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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之学能不能“为公”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0-3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中学”能不能“为公”呢?换言之,中国传统资源能不能转化为现代公域建构的资源呢?恐怕还将继续争论下去。
        
      刘军宁,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主要观点:儒学无法支持现代公共领域的构建,但创造性解释中国传统(传统不独儒学一家),可以找到公私域、中西方的共同价值基础。
      
      陈明,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主要观点:作为公域的国家政制根植于社会传统之上,儒学是一种社会自治的理论,是公域构建的资源。
      
      邵建,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

      主要观点:在私人生活中更多地保持传统,在公共领域尽可能地向西方学习。反对儒家的政治哲学进入到狭义的公共领域去。
      
      袁伟时,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主要观点:中国传统不能在政治制度方面起主导作用,在公共领域中国人确实应该敢于接受现代文明的共同成果,这个问题不该再纠缠。

      公域有无“中学”用武之处?

      南都周刊:邵建近日提出“中学为私,西学为公”之说,取代一直争议不断的“中学为本、西学为用”的旧说。如何看待他的这一说法?

      刘军宁:“中学为私,西学为公”实际上也是认为“中学”在公共治理领域的自由是不足的,需要从外面引入;这一论断的另一个假设是“中学”在私人领域是够用的。这一点有疑问。“中学”在邵先生的论断里实际上指的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学”里面最重要的,可以说是第一大股东,但不是唯一的股东。比如老子在公共领域的思想,他与孔子的思想是完全不同的,我们是否就把他完全忽略掉?同时,要说“中学为私,西学为公”,这里面还必须处理另外一个问题,“公私”之间是有一定的逻辑联系的,我们能否把它一刀斩断,一个放西方,一个放东方。它们有没有共同基础,如果没有共同基础的话,该如何衔接?如果有共同基础,共同基础又是什么?如何在“公私”之间找到内在联系的价值系统,这是儒学不能提供的。

      陈明:“中学为私,西学为公”作为一个处理中西文化关系的思路,没有可操作性,你如何证明“西学”于我们之“公”(公共生活)就严丝合缝立竿见影?即使市场、宪政,其精神价值固有普遍性,但其实现形式却与特定社会结构条件相匹配,例如,其在欧陆、英美和日韩的表现就各不相同。

      袁伟时:所谓“西学为公”,是指在公共领域采用现代文明普适性的核心价值、观念和制度,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是中国宪法里已经揭示的明确取向。应该说,在公共领域中国人确实应该敢于接受现代文明的共同成果,这个问题不该再纠缠,历史已经做了结论。中国人应该有这样的勇气,敢于否定传统文化里面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部分,勇于吸收全人类的共同文明遗产和财富。

      南都周刊:刘、陈两位对“中学为私,西学为公”的主张都有异议,但理由可能不一样。刘先生对儒学的公共功能似乎并不看好,那么在中国的政治体制的转型和重建中,儒学真的无用武之地了?

      刘军宁:儒学的用武之地很小了。这个挑战也是给儒学的继承者的。如果真的想让儒学在中国未来的“公私”两个领域都能起到作用,他们就必须把儒学的价值向世人展现出来,说服世人,得到世人的认可,而且能找到合适的制度安排,不能简单地说儒家的东西不能丢。这个举证的责任不在那些儒学的批评家,也不在普通民众,而是那些以继承和弘扬儒学为己任的人身上。谁主张,谁举证。

      陈明:这是个大问题,我写过文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找来读,这里没法谈。

      邵建:我说“中学为私”,并不排斥个人在私域中对“西学”选择。我只是认为,中国文化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其作用领域更适合在私域中,比如在道德修养方面。而西方文化,尤其是近代以来形成的政治制度,更多地具有普适性。儒学是一种伦理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政治哲学,但它在公共治理领域当中的作用有限,普适性的东西比较少,而不适合进入公域。比如“平等”理念,民主也是“平等”的表现,人人都有一票,儒家这方面的资源就有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公私领域二分法是否得当?

      南都周刊:邵先生将“西学”、“中学”分别对应国家权力所及的“公域”与个人自理的“私域”,这里面有一个问题,私域与公域是否能截然分开?

      邵建:在我看来,自从有了人类,人类的生活就有了公域和私域之分,尽管这种提法很晚。人与人之间有社会交往,这个交往就属于公德的领域。公域和私域是人的活动的两个方面,是并列的。当然也不是分裂的,是有内在联系的。

      刘军宁:公私域在儒家那里是没有分开的,三纲八目,一以贯之嘛。在西方也是分不开的,比如它的公共哲学和关于私人生活的道德哲学,都是首先建立在对于基督教的共同信仰之上的。比如,个人的权利,私人生活的正当性是自“造物”派生出来的,“宪政”的正当性是源自人作为平等的“造物”,生而享有平等的权益和若干自由这点引申出来的。现在我们是否可以把两方各取出一部分,像外科手术一样拼接呢?

      陈明:公私领域的划分是相对的。文化认同属于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自我认同又是属于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自由主义理论认为社会先于也高于国家,是国家建构的基础。这意味着所谓的公与私之间的联系不仅紧密而且必然、至关重要。英美的个人主义根深蒂固是因为有一个根基深厚发育良好的社会。中国的政制过去是中国社会的产物,即便引入政治现代性如宪政等等,也仍将是中国社会的产物。“中学为私,西学为公”切割二者,对历史理解肤浅,不仅逻辑上经不起推敲,还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

      南都周刊:在邵先生划分的“公域”与“私域”之间,其实还存在一个中间领域,既不是私域,也不是国家权力所应及,即公民自治的“社会域”。在“社会域”中,“中学”是不是大有可为?比如以前的乡绅自治,就是儒学的实践。

      刘军宁:这有两个层面。西方关于国家和社会的学说,是有义理基础的。比如说,为什么有NGO,为什么有市民社会,因为根据他们的政治哲学和宗教哲学,认为公民有结社自由,而结社自由是由人作为“造物”享有的自由和权力引申出来的。在这个方面,儒家没有明确的说法,即使是当代儒学的继承者也没有。其二,在活动层面上,儒学继承者当然可以结成团体,组织各种活动,比如带着学生去孔庙宣誓等。

      陈明:儒学整个就是一种社会自治的理论。有人从社群主义角度解读儒学,我觉得这可能是最有可能产生积极成果的努力。但社群主义在西方是现代的事。我们缺的不是社会自治的理论,我们需要的是驯服国家的力量。秦始皇焚书坑儒就是社会和国家博弈中,所谓国家彻底压制社会的标志性事件。但即便如此,对于所谓的社会域,传统资源仍然深厚。不过我认为相关法制的建设还是不可替代的。

      邵建:你说的是广义的公共领域,我说“西学为公”,主要指的是狭义的公共领域,指的是政府权力主导的领域。在你所说的“社会域”这个广阔的中间地带,我想儒学有它存在的理由,特别是对于那些认同它的人群来说。因为这也是一个属于“自由”的领域,特别是对于公共舆论和公共言论。我反对的是儒家的政治哲学进入到狭义的公共领域去。比如在当下有些人不是搞儒学,而是搞儒教,希望把儒学上升到意识形态的层面,这就岌岌乎可危矣。至于你所说的“中学”能否在“社会域”中发挥作用,我个人对这个方面还缺乏思考。

      袁伟时:如果将“中学”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观念推展到整个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官员说来可以将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责任结合起来,从这点上来说可以选用。官员注重个人的修身,以洁身自好这样的姿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这肯定是值得提倡的。即便在西方国家,公民对于公众人物尤其是政治人物的私德,也仍然是有严格要求的,我想这些问题并不矛盾。

      公共哲学要不要分“东西”?

      南都周刊:刚才袁老师说“西学为公”就是指在公共领域采用现代文明普适性的核心价值、观念和制度。自由、民主、宪政和法治这些源于西学的理念具有普世性吗?

      陈明:这些理念是普世的,但不等于实现这些理念的途径也是普世的。有人否定这些价值,有人把这些价值等同于某种制度形式,我觉得同样是一种意识形态化思维,我都反对。

      袁伟时:讲中国特色是有道理的,因为需要照顾国家历史传统、社会现实这些内在因素,这样才能使人类共同的文明遗产化为本国制度。但是不必用这点来否定普世价值,更不能证明中国传统能够在政治制度方面起主导作用。它在某些方面起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不是主导的,只是局部的,关于如何实现的形式和方法上的问题。

      刘军宁:就像中国人喝可乐,西方人喜欢吃中餐一样,压根就没有这种“东西方”概念,只要好吃好喝。有些东西是中国先发现的,有些东西是别人先发现的,各有所长,各有分工,并不是说你先发现的就永远属于你。西方人先发现民主,不能说西方就获得了对民主的排他性的专利使用权。东西方有很大差异,但西方的东西并不就是西方的,可能是来自普遍人性的,只是西方在实践上先得到而已,并不能代表这些东西就是排他性的属于西方。

      所以,我说我们不是在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而是在学习西方先找到的人类关于公共问题解决方案普遍层面上的制度安排。基于普遍价值的制度安排,是没有“东西”的。不然的话,人心是中国的,制度是西方的,为什么要学西方?私德是东方的好,为什么还要学习西方的公德?

      南都周刊:如此说来,你对“全盘西化”派是持有一种同情的态度?

      刘军宁:我不认为那是“全盘西化”,而是要找有中国烙印的,而又合乎普遍人性的解决公共治理的方案。西方的好,不是因为它是西方的,而是基于普遍人性的。而且,我也不认为,凡是中国的,都是有价值的,都应该普遍保留。

      南都周刊:西学的“自由、民主”等理念是立足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发展开来的,但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是立足在“家族主义”之上的,社会关系以“差序格局”展开,在这样的一个传统中,能产生出或移接上“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因子”吗?台湾的政治体制向现代转型中还在延续的“疼痛”是否说明了嫁接这些西方“因子”的困难?

      陈明:儒家讲“发乎情而止乎礼义”,这难道有错么?礼义是因时制作的,也就是历史性的。现在谁讲节欲,怎么讲节欲,你调查过没有?分析过没有?差序格局本是人情之常,无可厚非。当你打交道的人不再沾亲带故,自然就是按市场规则办事了。现在中国的市场观念和意识难道还不够发达么?自由民主和法治难道不是人心所思人心所向么?难道是传统和百姓制约影响它们的建设和落实么?什么事都往文化上扯,看似深刻,实则浅薄!鲁迅用国民性说近代的落后就是如此!

      刘军宁:怎么把为“忠君”服务的私德嫁接到为“共和”服务的公德上?我们看不到这个桥梁在什么地方;在中国传统中有很多和西方很接近的思想,比如“杨朱”的思想,但被完全压制了;比如说老子的思想,完全是主张压制君王的。只是这些东西,在中国传统中不起主导作用。

      台湾还在延续现代“转型之痛”恰好因应了我所提出的中国需要一场“文艺复兴”,中国需要个体意识的觉醒,对个人利益、个人尊严、个人自由的正当性的承认,让个人真正地站起来而不是在家长和君王的阴影之下。只有这样,才可能得到与西方类似的公共问题的解决方案。文艺复兴起码可以推动个体意识的觉醒,它的一个特点是需要重新解释中国的传统,通过重新解释来找到一个共同的、超越的价值基础。西方公共哲学也是这样的,它本来不是,是被后来衍化成一个超越个人私德的公共哲学的。

      邵建:这是一个很艰苦的过程,中国的传统文化(主要是以儒家为代表)与西方文化,尤其是在公共治理方面,差距很大。在中国的“家族主义(群体主义)”和“国家本位”的文化中,个人是很压抑的,相对缺少的是个人的权益和自由理念。这就是我说的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距较远的原因。“公私之域”的划分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考虑,国家和政府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私人权利,否则其存在就失去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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