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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俗讳要避。 生活在洞庭湖北边的人们,把猪舌头不叫舌头,因为“舌”与作生意亏本的“折”字同音,所以反其意而叫“赚头”;厨房调味用的红醋、白醋,因为“醋”的方言发音与忧愁的“愁”字方言发音相同,所以也不叫红醋、白醋,而一律叫着“欢喜”;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场合,某些字眼也是要避的,譬如大年初一不能说与死相关的字,包括“要死啦”、“你个该死的”、“你个短阳寿的”、“你的魂丢了”,等等。这都是所谓的避俗讳。类似现象,估计全国各地都是少不了的。谁不愿图个吉利呢? 避俗讳的历史也很悠久。民国广益书局编辑的《古今笔记精华》录明陆容《菽园杂记》文字云,“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因为船行在水中,行船之人既希望船行得快,又害怕船翻个底儿朝天,吴人便“以箸为快儿”,因为“箸”、“住”二字同音(或许箸被改称为筷子,与此都有些瓜葛),“幡布为抹布”,因为“幡”、“翻”二字同音;又因为不喜欢“离散”,而“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还“讳狼籍以榔槌为兴哥,讳恼躁以谢灶为谢欢喜”。《古今笔记精华》的编者在后面补了一条,说“江西人讳饮药为吃好茶”,并说“亦有趣也”。 民间避俗讳这事儿,确实有趣,而且它已经是各地民俗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可是,这么有趣的事,一沾上古时官场的边,就一点趣都没有了。 官们把俗讳叫时忌,其实避时忌与避俗讳的本质完全一样,都是想听好话,不愿听不利于自己的话罢了。 《容斋随笔》之《政和文忌》篇载,“士子程文,一言一字,稍涉疑忌,必暗黜之”。有个叫鲍辉卿者说:“今州县学考试,未校文学精弱,先问时忌有无,苟语涉时忌,虽堪工不敢取。”考试作文中连“休兵以息民,节用以丰财,罢不急之役,清入仕之流”,这种统治者自己总是要说的话,也不能写,不然“悉绌之”。 更有好笑的:“比者试文,有以圣经之言辄为时忌而避之者,如曰‘大哉尧之为君’,‘君哉舜也’,与夫‘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吉凶悔吝生乎动’,‘吉凶与民同患’。以哉音与灾同,而危乱凶悔非人乐闻,皆避。”规定你读的经典,你要用其中的字句,原来却又是其不“乐闻”的。 宋周辉《清波杂志》之《表章用字》篇载,“若危、乱、倾、覆之类”,“罪出”、“忧去”等,在表章中都不能随便使用。说是阳欧修见到别人一篇文章,很欣赏,呈给皇帝前,专门“为改书中所有‘崩’、‘乱’十余字”。宋哲宗“书郑谷《雪诗》于扇,‘乱飘僧舍茶烟湿’,改‘乱飘’为轻飘”。该书校注者刘永翔说,“宋时此类避忌甚多”,如 ‘大哉尧之为君’,‘君哉舜也’,皆以与灾字同音,并不用;“反者道之动”,易反为复;“九变而赏罚可行”,易“变”为“更”;“支”、甲之属,音之近者,皆讳之,“支使”谓之“察推”,“收支”谓之“收给”,“状申”谓之“状呈”,“申时”谓之“衙时”,而且刘特别申明,“讳申字不知何故”。
《古今笔记精华》辑清刘廷玑《在园杂志》之《元人讳一百六十七字》篇云,“元时进贺表触忌讳者凡167字”。这167字集中写起来并不多,兹录如下:极、尽、归、化、亡、播、晏、徂、哀、奄、昧、驾、遐、仙、死、病、苦、泯、没、灭、凶、祸、倾、颓、毁、偃、卜、坏、破、晦、刑、伤、孤、堕、服、布、孝、短、夭、折、灾、困、危、乱、暴、虐、昏、迷、愚、老、迈、改、替、败、废、寝、杀、绝、忌、忧、切、患、衰、囚、枉、弃、丧、戾、空、陷、厄、艰、忽、除、扫、摈、缺、落、典、宪、法、奔、崩、摧、殄、陨、墓、槁、出、祭、飨、享、鬼、狂、藏、怪、惭、愁、梦、幻、弊、疾、迁、尘、亢、蒙、隔、离、去、辞、追、考、板、荡、荒、古、屯、师、剥、革、揆、违、尸、叛、散、惨、怨、克、反、逆、害、戕、残、偏、枯、眇、灵、幽、沉、理、挽、升、退、换、移、暗、了、休、罢、覆、吊、断、□、诛、厌、讳、恤、罪、辜、愆、土、别、逝、泉、陵。这些字大都属所谓不吉字眼,但像归、化、布、屯、出、幻、迁、切、升、移等字,与不吉利扯上关系,是不是太牵强了一些?要是漫无边际附会起来,恐怕大半文字都可与衰老、死亡、叛乱、改朝换代等扯上或近或远的关系。譬如讳土字,大约是因为土与黄泉有关,“认真”起来,那土字旁的字,还有几个能够不讳?《古今笔记精华》的编者对此也大惑不解,在按语中自问到:“典法宪等字亦在忌讳之列,其何所触犯耶?抑专制之王,不许人谈典法宪,故之避耶?” 倒是元朝的官员们真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这167字聚在一起不过一小堆,可它们都不是什么生僻字,抹了这些字,他们居然照样写得出文章!就是放到今日,如果规定不准写这167字,看谁有本事还能凑篇像样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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