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史学科的发展趋势来看,加强哲学思考是其内在要求。中国文学史作为独立学科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出版的文学史著作不下两千余种,论文及专题研究更多如牛毛。正因为积累了丰富经验,到20世纪90年代便开始出现“建设文学史学”的呼声,要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对文学史研究本身进行一番学理性总结,其中也包括对文学史的存在方式、价值观念、方法论等根本性问题的理论反思。提倡哲学思考,正是为了让文学史学的建设有一个巩固的理论基础,进而推动文学史研究实践的深入发展。 对文学史现象进行思考而冠以“哲学”一词,意在指明文学史研究与哲学思维的内在联系,以引起人们关注。 就我个人的体会来说,从事文学史上某个课题的钻研时,若不打算就事论事下断语,却要一路追问它的根由,最后总会碰到文学史观问题,而文学史观又必然关联到历史观、文学观、美学观诸方面,归根结底会触及哲学观。任何带有理论色彩的研究,问到底都包含哲学问题;好些问题问不到底,解决不透,往往因为观念上出现障碍,缺乏明确的哲学理念所致。这是我强调从哲学上来思考的重要缘由。 另外,从文学史学科的发展趋势来看,加强哲学思考亦是其内在要求。中国文学史作为独立学科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出版的文学史著作不下两千余种,论文及专题研究更多如牛毛。正因为积累了丰富经验,到20世纪90年代便开始出现“建设文学史学”的呼声,要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对文学史研究本身进行一番学理性总结,其中也包括对文学史的存在方式、价值观念、方法论等根本性问题的理论反思。提倡哲学思考,正是为了让文学史学的建设有一个巩固的理论基础,进而推动文学史研究实践的深入发展。 一、文学史何谓 文学史研究不能孤立谈论作品,必须联系其背后的人的活动来观照。文学史就是围绕着文学作品的生成、演化与实现所开展的人的文学活动史。 什么叫文学史,涉及文学史研究的对象和性质,这里着重谈一个“人本”与“文本”的关系问题。 我们平时讲文学史,总离不开文学作品,作品是文学史研究的中心对象。历史上有过许许多多的文学作品,作品之间互有联系,前后相承,形成动态系列,这就有了文学史。但文学作品从哪里来呢?是由作家创作的,创作是一种文学活动,故而研究文学史又不能不研究作家的创作活动。还不光是创作,设想一下,如果作家写成了作品,只是放在自己兜里,再也不拿给任何人看,那么这个作品就等于不存在,它不会为社会所关注,更不会进入文学史的叙述。创作出来的作品必须流传,为人们接受,它的价值才得以实现,因此文学的传播与接受活动也是文学史所要关注的。总之,文学史研究不能孤立谈论作品,必须联系其背后的人的活动来观照。文学史就是围绕着文学作品的生成、演化与实现所开展的人的文学活动史。我想,下这么一个界定大致不会很离谱。 从上述有关文学史对象的界定来推断文学史的性能,可以说它具有“人本”与“文本”的二重性,且由此形成文学史研究的两大类型,即:主要着眼于人的活动来考察文学史,构成以人为本的文学史观;而若更多着眼于文学作品的自身演变来考察文学史,便成了以文为本的文学史观。前者最常见的如以作家传记为文学史的主干,历叙各个作家的生平、交游和创作活动等,还有以文学传播活动为中心或以文学接受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传播史和接受史,亦是围绕人的活动而展开。从“人本”角度撰写文学史,好处是突出人的主导作用,避免就文论文的弊病,但若一味凸现人的活动而不顾及文学作品的艺术构成,甚且以各种社会事象的罗列来掩蔽文学自身审美价值的体认,这样写出来的就往往是以文学为载体的社会史、政治史、思想史、文化史,而不成其为真正的文学史。另一类文学史即“文本”的文学史,如英美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以及结构主义诸流派,他们研究的兴趣只限于文本本身,毫不顾及人的相关活动,文学史完全成了文学作品内在诸因子的交替变化史。但只看到文学要素的演化,看不到它背后的宏观背景,文学史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如何才能使“人本”与“文本”二重性在文学史研究中达到统一?我国古代传统有“因物兴感”和“因情立体”之说,是将诗歌等文学艺术看作人心在外物感召下进行活动的产物,人的情感心理由其生存环境所发动,而这种内在生命情趣投影于文学作品,又必然显现于作品整体风貌,构成其形体的主要标记。拿这个观念来看待文学史,就会特别注重从文学风貌的变异来观照人心和人生变化。如刘勰《文心雕龙·通变》里讲到“黄唐淳而质,虞夏质而辨,商周丽而雅,楚汉侈而艳,魏晋浅而绮,宋初讹而新”,正是从文体风格的演变来讨论各时代文学的演变,但又不限于单纯的文学本位,因为在“淳而质”、“丽而雅”、“侈而艳”之类概括中同时反映着人自身审美情趣的变化,甚至映照出整个社会文化心理与时代风尚的变迁,从而将“文本”与“人本”打成一片。这类经验很值得我们细心提炼并加发扬。当然,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同内容、体例的文学史必然会有不同写法,其侧重于人的活动或作品本身是不可避免的,只是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研究对象应包括文学作品和文学活动两个方面,要着力争取将“人本”与“文本”统一起来。 二、文学史何为 研究文学史在事象层面上当力求还原,而在意义层面上则要不断生发。 文学史研究究竟干什么,其目的任务何在,牵连到历史的还原与重构关系问题,也是当前学界争议的焦点。 一段时间以来,常听得有人标榜要写“原生态”的文学史,我去参加一些博士论文答辩,答辩者也总是强调自己是在力求“原生态”地显现研究对象,好像离开了“原生态”便不足以成为够格的历史。自然也有公开反对的,说根本不存在什么“原生态”,文学史本就是见仁见智。我的看法介于两者之间。我承认文学史作为历史进程是客观存在的,既然客观存在,就有其原生状态。但我认为,历史的原生态不可能复现,“人不能两次进入同一条河流”。那么,原生的东西有没有可能遗留下来呢?当然有可能。例如前人写下的文学作品,经过搜辑、辨伪、整理、编排,确有一部分能大体保持原貌,构成比较可靠的文学史料,可算具有一定的原生性。但这些资料远不齐全,常只有一鳞半爪残存,要从中去追索历史的原生态,实在是“戛戛乎其难哉”!更重要的是,文学史的对象还包括人的活动在内,这就更难复原了。一个作家哪年到过哪些地方,同哪些人交往,写了哪些作品,或许可以考证,至于写作动机、心态、灵感、想象乃至下意识心理,你能考出来吗?有什么办法复原呢?而这些内在的心灵活动恰恰对他的创作起到直接影响,脱漏这个环节,还算得上什么原生态?可见文学史的原生态是不可复现的,虽然它确曾存在过。 这样说,并不就否定还原。我的看法是:研究文学史在事象层面上当力求还原,而在意义层面上则要不断生发。历史研究不光是科学,它还包含人文关怀。科学要求弄清事实,人文则着眼于提供意义,意义是在历史的多向联系中不断生成的,如何能以还原为限?还原论的历史观把历史看成封闭的、凝固的、一次完成了的事实,现成地摆在那里,等待人们去发现。文学史研究就是要去找这个东西,一旦找到,把它录写下来,任务就完成了。但实际上,历史是开放的,向着未来永远开放;历史也并不限于过去发生的事,它还流动到了当前,并通过当前流向未来。一部“诗三百”,经学家读出了礼教伦常,“五四”新青年领略到自由恋爱,社会学、民俗学工作者发现许多上古礼仪习俗,马克思主义者又从中找到阶级斗争与各种社会矛盾的影迹。这表明,历史的通道永远打开着,历史对于人的意义永无穷尽,绝对还原不仅不可能,亦无必要。 必须说明,承认历史需要重构,并不意味着把它看成是一种虚构,乃或是“神话”。学界有这类说法,我不赞同。我不单认可文学史自身有它的原生态存在,还认为,即使就文学史阐释而言,也有比较真实与否之分,不能一例看作神话与虚构。而所谓历史研究的真实性,不单指所依据的史料的可靠性,更重要的,是指我们把握历史内在联系的广泛性与深刻性。历史从过去流向未来,其通道是无穷展开着的,其间有主流,有支流,有回流,甚至有断流。文学史家在建构历史时,对事象的组合愈是能体现历史运动的基本流向,它存活的时空度就愈大,也便是其作为历史阐释的可信性愈强;而若选取的通道是一条小路、回旋路乃至断路、死路,流不长也流不畅,那它的真实可靠性就显得很低甚至会很快化为乌有。所以,我主张从历史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趋势上考察文学史的叙述功能,看它在把握历史现象与时代生活演变的关系上是否具有一定可信性与合理性,这其实是将实践检验真理的理念应用于历史研究。至于理想的文学史,我认为应该是在还原与重构之间保持适度张力,只有这样,才算是较好地实现了文学史研究的目的任务。 三、文学史何以 研究文学史的动因,在肯定社会生活源泉作用的大前提下,要着重揭示生活的变化如何引起人的审美心理感受和表现方式的变异。 文学史凭什么而生成而变化,关涉到它的动因,归总起来不外乎从文学外部或从文学自身找原因两大类,便是通常所谓的他律与自律的关系。我们以往谈论文学现象,也常用这样两句话来表述:一是社会生活作为文学艺术的源泉,二是文学发展基于传统的继承与革新,实际上正体现了他律与自律两方面,但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如何相互推移、相互转化,特别是转化之中有无中介以及以何者为中介等问题,则还需要作进一步探讨。 我个人曾经提过一个方案,在以上两个条件之外增添一个因素,即主体自身感受与表现的互动关系用为中介,由此构成文学史动因的三对矛盾。三对矛盾中,首先是文艺与生活的对立统一,社会生活的源泉地位不能动摇,这是文学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因。但生活并不能自动转形为文艺,它必须通过人的因素起作用,就是说,社会生活的新变所直接引起的只能是人的生活感受的新变,而要将这种新的感受落实于艺术创作,必须去找寻和创造适合于表现这种感受的新的艺术方法与艺术形式,于是有了感受与表现之间的互动,这成了第二对矛盾。新的表现方法与形式又从哪里来呢?不可能凭空构造,还得到既有的文学资源里去搜采与翻新,而搜采中又必须有所选择,有所否弃,更有所加工改造,使之适合所要表现的内容,这里就有一个对传统承传与变异的关系存在,也就是我所设想的第三对矛盾了。三对矛盾构成一个系列,社会生活的外在推动力就能通过主体内在的调节作用而落实到文学传统的推陈出新上来,他律与自律也就联成一体。 看来,中介就在于主体自身,在于感受与表现的互动,而感受与表现均属于审美心理。研究文学史的动因,在肯定社会生活源泉作用的大前提下,要着重揭示生活的变化如何引起人的审美心理感受和表现方式的变异,这才有可能对相关问题有较为全面的把握。 举个例子:我们常讲汉末建安时期的文学创作有一个小高潮,出了“三曹”“七子”等一批作家,形成一代新风,原因是什么呢?或说是社会变乱造成,但变乱直接反映于文学作品的,数量实在很少。也有人认为,变乱促使原有社会关系重组,从而解放了士人的思想,并激发起他们重整山河的豪情壮志。这个说法进了一层,但仍不足以概括全局。建安诗歌里亦有许多并不关涉到政治怀抱,尤其是曹丕为首的邺下文人集团经常宴饮酬唱,写下大量“怜风月,狎池苑,述恩荣,叙酣宴”的篇章,亦属建安文学的有机组成,又该当如何对待?还是刘勰的说法最值得参考:“良由世积乱离,风俗衰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文心雕龙·时序》)“世积乱离,风俗衰怨”固然是建安文学兴盛的根本动因,但这一社会变乱只有落实到文人精神风貌和文学趣味的变异上来,形成“志深而笔长”、“梗概而多气”的审美心理,才会有整体文学新变的局面出现。曹丕当年曾以“文以气为主”来表述他的美学原则,其实就代表了建安时期共同的审美范式,无论是写变乱,写豪情,写宴游交际,写池苑风月,都可以贯彻这一原则,做到“以气为主”。而“以气为主”的审美范式作为由他律转向自律的中介,自然又会落实到文学作品的语言、结构、意象、修辞等各个层面,并推动建安文人按照他们的需要去选择与革新其所拥有的文学资源,一代文学新变亦可由此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四、文学史如何 各种模式或多或少均能适应于一定范围的文学现象的梳理,但总的说来,没有一种模式是万能的,这表明历史远比逻辑来得丰富。 文学现象怎样演进,构成了文学史的动向,在这个问题上,着重讲一讲逻辑与随机的关系。 文学史作为历史,历史性是它的本性,如何从纷繁复杂的历史事象中提炼出切实可行的逻辑,做到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是史家的基本功所在。至于具体的逻辑形态,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有“一代不如一代”的退化论文学史观,也有由“正-变-复”理念构成的循环论思路;“五四”以后的新史家则多持进化论观念,此外还有用两极对立模式或螺旋式演进来概括历史运动周期的。各种模式或多或少均能适应于一定范围的文学现象的梳理,但总的说来,没有一种模式是万能的,这表明历史远比逻辑来得丰富,唯逻辑论注定要走向破产。 逻辑的“失足”促成随机论兴起,它强调文学史研究不要迷恋逻辑,却要重视随机。问题在于当随机与逻辑共存时,应如何把握两者的关系。简单用随机来消解逻辑,既不足取;而让二者杂陈并用,又不免有随心所欲之弊。有没有第三种可能,便是用随机来拓展与深化逻辑,不把逻辑看成某种固定的模子,而尝试将随机引入逻辑,从逻辑与随机的互联互动中构建一种更宽泛也更具包容性的“逻辑”呢? 一般说来,当文学现象处在常态的演化过程中,逻辑的一面往往更起支配作用,随机因素尽管存在,未必影响大局。比如说,“建安七子”少了一个,只剩“六子”,或则“初唐四杰”多出一位,成为“五杰”,我想对整个时代文学风貌的形成不会有太大差别。但若是处在社会与文学变革的非常时期,情况就大不一样。像楚辞,产生于战国后期的南楚地区,是有其自身特殊的历史原因的。楚辞的代表作家自然是屈原,如果没有屈原,我相信楚辞还会有,因为另有一批作家在,如“宋玉、唐勒、景差之徒”。但没有了屈原,楚辞将失去其与诗经中和美相对应的独特的崇高美,而中国诗歌以诗骚并称两大源头的传统可能会有所改易,这正显示了随机因素在文学转折变革关头的巨大作用。 再说一说杜甫,尽管他的文学活动开始在先,但恰恰是安史之乱奠定了他作为“一代诗史”和“千古宗匠”的地位,是无可否认的。设想一下,如果没有杜甫,或者他未能碰上安史之乱,将会怎样?我想,还会有人用文学形式来反映这场变乱,如元结,但元结作为“诗史”,与杜甫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而若少掉杜甫这面旗帜,整个后期中国诗坛的地貌或许会大大改观。 这些例子说明,尽管文学发展过程中逻辑与随机的因子无时不共在,其相互间的作用关系仍很有差异。一种情况下,逻辑为主,文学史的航道大致设定,各种随机因素围绕在周围形成一系列波动,但不会造成重大偏离。另一种情况下,随机因子特别活跃,虽亦有逻辑提供根据,而变局的真正实现则常系于随机的发动。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按照不同情况分别考察其不同的结合方式,才有可能作出较为中肯的判断,这是否可视以为包容逻辑与随机在内的一种更广泛的逻辑形态呢? 将这个问题提到哲学层面来思考,涉及通常所谓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关系,实质上是一个二元因果逻辑与多元因果逻辑的关系问题。二元因果逻辑总是决定论的,它的定向一般很分明。一旦将眼光转向多元,而且是不在一个平面上的多元,情况就比较复杂,往往非决定论会占据上风。事物的存在总是处在内外众多要素的交互联系之中,但在常态下,真正起支配作用的也就是那么一两个占主导性的“元”,其他因子多可略而不计。如射箭要中的,关键在于瞄准和发力,余如风向、湿度、光线之类,在风和日丽的条件下是无须顾及的。而一旦处在狂风暴雨或晦暗不明的状态下,原先的次要因素都会显得重要起来,二元因果随之转化为多元因果,这就是变态时期的事物逻辑。前面讲到的文学史例子,实际上正是从二元与多元相互转化的原理引申出来的。二元与多元的转化还有一种情形,便是微观层面上的多元,往往可简化为宏观层面上的二元。如“自然与人”、“个体与群体”、“传统与现代”、“肉体与心灵”诸种关系,其实都是对具体复杂的多元关系的概括与抽象。抽象会造成简单化,但简化了才便于操作,便于宏观地预测事物的发展态势。文学史上亦常有这类跳出微观随机以把握宏观逻辑的研究方法,实有其哲理上的依据,不过要记住这毕竟是简化的思考方式,切莫由简化而导致片面化。 讲演者小传 陈伯海 1935年生,湖南长沙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史与古文论研究,多次承担并主持国家社科规划与上海市社科规划项目,有《唐诗学引论》、《中国文学史之宏观》、《中国诗学之现代观》、《中国文化之路》等著作十余种及论文百余篇问世。曾获首届“鲁迅文学奖”(优秀理论评论奖)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奖、论文奖等,另《唐诗学引论》韩文本获韩国学术院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