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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的吃人事件:乱翻古人笔记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0-3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从吃人到一般不吃人,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吃人的事并没有离我们远去。且不说那种还生活在原始社会的食人民族,就是在我们身边,不是还在传说南方的有些有钱人,吃烹制的死婴肉壮阳补肾吗?

      当人类不再茹毛饮血,不再吃人吃得心安理得,吃人的事虽然仍是绵延不绝,但大至只会在四种情况下发生:天灾、疯狂、生理疾病、仇恨。
      
      在天灾时人吃人,那一直传到现在的“易子而食”四字,是最好的佐证。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卷八中,分别各记录有一条明朝吃人的故事,细节很详细。卷二条记录的故事为其老仆所讲,说是在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山东发生严重的旱灾和蝗灾,因为田间没有收成,人们吃完草根吃树皮,最后“以人为粮”,出现了一种供杀了吃肉的“菜人”。人们将老弱妇孺“反接鬻于市”,屠夫买了“如刲羊豕”。有个姓周的商贩从外地归来,中午时分到餐馆就餐,屠夫说现成的肉卖完了,让其稍候。这时,周某见有人拽了两个女子进厨房,一时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突然有人高声吩咐厨房:“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周某这才明白,店家是要杀人取肉接待他,“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都望了周哀叫,“一求速死,一求救”。面对如此场面,周某“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卷八条载,“明季,河北五省皆大饥,至屠人鬻肉,官弗能禁”。某人在旅行途中,进一家旅馆就餐,“见少妇裸体伏俎上,绷其手足,方汲水洗涤”,正要杀了。这人看不过去,“倍偿赎之”。但这少妇由于自身的原因,最后还是被杀掉卖肉了:屠夫“生割其股肉一脔”。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十三有《人肉价值》篇,详细记载了市场出售人肉的价格:“同治三、四年,皖南到处食人。人肉始买三十文一斤,后增至一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
      
      疯狂最可怕的是群体疯狂,如战争。冯梦龙所辑《古今笑》的《鸷忍部》中,就录载有两条在战争中人吃人的事。隋朱粲起事,“有众二十八万,剽掠汉淮间。军中乏食,教士卒烹妇人婴儿啖之,曰:‘肉之美者,无过于人。”而且这家伙居然丧心病狂地说:“但使他国有人,何忧于馁?”降唐后,朱终于得到报应,也被人“杀确烹食”了。宋“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米斗至数千钱,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民居,更互相食”,以至“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菜人”在这时又被名为“两脚羊”,并细分为“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为美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到了现代,战争中也有吃人的事发生。二战时期的对日战争中,日寇就有吃人的罪行,据说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就差点被日本鬼子吃掉。在大的社会动荡中,群体也会处于一种疯狂之中,也可能出现吃人现象。网络上就流传有一个帖子,说文革时期某地将所谓“地富反坏右”打死,然后吃其肉。
      
      个体的疯狂也会使某些人灭绝人性,以吃人显“英雄气概”。土匪们不总是喜欢吃人新鲜心肝的吗?《古今笑》载:“五代赵思绾反,尝言食人胆至千,刚勇无敌。每杀人辄取胆,以酒吞之。”“宋王彦升俘获胡人,置酒宴饮,以手裂其耳,咀嚼久之,徐引卮酒。俘者流血被面,痛楚叫号,彦升谈笑自如。”“《吕氏春秋》:齐勇者,一居东郭,一居西郭,途遇而饮,索肉不得,乃笑曰:‘子肉也,我肉也,何别求肉为?’因抽刀割肉,相赠啖之。”梁山泊上的好汉们,鲜有不吃人肉的,李逵打死李鬼后,有饭无菜,拿刀割了人家腿上肉烧了就吃。
      
      人肉能治病的说法虽然不知从何而来,但却广为人知。很小的时候,家乡老人教育晚辈要孝敬长辈时,总忘不了讲那个“割肉孝亲”的故事。故事的主人翁似乎是佛祖释迦牟尼,也似乎是民间某个小人物,其母生病,便从自己身上割下一块肉来,熬了汤给母亲喝下,母亲的病便痊愈了。鲁迅先生的小说《药》里,写华老栓为了给儿子治痨病,拿了馒头找刽子手去沾人血:“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老佛爷慈禧为了讨好东宫,也曾把自己胳膊上的肉拉下来,做“人参臂肉汤”,喂给病中的慈安喝。宋钱易《南部新书》载,定远县百姓周裕的女儿九岁,“为父患,割左股上肉一寸三分”,并“得血半斤”,周裕“和羹吃”。清王士桢《池北偶谈》载,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一种“痿痹疾”,有个方士告诉他一个偏方,说是食小儿脑即愈。鹿某“以重价购小儿击杀之,所杀甚众,而病不减”,于是又去找方士,“复教以更生凿小儿脑吸之”。
      
      还有仇恨可以让人吃人。“寝其肉,食其皮”,那可是最好的解恨方式。那告密说宋江写反诗的家伙,卢俊义府上的管家,他们的肉最后都被梁山泊的好汉们给吃了。明郑晓《今言》第一百六十七条载,正德五年,刘瑾“坐谋反凌迟”,“诸被害者争拾其肉嚼之,须臾而尽。”
      
      还好,没有见过人吃人,也没有听说过身边熟悉的人谁吃过人。在那所谓“三年自然灾难”时期,号称“鱼米之乡”的荆楚故乡,父老吃一种叫观音土的泥巴,也没谁去吃人——不仅不吃人,他们之中好多人连青蛙、蛇、乌龟的肉,一般也是不吃的。但是,我们能保证今后他们之中不出现吃人的事吗?
      
      毕竟是二十一世纪了,科学昌明,社会救助机制相对发达,在天灾、疾病的情况下,人们大约是不大可能吃人了。可这个世界消灭得了人的疯狂吗?消灭得了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仇恨吗?朗朗乾坤,某个背荫的隐密之处,某个或某群西装革履或者破衣烂裳,一脸慈悲或者横蛮的人,正在狼吞虎咽,他碗中所盛,说不定就是我们同类的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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