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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挖假冒伪劣的祖坟:乱翻古人笔记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0-2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只要不是完全的自给自足,总会有买卖行为发生。当然,古时候市场交易频率和规模要小得多,产品流通的地域范围也不会大到哪里去。在这种情况下,恐怕没人敢制造假冒伪劣的东西。譬如一个农民,在村边铁匠铺买了一把蓄意制造的假冒伪劣铁锹,回家用了不到一个星期就裂成几块,拿回铁匠铺来,铁匠肯定得马上给人换了,不然,那农民把这事在村头一吆喝,铁匠铺就只得关门。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假冒伪劣还是有。《太平广记》嘲诮类中,辑录有隋唐五代书籍《启颜录》中的一篇《酒肆》,说是几个人在酒店就遭遇到了假冒伪劣酒,他们便一起开这酒的玩笑,其中一人说:“酒,何处漫行来,腾腾失却酉。”众人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有水在。”酒里掺水了。这是书上的记载,千多年前的事了,但实际上假冒伪劣酒的出现,肯定要早得多。不过,那时候的假冒伪劣商品可能也只有酒,因为酒里掺水方便,消费过程快,又没有一个验证酒里兑水没兑水的客观标准。
      
      到了二百年前,商业发达得多了,假冒伪劣商品也跟着“繁荣”起来。纪晓岚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姑妄听之(三)》中,一口气就说了侵害过他权益的四种假货:假墨、假烛、假鸭、假鞋。假墨“乃抟泥而染以黑色”,假烛“乃泥质而幂以羊脂”,假鸭“乃尽食其肉而完其全骨,内傅以泥,外糊以纸,染为炙爆之色,涂以油,惟两掌头颈为真”,假鞋“盖靿则乌油高丽纸揉作绉纹,底则糊粘败絮,缘之以布”。看来,当时造假的水平就已经不错了。在这段记述的后面,纪老先生有句总括的话:“其它作伪多类此,然犹小物也。”这说明当时的假冒伪劣商品并不只文中所记四种,同时,假冒伪劣的也多是些不关痛痒的小东西。
      
      又过了几十年,假冒伪劣开始乘火打劫,不顾人命了。安徽桐城落魄文人许奉恩在其《兰苕馆外史》中记载,一个叫定远的地方,春夏大旱,田间颗粒无收。到了六月中旬,终于下了雨,于是农民们思谋种荞进行生产自救,但苦于没有种子。制假售假者某甲“藏陈荞甚多,虑颗瘪色黯,不能出售,以甑蒸之,顿觉硕大光润,大喜,遂榜其门曰:‘出卖荞种’。于是争往购求。荞价翔贵,获利千万。”这用甑蒸了的种子,种到田里的结果可想而知,“由此饥饿以死者指不胜屈矣”。
      
      不知道历朝官府对制假售假者如何处置,《启颜录》、《阅微草堂笔记》、《兰苕馆外史》对此均无记录。古时行政官员少,想来政府一般是不管这种事,主要由民间自己处理的。前些年还能看到,如果商家短斤少两,顾客是可以折秤杆的;如果有人卖孬货,摊子也可能会被顾客砸了。不过,那卖假种子的某甲,受的处罚大了:“无何,雷击某甲死,釜底书‘蒸荞误人,粉身莫赎’八字。”这是造假造得罪大恶极,逃不过如电神目。只是现儿今政府对制假售假问题管得紧之又紧,假冒伪劣的毒米毒酒害死的人事件却时有听闻,无法不叫人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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