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是报仇雪耻之乡。夫差报仇,憋了三年的劲,已经不得了。勾践更行,不惜“尝大王之溲”、“尝大王之粪”,卧薪尝胆,终于灭吴。后人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要有十年的忍功,如果未经识破而终于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风险太大,如果老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有下手之机,就得一辈子委曲当卖国贼。 作为“明末悍将”,吴三桂有点像汉陇西李氏。他出身辽东豪族、武功世家,不但弓马娴熟,以力战名;还世受皇恩,幼承庭训,满脑子全是忠孝节义。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军中的王牌,战斗力最强。可是当明清鼎革之际,官军同流寇交攻,外患与内忧俱来,他所处环境太微妙。当时明、闯、满成三角之势,螳螂捕蝉,雀在其后,他非联闯不足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况以兵力计,闯兵号称百万,满兵也有十万,三桂之兵则仅四万,无论与谁联合,都势必受制于人。三桂置身其间,实无两全之策。再者,从名节讲,他投闯则背主,降清则负明,也是横竖当不成好人。这样的困境,我想大概只有张学良、马占山一类人才能体会得到。 吴三桂做出其最后的选择,内心一定非常痛苦。因为我们知道,吴三桂早就是满人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将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朋友,很多人早巳降清,皇太极本人和他的亲友曾去信劝降,许以高官厚禄,他都没有降。后来闯陷京师,他宁肯考虑降闯,也没有打算降清。我推测,这中间固有利害之权衡,但也不乏名节的考虑。因为他的家属,包括老父、继母、弟妹共三十余人,俱困北京,于明于闯都是人质,如果当初弃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还得落个“不忠不孝”。而现在情况却有所不同。它的代价虽仍然很大,为此他不惜挥泪作书,与父诀别,忍看全家被杀,但至少名节无亏(为明平闯是“忠”,舍父讨贼是“义”)。然而三桂的悲剧在于,虽然从愿望上讲,他本人想作申包胥,南明也把他视为申包胥,但多尔衮却不是秦哀公。满人夺取北京后并没有打算就此罢手,而是长驱直入,席卷天下。多尔衮的主意很清楚:你吴三桂不是想报“君父大仇”吗?好,我就让你去报。正好让他“为王前驱”。三桂既然选定了这条险道,“马行在夹道内我难以回马”,当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越远,从剃发为号到拒见南使,从追杀李闯到进军西南,终于一步步变成最大的汉族降臣。闯是平了,仇是报了,但明也灭了,节也毁了。实际上当了个伍子胥。 ——汉奸发生学 《放虎归山(增订版)》 李零著 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 定价: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