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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义赈与中国近代彩票的起源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10-24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借鉴和吸收一些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创设了一批大型彩票,如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和足球彩票等。并且,彩票业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发展成为一项颇具规模的产业。如今,各类彩票销售点已经遍布国内许多地方的街头巷尾,中央和各地电视台频频推出各种彩票专题节目,不少有影响的报刊都开辟了彩票信息专栏,“彩民”也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专有词汇。所有这些情况都有力地表明,彩票已经构成当代社会生活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不过,这种彩票风行中国的盛况并非为今日所独有。早在晚清时期,就曾掀起过中国历史上首次彩票风行的浪潮。并且,这一时期的彩票不仅同样进入了民众日常生活的层面,而且有着决不亚于当代彩票的社会声势和影响。就其发展历程的持续时间和复杂程度而言,甚至比今日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么,晚清时期这次彩票浪潮的发生机制是什么,又是在怎样的社会情境中形成的?其与当代彩票之间是否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呢?尽管晚清彩票与当代彩票相距近百年时间,然而探讨这些问题仍然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因为这一方面可以重现中国彩票发展史中一段相当关键却长期湮没的历史,另一方面也完全能够为加深理解当代中国彩票事业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

      大概出于彩票终归是一种难登大雅之堂的事物的缘故,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整个中国彩票史都没有真正进入历史学者的研究视野。直到国内彩票略具气候的2000年以后,才陆续出现了10篇左右有关中国彩票史的专题文章。而在这些文章中,除了一两篇属于严肃的学术研究外,大多只是些泛泛而论的介绍性文字。在这种情况下,固然这些文章大多都明确地以中国近代彩票作为论述的重心,但其中许多重要问题实际上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中国近代彩票的起源,正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界定本文的论述主题起见,首先应该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中国近代彩票”有着自身特定的意涵,即主要指那些与中国近代化进程发生直接关联的彩票。因此,对其起源问题的探讨就既不必对彩票本身进行原始追溯,亦无须涉及中国本土射彩之法的初始发展。而构成中国首个彩票浪潮的主体,便位于中国近代彩票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这些彩票并不包括同时期出现在中国的所有彩票。例如,有这样两类彩票就不能赋予“中国近代彩票”的性质:其一是那些虽在近代中国发行却具有国外资本背景的彩票,因为这完全是西方近代彩票体系的延展;其二则是这一时期从中国本土射彩之法中衍生出来的彩票。

      另外,如果不对排除第二类彩票的原因作出进一步的说明,恐怕难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混乱。例如,有人就认为,道光以后在广东一带开始流行的“闱姓”博弈,“实际上和我们今天的彩票相差无几,特别是体育彩票的一种”[1]。另有人则更为明确反对那种将彩票视为舶来品的看法,指出自乾嘉时期就开始在粤东流行的白鸽票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彩票形式之一,且如今香港六合彩中就有白鸽票的影子[2]。据此而言,本文似乎不能排斥这些彩票。事实上,这样的看法显然是将形式与内容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如果单以形式而论,无论是“闱姓”票或是白鸽票都不能说是中国最早的彩票。杨联陞先生早已指出,中国至少在13世纪就出现了“拈阄射利”的抽奖票,从广义上讲,这种方式与近代以后的彩票并无多大差别[3]。那么,我们是否应当从13世纪开始讨论中国近代彩票的起源呢?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正如杨先生本人承认的那样,这些抽奖票与19世纪后期开始风行中国的那些彩票并无直接的关系,也是完全不同的事物。至于包括“闱姓”和白鸽票在内的本土射彩之法与本文所谓的“中国近代彩票”之间的最关键区别,则在于后者赖以立足的基础是近代资本运行体系,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西方的影响。可以说,彩票真正在中国成为一种较为系统化的日常性行业,一方面是中国近代行业演化过程中才出现的事情,另一方面是以模仿国外彩票为起点而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就不能仅仅依据形式上的雷同来确定某种彩票的基本属性。

      就中国近代彩票的起源问题来说,闵杰先生应是第一位对之进行认真探察的学者[4]。至于其他人的一些说法,则由于缺乏论证和证据,因此这里无须论及。应当说,闵先生的《论清末彩票》一文是中国彩票史研究领域中迄今为止最具学术价值的文章。该文依据较为丰富的史料,对晚清彩票发展过程中的许多问题都作出了正确论述。不过,他在这个起源问题上的论述却相当简单。从其行文中可以看出,他认为中国近代彩票的起点应是1899年由上海广济公司发行的“江南义赈彩票”(通常简称为“江南票”)。其根据在于,这是首家经官方正式批准发行、由中国商人单独承办、以吕宋票为原型的大型彩票。

      由于清人徐珂编辑的《清稗类钞》一书中就有“我国之有发财票,自粤商江南票始”的明确说法[5],那么再来探讨这一问题岂非多此一举吗?实际上,尽管闵先生准确地指出广济公司是以赈灾的名义打开了发行彩票的突破口,但无论是他还是《清稗类钞》中都没有进一步提及这样一些相当重要的问题:江南票为什么要以“义赈”为旗号?而义赈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事物,居然可以为这家彩票的发行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再者,彩票与义赈之间究竟为什么会发生关联,又是怎样关联起来的?显然,如果对这些问题不加解释,还不能说就圆满解决了中国近代彩票的起源问题。而一旦触及到这些问题,我们就会发现,1899年江南票的出现其实只标志着中国近代彩票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而非其源头,在此之前,中国近代彩票的发展已经得到相当可观的积累了。

      二

      晚清义赈的出现是中国救荒史上的一个新鲜现象,也标志着中国近代救荒史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动。关于晚清义赈的特性,李文海先生指出,由于晚清时期严重的灾荒、荒政的衰败以及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动,民间自发兴起了这种“民捐民办”,即由民间自行组织劝赈、自行募集经费,并自行向灾民直接散发救灾物资的跨地域救荒活动。它是一大批江南绅商的联合行动,一方面与江南慈善传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又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传统的地方性慈善事业[6]。而这种超越性的最重要表现,就在于义赈是一种跨地域的地方性救荒实践,也就是说,义赈在其救助对象指向全国范围内灾荒的同时,又始终立足于江南地区,其表现出来的地域意识、主要依靠的社会资源以及具体运用的救荒方式,无不带有强烈的江南地方色彩,从而形成了自身独特的运行机制[7]。

      不仅如此,以19世纪70年代后期爆发的“丁戊奇荒”为契机,晚清义赈在诞生后不久便迅速成长为一股不容忽视的社会救荒力量。并且,随着晚清时期灾荒的频繁发生,其活动也连绵不断,到19世纪90年代时就已“风气大开”了。更重要的是,由于义赈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民间,运作机制较为灵活,而且在相当程度上针对当时中国赈灾机制的主体即官赈中的弊端来实施救灾行动,因此很快就赢得了从国家到社会的广泛信任,并对官赈产生了极大的冲击。正如义赈的重要发起人之一经元善在1892年所说的那样,当时已是“海内成为风气,一若非义赈不得实惠”[8]。

      当然,义赈的社会影响力固然非凡,却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可以随意攀附骥尾来实现别样目的。事情要是这么简单,那么另外许多射彩之法同样可以借用义赈的名声来谋求自身的合法化。可为什么只有江南票顺利地与义赈挂起钩来了呢?事实上,这种挂钩决非是广济公司经理人的灵机一动,而是因为彩票与义赈之间早就发生了直接的关联。并且,很可能由于义赈也仅仅与彩票之间有着这种关联,从而为江南票的做法提供了某种铺垫,同时使得其他射彩之法没有多少可趁之机。

      值得强调的是,彩票与义赈的最初关联,还是出于义赈方面的主动性。至于这种动力的主要来源,则是义赈为筹集赈灾资金而开展的募捐动员。与以往那种主要依靠民间绅富捐助的救灾活动不同,义赈发起的筹赈活动也是对中国传统募捐机制的超越。也就是说,无论是其社会动员的广度还是深度,义赈的募捐都达到了空前的层次。早在光绪四年(1878)四月间,时人就曾对义赈引发的热烈筹赈场面发出过这样的感叹:[9]

      各赈局善堂常有妇女施助金簪首饰者,是闺阁之心尽矣;各处开行开铺商人,无论店铺大小、本钱多寡,各有施将,是商人之心尽矣。绅衿之救灾恤邻者,亦各量力施助,是缙绅之心尽矣。妓女有不愿烧香而愿助赈者,接踵而至,是青楼之心尽矣。东西两洋尚非与我同土,而捐助者甚众,是外国人之心尽矣。各口轮船设柜劝捐,每次各行旅捐者一元数元,无不尽力慨助,是行客之心尽矣。乞丐某蓄积十余年,只有八百文,竟肯尽数助赈;尚有沿门托钵,讨得数十钱而一半付与捐局者,则乞丐之心皆尽矣。

      在这种形势的激发下,向义赈的捐助益发踊跃,不仅是有钱的出钱,甚至还有许多人把价值不菲乃至略可变价的物品都直接捐给了义赈组织。然而,这些物品毕竟不是可以立即利用的款项。随着各家赈所接受的助赈物品愈积愈多,如何将之尽快转化为赈款就成了一个相当迫切的问题。而率先设法解决来这一问题并找到一条便利途径的,则是上海协赈公所中的义赈同人。与此同时,由于当时上海是首家进入中国的大型国外彩票即吕宋票最集中的销售地,故而上海义赈同人很快便想到了仿效吕宋票形式来处理助赈物品的途径。光绪五年八月初八日(1879年9月23日),上海协赈公所在《申报》上特地发布了一则“变资助赈彩票”的告白,内中称:[10]

      近日捐助衣裘、珠玉、玩器、书画充赈者,大小不一,急切不能售价,不得已仿照彩票法,以物价高下定彩等差。计估价二千元,拟制彩票二千张,每张一元。有乐助者请至南市升茂钱庄、城里果育堂、辅元堂、保婴局、英租界大马路保安堂、法租界浦滩太古公司内协赈公所买票。自一张以至十百,不拘多少。俟张数售完,当定期登报,请至邑庙内园当众拈阄。得彩者虽无十分奇赢,然头二等彩利亦四五十倍,降而至于百号以次,亦值一元者尚多,即最下者亦有书画等件,譬诸买一价目过昂之物,并不虚费。借此成全善举,可救数千饥民之命。想好善君子必乐于玉成也。

      虽然其采用的开彩形式是“在城隍庙戏台上延请耆儒一位,童子两人,对越神明,秉公拈阄。初七日在罗神殿保婴总局凭票对号,照发所有号数物件。一经掣定,即缮具总单,实贴庙中大殿。如有怀私,天厌之”[11],但是这次活动在整体上仍属一种新式筹赈手法。而且,对于这里所说的“彩票法”,义赈同人后来明确地说就是“吕宋彩票之法”[12],因此这次活动遂成为国内首次对吕宋票的公开仿效。另外,此次赈彩的销售大概颇为顺利。这表现在,不仅这次活动在原定的九月初六日(10月20日)如期开彩,而且一月之间该赈所的二千号彩件便仅剩三十余号[13]。嗣后,在上海赈所这次活动的启发下,扬镇赈所在同年十一月间处理本所的助赈物品时也如法炮制了一次[14]。

      尽管“丁戊奇荒”期间义赈售彩助赈之举仅此两例,但是倘若与当时彩票在中国的命运联系起来,便可发现这种举动在中国近代彩票发展史上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由于很久以前的抽奖票就被当作一种赌博形式[15],所以禁赌极严的清代官方虽说控制不了吕宋票,但一直照赌博例禁止国人仿办同类形式的彩票。就在义赈同人首次举办赈彩售物的次年,上海县官府还出示禁止“仿照吕宋发财票号数、设绸绉台凳卖票者”,并于是年六、七两月间分别处理了两批托寄洋商名下私制彩票之人[16]。直到光绪十五年(1889)间,汉阳官府还发布了严禁彩票的章程,其惩罚力度也极为严厉:[17]

      主使发贴吕宋票之人,照造卖赌具例,发边远充军;伙同代贴者,照贩卖赌具例,杖一百,流三千里;买回得彩者,照为从例,杖一百,徒三年;窝顿容隐不首之犯,分别照例革究枷示。

      可以说,汉阳官府的这种做法正是清律一贯精神的反映。而照此情况来看,国人自办彩票欲在中国取得合法地位可以说是困难重重。然而,由于义赈同人在光绪五年的公开售彩之举没有受到官方的任何干预,这就预示出彩票完全能够在中国找到一个可靠的突破口,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光绪五年(1879年)的售彩活动在整体运作上还相当简单,并且在义赈初期仅此两例,所以这种举动还只能算是权宜之计。而到义赈活动在光绪七年(1881年)再度兴起之后,义赈同人甚至开始尝试着将售彩助赈之法发展为其正式运用的募捐手法之一了。这主要表现在,义赈同人不仅更多地运用这种手法筹赈,而且大大加深了对正规彩票发行方式的借鉴程度。在这方面,光绪八年义赈绅士谢家福等人所制定的“元魁夺彩会”筹赈法虽然与吕宋票形式有一定的差别,却从一个侧面表明后者首次真正引起了义赈同人的重视。所谓“元魁夺彩会”的意图是趁当年举行乡试之机售彩筹赈,其具体做法是:[18]

      一、是会为急筹皖赈起见,而于新贵诸君北上会试,亦足少壮行色。与其将来广分硃卷,何如此际筹捐助会,较为事半功倍?即使家道殷实,亦可将程仪分赠同年寒士,与不伤惠,取不伤廉,与广东闱姓、吕宋彩票情节迥异。想赴试诸君无不欣然乐助也。

      一、凡乡试诸君,不论何省均可与会,每会自助一员,募赈九员,尽七月杪截止。寄至苏州王枢密巷电报局内皖赈公寓守取收票,并登《申报》为凭。约以一万会为率,计收皖赈洋九万员,立即解交办赈诸君散放,此外程仪洋一万员,暂存上海汇丰银行。

      一、助会诸君高中解元者,得程仪洋五百员,魁选得程仪洋四百员,举人得程仪洋三百员。倘中数过多,则尽数分摊。一人而助数会者,程仪祗得一分。

      一、与试诸君送交会洋时,须照学册履历开明,以便填明票根。一俟高中,凭票取洋,毫无折扣。

      一、凡与会诸君高捷南北两闱者,业已托定天津、江宁友人于发榜之日,即将诸君名次电报,敝处立即奉闻,省城内外当日即可得信,外府郡县亦即专足函达。所有报费均由同人捐备,不取新贵分文。

      显然,谢家福等人正是因为意识到了彩票发行方式的重要性,才意欲在借鉴广东“闱姓”抽奖票和吕宋票形式的同时,另创一种新的博彩方法。但令人失望的是,该会开办两月后却“收数寥寥,十不偿一”[19]。而该会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正与其发行形式有很大关系,就连谢家福自己都承认“元魁会章本欲与闱姓、彩票稍分蹊径,故立法失之呆板”[20]。此后,虽然还有人在该会基础上提出诸如“元魁得意会”[21]和“元魁夺标会”[22]的建议,然而义赈同人再也没有采用过这类方式来售彩筹赈。

      在某种意义上,“元魁夺彩会”的失败很可能使义赈同人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吕宋票形式的优越性。毕竟,元魁会在发行时机和销售对象方面都受到太多的限制,吕宋票形式却可以随时向极为广泛的人群开放。因此,无怪乎义赈同人从光绪九年起对售彩手法的运用会更加彻底地模仿后者。例如,光绪九年底,当售彩手法继“元魁夺彩会”之后再次出现在义赈活动中时,虽然其发起人、上海丝业会馆赈所主持人施善昌的意图与光绪五年上海义赈同人一样,都是为了将助赈物品变现为赈款,但前者的运作几乎更是一次正规彩票的发行:[23]

      敝会馆代收赈捐以来,仰蒙各善士急公好义,除助捐银洋外,兼有……珍贵之品,……当此时势,出售价难平允,而赈款又刻不待缓,爰汇同人公议,仿照洋人摇彩格式,额定二千号,每号收洋两元。俟售满额号,登报定期在敝会馆关帝神前当众拈阄开彩。……计得彩票二百号,开列于左:

      头彩二张,每张得物值洋二百五十元;二彩二张,每张得物值洋一百四十元;三彩二张,每张得物值洋一百元;四彩二张,每张得物值洋七十元;五彩八张,每张得物值洋三十元;六彩二十张,每张得物值洋二十元;七彩念四张,每张得物值洋十五元;八彩三十二张,每张得物值洋十元;九彩四十张,每张得物值洋七元;全彩六十张,每张得物值洋五元;附头彩上下四张,每张得物值洋三十元;附二彩上下四张,每张得物值洋十五元。

      可以说,施善昌这次行动的出现,不仅反映出义赈处理助赈物品的赈彩手法发展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在此之后,由义赈发起的历次赈彩售物的活动中,其形式都与施善昌上面的做法基本相同,而不再象光绪五年那样简单地票票有彩了。

      三

      尽管施善昌的上述行动并不具备任何商业资本的背景,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终究意味着吕宋票的发行机制在中国得到了较为完善的移植。况且,其与正规彩票之间也仅有咫尺之遥了。因此毫不令人意外的是,正是在义赈同人将赈彩售物之法发展完备以后,中国近代彩票业也终于展开了第一轮正式攻势。至于这种攻势的第一个表现,便是首批明确作为经营活动的国内正规彩票的开办。我们之所以说这批彩票得以开办的基础是义赈的赈彩售物之法,其主要理由是,这些彩票除了都打着“筹赈”的名义问世外,还毫不例外地都把奖项设为彩物而非彩金。由于设立彩金才是彩票的一个基本特征,所以这批彩票很显然都是模仿义赈的做法以避免被官方视为违禁之举。

      那么,这些筹赈彩票为何又被视为一种经营活动呢?这是因为:首先,这批彩票设立的虽然都是彩物而非彩金,但是所有这些彩物都具有明确的商品属性,并且头几彩的总价值相当不菲;其次,这些彩票不仅在发行量上都大大超过了义赈发行赈彩的规模,而且都是以定期发售、长期发行的形象问世的彩票,这就与义赈那种为处理助赈物品而临时举办赈彩的情形拉开了距离。另外值得强调的是,由于官方并没有表示出明显反对的迹象,所以这些筹赈彩票才应该被称作最早的一批中国近代彩票。

      颇为有趣的是,这批彩票的创办者皆为在上海开办的书局,其所设彩物也都是书籍,故而这些彩票通常又被称为“书彩筹赈票”。首家书彩筹赈票的发行者是翰宝阁书坊,其于光绪十三年九月在《申报》上发布章程云:[24]

      是票共一万张,每张四号,每号洋三角。头彩得《图书集成》一部,新印《经史子集题解统编》八十部……,《详注渊鉴类类函纂要》廿部……;二彩得《廿四史》一部,《题解统编》四十部,《渊鉴纂要》十三部;三彩得《皇朝三通》一部,《题解统编》廿部,《渊鉴纂要》八部。共计正彩九百廿四号,副彩一千八百四十八号,附彩三万七千二百廿八号。开彩后,除三大彩送交外,其余在上海积山局领书。一切章程,详于售出彩票中。一票四号,未便拆售。外埠寄洋售票,须加信力。售处在上海棋盘街恒德里,分售在苏州观前来青阁书坊、镇江西门外大街申昌、扬州多子街颐寿堂药铺、无锡北门内大街和泰夏布洋货号。

      由于翰宝阁后来还表示要在初次开彩后继续发行,所以这家彩票的设立显然不是一种临机的行为[25]。不过,这家彩票并未明言它是否具有资助义赈的动机。或许由于它的确更多具有投机性质而未能赢得社会认同,所以其在次年二月后便消失了踪影。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间,另外一家书局——森宝书局发行了规模更大的书彩筹赈票。与翰宝阁不同的是,森宝彩票更为明确地将自己的出现与当时义赈正在开展的赈灾行动联系在了一起:[26]

      本局专为河南灾重起见,爰将所藏石印等书画、碑帖合成捌千元,照售书例,共设筹赈售书彩票贰万张,每张两号,计洋四角。得彩书目及筹赈章程具详票中,逐次按交赈款,概由收赈处登报申明,并于票上加硃印“吞没赈款,雷殛火焚”字样,以昭征信。号彩共有二千七百捌拾之多。惟四大彩送交外,长江等处向镇江申昌书画室领书,其余概由上海宝善街北首尚仁东里第肆石库门本局售票处取书。……分售处扬州天生源绸缎庄、淮安周升豫布号、外埠各申昌,远处信购,原班回件。

      不仅如此,该书局在推销彩票时亦称“现拟赶交赈款,务望各省同善诸君从速购买,与不伤惠,取不伤廉。明知杯水车薪,然聚沙亦可成塔,筹赈中不无小补云尔”[27]。并且,该局还宣布其仅于“售价内提四分之一,除去报费,尽数助赈”[28]。

      上述做法很可能是森宝书局彩票的命运不同于翰宝阁彩票的关键所在。其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底首次顺利开彩后,立即发行了第二次彩票,并在每张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发行量提高到了四万张之多[29],从而成为中国第一家实现正常运营的近代彩票。此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森宝书局彩票还是国内首家把自己的开彩活动完全与吕宋票挂钩的彩票:[30]

      原定照今年英四月份吕宋票对号单开彩,以昭公允,业蒙诸善长争先乐购。嗣因英二三月份吕宋票重改新章,以致购者怀疑观望,及英四月票到后,虽购者依然深信,而存票尚未售罄,若即开彩,恐日期已促,远处不及来购,未免彼此缺憾。爰请展缓四个月,照英八月份吕宋票对号单,于华本年六月终开彩。

      森宝彩票采取这种做法固然是为了表明中奖号码非自己所能操纵,却无疑使其性质与吕宋票之类的正规彩票之间仅隔最后一层窗户纸了。而且,后来也正是森宝彩票自己率先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关于这一点,后面将作进一步的说明。

      以森宝彩票的初步成功为先导,开办书彩筹赈票一时蔚然成风。从光绪十四年四月到十五年四月的一年间,在上海又涌现出了四家这种类型的彩票。它们分别是:榜花书局开办的“抡元筹赈书彩票”[31],义昌书局发行的“筹赈书彩票”[32],成美书局发行的“筹赈书彩票”[33],以及上海大马路义赈书彩处发行的“义赈书彩票”[34]。这四家彩票在规模与价位上与森宝彩票之间略有差异,然而在运作形式和基本性质方面并无任何不同。不过,书彩的市场容量显然有限,所以它们后来的结局都与最早的翰宝阁彩票一样:由于发行情况都很糟糕,因此这四家彩票很快就偃旗息鼓。这样一来,无论是对义赈还是对中国近代彩票业,书彩筹赈票就整体而言并未造成太大的实际效果。

      四

      看起来,绝大多数书彩筹赈票的糟糕结果似乎宣告了中国近代彩票业第一轮攻势的失败。实则不然。这是因为,正是随着书彩筹赈票的纷纷出现,国人自办彩票的问题也真正引起了社会上的注意,甚至连相关社会舆论都朝着有利于彩票业的方向发展,这就构成了彩票攻势的第二个也是初具成效的重要表现。当然,在这种表现的背后,仍然离不开来自于从义赈那里获取的社会支持。

      光绪十四年十月,有位号称“杞忧子”的人士鉴于当时义赈活动筹赈艰难而提出,应该仿照吕宋票专设长期发行的彩票以助赈,并且由义赈人士来办理此项事宜:[35]

      忆自吕宋彩票盛行于中国者,十余年于兹矣。内中虽有巨彩可获,因而成富者,间或有之,然利源之流之外洋也,日积月累,不知凡几,不待智者而后知也。闻彼国因有偏僻一方,地瘠民贫,籍此每月之余资作该处之抚恤,亦善举焉。但中国近以水旱偏灾连年不息,筹赈诸公舌敝唇焦,几于募不胜募,劝不胜劝,……各赈所疲于奔命,势或强弩之末,鲁缟不穿。胡勿仿照吕宋票章程,另设票纸若干,每月开彩一次。倘虑票多消滞,不妨两月一开,当众摇彩,一秉至公,或即借彼国对号单为凭。董其事者,愚意非施少钦封翁、陈竹坪善士不办。盖办赈多年,众望相孚,实事求是,早在四民所敬仰,诚信毋欺。历年以上千万之赈银交付转运,亦凭一纸收条尚能取信,刻下买票者区区数洋,断无猜疑之理。……赈所但以逐月彩余之款分解灾区,既可源源不绝,亦能有所指望。况近年灾区之广,办赈恐无已时,募捐一道,后难为继。此举若行,则赈务一日不完,此票一日不停。即使吕宋百姓因碍彼国消路,啧有后言,而吾以本国之财办本国之善举,况同一救灾抚恤,何必一定舍近而就远耶?

      表面看来,“杞忧子”的建议很快就遭到了《申报》的异议。因为该报在三日后的社论中指出,这个办法很可能“难行于中国”[36]。事实上,由于该报早在光绪九年的一篇社论中就称吕宋票“初意原为救荒而设也”[37],所以该报对彩票本身并无恶感,也并不反对运用彩票之法以收取筹赈之效。其真正担心的是,中国的现实条件根本不足以保证发行彩票的流弊能够被完全克服。例如,该报在前一篇社论中就认为,即“令素办赈捐、久孚众望者经手开彩,至公至正,无嫌无猜,而其左右亲近之环而伺者,百出其计以相口,假票冒领之弊,不一而足,势所必然”。正是基于这种担心,它最终得出的结论其实是“斯策也,其终行消未广、窒碍难行矣乎”,而没有把彩票本身当作一种不良现象。

      不过,筹赈到底是非常急迫的现实问题,因此有人在光绪十四年底再次建议,由当时义赈的两位头面人物即施善昌与陈竹坪出面承办,“仿照吕宋发财票之例,一切章程不必另立新法”,然后“禀请当道,从此畅行。如遇灾年可以无虑,如水旱皆无,即将此款存官以备不时之需。又,此策为振济饥民起见,与孳孳为利者有别,不但于吕宋之本票无碍,即吕宋国亦无不可原谅也。又,乞请当道照会吕宋一声,亦殊得体”[38]。而这一次,《申报》不仅没有表示任何不同意见,而且还对赈捐彩票可以从吕宋票等外国彩票那里为中国争利的意义进行了进一步的阐发:[39]

      我中国与泰西开关互市,立约通商,银钱之输于外洋者,岁不可以数计。……自行吕宋票以来,中国之失利也久矣。既不能禁而绝之,则不若效而为之。彼固为地方善举起见也,今河工之需款浩繁,荒赈之筹捐尤亟,夫独非地方善举乎?其异于吕宋票者,我中国正大光明,损人利己,岂屑为之。吕宋不准本国人自售,而售之于他邦,我则以中国之票售之于中国之人,于吕宋票无涉也。吕宋君主亲自为之,而请之于诸大国,我则创之于商民而请之于官宪,于诸大国无预也。名之曰“筹赈彩票”,抽其余利,悉数充赈,月计岁计,谓非巨款也哉!其犹有诋之为言利者,是不知利民之异于自利也已,请质之有心时事者。

      在很大程度上,上面这些舆论无异于为国人自办彩票的合法性所作的辩护。也正是继这些辩护出现之后,中国近代彩票业逐渐兴起了第二轮攻势。这主要表现在,此后国内以“筹赈”为旗号的彩票不但继续得以发行,甚至还从彩物阶段过渡到了彩金阶段。至于第二轮攻势兴起的最初标志,便是前述那家森宝书局彩票从光绪十五年五月起将自己的彩头由书籍换成了彩金[40],从而成为国内首家与西方彩票正式接轨的彩票。应该指出,前述那些书彩筹赈票之所以大多因销售困难而停止,很可能就与它们将书籍设为彩头有着很大关系。而森宝筹赈票在旧瓶装新酒后,却一直坚持到光绪十六年二月间还能够继续出售彩票[41]。

      由于森宝票的转型并未遭遇到什么阻碍,第二轮彩票攻势可以说是初见成效。此后,即便公开以经营活动的面貌出现,筹赈彩票的发行亦畅通无阻。例如,光绪十五年冬间,金阳(大概为江苏省金坛、溧阳一带)赈局创办的助赈彩票不仅完全是一家正规彩票,还于次年初打入了上海市场:[42]

      启者:金阳赈局筹赈彩票去冬创办,蒙诸同仁慷慨购票,得彩助赈者甚多。现在青黄不接,饥民仍嗷嗷待哺,……因变通推广,分设上海,按月出售筹赈彩票,每张售洋五元,分条六角。头彩得洋四万五千元,二彩得洋二万元,三彩得洋一万元,其余得彩数目并开彩章程,阅票自悉。得彩即兑现洋,除给发红彩外,下余之款全解灾区,散给灾民。得彩章程照吕宋每月对号单码号向后顺数十号,为金阳彩票得彩之号。

      光绪十六年三月初,甚至还出现了试图与吕宋票直接竞争的彩票,这就是由齐青筹赈局发行的“齐青筹赈彩票”:[43]

      启者:齐青筹赈彩票专为救灾济荒。今售英五月份即华三月份票,华历三月二十日开彩。全张售洋五元五角,条头六角,批发另议。得彩即兑现洋,下余之款全解灾区散放。至得彩号码,照吕宋每月对号单给彩。敝局新章,加添二千号码。查吕宋票得彩只有一千号码,今于一千号码上下各加副彩一张,连同得彩正号并算,共有三千号。得彩之数:头彩得洋二万二千五百元,二彩得洋一万元,三彩得洋五千元。其余得彩数目及增号得彩数目,详列仿单。号数增多,诸君得彩较易,既可得彩,又可助赈,一举两得。

      遗憾的是,齐青筹赈彩票远远没有实现与吕宋票竞争的目标。就在其发布了准备第二次开彩的告白后[44],《申报》上却再也没有出现与之有关的消息。

      虽然森宝、金阳彩票的最终结局很可能不会比齐青彩票好很多,但它们的出现不仅使西方式彩票体制实现了向中国的完整移植,而且使中国近代彩票获得的第一块阵地得到了很大的巩固,从而为广济公司发行“江南义赈彩票”作出了良好的铺垫。也就是说,这大概是江南票基本上没有在社会上引起意外反响的一个主要原因。而在江南票的鼓舞下,光绪二十七年初又突然涌现出了三家打着义赈旗号且都经官方批准的彩票。以时间为序,这三家彩票分别是由普济公司开办的“顺直义赈彩票”,其声称系“奉总办顺直筹赈局宪谕,禀蒙北洋大臣、商务大臣专折奏办”[45];由安济公司开办的“协助秦晋义赈彩票”,其在《申报》上刊发的广告中称:“本公司奉皖抚宪王咨蒙陕抚宪奏办协助秦晋义赈彩票,札委承办,以济赈需”[46];由广益公司开办的“筹办山西义赈彩票”,该公司宣称得到了山西巡抚岑春煊的支持[47]。不幸的是,中国近代彩票开始泛滥的序幕亦从此拉开。当然,由于此后的彩票泛滥态势既大大违背了义赈最初利用彩票方式的初衷,又不再依靠义赈作为自己的主要阵地,故而这种态势已不是义赈所能负责的了。

      五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中国近代彩票的起源虽然只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小事件,其中蕴含的关系脉络却牵涉到了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些重要图景。它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具有不容低估的提示作用:

      首先,对于近代社会变迁中发生在微观层面的系统整合进程,即不同社会机制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意义,中国近代彩票的起源提供了一个较为典型的事例。也就是说,中国近代彩票的产生正是这种互动关系导致的一个结果:一方面,由于中国本土射彩之法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地位,所以中国近代彩票的合法性基础只能依托于其他正当社会机制来获得;另一方面,作为超越中国传统赈灾体系的社会实践,晚清义赈迫切需要动员起更多乃至更新的社会资源,而近代彩票在某种程度上恰恰可以为这种动员的具体落实作出贡献。

      其次,这段历史的廓清还有助于警惕“中国中心论”的陷阱。近年以来,所谓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内发视角”日益出现了向“中国中心论”发展的倾向,即弱化外因作用而着重从中国内部来打通传统与近代的通道。那种将近代彩票与中国传统博彩法视为一个整体,以及反对将中国近代乃至当代彩票视为舶来品的意见,与这种倾向的影响不无关系。事实上,中国本土的博彩业既没有为近代彩票的出现提供多少有效的资源,也没有能力实现自身的近代转化。因此,中国近代彩票的基本性质乃是西式近代彩票的本土化,而非本土博彩法对西式近代彩票的消化和吸收。

    注释:

    [1] 皮志强:《张之洞与广东“闱姓”》,载《广州大学学报(综合版)》,第15卷第9期,2001年9月。

    [2] 赵利峰:《中国最早的彩票形式之一——白鸽票考述》,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3] 杨联陞:《中国制度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188—190页。

    [4] 闵杰:《论清末彩票》,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4期。

    [5] 徐珂辑:《清稗类钞》,第35册,赌博类第22页(商务印书馆,1917年初版)。转引自雷玲:《清代的彩票》,载《四川文物》2001年第4期。

    [6] 李文海:《晚清义赈的兴起与发展》,见《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

    [7] 有关这方面的详细论述见朱浒:《晚清义赈研究》(博士论文,中国人民大学2002年),第五章。

    [8] “筹赈通论”,《经元善集》(虞和平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18页。

    [9] 《申报》(上海书店,1982年影印本)12册450页,光绪四年四月十七日。

    [10] 《申报》15册338页,光绪五年八月初八日。

    [11] 《申报》15册430页,光绪五年九月初二日。

    [12] 《申报》15册574页,光绪五年十月初八日。

    [13] 《申报》15册574页,光绪五年十月初八日。

    [14] 《申报》15册707页,光绪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15] 杨联陞:《中国制度史研究》,188—189页。

    [16] 《申报》17册141、173页,光绪六年六月三十、七月初八日。

    [17] 《申报》34册313页,光绪十五年二月初五日。

    [18] 《申报》21册262页,光绪八年六月三十日。

    [19] 《申报》21册518页,光绪八年八月十四日。

    [20] 《申报》21册560页,光绪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21] 《申报》21册590页,光绪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22] 《申报》35册176页,光绪十五年七月初一日。

    [23] 《申报》24册26页,光绪九年十二月初八日。

    [24] 《申报》31册786页,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五日。

    [25] 《申报》32册330页,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

    [26] 《申报》32册106页,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

    [27] 《申报》32册330页,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

    [28] 《申报》33册614页,光绪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29] 《申报》33册614页,光绪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30] 《申报》32册510页,光绪十四年二月二十日。

    [31] 《申报》32册786页,光绪十四年四月初七日。

    [32] 《申报》32册808页,光绪十四年四月初十日。

    [33] 《申报》33册94页,光绪十四年六月初六日。

    [34] 《申报》34册796页,光绪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35] 《申报》33册844页,光绪十四年十月初四日。

    [36] 《申报》33册863页,光绪十四年十月初七日。

    [37] 《申报》22册477页,光绪九年三月初二日。

    [38] 《申报》34册122页,光绪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9] 《申报》34册357页,光绪十五年二月十二日。

    [40] 《申报》34册884页,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

    [41] 《申报》36册369页,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日。

    [42] 《申报》36册369页,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日。

    [43] 《申报》36册642页,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五日。

    [44] 《申报》36册1000页,光绪十六年五月初三日。

    [45] 《申报》67册606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一日。

    [46] 《申报》68册74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47] 《申报》68册75页,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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