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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知匹夫勇,何取万人杰?——读《史记 荆轲列传》有感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2-1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是一个冷酷无情的酒色之徒,更是一个剑术拙劣的匹夫之辈,他逞一时匹夫之勇,却“一举无两全”,“终被狼虎灭”,怎能称得上人中之杰呢?

  荆轲初到燕国,成天喝酒,喝醉了便旁若无人地痛哭流涕。随着秦兵不断东进,燕太子丹感到了极大的威胁,想效法曹沫劫持齐桓公,派人生劫秦王,逼他归还侵占诸侯的领土;劫持不成,就刺杀了事。荆轲就在这时被田光推荐给了燕丹。为笼络荆轲,燕丹绞尽脑汁、不惜血本:他挑选了大批美女,恣其所欲;顿顿山珍海味,日费万钱;他听荆轲说了句“千里马肝美”,便立即将千里马杀死取肝;一次酒宴上,荆轲忘情地盯着鼓琴的美人那双纤纤玉手说:“好手!”燕丹听了立即将美人之手剁下,盛在玉盘之中献给荆轲。对这种异乎寻常的逢迎,荆轲心安理得。

  论专业技术,荆轲只能算个草包。请看他早年的“壮举”: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他没有交手就溜了;和鲁句践争执,鲁句践“怒而叱之”,他又“嘿而逃去”。再看他成为燕丹宾客后的表现。燕丹向他和盘托出谋秦之计后,荆轲憋了好久才说:“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燕丹“顿首,固请毋让”,他才答应。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临危受命当仁不让才是侠客做派,何以心虚如此?

  在咸阳宫,荆轲于图穷匕见之时,拿匕首直刺秦王。秦王大惊,闪开后一边拔身上的佩剑,一边绕柱而跑,荆轲随后紧追。大臣们惊得目瞪口呆、手足无措。多么难得的机会啊!不料秦王把剑拔出来一下就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只好将匕首孤注一“掷”,却再次失手,反被秦王连砍八剑。如果荆轲“图穷即断秦王首”,自然“千载应传好丈夫。”可是,他的剑术实在太差了!“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给这个蹩脚刺客戴上“千古一侠”的桂冠真是冤枉他!同样是用匕首,瞧瞧曹沫生劫齐桓公的过程,多么利索!同样是刺客,看看专诸刺杀王僚的技术,何其高超!荆轲失败的原因很简单:他是一个拙劣的刺客。

  但在众多刺客当中,为何失败的荆轲反而能独擅美名、千古流芳?从感情上讲,荆轲刺杀的是虎狼之秦的最高领袖,代表的是不愿任人宰割而奋起抗争的弱势群体,他的行刺就平添了几分悲壮色彩,于是“莫以成败论英雄”的哲学便起了作用,人们才忽略了他人性中的黑点,原谅了他拙劣的剑术,并把他当做“千古一侠”顶礼膜拜。柳宗元指出:“秦皇本诈力,事与桓公殊。奈何效曹子,实谓勇且愚。”的确,荆轲虽然勇气可嘉,却未认识到战国末期与春秋时相比,形势已发生巨大变化,他铤而走险的行为就如同螳臂当车。也正如王昌龄诗中所说:“诚知匹夫勇,何取万人杰?”当时中国走向统一的历史大趋势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何况是一个蹩脚的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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