倡新韵,以适应诗词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