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举制发展的过程中,明清两代更注重分地取士。应该肯定的是,分地取士有利于文化落后地区的发展,也有利于全国各地区的均衡发展。分地取士的方式,包含着对文化落后地区的扶植和政策倾斜。
清代的做法尤为突出。庶吉士的选拔始于明朝。每科殿试后,从新进士选拔一批优秀者,作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庶常馆继续深造3年。清代庶吉士的选拔与明代的最大区别在于,明代只在新进士中选出若干人参加考选,而清代则除一甲三名外,全部参加考选。此外,清代每科所选庶吉士的人数要大大超过明代,而且注意了分省录取。清代对边远省份的教育同样采取了倾斜政策,放宽了边远省份的童生入学标准。清代边远省份文化的发展是明显的。因此,分地录取、政策倾斜,对国家的整体利益是有利的。 (《文化学刊》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