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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统治下的人民幸福吗?——晚明人写的时政笔记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1-09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关于万历时期“矿税”问题:

      不论地有与无,有包矿包税之苦;不论民愿与否,有派矿派税之苦。指其屋面挟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指其货面吓之曰:“彼漏税!”则橐立倾矣。以无可稽查之数,用无所顾畏之人,行无天理无王法之事。大略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尅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而地方之供应,岁时之餽遗,驿递之骚扰,与夫不才官吏指以为市者,皆不与焉。

      ——冯琦:《为灾旱异常备陈民间疾苦恳乞圣明亟图拯救以收人心以答天戒疏》,见《明经世文编》卷四四


      关于吏治腐败,卖官鬻爵问题:

      崇祯皇帝谓群臣曰:“吏、兵二部,用人根本,近来弊窦最多。未用一官,先行贿赂,文武俱是一般。近闻选官动借京债若干,一到任所,便要还债。这债出在何人身上,定是剥民了。这样怎的有好官,肯爱百姓?”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八

      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上言:“今之世人,又何官非爱钱之人?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爱钱乎?何者?彼原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臣所闻见,一督抚也,非五、六千金不得;道府之美阙,非二、三千金不得;以至州县并佐贰之求阙,各有定价;举监及吏承之优选,俱以贿成。”

      ——《国榷》卷八九。

      职司风宪的科、道官,“人谓之抹布,言其只要他人净,不顾己污也。”

      ——《横云山人史稿·韩一良传》。

      
      关于宗室、权贵横行,欺压百姓问题:

      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借宠暱,奏讨无厌。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献,进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佥事沈传、吴让受奸民冯仲名等投献,进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

      ——嘉靖年间林俊:《传奉敕谕差勘畿内田地疏》

      蜀昔有沃野之说,然惟成都府属,自灌抵彭十一州县开堰灌田故名焉。近为王府有者什七,军屯什二,民间仅什一而已。

      ——《明神宗实录》卷四二一

      (陕西白水县)嘉靖加派一百八两八钱七分,万历加派七百三十五两五钱五分,俱系宗室日繁,剜肉医疮。

      ——顺治《白水县志》卷上

      仕进出身,自非齐民敢望项背,乃高门大阀,仆从如云。田连阡陌而不知休,窖满金钱而不知止。杀人于寸幅之中,破家于立谈之顷。郡县之威立沮,台司之法不行。

      ——《寒香馆遗稿》卷二

      
      关于明末苛捐杂税,巧立名目加派问题:

      计海内用兵十年矣,无事不取之民间,而郡县催科苛政,无一事不入考成。官于斯土者,但愿征输无误,以完一己之功名,谁复为皇上念此元元者哉!故一当催征之期,新旧并出,差役四驰,杻系枷锁,载于道路;鞭笞拶打,叫彻堂皇。至于滨水荒陂,不毛山地,即正供本自难完,今概加新饷,倍而又倍,荒山荒地,谁人承买?卖子鬻妻,逃亡遍野。而户下所欠,终无着落,以累其宗族、亲戚者又不知凡几矣。……自逋欠日久,故一当催征,今日张一示比崇祯元年钱粮,明日张一示比天启七年钱粮,后日张一示比天启六年钱粮,层累而上。而民之耳目乱,手足忙,心计亦惶惶靡定。将完旧乎,则恐征新者之敲比也;将完新乎,则恐征旧者之敲比也。

      ——《瞿忠宜公集》卷二

      今日闾左虽穷,然不穷于辽饷。一岁之中,阴为加派者不知其数。如朝觐考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数百万。巡抚(当是巡按之误)查盘缉访,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

      ——夏燮:《明通鉴》卷八二

      富民置产,弃多贫民。买者宁多其价而少带其粮,卖者并负空差而愿图厚价。孰知多蓄之家利在轻徭,而穷民过眼之价转手为空,且自贻剜肉医疮之患矣。迨于既久,田连阡陌者赋止勺圭,地无立锥者输且关石。催科者无可伊何,但令里老辈四六包赔而已。

      ——万历六年孙澜《旧均粮碑记》

      自晨发,出郭门二十里,又行四十里。此日天色甚霁,搴帷而眺,则四十里中一望皆黄茅白草,察所过之处,皆行地亩中,亩之疆界尚在,而禾把之迹无一存者,计耕作久废矣。即问舆夫:‘此县东西南北,其田地荒芜尽如此乎?’夫答曰:‘如此者十有八九。息县较好,然如此者亦十有四五矣。’心怪其言,到驿舍见有备中火老人及吏役在焉,即呼问曰:‘向所见一路荒芜之田,无差粮乎?’数人同声对曰:‘前此皆膏腴之业,差粮如何得蠲?’即问:‘何不耕?’对曰:‘无牛。’问:‘何以无牛?’则谓:‘多盗卖出境者,无牛因以无佃,此其一端也。又本县马户差徭苛急,每报一人,人不堪役,则先卖其牛弃其地,久之而其人亦逃矣。人去则田无主,故不耕。人去而粮犹在,则坐赔于本户,户不堪赔则坐之本里,或又坐之亲戚。此被坐之家,在富者犹捐橐以偿,至贫者则尽弃户而去。故今村落为墟,田亩尽废,皆由此耳。’因又问:‘此有田弃走之家,始何不卖以与人,而甘抛弃若此?’则又对曰:‘夫差徭政为有田地者苦耳,今赔者欲弃其产而不得。况受其业,而粮即派其家,能堪之耶?于是相率而逃,相率而荒,日甚一日,故遂至此极矣。’又问:‘独无以此情白之县者乎?’对曰:‘此县令多举贡,日暮途穷,贪得为念,又衙门弊多,度力不足以区处,遂日操鞭扑,设法扳坐,只求粮完,自免上司谴责耳,何暇顾人户之逃、田亩之荒也。甚至有告理者则反笞之,所以百姓虽愁怨,率无敢言者。’予又问:‘此是通衢,司道必由此乎?’曰:‘然。’‘抚按由此乎?’曰:‘然。’‘州郡由此乎?’曰:‘然。’予问:‘曾有由此而问厥故者乎?’佥曰:‘无有。’予不觉浩叹。

      ——吴应箕:《楼山堂集》

      然臣犹有说焉。国初每十户编为一甲,十甲编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户口萧条,已不复如其初矣。况当九死一生之际,即不蠲不减,民亦有呼之而不应者。官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止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而赔一户之钱粮;一甲止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则见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飘流异地,栖泊无依,恒产既亡,怀资易尽,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者乎!此处逃亡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明季北略》卷五


      关于遍地饥荒,水利失修问题:

      天启以前,无人不利于河决者。侵尅金钱,则自总河以至闸官,无所不利;支领工食,则自执事以至于游闲无食之人,无所不利。……于是频年修治,频年冲决,以驯致今日之害,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日知录》卷十二

      东南水利未尝不修举,缘视为故套塞责了事,徒令胥吏向民邀索而已,以致日坏一日。

      ——《张忠敏公遗集》卷二

      自古饥年,止闻道殣相望与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问矣,夫妇不问矣,兄弟不问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脍,且以人心味为美,小儿味尤为美。甚有鬻人肉于市,每斤价钱六文者;有腌人肉于家,以备不时之需者;有割人头用火烧熟而吮其脑者;有饿方倒而众刀攒割立尽者;亦有割肉将尽而眼瞪瞪视人者。间有为人所诃禁,辄应曰:‘我不食人,人将食我。’愚民恬不为怪,有司法无所施。枭獍在途,天地昼晦。

      ——李世熊:《寒支初集》卷九

      更可异者,童穉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更无踪影。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数日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薰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明季北略》卷五


      关于军纪败坏,劫掠扰民问题:

      一万额兵,止有六千,以四千为交际、自给、养家丁之用。沿袭既久,惟仗家丁以护遁、冒功,而视彼六千为弃物。弃物多而家丁少,终不能以御敌。

      ——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

      今官兵所至,动以打粮为名,劫商贾,搜居积,淫妇女,焚室庐。小民畏兵,甚于畏贼。

      ——《甲申纪事》

      贼来兵去,兵去贼来。贼掠于前,兵掠于后。贼掠如梳,兵掠如剃。总督之令不能行于将帅,将帅之令不能行于士卒。今日之事,其何以济!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八

      (明军)其将使县令报功。令曰:‘无首级何以报?’将曰:‘易耳!’少顷,进千级,其中有庠士八十余人。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五

      “看了这些惊心动魄的叙述,我们对于明末农民战争为什么必然爆发,明王朝为什么注定要灭亡,就能够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了。”

      ——著名学者顾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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