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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诱惑--太平天国的兴亡(5)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0-2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底),紫荆山地区石人村的士绅王作新带领家丁、团练,以毁庙宣扬妖书为罪名,捕捉了冯云山。这下捅了马蜂窝,会众人员很齐心,拜上帝会会员卢六很快找了一些会众,把冯云山抢了回去。为此,王作新把此事告官,向桂平县衙投状,指称冯云山以村民曾玉珍家为窝点,非法集会,毁捣社稷神明,结盟惑众,不从清朝法律。其实,王作新作为主控方有理有据,非法集会和捣毁公有建筑在封建时代确为犯法行为。但是,当时的满清政府,自鸦片战争失败后,上上下下畏洋如虎,清朝中央政府应外国传教士之请,已经有公文派发到各地,明令地方政府不要干涉洋教活动。因此,桂平县的官员息事宁人,在押解冯云山和卢六到官衙的同时,发传票要王作新到庭,并声言他有诬告和捏造事实的嫌疑。冯云山方面,在监狱中不停申诉,辫称自己只是相信基督教,并无不法行事,坚称自己完全清白。由于察觉风向不对,事主王作新又怕教徒报复,屡不到庭对质,而卢六(冯云山的表兄)又在监狱中得病而死。

      押了几个月后,新上任的桂平知县索性小事化了,以“查无情实”为名,把冯云山从牢狱中放了出来,只是认定他“无业游荡”,派两个差役押送他回广东花县原籍。一路上,冯云山如簧巧舌,竟然说服两位差人也皈依了“拜上帝会”,三个人一起转回了紫荆山地区。当然,冯云山得释,最关键在于会门兄弟集资捐款“科炭”钱(拜上帝会多烧炭矿徒,集资敛钱称为“科炭”),四下在衙门中走关系打点。钱能通神,最终才使冯云山能顺利出狱。从另一方面讲,也可看出这些抱成一团的“拜上帝会”势力越来越大,吓得王作新一家人都不敢再在石人村家中居住,很怕招惹这些事儿头。

      冯云山刚刚被逮时,洪秀全又怕又急,匆忙离开紫荆山,赶至广州,准备亲见鸣鼓喊冤,向两广总督耆英告状,以图救出冯云山。因为,清政府在道光二十五年经耆英上奏,已经明旨谕准对广东的礼拜堂驰禁。可巧耆英内调离开广东,冯云山得释,洪秀全就没有见到这位身任两广总督的“青天大老爷”。

      1848年十月,二人终于在花县老家会面,相拥久之,恍若隔世。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提。冯云山在桂平县被羁押期间,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三月三日,拜上帝会会员中的骨干份子杨秀清自称“天父”附体,玩起降神把戏,咣当一声当众晕倒,然后突然跃起,神情肃穆,自称代“天父上帝”来传言,把会中摇摆不定的黄姓家族成员驱逐出会。由于广西一带流行人神交通与鬼神附体的风俗,会众们信以为真,杨秀清不仅获取了极高的威信,也稳定住了冯云山被逮后拜上帝会内部的恐慌情绪。

      很快,杨秀清的烧炭同伴萧朝贵有样学样,咣当一声也倒地,鲤鱼打挺跃起后,自称“天兄”附体,与杨秀清演起了双簧。

      所有这一切,洪秀全、冯云山两个人,当时一个在狱中,一个在广州,皆不知情。事定之后,二人就此也产生过犹疑:如果承认杨秀清、萧朝贵的“天父”、“天兄”代言权,会友们对此坚信,那么,就意味着这两个人日后在宗教上有超越洪、冯二人权威的意味。但是,如果拒绝承认,闹不好会内人员产生内哄。思来想去,觉察到杨秀清、萧朝贵二人当时没有野心,洪、冯二人就决定接受这一事实。洪秀全声称自己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如此一来,天父、天兄二人的“代言人”地位,自然超越不了“上帝”的亲儿子。日后太平天国的“爷降节”、“哥降节”,就是“纪念”这杨秀清、萧朝贵这两个人的“下凡”。

      杨秀清祖籍嘉应州(今天的梅州),其四世祖开始移居广西。他本人于1821年出生,五岁丧父,九岁丧母,孤儿苦出身,多亏伯父抚养成人。成人之后,杨秀清以烧炭为生,生活极其困苦。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加上慢性疾病,杨秀清身材矮瘦,胡须稀疏,而且渺一目,是个面有残疾而体格虚弱的人。但此人抱负远大,广结朋友,仗义施财,情商和智商都特别高。正因如此,他才能在“拜上帝会”危难之际脱颖而出,一装成名,取得了“代天父传言”的特权。至于萧朝贵,是杨秀清山中烧炭的老伙计,其人性情凶悍,相貌凶丑,但对会门与杨秀清等人忠心耿耿。

      1850年左右,洪秀全在拜上帝会内的地位日益得到巩固,多次“预言”得验(无非是装神弄鬼说些某时某人要得病的“神言”),加之其本人知晓些治病偏方,日益被会众渲染为“能令瞎者见物,能令哑者开口”的神人。同时,金田村的大财主韦昌辉家族也加入了会门,为拜上帝会增强了极大的物质基础。不少学者讲韦昌辉是壮族人,完全是以其“韦”姓揣测。韦昌辉也是明末从广东迁到广西的客家人后代。在所有太平天国的高层头目中,基本百分之百是客家人。至此,笔者简述一下“拜上帝会”重要成员中的“客家人”构成情况。

      笔者十多年前从天津初到岭南,对“客家人”这个概念十分模糊,以为是广东的一个少数民族。其实不是。客家人是中原汉族南迁后形成的一个特殊支系。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南定百越,他派几十万大军进军岭南,修灵渠,灭蛮族,由此就把汉族的文明之花散播于五岭以南。其后,每逢中原战乱,朝代更迭,就有大批民众扶家携口南迁由黄河流域到江淮流域,由江淮再迁至赣闽粤的广大山区,与当地畲、瑶等少数民族打打杀杀,来来往往,最终形成了一个“客家”群体。“客家”,取自“客而家焉”之意,最早出自晋元帝诏书,而实意的“客”是从少数民族口中而来,相对于当地土著,这些外来汉自然是“客家”。

      客家人一直保留着浓郁的中原传统文化,即使今天的语汇中仍旧保留了许多古词语,可称是古汉语的“活化石”。其传统守礼重义,好学讲理,耐劳耐苦,坚忍不拔,确实具有中国古代河洛精神的遗风。明末清初之际,由于满清入关后推行的民族压迫政策,大批广东、福建地区的客家人西迁至广西,在武宣、桂平、平南、贵县、陆川、藤县等地区居住,或垦山,或开矿,努力求食,艰辛生存。不仅来自广东花县的洪秀全、洪仁玕、冯云山是客家人,死于狱中的卢六是客家人,杨秀清、萧朝贵、韦昌辉、石达开、秦日纲、赖文光、黄文金、曾天养、李秀成、陈玉成,等等,全都是客家人。特别让后人概叹的是,首先派人把冯云山抓起来的王作新,是客家人;镇压太平天国的曾国藩,是湖南的客家人;一直作诗作文大骂太平天国的清末启蒙思想家黄遵宪,也是客家人。五十年代,有学者“考证”说石达开、韦昌辉、林凤翔、李开芳(后两位是太平军“北伐”主将)皆是广西壮族人―――此说完全是根据当代居村人员现状的“揣测”,如果石达开、韦昌辉是壮族人而非客家人,他们二人不可能进入太平天国最高决策层。特别是韦昌辉,堂堂“六千岁”,仅居洪秀全、杨秀清、萧朝贵、冯云山之后,如果不是客家人,万万不能拥有这种地位。有学者总以他姓“韦”而误认其为壮族,实是犯了“经验性”错误。

      即使在冯云山被逮前后,洪秀全也非想过真的要“造反”,广西的“来土之争”,正是导致“金田起义”最直接的催化剂。

      何谓“来土之争”呢?金田起义前,在广西桂平、贵县、武宣、平南(浔州治内)等地,一直存有大规模的武装械斗。所谓“来人”,主要指从广东迁入广西的讲客家话和广府话(白话)的人,所谓“土”,主要指久居广西当地的土著居民(包括汉人和少数民族,主要是汉人)。由于广东客家话和广府话(白话)不同于广西当地的“土白话”,当地人也称“来人”为“讲客的”,称土著为“讲土的”。“来土之争”绝非民族之争,因为广西本地的壮族、瑶族并无鲜明立场,有些人支持“来人”,有些人支持“土人”。广西这地方由于久在“化外”,民间械斗一直是流行的“民俗”现象。特别是道光末年土地兼并剧烈、内部矛盾激烈的情况下,大批广东、福建、湖南游民进入广西,造成了地少人多的局面,官府有时又暗中怂勇当地土著与游民争田,故而梁子越结越深。为争一口井、一块田、一个媳妇,整村整村的人互相持械仇杀,有时一打成年累月,你来我往,你杀光我半村人,我再拉人杀光你一村人。男女杀掉不说,还把对方的孩子均抢走卖掉,房屋付之一炬,整村烧成白地。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这种大规模仇杀之中。

      道光二十四年,桂平县金田村黄谭两姓械斗;道光二十八年,贵县北岸来土械斗;道光三十年,贵县赐谷村农民之间因争水源械斗。不久,“来人”打死土人多,贵县奇石寺村数百土人来寻仇,开始互相仇杀;再后,教子岭一带的“来人”想强娶壮族美女为妻,壮人与土人联手与“来人”械斗。“来人”打不过土人,便又四处联络“来人”来帮忙,愈演愈烈之下,整个贵县地区上万人大规模械斗,互杀四十余天,尸横遍野,瘟疫肆虐,“来土之争”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金田起义”发生。起事之初,根本不是洪秀全等人要打“江山”,完全是应大部分落难的、无家可归的客家人之请,准备武装迁徙。从前的教科书和历史研究基本都宣称洪秀全是一位深谋远虑的“革命者”,一直策划推翻腐朽的满清政府,从来就反帝反封建,那完全是拔高。不必看别的资料,仅看太平天国被清军生俘的重要两个人石达开与李秀成的《自述》,均讲来土之争是“起义”之基本原因:

      “拜上帝人与拜上帝人一伙,团练与团练一伙,各自争气,各自逞强,因而逼起”。(《李秀成述》)

      “道光二十九年,因本县(贵县)土人赶逐客人,无家可归,同洪秀全、杨秀清、韦昌辉、萧朝贵、冯云山共六人聚众起事”。(《石达开自述》)

      而且,“来土之争”的结局,正应验了洪秀全早先的“预言”:“有田无人耕,有屋无人住!”自得之余,洪秀全很精明,提前让人把自己的家属从花县搬来广西,并通知各地教徒到金田村集中。确切日期,大概是1850年(道光三十年)五月间。冯云山就“傻”一些,他没有及时搬迁亲属。金田事变后,冯云山一家三族均被官府抓住,因大逆之罪基本都丢了脑袋,而冯、洪二家的祖坟也被刨开铲平。

      自道光三十年七月开始,各地的拜上帝会信徒,特别是那些“来土之争”失利的客家人群,携家而来,奔向金田村。人流络绎之中,清朝的地方政府不以为然,没有想到这些人要造反,以为他们是逃难。还有大黄江巡检带了几十官兵入山敲诈会众,更激使得群情激愤。

      韦昌辉一家本人就是金田富户,他一大家子人昼夜忙乎,弄了不少人在家铸造武器,磨刀擦枪,而韦府也成为洪秀全的指挥中心。贵县人石达开率一千多生力军到达;陆川的赖九自玉林率众来投;博白会众和象州会众来投……只有广东信宜的凌十八所率拜上帝徒众倒霉,他带了数百武装自信宜出发,但中途贪攻城池,攻玉林、博白等县城不果,失败后想掉头跑回广东,最终在罗定被清军全歼(凌十八及其数百随从全是客家人)。

      眼看会众愈聚愈多,不第举子洪秀全满心欢喜,手拈须胡,又做歌诗一首明志:

      近世烟氛大不同,知天有意启英雄。神州被陷从难陷,上帝当崇毕竟崇。明主敲诗曾咏菊,汉皇置酒尚歌风。古来事业由人做,墨雾收残一鉴中。

      显然,洪秀全诗中,已经暗隐有自己要与朱元璋和刘邦比肩的意思。但此诗中,可见洪秀全文化修养确实一般,不是人们所吹嘘的精熟史集的水平。“汉皇置酒尚歌风”,是指刘邦做《大风歌》,虽是瞎押韵,还算看得懂。而“明主敲诗曾咏菊”很让人费解,黄巢杀人八百万,此贼头曾经大咏“我花开后百花杀”,明太祖朱元璋,正史上却无记载他有咏菊诗。很有可能洪秀全爱看民间演义,似乎传有朱元璋做过一首仿效黄巢的《咏菊诗》:“百花发时我不发,我一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满身披就黄金甲。”

      从实际上说,“金田起义”不是一天的事情,是指各地会众一路打杀到金田聚集的几个月过程。最终,冯云山等人选定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十日(1851年1月11日)这天趁给洪秀做寿过生日当作纪念日,称之为“万寿起义”,所以一般后人就把这一天当成金田起义“纪念日”来对待。其实,太平天国真正的起事要早几个月,他们内部也一直没有专门纪念“金田起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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