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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鹿”也——小议逐“鹿”中原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1-2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史记•淮阴侯列传》中,有“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表述,后世逐渐称为“逐鹿中原”,意为争夺帝位和政权,那么“鹿”即指帝位和政权。可是为何能指“鹿”的所指意义是帝位和政权呢?笔者拙议如下,请批评指正。

      能指“鹿”的所指意义,经过长期的、人为的约定俗成,就指代一种哺乳动物。依东汉许叔重《说文解字》曰:“鹿,鹿兽也,象头角四足之形;鸟鹿足相比,彼此。”按《说文》体例,象某之形乃象形字也,鹿字也然。就是说,“鹿”确实存在,非臆造之物也!是古今之人皆可之熟物,如《史记•秦始皇本记》记载:赵高指鹿为马。也正如《说文》段注曰:“比,象其足也;鸟鹿皆二足相距密,不同他兽相距宽;故鸟从匕,鹿从比,乃密也;古匕与比通用。”
    以上探究了“鹿”是实物而非臆造,这样就使“鹿”拥有 了自己的本意:获取的对象。如《晋书•石勒载记》:“未知鹿死谁手。”继而又有了其引申义:像鹿皮一样粗陋。最后生成了它的比喻义:帝位和政权,此何谓也?

      首先,举一些例子,希望能够从中提出一点端倪。

      一,改鹿为龙。龙乃古人臆造之神物,未见其真,无琢无磨,世人必不知其然,故不能群起而争一虚物也。

      二,改鹿为虎。虎乃实物,非臆造类龙,然其性生猛,贯食人,古人畏而避忌疾之;所以群起而争一畏虎,似与事实不符。

      此二物虽神性威猛,但借民敬畏,实不敢争也。

      三,改鹿为狗,狗虽实物,亦性平实,肉也食,但其是古今之人贬低之借词,天下何以争一恶贬之名也?

      因此,惟实鹿。

      其次,在内容和形式上,鹿和帝位政权一样,都是世人追逐的对象,前者可食,后者可贵;食鹿之美味与帝位和政权之险贵无有不通之处乎?鹿皮的粗陋与帝位和政权的负面影响无有不通之处乎?

      再次,鹿,卢谷切,是屋韵四等呼,依《广韵》《切韵》《声韵考》,鹿和禄同音韵,古逐鹿和追逐禄——富贵也有相通之处,可疑为通假之音借。

      这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以上就是我对“逐鹿中原”的一些浅薄的思考,甚不成熟,漏洞颇多,请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六书音韵表》
    西汉•司马迁《史记》
    隋•陆法言《切韵》
    清•戴震《声韵考》
    《广韵》
    《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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